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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black白夜

[转帖] 《十号酒馆:判官》-神秘组织出现,对世界是好是坏?-作者:白饭如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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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9 08:01:12 | 显示全部楼层
6.六个消息 >>>

我操,你刚才是跟消息贩子开的早点铺子做买卖去了吗?一下子就包回来六个。

他说:“哪有,刚才跟我说话的是摩根,他在那边帮一个老头动阑尾手术。”

阑尾炎?难道是被老板打出来的?

约伯说:“不是,自己发的,老板说基于人道主义立场必须为人质治病,就算一会儿要把人家就地正法,也要先把阑尾切掉才行。”

我晃了两下脑袋,本来觉得自己已经够神经兮兮的了,现在放了一点心:明显老板这辈子都活在疯到十三级的状态,无人可以与他媲美。

既然如此,我也就放开了,拿起一根薯条先嚼着。好吃,热乎乎刚炸出来的,金黄爽脆,表面上还沾着一点儿薄盐,让人觉得十分感动。我边吃边说:“先来一个好消息吧。”

我这人吃枣都从大个儿水多的开始拿,先来个好消息补一下元气。

果然这个消息令我精神大振,几乎有起死回生的效果。

“咪咪在纽约。”

我吞下薯条,捏紧拳头在空中挥舞,一口气高呼了十几二十句“Yes.Yes.Oh yes”。

咖啡馆的人纷纷看过来,服务生走到我身边,面无表情地说:“先生,你不可以在这里撸。”

我赶紧调低声音,兴高采烈地说:“咪咪在就太好了,那坏消息是什么?”

约伯清了清嗓子,说:“谁也不知道咪咪在哪里。”

我擦,这种冰火两重天的感觉太刺激了,我的小心脏很受不了。我忍不住挣扎一句:“摩根呢?”

约伯冷冷地说:“我所谓的谁也不知道,意思就是摩根也不知道。明白?”

“擦,好吧,打击太大了,赶紧再来一个好消息提提劲。”

“第二个好消息就是——纽约城里有位黑帮的大统领,是咪咪的老客户,每半年做一次细到纳米级的全身体检,每三个月给他的各种二奶、女朋友拉皮、换肤、调整胸部大小,每个礼拜电话做健康状况咨询,他多半知道咪咪会在哪里。”

我觉得有点儿不对:“咪咪的行踪连摩根都瞒着,怎么会告诉客户?难道客户还不如基友?”

约伯认为没什么不对:“这不叫瞒着,这叫彼此心灵相通的信任,你懂个毛。”

我冷笑一声:“那你叫摩根在心灵频道上呼叫一下咪咪看看,能叫出咪咪来我就信。”

结果他还真的喊了摩根几声,我在话筒里就听到摩根愤愤不平地说:“我又不是他老婆,他去哪里关我鸟事?”

约伯回来跟我说:“对哦,忘记了他们俩其实都是直的。”

这么七拉八扯,我心里抖得没有早先厉害了,毕竟有人知道他的行踪,接下来的事就好办了。我啃了一口汉堡,问约伯:“赶紧告诉我那人的地址、电话什么的,我立马就去找他,这地儿没法待了。”

说到这儿我又东张西望了一圈,生怕自己神不知鬼不觉就死在这异国他乡。

约伯很干脆地说:“还有三个消息没听完呢。”

“很重要吗?如果是你喜当爹之类的事情就回烟墩路再说好了。”

“哼,你要是不好好听的话,说不定喜当爹的机会都没有咧。”

“妈的,小铃铛不是那种人。你赶紧说,我还得跑路。”

“下一个坏消息很简单,就是咪咪的客户绝对不会告诉你咪咪在哪里。他是纽约乃至北美的大毒枭,黑帮传奇人物,连他妈和儿子在内,世界上他唯一信任的人就是咪咪。咪咪对他的身体灵魂上每一根毛都了如指掌,还帮他做了大量根本不能见光的工作。一旦他发现有人知道他和密医的关系,第一个反应就是把你剁成一两百块扔到野生动物园去喂鳄鱼。”

这么大一盆凉水从半空里当头浇下来,我五脏六腑都好像要结成一团团的冰,天杀的约伯丝毫不体会我的感受,还在喋喋不休:“最后还有一个坏消息和一个好消息,再给你选一次,先听哪个?”

我这个人通常都是一条道走到黑,有气无力地说:“还是好消息吧,看能不能先吊着一口气,一会儿死起来没那么难看。”

约伯的最后一个好消息是:“这位老兄的名字叫作朱利安,晚上常在休斯敦街的著名夜店Sway出没,你要做的事情其实很简单,第一步,找到他;第二步,瞅着机会把他揍个半死,更干脆一点的是当胸给一枪,我打包票,他盹儿都不会打一个,马上会去找咪咪救命;第三步,你跟过去就可以找到咪咪啦。”

听完这番话,我捏住手机的力气真是可以把金属盖都捏出水来,体内上下一口真气乱窜,憋得一个屁都放不出来。

很明显抱着“让我们玩丁通玩到他哭出来你觉得好不好”的心情,约伯还兴致勃勃地想告诉我最后一个坏消息,我当机立断制止了他。

什么都不用说了,这个坏消息的内容明摆着的——朱利安大哥身边最少会有十几个保镖,喝酒的地方六面都是防弹的,普通人走到十米范围之内,就会被他的气场震断全身筋脉而死。

“老子是要走运到什么程度,才能把一位纽约黑帮的传奇人物拖到面前来打一顿啊??”

约伯见我如此明理,也就乐得住口,何况他要忙去了——老板在那边脾气发得越来越大,听起来是希腊的特种部队发动了第一轮强攻,德国金融界方面的斡旋手段想必暂时还没起作用。

收线之前,我鼓起最后的勇气与希望,弱弱地问了一声:“兄弟,你就不能帮我找到奇武会的人,直接弄个太空飞船啊什么的,来接我一下吗?这么找人太费膝盖了。”

约伯的声音终于流露出了一点同情,他好言相劝道:“要是先知和爱神都挂了,除了咪咪以外,你还是能离奇武会其他人多远就离他们多远吧。”

吃完了汉堡和薯条,我付了账,躲着数了一下从先知外套口袋里掏出来的钱。五千出头,不算多,但在纽约混上十天半个月肯定是够了,我又搜了一次衣服,还有两张看不出来路的卡,我顺手揣自己口袋里了。

把他的衣服叠巴叠巴,我悄悄地丢在脚下,往座位靠墙的深处塞得紧紧的。除非有人故意去找,否则一时半会儿没人发现那儿塞了件衣服。

然后我站起来,走出咖啡馆,已经是凌晨时分,我站在街上,感觉自己精疲力尽。

好几天了我压根没睡过一个好觉,这会儿肚子里填了点热乎东西之后,简直就天旋地转,一分钟也撑不下去了。我走了几步,找到一辆停在路边下客的出租车,不等人家下完车就坐上前座。司机老兄是个大个子黑人,瞪着警惕的眼睛看了我半天,用一种出租车司机特有的,嘟嘟囔囔不开心的口音说:“去哪儿?”

我脑子里过了过我能用得上的英语单词,然后说:“去一个我能不用出示证件就睡觉的地方。”

黑人司机立马一个急转弯,幅度之大,把走到我鼻子那儿的瞌睡虫吓退了一半,我扣好安全带,问他:“休斯敦街离这儿远吗?”

他嗤之以鼻:“远个毛,纽约才多大。”

我顿时来了兴趣:“你是哪儿人?”

他特别自豪:“俺是南美的,玻利维亚,天空之境的奇迹听说过吗?俺们那儿才叫大,走一天见不着人!!”

黑老兄很明显不喜欢曼哈顿这样乌泱乌泱挤满人的地界儿。可能是我没有从英文词库里及时找出Shut up这个词组阻止他,他一开始抱怨就没停,愤愤不平地控诉这儿空气多糟,交通多拥挤,晚上治安如何不好,开车的人和走路的人都不守交通规则,实在应该被老天降一两个霹雳过来统统打死。他越说越愤怒,车也越开越快,罔顾路边限速的告示牌。偶尔有走夜路的酒鬼挡住了他飙车的去路,黑老兄就把头伸出车窗,一面疯狂地扭动方向盘,一面任英文三字经和口水如同倾盆大雨一样泄落。

我心里叹口气,想我最近遇到的精神病足够多了,不用连我坐出租车都派个反社会人格给我吧。既来之则安之,最多就是今晚大家一起出车祸,彼此也算是不远万里来送死的一种缘分。抱着这样苟且的想法,我抱紧胳膊,干脆缩在椅子上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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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10 08:39:37 | 显示全部楼层
7.向南旅馆3235号 >>>

从明到暗,从暗到明,黑大哥在城里兜了不少圈,最后把我扔在一条黑洞洞的小街上。我付了钱下车,一时间转不过弯来,兀自迷迷瞪瞪站了半天。

深夜的风吹在身上,明明是夏天,我还是打了一个激灵,瞌睡就没有了。揉了揉眼睛,看到正对面有栋 破破烂烂的四层楼房,大门的入口很随便地挂了一条霓虹灯。花红柳绿的昏光下,还有块沧桑得不行的牌子,

上面用古怪的花体字写着“SOUTHLAND INN”。

向南旅馆?南陆旅馆?这意思是说白天阳光比较充足吗?和我国伟大的风水学说有没有关系呢?

我脑子里这么有一搭没一搭地想着,拖着脚步走进了向南旅馆。

旅馆天花板上的灯好像随时都会短路一样,隔一段时间闪一下。我抬头望了望,总觉得好像在哪部鬼片里见过这样的场景。

其他地方也很像鬼片里的场景,包括半扇玻璃都不见了的窗户,灰色地毯上可疑的污迹,空气中断断续续难以形容的臭味和焦味,以及接待台后面,那个耳朵上最少穿了他妈二十三个洞的红发男人。

接待台很宽,木头的,上面全是香烟烧出来的洞。令人意外的是倒不算脏,大概和约伯洗的杯子干净程度差不多。

一张单人扶手沙发在接待台后面摆着,垫子深深的,红发男人盘腿陷在里面,不趴在台子上都不容易看到他。

这人身上套着件宽大的T恤,牛仔裤,露出的手臂上有大朵大朵的彩色刺青,好像是玫瑰还是牡丹之类的花卉图案。刺青下面还有几行歪歪扭扭的中文字:生死由命,富贵在天。

但是天字写错了,写成了夭折的天。

这个人完了啊,我觉得这恐怕是没法儿不穷一辈子了。

虽然头发和刺青都让他看起来很有种,但他瘦得简直没法对任何人造成威胁。我怀疑他女朋友或者老婆亲吻他的时候,抱着他脖子一用力,他的脑袋就会“嗒啦”一声掉下来,滚到某个柜子底下去,不用晾衣架就拨不出来——如果他有老婆或者女朋友,而且也愿意亲他的话。

我摇摇头把这个奇怪的幻想赶出去,但并没有责怪我自己——没辙,最近见到太多人头了,任何事我都能跟这个靠一块儿想。

这时我非常感谢咪咪对我的语言中枢下的狠手,能让我纵横各个英文母语国家,用我独特的英语跟人搭话。我相信就算请来顶级的语言学家,都没法说出我到底打地球上哪个疙瘩来的。说成从火星上来估计都行。

“有房间吗?”

红发男人手上捏了个PSP,正在打一款配乐很吵的空战游戏。他头都不抬,简洁地说:“有,五十美金一晚,只收现金。”

现金好办,我从先知那卷绿油油的票子里数出二十张,一次性递给他。“先来个二十晚,谢谢。”

这跟我但凡有点钱就赶紧跑去十号酒馆,从约伯那里买一打啤酒存起来一样,凡事要作好未雨绸缪的准备。万一我明天一出门就被人抢个底朝天,最少我还有个地方可以回来躲着哭。

红发男停下手里的游戏,终于扬起脸来,诧异地看了我一眼。

他的脸和身上一样瘦,骨头从皮肤里凸出来,印出一个相当清晰的骷髅图案。眼睛是绿色的,深深地嵌在灰色的眼眶里,不亮,跟这家旅馆的照明一样,表面上像贴了一层手机屏幕保护膜。

我想,这样一个人,居然还有心情打游戏??你也太身残志坚了吧。

他很快收起了那一点诧异的神情,继续埋下头去痛打飞机,一面冷淡地说:“每次最多收两晚房租,要续住头天晚上再交。”

我看看自己手里的钱,这种酒店运营政策老子从来没有听说过,为毛给钱不收啊??

红发男惨叫一声,显然是他的飞机挂了。他气冲冲地站起来,伸出两个手指,跟捻狗屎一样从我手里捻过去一百美金的钞票,丢在一个抽屉里,然后言简意赅地对我说:“因为我们不想欠死人的钱。”

我马上就明白了他的意思。

能饥不择食慌不择路跑这儿来住的人,肯定都是一屁股的屎。而不管在哪里,一屁股屎的人都很臭,都很容易被闻到,而后像屎一样被处理掉,或者继续带着屎屁股往前逃。没人会在这里包房长住,不管是写黑道风云的作家,还是黑道风云里的炮灰。

除非他们在这里挂了,灵魂还对这个烂地方有浓得化不开的留恋,如果是那样的话——他们还真是活该去死啊。

眼下红发男又去摸游戏机了,我领悟到跟他争论是毫无必要的,不如省省力气,默默接受这里的惯例好了。他看我没异议了,便懒洋洋地在另一个抽屉里翻来翻去,翻了半天,终于丢出一把钥匙给我。

钥匙上贴了一个灰色的硬胶布标签:3235号房。

就像一管鸡血忽然注入我的颈动脉,我猛然精神为之一振——这个数字我太熟悉了,奇武会在全球设置的一千七百多处私有物业,全部都是这个门牌号码啊!

难道这是纯粹的巧合吗?还是另有玄机?我努力压抑着自己的心跳,默默地穿过潮湿阴暗的门厅,开始往楼上爬,脚下不时踩到莫名其妙滑溜溜的东西,我想都不敢想那是些什么。

脑子里忽然汹涌着无穷的幻想,栩栩如生:会不会我一打开门,就看到先知和爱神坐在那里对我鼓掌大笑呢?说不定冥王也在,斯百德也在,全体董事会成员都在,你知道这票人的,什么屁大点小事都要玩十足的玄虚。

随着脚下楼梯的延伸,我的脑补越来越丰富,越来越真实,我仿佛已经闻到了爱神身上那种独特的香水味,引诱我奋力冲向充满光明和希望的前途。

几分钟之后,我找到了自己的房间,打开门,黑暗中一阵霉味扑面而来。我怀抱着最后的妄想,从旁边摸到开关把灯打开。灯泡最多只有十五瓦,但已经足够我看清房间每一个角落。

最微茫或狂野的期待,都在瞬间化成了泡影。眼前连奇武会的一根毛都没有,3235只代表一个空空荡荡的烂房间,一张光板木床摆在正中,一边高一边低。靠墙有个柜子,另一边有张椅子,窗户循例只有半边玻璃,洗手间的拉门扭着,只剩一口气吊在正常的位置。

我觉得我如果在门上嘘嘘的话,那点尿热就能让整扇墙轰然倒塌。

整体而言,这个旅馆房间就是一个大垃圾桶。垃圾虽然清空了,却完全没有洗过,臭烘烘,湿乎乎,暗无天日。

我靠在门边闭上眼睛,努力克服汹涌而来的失望,直到心情比较平静了才转身关门。

承认了现实的残酷之后,我总算如释重负地坐下来,喘了口气。不管怎么样,心里安定了一点:哪怕是在空垃圾桶里,总比睡在街上好。相信我,无家可归的滋味我熟得很。没多久前才拜小铃铛所赐,在某本房产证上加上了自己的名字——别提我那几天有多得瑟了。

我四下看了一圈,生无可恋,决心继续睡觉,结果当我直挺挺地躺上那张床,忽然间全部睡意都凭空消失了。

半开的窗外,近处的夜色黑得可怕,远处的灯火辉煌则如同梦境,两者都不真实。我凝视着我前半生从未见过的这一块天空,有几个沉重得像石头一样的问题接二连三地滚过脑海,轰隆隆作响。

我为什么会在这里?

下一步我会从这里去什么地方?

我最后会落得什么下场?

以及,我老婆现在在干什么?

我一骨碌爬起来,从衣服口袋里摸如黑吃黑抢回来的那个手机,拨通了小铃铛的电话。
她很快就接了,现在那边的时间是大白天,所以她立刻就打起精神,雄赳赳气昂昂地劈头骂过来:“你这个杀千刀没屁眼的死鬼,你死到哪里去了?嘴巴被人用鱼线缝了还是被狗屎塞了连电话都不打一个?”

我立刻松了一口气,小铃铛是安全和正常的!眼下从她那儿喷出来的每一句脏话都像猪八戒在万寿庄吃下的人参果,网上流行的那句话怎么说来着,充满正能量!

听到她破口大骂,对我失踪兼失败的那对死鬼父母以及他们的十八代远近亲戚在口头上施加各种侮辱和折磨,我放平了身体,微微眯上眼睛,舒服得好像要贴到地上蜷起来,心里暖洋洋的。

对我来说,小铃铛就代表着那一整个值得留恋,值得为之拼命挣扎和战斗的世界啊。

那个有十号酒馆和老婆孩子热炕头的世界。

我无论如何都他妈要回去的世界。

她足足骂了有十五分钟,我一声都没吭,只是偶尔哦哦啊啊或者叹口气,表示小的一直在这儿听着,一点儿没敢走神。

到最后她终于发泄完了,那边的喘气声一起一伏,显然余怒未消,手机发出电量不足的嘀嘀警告声,我清了清嗓子,小心翼翼地说:“小铃铛,我好爱你,你是我这个世界上唯一爱的人,以前,现在,未来,直到我死,都绝对不会改变,你知道吧?小铃铛。”

我不知道为什么声音放得那么低,好像生怕有人在旁边听见,生怕这么强烈的感情被老天爷听到了嫌肉麻,就地打下一个霹雳来,从此让我和小铃铛永远分离。

现在正流过我心脏表面每一处纹路的,是模模糊糊的记忆里化学老师提到过的某种液体,据说由硝酸和盐酸混合而成,溅到水泥地上一滴一个洞。我想对她说的一千一万句掏心窝子的话,都被腐蚀得面目全非,然后深深地凝固在了那里。

小铃铛倒抽了一口凉气,接着就屏住了呼吸,沉默中不知道过了多久,她忽然小声地、坚决地说:“你在哪儿?悄悄告诉我,我马上找人来救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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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11 13:37:58 | 显示全部楼层
【连载】《十号酒馆:判官》拾贰(《超好看》07月刊手打)
以下内容均来自超好看手打组
扫描:@卡洛
手打&校对:@绿腰
前情提要

在先知的分析下,丁通终于明白婚礼上那些人头,原来都属于曾经伤害过爱神的人。而送这份
礼物给爱神的人,多半就是冥王。谜刚解个开头,先知忽然收到一个快递来的小盒子,里面竟是他打算终老待死的别业的钥匙!没等丁通反应过来,忽然呼啸破空而来一支长箭,终结了先知的生命。就在同一时刻,视频上远方的爱神,也被同样的一支长箭杀死……

丁通躲过了另一支长箭。丧家犬般逃亡于纽约的黑夜之中。他唯一的希望,是电话里摩根告诉他的找到咪咪的方法:重伤纽约黑帮老大朱利安。这叫什么虎穴龙潭的方法?!丁通无奈,只能先住进了奇破无比、不欠死人钱的“向南旅馆”……



1.向南旅馆3235号的早晨 >>>

整个晚上我都梦见和小铃铛在浴缸里大战三百回合。正要爽不爽的时候,杜蕾斯突然从小弟弟上滑出半米远,直接“啪”一声掉到了水里,小铃铛顿时变脸,凶神恶煞,扬手就是一耳光:“你他娘是存心的吧,我可不想生一个跟你一样的孽种。”

我心里一酸,顿时哭了起来,这时候楼上突然一阵惊天巨响,把我吵醒了。天色已经大亮,眼前一片白花花的日光,挺了老半天尸我才终于回过神来,身上大汗淋漓,心里悲喜难言。

更悲喜难言的事儿在后面,我感觉屁股下面怪怪的,顺手一摸,好嘛,内裤湿了一大片。傻小子睡凉炕——全凭火力壮,我这把火显然是憋得太久了。

我唉声叹气地爬起来,心想说不得,不管老子今天要干什么,都得光着屁股上街去了。

我站在窗边,看着湛蓝得刺眼的天空抹了一把脸,仔细盘算着眼下的状况。

我去克里特岛,不过是参加一场普通的婚礼。但对奇武会来说,他们当然会苦心孤诣地设计好,要我抛头露面,去帮他们做些不可轻易告人的事:不管是约伯精心算计好了我出发的时间,还是斯百德在婚礼当夜跑到我房间对我宣道,抑或是要我必须去纽约面见先知。(想到这里,我忍不住嘀咕了一句:“约伯你这个吃里爬外的。”)

这一切当然都是在奇武会那群小王八蛋的计划之中。

而从先知展示的手上灰线联想出去,似乎他们的计划还和奇武会董事会成员的性命攸关。

粉红色的登机箱据说是半成品的核武器,先知却告诉我,我真正带去的只不过是一箱子牛肉干(我擦,什么牌子的牛肉干密度那么大,重死老子了)。非要把箱子如此郑重其事地交付到我手上,只是为了利用我的辨别能力,将MUD安保公司或者国际行动B组的追踪暴露出来,以便奇武会定点清除。

那么,MUD那边的力量,真的只是冲着一箱半成品核武器来的吗?

如果没有把核武器拦下来,爱神这是想拿着去炸谁?

至于后来发生的那一切,是否也在奇武会掌握之中?

婚礼上八方风雨,婚礼后也是暗潮汹涌。在我蜻蜓点水般的希腊两日游中,看不到的角落里,各种力量如同蜘蛛网纵横交错,互相较劲,为的是什么?要的是什么?谁在策动,谁在呼应?谁在进攻,谁在抵抗?

在上一次Witty Wolf惊天越狱之前,奇武会的基础势力已经被全盘破坏。但我到纽约之后,判官主页上赫然出现一大堆这段时间累积的无能力受害者复仇协助中心的案子,很多都是现在进行时,意味着他们的部分业务已经恢复运营。

同时恢复的还有什么?他们到底伤了元气没有?冥王的那家快递公司到底叫什么名字,如果我想寄个国际快递能给兄弟打个折不?

我掰脚趾一算,心里的疑问有他娘二十个之多,没有半个能在维基百科上找到答案。本来我身边有个现成的先知可以当百事通,结果这个没义气的痨病鬼,等我一干完自己手头的活,他就咕咚一下死了,还和爱神千里视频同步一起死!谁干的倒是出来吼一声啊,这他娘的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维基百科呢?你们管这事儿吗?

我坐了好一会儿,一会儿怒发冲冠,一会儿龇牙咧嘴,但还是没想出个究竟。用脑过度,搞得我后脑勺都隐隐作痛,这期间随着住客们的纷纷起床,各种声音开始跟潮水一样涌过来,那几面墙的隔音效果,原来跟我的底裤一样不靠谱。

左边住客发了半宿酒疯还不消停,持之以恒地踢门打床板。右边的不知是在刷牙还是唱歌剧,总之水流哗哗响一阵之后,就会爆发杀猪一样高亢的嘶喊。住我头顶的仁兄热爱音乐,收音机扭到最高分贝猛播死亡金属摇滚乐曲,我听了两首之后,就很想上去把他的收音机塞进他的屁眼里再塞个塞子。

如果这些都算是早上的清新小品的话,戏剧性的高潮很快就来了,而且还是不重样的一波接一波。

首先是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楼上忽然冒出几个沉重粗犷的脚步声,兜着圈子来来回回地跑来跑去,全程还伴随着各种音质的尖叫和各种音高的狂吼。我仰起头来仔细听了一下,大致上判断出那是一场几对几的群架,还动用了什么类型的武器。

我算是知道为什么前台红发男说他们不欠死人的钱了,在这种环境里要幸存下来,还真是三分靠天命,七分靠打拼。

感叹了半天,我伸展了一下身体,抖擞起精神,打了半套陈氏太极,顺势做了个丢铅球的姿势,将脑子里各种疑问都远远丢了出去——就算天塌下来,反正我一米八的个儿没法单枪匹马顶得住。不如现实一点,转向我现在能做的,并且也是唯一需要做的事——非常简单,也非常困难,那就是——活下来。

只有活下来,才有机会翻盘,才能见到其他人,挖掘开所有的真相,揭开全部的内幕。不管到最后是华丽丽的绝地反击大逆转,还是最多打个平手,总之无论如何我得活下来,回到小铃铛的身边,赖在她的围裙下面,赖在十号酒馆最里面的那张桌子上,混吃等死,和大家吹牛的时候,还油然多了一车皮的素材。

我把衣服一件件地穿上,把所有大钞都小心地藏在衣服的内兜里。

就在下了决定的那一瞬间,我的心变得非常平静。

除了拥有所谓判官的本能,我一直引以为豪的另一件事,就是我的单细胞属性。

我只能爱一个人,只能专注于一件事,每一眼看到的无论是什么,在那短短的瞬间,我的眼睛里都只有那一样东西。所以一只蚂蚁在某一个时刻,也就是我的全世界。

和小铃铛去挑结婚邀请卡的时候,老板拿出不少样品给我们看,上面印着许多话,有一些说得非常非常好。虽然我没什么文化,但有几句还是沿着我的视神经一直爬进了我的脑子里,然后就赖在那儿不走了。

我最喜欢的一句是:愿被判一辈子有妻徒刑,但不介意换几个地方分段服刑。

被小铃铛一拳打到鼻子出血之后,我转而单膝跪地,向她朗诵另一句:虽千万人吾往矣,一条道走到黑。

小铃铛这才满意了,点点头说:“嗯,这个行,这还差不多。丁通,我告诉你,老娘就是你的黑你知道吧。”

我急忙点头哈腰:“那是,那肯定是,瞧瞧你多黑啊,不可能有人比你更黑了!”

结果我那天因为失血过多去了急诊。

你看,我比任何人都有底气拍着胸膛说,“一条道走到黑”,这就是我丁通安身立命的根本。

现在我就要出门去,找到那个天杀的朱利安,揍他个半死,然后再像一条狼似的,跟在他伤痕累累的身体后面,循着血迹,找到咪咪。

我对着想象中的镜子,做出一个恶狼的样子。不过除了动物园,我从来没有在野外见过狼,更不知道狼真正凶狠起来是什么样子,所以这个表情说不定更像哈士奇。

怀着神风敢死队成员一般悲壮的决心,本哈士奇就要出征了。哼着歌儿刚到门边,手都没伸过去,猛地门上响起一阵连绵不断的敲打声,乱且短促,还毫无章法,完全没有九浅一深的觉悟,有几下我怀疑可能是用头撞的,一听就知道这是病急乱投医。

外面的人肯定不是来找我的,而是被人逼到墙角,作垂死挣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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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11 13:38:25 | 显示全部楼层
2.敲门声与不速之客 >>>

我屁都没放一个,果断向后转,齐步走,退回床边,往靠窗那边的床脚下一坐,缩起身子,头埋进膝盖,总之关键部位都尽量离门远一点。

敲门声越来越狂乱,突然又完全静止了,我不需要有千里眼,也可以把外面的状况猜个八九不离十。那个倒霉蛋想必现在已全身心地贴在我的门上,连最后一根救命稻草都已经化成了灰,追杀他的人肯定快到了,也许再有一个拐角,就能把他看个全须全尾。

门里门外,我和外面的人都在静静等着那致命一刻的到来。我脑子里想的是等外面事儿完了我再出去也不迟,毕竟约伯说了,朱利安晚上才会在那家夜店出没。我起得再早,都没有虫吃。

结果呢,我竟然莫名其妙站了起来,就像身体决定背叛不义的大脑,揭竿起义一样,往门那儿走过去,几秒钟之后手就搭上了门把。分管理智部分的神经中枢立马缩成一团,惊恐地尖叫:“你要干什么,赶快住手,不要啊,不要啊,亚美爹!”德行跟植物大战僵尸游戏里那个胆小的蘑菇喷子一样。

但,来不及了。

我一拉开门,外面那个人几乎是直接就滚了进来。果然不出我所料,他是贴在门上的,我又快速地把门关上,几乎是合拢的同一瞬间,一阵杂乱而沉重的脚步声从楼梯转角处传来。

我转过身去,看到来人瘫软在地上,正在努力抑制自己急促的呼吸。这是非常聪明的,门太薄了,里外彼此都没有什么秘密可言,如果他这会儿觉得自己获救了很高兴,决定引吭高歌“亚拉索,这就是青藏高原”,下一秒钟不用说我们俩就都给活埋在青藏高原了。

第二眼我就发现,这不是他,而是个她。

虽然被包裹在一色黑的宽大裤子和深色连帽衫里面,但她丰满的胸脯起起伏伏,就地把她给卖了。

她在地上坐直了身体,全神贯注地望着门,注意力都在外面,所以完全没有察觉到自己身上那件连帽衫实在太大了一点。胸前拉链滑下来,一直坠到了乳沟那儿。跟所有洋妞一样,她皮肤质地一般,毛孔清晰可见,斑斑点点质地粗糙。如果光看皮子的话我连摸一手的心
情都没有,但好在她的咪咪本钱非常不错,又圆,又挺。我站过去一点,发现她没有穿内衣,胸部却没有丝毫下垂的趋势。这般恢宏气势放在硅胶版身上当然不出奇,但我以自己的名誉担保,她这一对宝贝肯定是真的。

十号酒馆除了一群熟客以外,还三天两头有一些大大小小的模特走进来喝一杯,这和酒馆本身的名气和定位没什么关系,单纯是因为烟墩路附近有所著名的美术学院。

我没有去具体打探过,但根据我和约伯长期而深入的观察,他们常常在周五晚上会有素描课。而每年天气转热的时候,人体写生的节目就会上演得比较频繁,我猜可能是因为脱起衣服来比较快的缘故。每当入夏,我和约伯就如临大敌,翘首盼望。

模特的胸通常都不大,但也有例外,那种个子修长但胸前有肉的,绝对可以算得上极品。一旦有这样的极品出现,我和约伯就例行打赌。

我们赌的不是模特胸部的真假——这对于我来说太没有挑战性了——而是赌那些假咪咪里面,到底几成是真,几成是假。大家各自估算出一个百分比,然后以实践出真知来验证,如果谁的百分比接近真实状况的加减5%,就算赢。

我靠的是我的眼睛,约伯靠的是他的手。

负责裁判的人当然是摩根。

老实说,虽然我的胜率略高于约伯,但我对他出神入化的“一手定成分”绝技,实在是叹为观止。作为一个深度妻管严,我也永远没法想明白,为什么他上前去跟小妞们哈拉几句,半句有营养的话都没说,甚至整个过程都跟只猫一样对着人家流口水,但各种妞都会跟中了蛊似的,不但慷慨地允许他把咸猪手伸过去摸一把,往往还干脆一直等到凌晨三点约伯下班,结伴回家,继续切磋彼此生平绝技。

我盯着眼前这位姑娘过眼瘾,足足过了十几分钟,半点都不用担心会有河东狮吼或脑后平底锅偷袭,十分陶醉,就连外面的追兵到底干了些什么我都无心关注。

反正最后我只听到有人骂着本地风味十足的各种脏话,声音越来越远,越来越远,最后消失了。

过了好长一段时间,外面真的不再有动静。大胸女郎终于松了一口气,腰一挺,从地上站起来,把连帽衫的帽子拉下遮住大半个脸,好像很不乐意我看她,然后目不斜视冷冷地说了声:“谢谢。”那口气很古怪,如果光凭语调来猜测,不像在说谢谢,倒像在说:“你
怎么还不去死呢。”

我没出声,把视线稍微往上移了移,观察了一下她的脸。这妞居然长得不错,不知道是什么地方的人,皮肤雪白,头发是黄栗色,瞳孔里有一种奇怪的绿,特别阴沉的那种,就像长满了青苔的一潭死水。面部棱角分明,五官闪耀,像雕出来的一般。眼睛是眼睛,鼻子是鼻子,我要随便弄张泥巴壳往她脸上一印,掰下来就是张现成的好面具,哪儿都不会缺。

我不知道自己心里怎么会闪过这样的想法,琢磨了好一会儿才耸耸肩,“不客气”。然后觉得还是脖子以下比较好看,又把视线移了下去。

完全是顺口的,我接着问:“你是谁?他们追你干吗?”

女郎终于注意到了我眼神聚焦的地方,顿时脸色都冻结起来,一伸手便把连帽衫的拉链拉到最高,裹紧了身体。我很不满地抬起眼来,心想这人真是的,我一分钟前才救了她一命,看看又怎样?在正常的英雄救美桥段里,她现在不是应该干脆衣服一脱,坐到我大腿上来主动要求提供点儿回报的吗?

像我这么正直的人,当然打死都不能要这种回报,但不妨碍我做梦都想有这种机会,好又哭又喊拼命挣扎着拒绝美人当前的诱惑,这样才能突出我义薄云天的一面啊。

结果呢,我想得美!她完全没有对救命恩人流露出半点感激的温柔,反而语气格外生硬地说:“不关你的事。”

她把手插进兜里,挺直腰身,就往门那儿走去,走了一半,和我擦肩而过时,她忽然转过头来,就那么冷冰冰地看着我:“我要是你的话,就不会再继续住在这里。”

我慢慢别过头去盯着她,说:“你什么意思?”

她的绿眼睛在我身上打了个转,不知道看到什么好笑的地方,咧开嘴乐了。这种没头没脑的笑容里有一种难以描述的疯狂,让我觉得浑身上下都很不舒服。

通常我觉得不舒服的时候,就一定有什么事情不对。

她咬着殷红的嘴唇,一字一顿地说:“要是你马上搬走的话,你会知道的。”

我摇摇头:“不,我不会,所以你得告诉我。”

她耸耸肩,好像觉得我说的话完全在放屁一般,双手插进外套衣袋里,继续往门那儿走。
我反手一把抓住她的肩膀,结果冷不防她身体一低,肩膀一斜,哇噻,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沾衣十八跌?

她没让我沾到她的身,反而顺势一转身,伸手对我当胸就推了一把。我冷不防往后噔噔噔几步,半摔在床板上。她语调严厉而低沉地警告我:“少管闲事。”

我用手肘支起身体,态度很真诚地说:“我不是想管闲事,但是呢,如果我没理解错的话,等一下追你的人肯定会回来,押着楼底下前台的人,挨门看谁在这层楼住,等他们查到我的房间,就会真相大白。因为除了我这种新来不懂规矩的菜鸟,没有任何人会开门收留你。”

女人愣了一下,她闪动的眼神告诉我我说的是对的,当初拼命敲门,只是绝望下的必然反应,她根本没有指望过这扇门会开。助人为乐什么的,绝对不是在这一带生存的规矩。

她那头栗色的头发,浓密而粗硬,似乎象征了她和柔软无关的个性。我们那边的俗话,叫脾气比棺材板还臭。她沉下脸来:“也许你说得对,但那不关我的事,再见。”

喂,胸大你就可以不讲理吗?老子要是不给你开门,你这会儿说不定已经变肉酱了,居然不关我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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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11 15:01:19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久了竟然没有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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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11 18:14:40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久了竟然没有更新。。。。。。
yzlndl 发表于 2013-9-11 15:01



    忘记更了,感谢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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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11 18:16:15 | 显示全部楼层
3.小霸王战洋妞 >>>

我一跃而起,跨出去两步横在她的身前,说:“等等。”

她完全没有配合我的意思,身体微微一屈,不但没有等,反而向前逼近几步,我往后一退,真正警觉起来。

其实她刚刚从地上起来的动作已经引起了我的注意,因为除非腰力很好,而且训练有素,随随便便挺身起立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刚刚那手连削带打也相当熟练,我想她既然在外面混,没两把刷子还真当不成女流氓,不算太稀奇。但现在她向我逼过来的动作,没一分力气是多余的,没有半点花样,却攻击性十足,脚下快而干脆,毫不细碎杂乱,韵律感如同跳舞,步步有力。

要是我没猜错的话,她肯定是练家子,多半练过柔术或者空手道之类的功夫,技术难度很高,又符合女人的特点,不需要太强的力量作支撑,施展起来却有巨大的杀伤力。

但最可怕的不是这些,是她的杀气。

她向我逼近那一刻,并非抱着吓唬一下人就闪的念头,她是真的想要除掉我,一了百了。

对有些人来说,与其说杀人不需要理由,不如说不杀人需要理由。

我最近看得最多的人,而且是一板一眼,仔仔细细看过的,大部分都是连环杀手,那些脑子里天生都有一个地方和这个世界格格不入的人。眼前这个女人,刚刚向我证明了她也是其中的一员,只是我不知道她到底有没有把自己的疯狂贯彻到现实而已。

刚才那几个追他的人估计手里有枪,否则她应该就地开打,大开杀戒了吧。

虽然这种感觉很可怕,但还不至于吓到我,毕竟是个女人对不对,也不看看我身边的女人是什么成色!

想我老婆虽然不会柔术,却有一身惊人的蛮力和对付起我来格外灵活的脑筋。我从小到大和她缠斗,各种光明正大或者偷鸡摸狗的招数都见过,早就有了心得:对付女人,除非她的功夫和爱神一样逆天,根本不是战略和战术运用得当可以制伏的,只有一个办法,就是霸王硬上弓,先下手为强。

我刚退了那一步,这洋妞的气势从最强到开始衰弱,再到马上重新振作起来准备发动真正的攻击,几个起承转合,只有一丝缝隙算得上是她的破绽。

这点破绽比一根针尖还小,但我立刻就作出了反应。

我合身直接对着她扑了过去,刚才的一退,变成了我借力的位置。洋妞睁大眼睛,一惊,一口气没按计划顺回,憋着气便立即回旋,撤身,出腿,动作干净利落,一气呵成,一脚就踹过来,直奔老子的小鸡鸡。果然不出所料,绝对是有经验人士的打法。

但她气不顺,就无法全力以赴,我对这一手早有准备,完全不招架,也不闪避,只是身体一侧,屁股上硬着一脚,哗啦两声,髋骨真他娘疼,幸好还没断。接着我就整个撞上了这妞,老子一百八十多斤肉也不是白长的,全力以赴之下冲击力不亚于一头小野牛,当即“咚”一声直接把她撞出了两米开外,“啪”一下猛贴在墙上,跟只被拍的蚊子似的。

我一秒钟都没停,立刻再蹿过去,拎住她的后脖子,跟拎猫一样从墙壁上拉下来,一手抓脖子,一手抓大腿,举起来往床上猛一摔,“砰”一声巨响,破床架和破床板一起发寒战似的猛抖起来,“咔咔咔”鬼叫了半天,居然没断,实在令我大跌眼镜。

她被摔得眼白唇青,压着嗓子尖叫一声。真是一条女汉子,摔这么痛,但背一着床,居然立刻又要弹跳而起。我就地一个后空翻翻上床,一屁股往她肚子上一坐,“砰”就往她下巴上来了一拳。

我没怎么留力气,出乎意料的是,这女的很硬朗,这么揍都没有晕厥,还不断翻来翻去地挣扎。但照我看,那话怎么说来着,有心杀贼无力回天,短时间内绝对恢复不了战斗能力。

我喘了口气,伸手把裤子上的皮带解下来,她昏昏沉沉里瞥见我这个动作,接下来的反应老子这种良家少男还真是怎么想都没想到。

她把两条腿屈起来,然后张开了。

一面把头仰过去,露出她修长性感的脖子,锁骨线条很明显,让人没法不把目光往下移。虽然下巴被打歪了,脸上仍然露出一丝夹杂着鄙视和暖昧的笑容,老实说,很有诱惑力——简直好像我刚才那拳把她打High了似的。

我目瞪口呆看了半天,吞下一口口水后嘀咕了一声:“变态。”伸手抓住她两只手左右交叉,直接把她跟煎鱼似的翻了个面,让她趴着,手扭过来,用皮带结结实实地绑在了床头架上。

这一手是东门菜市场屠夫老王的绝技,不管多狂躁的猪,他只要用一根草绳子就能捆个结结实实。现在我手里好歹是根真皮皮带,谅这个妞再泼辣,比一头母猪还是稍有不如的,看看,现在连头都动不了了吧。

终于松了一口气,我爬下床,上上下下把她搜了一遍。这女人个子不算大,和街上走来走去的那些洋妞比,至多算中等,但衣服包裹下的身体非常强壮,每个部位都结实聚拢,虽然没有明显的肌肉,却也摸不到任何松软的脂肪。

我掏出她身上所有东西,往地板上一摊,一些现钞,大概两百多块,我顺手捡起来塞进口袋里,还有驾照、口红、手机和一个Kindle。不错啊,出来混居然还能找到时间看书,翻了翻,还都是挺高级的书咧——我的高级标准很简单,凡是我连标题都不认识的书,就都很高级。

我把手机拿出来,想着再打个电话给小铃铛,又觉得现在不是跟老婆表白或发表临终感言的时候。何况一旦她要我解释这个手机的来历,我就相当于给未来的自己挖下一个巨大的坟墓。

那个女人的头正对着我这边,看着我各种偷鸡摸狗,眼里放出来的凶光要是能杀人,我早就死了一个对心穿,嘴里还不断喃喃发出恶毒诅咒。我这辈子对诅咒和宣誓这两件事都没有什么成见,人家都成一条死狗了,爱骂骂呗,对我生身父母和祖宗十八代的问候永远都是我喜闻乐见的。

我把自己没兴趣的那些东西塞回她口袋里,然后摸着下巴站在床边前思后想,老觉得我错过了什么。

错过了什么呢?

一个人身上,能带些什么东西呢?

钱我拿了,手机我也拿了,对普通人来说,基本上他的随身财产已被全盘洗白,没什么好再挣扎的了。

她表现得和所有普通人一样愤怒,但她的愤怒里带着一种微妙的放松感,似乎如释重负。她释了什么重负呢?难道还有什么更值钱的东西在她身上,我没有搜着?

我弯下腰来,问她:“刚才追你的人,他们要你身上的什么东西对吗?”

她一惊,那是幅度非常非常非常小的一惊,从她的眼角和嘴角传送出来,就像在河里打水漂,石头漂出的最后一个波纹,在水面上袅袅消失的那个瞬间。

于是我知道了,她身上带着某件东西。

老实说她身上不管带着什么都跟我没关系,但反正我现在也没什么急事,搜搜她的身还不用被打耳光,不失为上好的消遣。我吹着口哨挽起袖子,从她的头发开始再找一遍,一边情不自禁地开始唱起著名的“民歌小调”十八摸。哎哟,她的样子可真好看啊,要是我现在放开她,她肯定两口就能把我给生吃了,盐都不用抹。

我闭着眼睛一路摸下去,凭着我对小铃铛的一腔赤诚,我摸得非常专业,绝对不涉半点肉欲。这绝对不是自我标榜,事实上我也真的没精力去照顾自己的肉欲。

我的注意力全部集中在自己的指尖,不是关注我摸到的东西,因为我没有把手伸进衣服,而是关注这个女人身体的反应。

身体是无法骗人的,在十号酒馆里,很多时候,我不需要看脸和眼睛,就能看出一个人整个晚上的情绪变化。因为手指会说话,腿的颤动会说话,屁股在座位上移来移去的频率和幅度会说话,如果我足够专心的话,我还能看出更多的愿望和心事,绝望和痔疮。某些日子到了半夜,约伯会漫不经心地穿过整个酒馆,坐到我身边,说:“谁今天晚上身上的钱不够买单?”

我立刻趴在桌子上假装睡着,眼睛在芸芸众生的腿中间搜寻,慢慢锁定那个心神不定的人,他的野心和渴望都清清楚楚——想要背负十三杯免费健力士啤酒的血海深仇,从木三和约伯的眼皮下逃出生天。

我的手指,在适当的条件下,甚至可以比眼睛更敏锐,因为它不会被分神。

十分钟之后,我停住手,再把她的连帽衫推上去,露出光滑美背,中间一条美人沟,十分销魂。我站在床边,凝视着背上的某一个地方出神。

女郎这时候似乎终于失去了耐心,拼命把头用一种别扭到爆灯的姿势扭过来,我看着都心里一寒,生怕她的脖子就这么断了,万一血溅三尺,我在这个鬼地方上哪儿去找钟点工。
她怨恨地瞪着眼睛,沉默着却咬牙切齿。

我把连帽衫卷到她脸上,把脑袋包住,而后把房间里唯一的那张椅子拉到门的正对面,坐下来。

很快就有客人要上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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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11 18:16:40 | 显示全部楼层
4.肖恩的疑问 >>>

那个叫作肖恩的男人在一小时三十七分钟之后出现在我的房间门外,没有如我预料般粗鲁地一脚踢开门冲进来,而是非常斯文地推开门,对我上下打量了一下,点点头说:“你好,我是肖恩。”

我坐着没动,只是对着床抬了下下巴,说:“你要的东西在那儿。”

肖恩是个高个子的白种男人,三十七八岁,相貌英俊,脸的轮廓紧致利落,没有一点衰败或松弛的迹象。他必定有过从军的经验,身体十分强壮,露出的手腕上有朱砂色的文身,好像是一个环绕的花环。他穿衣服的风格很特别,这么热的天,居然戴着黑色贝雷帽,身上还穿着机车夹克,显得和世界格格不入——但幸好这里是纽约,没人真正在乎。

他推门时的表情还非常轻松,但在跟随我的指引看到被绑在床上的女人之后,就情不自禁地露出一丝惊讶的神色。

他立刻停止跟我说话,径直走到床边,把包住女人脑袋的黑色连帽衫拉下来之后,作了一番相当彻底的检查。首先他发现女人还没有断气,于是表情轻松了一点,接着他从上到下摸了一遍,最后结束的时候,不可抑制地流露出明显的愤怒和失望之色,看得出来他没有
找到他想要的东西。

他转向我,尽管有点恼怒,但还是彬彬有礼:“贵姓?”

我说:“丁通。”

他非常迷惘地想了一下,我觉得他可能在想是叫我丁呢,还是叫我通呢,最后他选择了回避称呼我的名字。

“先生,你要多少钱?”

“要钱?”

“从伊莱思身上拿到的东西,我愿意出大价钱买回来,我相信对于我们彼此来说,这都是最好的办法。”

“如果我不答应呢?”

“嗯,你看,在我进来之前,我已经在周围走了一大圈,跟这个谈谈,那个谈谈,根据我得到的消息,我相信你跟伊莱思之间,完全不过是一个巧合,你觉得我说得对吗?”

难怪他比我预计得来得要慢,在过去的一小时三十七分钟里,敢情是在外围做调查工作,不错,很专业、很缜密啊。

我据实以告:“很对,她只不过刚好选了我的门来敲而已,我以前没见过她,也完全不知道她是谁,如果你不告诉我她的名字,对我来说她只不过是一个胸很大的女人而已。”

我这么坦荡,肖恩没理由觉得我不配合,于是他继续循循善诱.“你看,你从她身上拿到的东西,对你来说,毫无意义,但对我们来说,却比命还重要。”

他站在我的面前,身体姿态很随意,刻意不向我表现出任何威胁性,说的每一句话都简洁礼貌,而且我必须承认,真的很有说服力。

“现在,你出个价,我来付钱,你五分钟后走出这个门,就可以去住华道夫或者四季,而我也可以做完自己的工作,成交?”

我咧嘴对他笑了笑,然后大力摇头。

他盯着我看,眼神慢慢变得阴冷,脸色也慢慢沉下去,整个人给我的感觉立刻就变了。当他最后完成了变脸,眼角一扬,那瞬间的神情真是十足可怕。

明明长得一点也不像,我却猛然莫名联想到那个爱尔兰人加雷斯,忍不住打了个寒噤。
如果说伊莱恩在决定攻击我的时候,暴露出的杀气足以令我打起精神,那肖恩的级别,则足以让我内心吹起撤退的号角。

但我稳住了。

因为就在响彻天地的恐慌号角声中,另外一个尖锐的声音破空而来,在我脑海里,冷冷地说:“丁通。”

“你是奇武会的判官你记得吗?你早就不是,也永远不可能再是烟墩路上为朝生暮死发愁的穷小子了。

“虽然孤身一人流落异乡,身上只有五千块钱,生死茫茫,前途未卜。”

我把两条腿伸长,想象着自己正穿着的那套二表哥西服,顶级面料,超一流的做工,每个缝隙都和我的身体默契贴合。如果我结婚的时候穿上它,大家就会忽略新娘的模样,由衷地相信我肯定是那一天全世界最幸福的人。

我的胸前还有一块手帕,操,忘记什么颜色了,必要时我可以拿出来擤鼻涕,也有底气凭那颜色给予我的身份和权力,掌握他人的生死。

在这个凶险得如同随时会刮起十二级大风的世界上,我的新身份时时刻刻把我带到九死一生的境地,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也时时刻刻给我带来一种非常坑爹的安心感。

我完全无视他那种杀人犯的新面孔,冷静地说:“我根本没有拿她身上的东西。”

他很爽快地走过去又把伊莱思搜了一遍。

这可算是他最后的隐忍,果然等他徒劳无功地搜完,他就直接拔出了枪,顶在我的额头上。

枪管很硬,枪口很冷,一股淡淡的硝烟味飘进我的鼻子,证明这不是一把只用于砸核桃的和平之枪。

肖恩说:“如果有必要的话,我不介意搜你的尸体,你觉得呢?”

我叹口气:“就算你把我解剖了,也是没用的。”

我指指伊莱思:“东西还在她身上,但没有我帮忙,你绝对找不到。”

“何况,”我咧开嘴巴,语调愉悦地说,“警官,是不是美国的规矩跟我们那边的不一样,你真的可以在卧底的时候随意开枪杀人吗?”

他的反应在我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我这句话刚出口,他猛然转身,伸手“啪”一下关上了门。

我笑了:“耶,没有其他人知道吗?那他们还真是够迟钝的。”

他压低声音,语调严厉地问我:“你是谁?”

我费力地稍微抬起头来,对他翻了个白眼:“跟你说了我叫丁通,外号小霸王,幸会幸会。”

老子不知道英文里有什么词可以对应“小霸王”,于是直接跟丁通两个字一样,音对音“xiaobawang”这样念出来。

搞得人家很抓狂: “What the fuck!”

相比于我的江湖美名,他更在乎的显然是切身相关的事情: “你怎么会知道我的身份?”
我觉得这事儿他娘太明显了,你是凭什么做卧底做到今天都没有死的?

“你去查看晕过去的伊莱思的时候,在揭开衣服之前,第一个动作是两根手指伸到脖子上查看她的颈动脉,这是警方和情报人员的习惯。你对她搜身,手法简洁熟练,虽然刻意装得很粗暴,但流程走足,非常学院化,一看就是训练过的。你摸出她的钱包,第一眼看的是她的驾驶证,但你明明认识这个人,认识本人但仍然习惯性地查看证件,不是黑帮人士的常规做法。”

他露出非常意外的表情:“你一直在观察我。”

我纠正他的说法:“我没有观察你,我只是看了看你而已。”

如果我认真观察你的话,我差不多可以说得上来你昨天晚上喝酒喝到几成,又睡了几个小时,现在是肝痛还是胃痛,又有多久根本没过性生活咧。

这番话我当然没有说出来,我一直就没有学会怎么个高调法。

肖恩把枪收了起来,退了两步,双手抱着手臂,若有所思地看着我。我很坦荡地被他看,心里暗自排练着接下来会发生的事。

过了好长一段时间他缓过气来了,肖恩突然说:“Why?”

我耸耸肩:“Why什么?”

“为什么要开门帮她躲避我们的追捕?现在又为什么要把她抓起来交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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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11 19:33:05 | 显示全部楼层
时刻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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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12 19:15:46 | 显示全部楼层
5.变态的藏东西方式 >>>

这个问题倒是问在了点子上。

照我小霸王丁通一贯的做法,我应当现在两手抱肩,毫不客气地告诉人家:老子乐意捉放曹,你又不是我老婆或者十号酒馆酒客心理健康互助协会主席,我犯得着跟你一五一十汇报私字一闪念吗?

顺便说一句,十号酒馆酒客心理健康互助协会主席不是别人,正是害我在这儿一通好找的咪咪。他跑去十号酒馆找摩根,本来纯属是惹了祸来打个秋风的,结果没几天就悍然爱上了那个鬼地方二得潇洒的气氛,完全不顾自己一代秘密神医的高级身份,整天在十号酒馆搞东搞西不知道多起劲,那个心理健康互助协会就是他的杰作之一——结果我不用多说了,心理变得健康的没几个,本来一直憋着好不容易没发神经的人全疯了。就连超强悍的老板也受到了他的影响,有几天算着账就会抬起头来问木三:“你说现在这个连他娘计算器都不大会用的白痴,是本我呢,还是超我呢?”

木三很冷静地说:“是喝醉了。”

但这些我不需要过脑子的言语,在奔出嘴之前,被我的两个大牙一把咬住了。

我在想,如果我是奇武会的其他人,我会如何面对眼下的场面,会怎么说话,有什么样的表情。

冥王的反应不用说,肯定是上去就抽,抽赢就走。诸葛会用一副扑克牌把方圆十个街区变成恐怖迷城,管你是哪个部分的,反正死了就全都一样了。这二位的风格太强烈了,不管先天还是后天条件我都跟不上,没法学。

但斯百德呢?或者,先知呢?

我深呼吸,鼓眼睛,就像所有跳大神的神棍准备上场开餐时那样,努力回忆关于他们的一切细节,有一瞬间我真的看到眼前出现了斯百德闪闪发亮的光头,就像熊熊燃烧的火炬,照亮迷途羔羊的去路。

应景啊,老子可不是正迷路迷得厉害嘛。

最后有四个大字破空而来,在我脑子里砰一声摔出个大洞,那赫然是:装神弄鬼。

这四个字一出来,我的情绪终于算是斟酌对了。我坐直身体,双手握紧自己的膝盖,直视肖恩的眼睛,慢慢地说:“因为我要和你做一桩交易。”交易两个字我咬得格外慎重,他果然一怔:“交易?我刚才提的交易?”

我摇摇头:“肖恩,忘记你提的任何事,现在,球在我的手里。”

我向他摇摇手,好像真的在篮球场上向竞争对手展示一个球一样,但我手里捏着的,其实是一个手机。

然后我又干了一件出乎他意料的事儿:打了一个电话。

手机是从伊莱恩身上拿到的,我没见过这个牌子和型号的智能手机,所以还花了好一会儿研究怎么拨号,等我终于搞明白了,就把手指贴在嘴唇上,示意肖恩不要出声。

我拨的是约伯的号码,拨号的时候,心里还不断祈祷着死鬼约伯这个电话你可千万要接。

结果我的担心毫无意义,因为电话铃才响一声他就接了,跟上一个电话的情况差不多,那边还是闹得不行。但明显闹的原因不一样,四处欢声笑语,还有欢快的背景音乐流淌,约伯身前身后不断传来各种碰杯声,甚至还有划拳的吆喝声,那把嗓门还挺熟的。

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疑惑地问他:“什么情况,希腊特种兵终于把你们给逮了是吗?大家伙儿这是吃最后的晚餐呢?”

约伯觉得我这么不信任他绝地求生的能力,完全是一种没有义气的表现。他冷静地说: “最后你个毛,我们在和特种部队的官兵们趴体啊,老板今晚状态大勇。老虎棒棒鸡车轮战还没输过,听见他在那儿吼的声音没?喏,希腊方面喝死的人已经趴了一地咧。”

我心想这叫什么事啊,敢情希腊特种部队把你们围上一天之后,大家就围出感情来了是吗?

我这边一身狗屎,实在不是跟约伯扯犊子的良机,当即打断他的叨叨:“摩根呢,问问他现在和咪咪联系上了没?我能不麻烦尽量不麻烦啊。”

我这种心怀万一的侥幸,立刻就被一巴掌打醒。“没有,摩根跟我们忙两晚上了,手机电脑都没有碰过,他昨天不知道的事情,今天肯定还是不知道。”

我叹口气,心想幸好老子也没指望过,然后说:“那你还是叫摩根过来,我问他个医学问题。”

听到医学问题四个字,摩根就会莫名其妙自High,果然他很快就过来接电话,不知道喝酒了没,反正他说话永远是那么慢吞吞的无所谓。他说“丁通?你丫能有什么医学问题?”

我问他:“摩根,你记不记得去年底,你跟我说的藏秘密银行卡的那个方法。”

去年底,就是我蛰伏烟墩路,而小铃铛每天催我要结婚的那段时间。有一天我跟摩根诉苦,说自从我莫名其妙在外面胡混了几个月才回家,小铃铛就定下了灭绝人性的家规,现在对我管教之严,盯防之死,完全上升到了敌我矛盾的级别。人身自由姑且不论,尤其对零用钱的控制没法忍受,每天十块,还全都是钢镚儿,想存都不好找地方藏。你说现在这个世道,十块钱能买个毛?

这样下去要是真结婚了,我怎么办?

摩根这个人很务实:“小事情啊,你另外弄个银行账户不就结了?弄到外快先存了再交公。”

我觉得不靠谱:“银行卡我往哪儿藏?总不能放约伯身上。要说随身带,小铃铛比狗的鼻子还灵,一旦发现我敢来秘密账户这一手,我不得被打死啊。”

摩根叫我放心:“你可以把银行卡藏在皮肤里面。”

他提供给我一个相当牛逼的藏私房钱的办法,就是从我身上摘取一定数量的皮肤和肌肉细胞,在培养基里长出真实的血肉来,然后用纳米级的生物胶水,把那块肌肉贴到我身体的某个部分。人类的身体非常敏感,根本不能容忍莫名其妙的外来物体长期外卦在自己身上,所以很快就会把这块肌肉组织包围起来,融入到整个身体的系统,但我想了想就觉得这个想法太天真了。

要银行卡是来干吗的?刷的啊对不对。

我当时瞪着摩根,想都不敢想自己以后怎么过“这么搞银行卡是安全了,但然后呢?莫非我还得随身带把水果刀什么的?每次要刷卡或者存钱,就哗啦一下把自己给花了?那是不是你天天跟在我屁股后面负责止血缝针啊?”

摩根想想也对,于是我弄个秘密银行卡的事儿就不了了之,但像他这么聪明的人,既然脑子里有了一个想法,绝对不会就这么算了。

我总是觉得,有一天他非得把这主意用在其他地方。

摩根听到这个问题,明显精神为之一振:“记得,怎么样,你是终于决定要在物质上和精神上反抗你老婆对你的疯狂控制和镇压了吗?”

我噎了一下,然后说:“不是。”

“这种做法,是不是真的可行?如果真的话,除了你,还有谁会这一手?”

摩根好像掰着手指算了一下:“这个技术上没什么难度,很多研究机构都有条件做。”然后他就开始列举那些合乎条件的机构,我赶紧打断他的话:“那会用来藏东西的神经病,你估计还有谁?”

他答得斩钉截铁:“只有咪咪了吧。这事儿我们俩商量过了,觉得拿来跨国运钻石和传送情报是最好的。毒品我们不沾,其他东西体积小了利润太低,不过现在情报这种东西都不用人力传输了,层次太低……”

我“啪”一声把电话挂掉,顿时精神大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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