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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宝宝寒

[转帖] 说美国 道美国----一个现代帝国的传奇崛起----潇湘观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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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4-11 13:52:24 | 显示全部楼层
  陆军部长人选----纳撒内尔.格林,独立战争仅次于华盛顿的最出色的的将领,可惜1786年就去世了。没办法,华盛顿只能向邦联现任陆军部长亨利.诺克斯发出邀请。诺克斯也是华盛顿的爱将,他爽快答应了老领导的要求。
  总检察长(司法部长)人选----埃德蒙.伦道夫。据说伦道夫受了华盛顿的收买,在弗州反戈一击,帮助通过宪法,居功至伟。华盛顿组阁,真的延揽伦道夫入阁,似乎印证了人们的议论。伦道夫答应了。
  答应得最痛快的是汉密尔顿。华盛顿一邀请,汉密尔顿非常激动。他早就希冀能在新政府中大展拳脚,可惜开始没人看好他会提名。他不是才干不足,而是名气不足。华盛顿对他知根知底,可惜汉密尔顿没当过大官,最大的也就是议员,议员那时实在是太多了。没名气就没威望,华盛顿开始就没考虑他。
  答应得最慢的是杰弗逊。该同志并不情愿,但经不住麦迪逊一劝再劝,华盛顿也一再想邀,杰弗逊最后答应了。
  华盛顿之所以一再邀请杰弗逊,是因为实在是办外交一流人才太少。在此之前还曾邀请邦联外交部长约翰.杰伊,但杰伊回答说:自己搞了5年外交部长,实在是不愿再搞了,希望换人。华盛顿没法,只好一再邀请杰弗逊。同时任命杰伊为最高法院大法官。
  这么5个人,加上政府总统,共7人。亚当斯和诺克斯来自马萨诸塞,代表北方;汉密尔顿和杰伊来自纽约,代表中部;华盛顿、杰弗逊、伦道夫来自弗州,代表南方,地域基本平衡。
  华盛顿和这些人私交极好,是一个亲密内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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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4-11 13:53:08 | 显示全部楼层
  班子终于搭起来了。说实话,这些人,在华盛顿眼里,只能算是一流人才、二流人物,影响力还不够大。
  杰弗逊因《独立宣言》名扬世界,但当时,普通老百姓没有几个人知道是杰弗逊写的。就是知道,也不过是件很普通的事,也就是写了一篇文告而已,没什么特别的。是后来的历史学家,把《独立宣言》捧得越来越高,杰弗逊因此地位不断升高。实际上,当时的文告多如牛毛,没什么特别的。杰弗逊当州长被阿诺德追着打,办外交没争取大的外援,可以说一般般。
  但谁也没有料到,就是这些二流人物,在新生的中央内阁舞台上,演出了一幕幕动人心魄的剧情。
  华盛顿正忙的时候,另一个人也忙的不可开交。那就是麦迪逊。立宪会议和宪法批准过程中,联邦派答应补齐权利法案。现在第一届国会一开场,忙的就是这件事。麦迪逊选上众议员后,这事就摊上他了。他以弗州的权利法案为蓝本,发愤起草了17条,提交国会。国会删改为14条,1789年9月25日通过了12条,交各州后于1791年12月15日批准了1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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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4-11 13:54:58 | 显示全部楼层
  仅仅这10条,就基本保障了革命以来取得的民权成果。宪法是国家宏观顶层设计,权利法案是人民微观权利保障,两者成为民主共和的两大基石。
  权利法案的实质就是限制政府权力,保障人民自由。有了这10条,人民才真正摆脱了受压迫、受奴役的命运,才真正“翻身得解放,成为国家的主人”。 “人民主权”不再是一句口号,而是活生生的现实。
  有这么几条,就保障人民能够当家作主。
  专制政权统治人民,不外乎几招:一靠谎言愚民,二靠暴力威慑,三靠剥夺民财,四靠司法冤案,等等。权利法案就是破解这些贱招的。
  第一条俗称“不得立法”条款,主要针对国会。
  禁止国会就以下内容立法----建立宗教或禁止宗教表达自由,削弱言论自由或新闻自由丶人民和平集会权利和为平反冤屈向政府请愿权利。
  人民有几样权利天然存在,不容置疑,不能剥夺。为了杜绝这些权利被剥夺的可能性,连最能代表民主的国会,也禁止就此立法。从根本上保障这些权利自然存在,不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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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4-11 13:56:30 | 显示全部楼层
  宗教自由首先是不能确立国教,让人民自由信教。这样就铲除了统治欧洲数千年、比政治专制还黑暗的宗教专制,破除了思想禁锢,还人民以思想自由。
  言论和新闻自由是民主的支柱。有这两个自由,专制政权谎言愚民就办不到。什么“君权神授”、“太阳王”、“英明仁慈的陛下”、“宇宙大将军”、“以某某理论为指导”、“伟大光荣正确的……”等等口号行不通了,除非想闹笑话让人民鄙视。
  什么“村骗乡,乡骗县,一直骗到政务院”、“上级听不到真话、群众看不到真相(倒过来也是)”、“形势大好、问题不少”等等,这些欺上瞒下、瞒天过海、假大空套话就难以行得通了。就难以出现“皇帝的新衣”等怪事了。
  话语权掌握在人民手中,一切谎言寸步难行。
  和平集会、鸣冤叫屈的权利很重要,和平集会能展现人民的强烈呼声和力量,能鸣冤叫屈就不会让冤情永远沉入海底。
  第二修俗成“持枪条款”, 主要针对政府行政部门。
  内容——“纪律严明的民兵为一个自由州之安全所需,人民拥有武器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得侵犯。”
  各州拥有民兵,是为了防止中央暴力侵凌各地;人民拥有枪支,是为了防止政府暴力镇压群众。
  以前王国政府往往以军队自傲,老百姓不服,就派军队残酷镇压。每当此时,老百姓心中就会祈求上天:神啊,请赐予我力量吧,去把残暴的官员打败!
  可偶的个神,从来没有帮过老百姓。
  现在,求神不如求己,群众自己给自己发枪,看你军队还敢轻易来不?
  虽然时至今日,民众持枪导致美国枪击案频发,每年受害者达3万余人,但与专制政府制造的危害相比,完全是小巫见大巫,不是一个档次的。两害相权取其轻,美国主流民意仍然赞同人民持枪。
  政府暴力,在持枪的人民面前,黯然失色,不敢轻举妄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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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4-11 14:03:15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条、四条可称“不得扰民”条款,主要针对军队和国家安全机关。
  第三条内容——“未经户主允许,军人在和平时期不得驻扎于任何民房,除非依照法律规定的方式。战争期间亦然。”
  独立战争前,英国殖民政府命军队驻扎民房,免费吃住,索拿卡要,老百姓无可奈何,很反感。现在大家记忆犹新,遂立法杜绝这一做法。
  第四条内容——内容较长,可简化为:国家安全机关不能凭搜查证和拘留证,就随意搜查证和拘留老百姓。
  一般认为,国家公务人员,对老百姓啥公务都可以干,只要亮一亮证件就行。但美国不行,特别对国家安全机关亮证搜捕老百姓深具戒心。因为特工身份特殊,非常容易滥用权力,所以要严格限制。
  这两条目的是保证公民的隐私权和私人空间不被侵犯。
  第五丶六丶七丶八条可称“公正司法”条款,主要针对司法机关的。
  内容较多,省略。这些规定重点保障被告人和罪犯的权益,避免产生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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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4-11 14:03:3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九丶十条可称“限权条款”,主要针对中央政府的。
  为了防止国家权力扩张,危害人民自由,修正案规定,国家的权力由宪法限定。凡是宪法没有授予给国家的权力,归各州和人民保留。
  这两条,一举将前8条没有涉及的权利一网打尽,全部保留给人民,在法律上堵住了国家权力无限扩大的漏洞。
  对普通老百姓而言,“权利法案”的重要性不亚于“独立宣言”和 “宪法”,它是“独立宣言”原则和 “宪法”文本在民权领域的具体化。
  它实际上是人民与政府的契约:我们授权你管理国家,但你不得利用权势侵犯我们的权利。
  多年来,“权利法案”始终是美国人民戒备丶警惕丶限制中央政府权力的重要武器,有力捍卫了个体自由。这一法案让美国迈上民主与自由的康庄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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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4-14 16:38:0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节 一句话的代价

  本来,华盛顿到纽约后,就要举行就职典礼。可大家遇到一个小问题,给华盛顿一个什么头衔合适,该怎么称呼华盛顿?
  现在大家都称为“总统”,这只是中文翻译得比较好而已。其实President这个单词,总统是President,主席是President,银行行长是President,法院院长也是President,小学校长也是President……
  估摸着这个单词,大概就是“主持人”的意思。
  大家在单位上,对自己单位一把手的称呼,随便时称“首长”、亲昵时称“老大”、热乎时称“老板”,嘿嘿,President大概就是这意思。
  可华盛顿是什么?是国家元首、政府行政首脑、三军总司令,一个President就含含糊糊打发啦?那严肃性在哪里?威信在哪里?尊严在哪里?
  退一万步讲,这么个随意的称呼,也不利于新政府建立威信嘛!
  一些人认为,应该给华盛顿赋予一个正式的尊称。
  另一些人反对。认为才从英王手里独立不久,现在又从舆论上新造一个“国王”,没有必要,也很有害。
  两派人激烈争论。
  华盛顿本人呢,他其实是想要有点威仪的。但是,他是个清醒的人。新政府好不容易才建立,根基不稳,亟需万众一心支持。如果因为一个称谓这种小问题,闹得一部分人不高兴,甚至怀疑政府有君主制倾向,那就坏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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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4-14 16:51:33 | 显示全部楼层
  可这件事继续延烧,参众两院都卷进来了。两院还成立委员会,专门研究这个问题。
  小题大做。
  给君主上尊号,这是封建王朝的惯有作风。尽管独立宣言、宪法都写上了民主共和,但封建意识还是深深扎根在许多人的脑海里,不是一下子就能消除的。
  亚当斯历来是民主先锋、共和斗士,现在又是副总统,却在这个问题上惊人地站偏了位,他居然强烈要求给华盛顿上尊号。
  可见,人是会变的。
  尤其是从革命者转身为掌权者,从反抗者转身为得利者的时候,不知不觉就一点一点在变。
  如果没有人提醒和遏制,革命者就会慢慢变化,变成与以前统治者相似的人种。
  亚当斯成为副总统没几天,就站在官员的立场上思考问题了,考虑怎么有利于巩固统治了。
  这种变化是不知不觉中进行的。
  亚当斯主张,国会应该给于总统足够的尊敬,在称谓上也要体现出来。这样有利于华盛顿施政。
  无论他的理由多么充分,他的立场却不知不觉已经变化了。
  他的主张遭到很多人的反对。很多议员称亚当斯是个马屁精,是个爱慕虚荣的家伙,是个君主主义者……
  亚当斯仍然发扬他不折不挠的作风,坚持自己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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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4-14 16:51:52 | 显示全部楼层
  众议院开会讨论了一次,很快有了结果----你不服我,我不服你。
  有的议员坚决要上尊号,有的坚决反对,认为简简单单称呼就好。
  那就只有投票决定。
  投票结果,给华盛顿称谓是:“美国总统华盛顿先生”。
  这是尊号吗?
  不是!
  可见,主流意见是反对腐朽的王权宫廷做派。
  总统就是个普通的职务,就是中央行政部门的主持人,没什么特别的,干嘛要尊称?华盛顿虽然功高德昭,但总统的权力来源于人民,只能为人民服务。人民是主人,总统不过是人民的服务员和公仆而已。
  主人呼唤仆人,还要用尊称吗?
  众议院的决定上交到参议院后,参议院炸开了锅。
  亲爱的亚当斯副总统,是当然的参议院议长,主持会议。
  大家激辩,唾沫横飞。
  主持会议的人,一般是不会掺和议员们的争论的。因为主持人身份特殊,地位重要,一发言就会较大的影响。一个普通议员,要与主持人争论一个问题,那还是需要胆量的。至少是有所顾忌的。
  亚当斯很注意这一点,默默地看着大家争论得面红耳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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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4-14 16:52:18 | 显示全部楼层
  但是,请注意亚当斯曾经的职业----律师、议员、外交使节。
  特长:口才。
  专业:辩论。
  最有成就感的事:驳倒对手。
  要这样一个人坐在争论的风口浪尖憋着,不发一言,真的会憋出内伤。
  会议室争论着。亚当斯看到,连要不要上尊号这样一个简单的问题,都争不出一个结果,心里实在是急得难受。
  争论中,一个议员高声指出:“总统”这个称呼太平凡了,配不上国家最高领导人的身份。
  这句话说到亚当斯心里去了。亚当斯忍不住接口:“是的,确实是太普通、太平凡了!大家看看,消防队队长是President,板球俱乐部的老板也是President,一个国家首脑,难道等同于一个消防队队长、一个板球俱乐部老板吗?”
  亚当斯一开口,其他议员就一下子静下来了。大家不太好和他争论,因为他是副总统、议长、会议主持人,看到他都心里虚虚的,哪个还敢和他去辩个高低。
  亚当斯一掺和,主张上尊号的就占上风了。
  许多议员心里不服。
  大家还是争不出一个结果,就成立一个委员会,专门研究这个问题。亚当斯当然是委员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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