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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96 天 [LV.6]常住居民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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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black白夜 于 2022-6-28 08:45 编辑
说明一下,这个自译中文版是作者荷兰人高罗佩在《狄仁杰奇案》出版后,自己翻译成中文的版本,只有这一个故事有自译中文版,很是珍贵,从中也可看出高罗佩先生对中文的理解、运用的水平之高。
卷头语
因为世界上有着许多不同的民族,每个民族又各有自己本国的语文;所以历来各民族间不但文化不易交流,甚至许多无谓的隔膜都无法消除。同时复因一些胸襟偏狭的政治家们,为了政治原因,不惜从中推波助澜,把各种不同的语文强分优劣,抑彼扬此;影响所及,致民族与民族间的一道鸿沟越发不可调和。在这上面,我们的方块字一中国语文,一直吃过不少的亏!
其实,语文的作用,不过是一项工具,既无所谓优劣,在学习上也不见得有什么难易之分。唯一的关键,即学外国语文的人,是否不为文字所束缚,肯不肯向语文深处——生活方式那里去钻研罢了。我们相信,倘能了解一个民族的生活方式,那对于通晓其语文一层,实无异“探囊取物”,绝非难事。过去西洋人士总认为中文是一种最难懂、最难学的语文,可见大家都未注意这一项原理。现在荷兰高罗佩先生能够直接用中文和中国资料,写出一部中国旧小说《狄仁杰奇案》,便证明中文并没有什么难学的地方。这是本书值得我们重视的第一点。
其次,从文字技巧来说,高罗佩先生的中文造诣,也足令人佩服。诗词这些不必说了,单文笔的流畅,不是下过一番苦工夫的人,决计达不到这种境界。好在本书问世后,读者将来自有定评,此刻毋庸细述。再次,高罗佩先生在本书中又完成了一种难能可贵的风格,即所反映的纯粹是中国生活的情调,这几乎使人料想不到作者是一位外国友人。我们不知道高罗佩先生研究中文的方法,但相信他的成就一定是从实际生活中体验得来的。有机会时,还希塑高罗佩先生能够自己来报告一下。
此外,本书的造意新奇,布局紧凑,虽说运用旧资料,旧方法;可是中间却含有不少新技巧在内。所以说本书是旧瓶装新酒,却也未尝不可。
一九五三年十一月十一日冯列山写于新加坡
序
高罗佩先生(R. H. Van Gulick,LITT. D.),字芝台,荷兰人。系陆军中将高维廉将军的第五公子。生于一九一〇年,四岁时曾随亲旅居爪哇,十三岁始回荷兰,十八岁人莱顿大学法律学系,专攻国际公法。二十岁时著有学士论文,题为:《如何改良荷属东印度华侨的法律》。同年又入该大学东方语言学系,修读中、梵、藏、日等语言与历史。二十五岁著《马头观音考》的博士论文,得文学博士学位。此后历任荷兰驻中国、日本、美国及印度外交官,现任印度新德里荷兰大使馆参赞。他除荷、英语外,尚能说一口极流利的国语及日语,尤以说日语时,更酷肖日人,实一天才的语言家。
高罗佩先生除为一位外交家,天才语言家外,同时还是一位极出色的汉学家。他精通中国语文,奔诗词,工书法,尤擅长草书;而且复善操中国古琴,治金石,其多才多艺及方面之广,在西欧汉学家中实堪称首屈一指。他旅居日本时,曾治琴史,并研究规史,有英文著作《米海岳砚史考》、《中国七弦琴之研究》、《稽康琴赋考》等书。因利用日本资料来研究琴史,遂旁及东皋禅师,于是广搜其遗文事迹,撰有《明末义僧东皋禅师集刊》,由商务印书馆于一九四四年出版。此二百年前的志士,素为日本人所崇拜,但在中国反而鲜有知者,故其贡献更受人注意。抗战期间,他在重庆与我国文艺界人士过从甚密,因研究古琴的关系,还组织一个“天风琴社”,每逢演奏,照例室无虚座。惜战时生活紧张,致使他不能继续作专门的研究。高罗佩先生平日又酷嗜西洋侦探小说,而对于中国古代的侦探小说,尤感兴趣;暇时便自己动手,英译了一部旧小说《武则天四大奇案》,曾于一九四九年在日本出版,名为《Dee Gong An. An Ancient Chinese Detective Story》(《狄公案——一部中国古代的侦探小说》),将中国古代的长篇侦探小说,直接介绍给欧美的读者。
我的认识高罗佩先生,远在一九四二年,那时候他任重庆荷兰大使馆一等秘书职,尚未结婚,我们常在挚友叶秋原先生家里聚谈。闲谈中他曾不断赞扬中国妇女的美德,后经友人介绍,认识了前京奉铁路局局长水孟赓先生的第八女公子,水世芳小姐(毕业于西南联大)。他们两人,一见倾心,终成眷属。结婚时除依照基督教仪式外,复举行中国新式婚礼,中荷两方的法律习惯同时兼顾,其思想的新颖,胸襟的旷达,可以概见。
本书名《狄仁杰奇案》,系以唐代名相狄仁杰初任县令时的破案故事为主题,并连带述及其亲信马荣、乔泰、陶干、洪亮等人的事迹。高罗佩先生用现代的眼光去处理这种新颖离奇的情节,自然很容易引人入胜。中国“公案”一类的旧小说,如“包公案”,“彭公案”,“施公案”等,历来传诵已久,妇孺皆知,毋须细述。不过欧美人士能够直接用中文来撰写中国古代的长篇小说,而文字畅达,造意新奇,足同我国旧小说名家相抗衡的,据我所知,高罗佩先生实为第一人。所以此书之出,不胫而走,可为预卜!
一九五三年十月五日黄应荣序于新加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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