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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云雾飞舞

聊聊恐怖的真事儿-第2部:恐怖的性犯罪-剖析变态罪犯心理,犯罪到底有多难-作者sinwav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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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24-4-9 10:04
  • 签到天数: 80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3-5-2 13:28:2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记者提出了什么理论呢?

      他说:一个人堕落为连环杀人犯,显然是破罐破摔的心理。

      这说明他之前杀过人。

      他杀了人之后,没有被警察抓到。

      一方面他害怕。另一方面他又感到自豪。

      在这两种情绪的影响之下,他开始做连环杀人案。并用大肆杀人来戏耍警方。

      他杀人的地方,越是分散,他活动的地点越是被人琢磨不透。

      越是说明,他第一次杀人的地方,就在自己家门口。

      他越是喜欢杀无怨无仇的陌生人。

      越是说明,他第一个杀的人,是与他有过节的熟人。

      所以,根据他的作案模式,根据他的脚印等信息,寻找他的第一个案子。对后来的案子进行并案调查,会极大地缩小排查范围。

      但是可恨的是,他没有事先与警方协调,就自己去调查了。

      结果他果然挖到了这个线索,没有告知警方,他就直接把稿子发到了报纸上。

      这个信息的披露,使得警方大为震怒。

      一方面民众责怪他们无能,破案能力竟然不如警方。

      一方面信息披露后,会引起杀手的警觉,他会销毁相关证据,使得破案难上加难。

      在调查了第一起同样手段的杀人案之后。

      警方锁定了嫌疑人的大致范围。

      但是嫌疑人非常多:被怀疑到的人就有Arthur Leigh Allen、Jack Tarrance、Rick Marshall、Lawrence Kane、Michael O'Hare、Ted Kaczynski、Bruce Davis

      7个人。

      这时调查无法继续进行下去了。

      因为想要找到真正的杀手,就要对他们的住宅进行搜查。

      可是想要获取搜查证,就必须先向法官提交足够的证据。

      此案之前已经被弄得满城皆知,警方破案压力很大。

      所有人的眼睛都在盯着这个案子。这么大范围的搜查,怎么可能你说一句我怀疑他,就颁发给你搜查令?万一不是,丢脸的就不是警方了,而是法官。

      法官也要为自己的仕途考虑。

      所以,搜查证迟迟发不下来,以至于旧金山一度停止了对此案的调查工作。


      由此可见,中国式破案,在某种程度上,还是有一定优势的。虽然有的时候会造成冤假错案,但是对于普通民众来讲,这是减小伤害的最好方法。

      那么,现在关于zodiac本人的猜测主要分为哪几个流派呢?

      且听我慢慢道来。。。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24-4-9 10:04
  • 签到天数: 80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3-5-2 13:28:4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用来放资料的那个电脑,出了点儿问题。而这个电脑里没有资料。

      所以明天等电脑恢复了,我再继续写吧。

      反正zodiac的故事,大家也应该是耳熟能详了。

      我介绍这个故事,只是为了说明一件事——近期发生的那个案件

      扑克即使有意义,也不值得深究。

      因为除非上面写了罪犯的名字,或者含有罪犯的指纹。

      否则,毫无意义。

      将精力放在解密上,不如将精力放在人海战术的排查上。

      对现场的各种痕迹进行勘验,然后逐步确定犯罪嫌疑人的相貌特征,年龄范围。

      多问问周围的人,也许有目击者,也许有视频录像。

      做这些事情,远比破解扑克牌要强。

      当然,我相信警方早已经在做这种事情了。专家终究是专家,人家肯定比我们这些网友专业。

      明天聊zodiac,也就是12宫的案子的嫌疑人。

      警方认为在7个嫌疑人中,有两个人的嫌疑是最大的。

      那么警方最后抓到他们了吗?

      且听下回分解。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3-5-3 08:26:47 | 显示全部楼层
      电脑软件故障已经排除了。

      话说楼主很懒惰,其实早就能修好的。哈哈,就是懒得动手。

      今天继续接着上面的案子说。

      那么,警方最后有没有确定十二宫杀手的身份呢?

      警方曾经怀疑过7个人。他们分别是:
      Arthur Leigh Allen、Jack Tarrance、Rick Marshall、Lawrence Kane、Michael O'Hare、Ted Kaczynski、Bruce Davis。


      但是这些人中的五个最后都被洗清了嫌疑。

      不是笔迹不像,就是血型、dna不对,要么就是指纹不符合。

      警方无数次推测,认为有最大作案嫌疑的就是两个人,分别叫做:Arthur Leigh Allen、Jack Tarrance。

      前者非常古怪。有人反映他在案发前两年,曾经在喝醉后提到过,要四处去杀人玩。杀完了人还要通知媒体,给他们字谜。

      那个人问他,那你说自己是谁呢?

      他看了看手表说:叫十二宫,英文是zodiac。这是一款手表的名字。

      那个人觉得这是酒后的话,很可笑,就没当真。直到一两年后,真的出现了十二宫杀手。

      而这个人最古怪的地方是,他曾经参加过海军。而且他在海军里曾经做过文书工作,破译过密码。搜查他家的时候,发现了军靴以及手套,都和案发现场的号码一致。他的手表也是zodiac牌子的。


      最最古怪的地方是,有那么几年,十二宫没有作案。而这几年,刚好是他进监狱的日子。

      而他刚从监狱里出来,紧接着十二宫就又开始犯案了。

      7个嫌疑犯中,只有一个嫌疑犯给警察写过信,表示愿意帮助警方的调查工作。这个人就是Arthur Leigh Allen。

      而且自从他死后,就再也没有十二宫的消息了。

      那么警方为何没有抓捕他归案呢?

      原因很简单,将他的笔记与寄给媒体的信件进行对比,发现字迹完全不同。

      而且从现场遗留的血迹上看,他的dna与凶手并不相同。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3-5-3 08:27:55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么另一个人呢,警方压根儿就没有特别怀疑他。

      因为那个人的指纹与笔迹,都与作案现场的不一样。

      更可怕的是,这个人从未做出任何让人产生怀疑的行为。以至于在案件调查的过程中,警方排除了他的嫌疑之后,就没有再将精力放在他的身上。

      但是你们猜怎么着?

      2008年的时候,一个人公布的消息却令全美国大吃一惊。

      一名名叫丹尼斯·考夫曼的男性,向警方爆料称。

      他的继父留下了一批遗物、而遗物中的信息,恰好表明他就是十二宫杀手。

      他有个录音带,里面有他的供认信息。

      最令人震惊的是,里面还有一把带血的匕首、死尸的照片。

      fbi将其血液与作案现场的进行对比,发现血液相符。

      但是很快就又有反对意见称:fbi弄混了证据。

      所以直到现在,还没有人被认定为是十二宫的凶手。

      我认为,这个案子之所以没有破获,其主要原因可以归纳为三个方面。

      1、那时候犯罪心理学还不发达,fbi还没有掌握相关的心理技术,所以导致一开始警方就搞错了侦破方向。

      2、媒体的助力,媒体的大量报道,让警方焦头烂额,忙于应付。名人的参与,使得无数疯子冒充zodiac,使得嫌疑人越变越多,之所以警方将各个案子的证据进行对比,却找不到明显想通的证据,很可能是有人看了报道后,模仿作案,将这个案子彻底搅浑。

      3、嫌疑人很可能不是一个人。而美国的司法制度,又太过于偏重人权。使得警方迟迟得不到搜查证,一再贻误战机。




      如果这件事放到中国,案犯会逍遥法外一辈子吗?

      我觉得不会。

      首先媒体不会配合罪犯,搅浑这锅水。

      再有中国的破案,是人海战术的。是发动群众的。而且中国的审讯方式,是令人极度崩溃的。你心理再强大,审讯72小时也立即招供。

      这有利也有弊。

      好处是,这类罪犯根本就别想愚弄警方,只要警方觉得这个案子必须破,那他们就会投入大量精力,进行人海排查。而且中央派下来的专案组,在地方有绝对权威。不会出现美国那种fbi与地方警察争夺权力的情况。审讯力度大,甚至刑讯逼供,使得那些隐藏极好,心理素质极佳的人,也无法抵抗,从而老实招供。

      但坏处是,刑讯逼供可能造成冤假错案。当然,这种情况在大案上是几乎没有的。

      当然,最近新修改的刑法,规定嫌疑人可以请律师了。当然这在人权上是个进步。但在治安上,这可能是个退步。

      这个世界就是这样,不论你怎么调整,总是会有不完美的一面。

      所以,有好的制度自然好,但制度也不是万能。人才是弥补制度不足的唯一方法。

      假设制度是构建大楼的砖块。

      那么人就是填缝的水泥。

      楼的质量,不仅仅决定于砖块的质量,也决定于水泥的强度。

      所以,百年之计,教育为本。

      只有当一个国家尊重人才,倡导公平,任人唯贤,以道德水平衡量人的时候,制度才能发挥其优势。

      所以同样是民主制度,在非洲,在菲律宾,在印度,就是那副丑陋模样。

      而在英国与西欧诸国,就是另外一副模样。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3-5-3 08:28:12 | 显示全部楼层
      客观地说

      中国的法制,还是在不断进步中的。

      尽管还有很多不足,但并不是说相对欧美就一定都是处于劣势。

      任何制度,都有其优劣利弊。美国的司法制度,同样不能避免冤假错案。

      而且即使是相同的制度,也会因为人的素质不同,而产生不同的结果。

      比如同样是封建制度,汉朝就比秦好,宋朝就比唐朝要强。

      其关键在执行制度的人的素质。

      当所有人都以道德为衡量人的准绳时,即使给你腐败的土壤,你也未必会贪污。因为当所有的人都有廉耻心的时候,你在把贪污的钱拿回家之后,你的妻子会骂你对百姓不仁不义,你的父亲会骂你不忠于国家,你的儿子会不再尽孝。

      同是帝王专制,汉朝人知廉耻,国库的钱被存在仓库里,即使锈断了串钱的绳子,也没有人贪污一文,许多官员为保名节,宁可饿死也不贪污受贿。而到了明朝时,朱元璋将腐败官员的皮剥下来,挂到城门上,却依旧无法阻止腐败。

      制度再好,也有漏洞。人心坏了,制度再好也没用。



      所以从zodiac这个案子上,我们可以看出,美国司法制度的不足之处,以及不受限制的媒体肆意报道凶案,所导致的后果,何其恐怖。

      前一阵中国媒体曾借口民众的知情权,大肆报道学校杀童案,许多负责刑案的人就在说,媒体不应该报道此事。因为一旦报道,就会引起模仿作案。

      结果话音未落,就发生了数起类似案件,闹得举国上下人心惶惶。人民确实应该有知情权,但是如果这种知情权危害到了人民的安全,媒体就应该自觉过滤这些消息。至少,不应该如此大篇幅地报道,甚至某些媒体网站,还别有用心地发布同情的言论,首当其冲的就是南方某报与某易网站。

      一个杀小孩子的凶手,纵使他是不得已做出此事,纵使他有再多苦痛,纵使他幼年时被人凌虐了一万遍,也不该得到任何同情。可他们就是发布了同情杀人犯的言论,借此话题来攻击政府。甚至还导致了许多抑郁不得志的穷屌丝将其尊为英雄。

      杀孩子算哪门子英雄?上下5000年来,没有任何一个朝代的人会发出这样无耻的言论。但我们就是做到了。

      精神病杀人耶?否,无良媒体杀人也。



      回到zodiac这个案件上,在我看来,十二宫杀手的故事,其实并不是最可怕的事情,最可怕的事情,是他们的制度各种掣肘,使得警方最终也没有抓到凶手。当然这也折射出,美国西部地区,刑侦人才的水平,比起东部某些地区来要差很多很多。因为东部与西部的司法制度,是相差无几的。

      甚至许多人说,旧金山、洛杉矶的警察,都是一丘之貉。

      前一阵不是在洛杉矶发生了一个案子么?警察杀警察的那个。最后枪手在杀了几个警察后,自杀了。

      事实上,美国西部这种正义警察与邪恶警察的斗争,在100年前就已经很激烈了。甚至还真的发生过,正义警察假扮黑帮,杀害黑帮与贪污警察的事情。在我们看来这种事情只会发生在电影里。然而在美国西部,这事儿很平常。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3-5-3 08:28:55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扒一个案子。这个案子就发生在我们的身边。

      这个案子很普通,但是却值得引起我们的注意。因为我们生活的时代,我们所处的环境,太容易培养出一个连环杀手了。

      话说在2000年的时候。在某省的某县里。发生了一起强JIAN案。

      一名女性遭到了殴打,捆绑,强JIAN,以及扼杀。

      她赤裸着身体,躺在一条偏僻的小巷里。

      村民发现了尸体之后,立即找到了警察,当地警察勘测了现场之后,当即认定是强JIAN杀人案件。

      但是由于现场没有遗留下任何线索,只有受害人体内的精液,导致警方几乎无法破案。


      这个案子由于一直无法破获,终于变成悬案。

      警方一直担心他会继续作案,最终却发现这个案子只是个偶发案件。

      后来就没有再发生类似的案子。

      大家都看了这么多案例了,应该已经知道,为什么这个案子没有后续了吧?

      可是到了2003年,又接连发生了3起案件。

      这引起了警方的注意。

      这次受害的是两个十几岁花季的少女与一名年轻的人民教师。

      她们死前都被严重殴打过,身上满是伤痕。

      她们被赤身裸体地丢弃在农田里,

      被发现时身体已经腐烂。

      这在当地居民中,引起了极大的恐慌与愤怒。

      警方立即成立专案组进行调查,结果当时发生了一场大洪水,导致案件的侦破不得不终止。

      这次警方依旧一无所获。

      直到后来,再次发生了2起案件之后,省里派来专家,对案件进行细致调查,这才发现了蛛丝马迹。


      由此可见,中国农村的治安很成问题。一旦出现连环杀人犯,警方就会感到束手无策。这一方面是地方警察受培训太少,学历太低,办案方法陈旧,一方面是他们从没有接触过此类案件,完全不明白该如何寻找凶手。

      反而是在大城市里,人们倒会感觉安全一些。因为城市里的警察能力相对比较强。他们所受的培训,以及他们的见闻,也要多一些。


      由于之前的案件没有收集到足够的物证,也没有在最佳的破案时机抓住有利线索。所以警方只得开始大量排查。

      用最原始,也是最有效的方法,对案件进行调查。人海战术再次体现出其优越性。

      这可真是中国警察的最大优越性了。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3-5-4 09:34:28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案子就是这样的一个情况:2000年一起案件。

      2003年三起,随后又发生两起。

      一共六起。

      案件发生的地点,分布在该县城的几个村镇。

      只有一村镇没有发生过案件。

      最后一起案件,被害者经抢救脱险,提供了嫌疑人的相貌特征。

      但被害者当时很惊恐,其提供的相貌特征的真实度,可能有些折扣。

      那么你们说,专家来到这个县城,会如何指导破案呢?

      如果你们是专家,你们会如何指导排查?才能最快地找到凶手?

      大家可以猜测作答。

      答案很简单:他一定是外出打工了。农民在本乡本土,大部分都是很老实的。因为大家生活条件都差不多。没有攀比,也没有特别的歧视。农民与农民之间,即使有贫富的差距,也不会产生极其强烈的反社会心理。

      但是如果他曾经外出打工,看到了外面的灯红酒绿,然后再回家,看到自己的生活水准,他就会产生反社会心理。

      所以,应该从曾经外出务工的人员上查找嫌疑人。

      结合县内2000-2003年无犯罪的情况。

      说明这个人应该是又重新外出打工了。



      同时,这个猜测也是有旁证的。

      因为我前面提到了,第一起案子的被害者,年龄偏大,不属于他喜欢的类型。而他之所以对这个人犯罪,是因为他是尝试性作案。他的本意应该是强JIAN,而杀人则是因为现场失控。

      正因为他第一次杀人,是不得已的,是偶然的,是出乎他的意料的。因而他在案发后变得异常恐惧。

      人在极度恐惧之下,要么改变装束,要么选择逃跑。

      所以2000-2003,他为了逃避排查,而外出打工,此后他也没有再在本地犯罪。




      当你的猜想,有诸多旁证的时候,且这些旁证在逻辑上可以相互支持,就说明你的猜测是正确的。不管他看上去如何不可思议。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3-5-4 09:34:48 | 显示全部楼层
      经过警方的大力排查,在县内走访7万人,结果发现了许多隐案。

      事实上,这个人果然是以强JIAN为目的的。

      他曾经强JIAN过许多人。但由于当地民风保守,又没有发生死人的情况,因而没有人报案。


      同时大量隐案的出现,也说明了一件事:

      省里的专家来到县里之前,当地警方是没有做过大量走访工作的。

      不付出辛苦,怎么可能得到收获?

      坐等在派出所里,难道罪犯就会不耐烦自己找上门来自首吗?

      开什么玩笑?


      由此可见,县级公安不只是水平有问题。敬业方面也有很大问题。如果不是省里知道这件事后,派专家督办此案,这个案子也许永远不会破。

      我很不明白,难道这些警察就没有女性家属吗?他们就不担心自己家属遇害吗?


      总之,走访了大量的群众之后。

      警方果然找到了几个嫌疑人。这几个嫌疑人,都有作案嫌疑。

      但其中嫌疑最大的,肯定就是那个从未发生过强JIAN杀人案的村子。

      而且这个人,符合专家的一系列推测:

      这个人JIAN诈,没有朋友,不善言辞,28岁,第一次作案时25岁。体力工作。外出打工。2000-2003年在秦皇岛。


      省公安与秦皇岛进行联系后,秦皇岛那边发来一些资料。说在2000-2003年间,秦皇岛也发生了数起类似案件。经过dna比对发现,是同一个嫌疑犯。

      与此同时,警察在锁定了这名嫌疑人之后,通过秘密手段获取了嫌疑人的dna样本,与这些案子的dna样本进行比对。

      结果很快就出来了。

      果然就是他。警察抓捕他之后,对他进行突击审讯。此人由于已经太久不归案,所以心理素质经过这些年的培养,已经变得很强。他宁死不交代问题。

      直到最后警方采取了一些特别手段,他才招供。

      于是真相大白。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3-5-4 09:35:05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是,这个案子如此普通,我为何要说这个事情呢?

      难道这个案子有什么特殊之处吗?


      前面我说了,几乎所有人见到这个案子。第一反应就是这个嫌疑人仇视女性。

      按说这种人在本乡本土,乡里乡亲都认识的情况下,是很容易被揪出来的。

      只要找离过婚的,大龄未婚的,被恋人抛弃的,被母亲虐待的,母亲婚外情的等等。

      就可以很容易地排查到这个人。

      但是它并不符合这些情况。相反,他有个稳定的家庭。

      他在秦皇岛当油漆工,在2000年的时候,一年就能收入3-4万元。而那时候,城镇居民的年平均收入只有10000元左右。所以他是个挺有钱的打工者了。

      又有家庭,又有稳定收入,他为何对女性如此暴力伤害?


      经过调查发现,他喜欢看性虐电影。

      平心而论,男人爱看色情片,是没有太大问题的。事实上,许多人都看过,但是没有引起什么犯罪行为。可是为什么,有的人看过就不行呢?

      答案是:色情片也分很多种。如果是讲述帅哥美女的美丽邂逅的,双方你情我愿地进行性活动,我想这种类型的片子问题应该不大。

      但是如果这个片子是讲述未成年性爱,甚至是性虐,虐杀等情节的。问题就大了。

      所以,还是那句话,如果国家没有能力对色情片进行全面禁绝。那么最好模仿美国,对此类作品进行分级。

      你可以通过合理的方式宣泄性能量。但是如果牵涉到暴力、未成年的,就坚决取缔抓捕。同时开放合法的红灯区,让一些生理情况特别的男性,进行合理的宣泄。

      我想此类因为看电影而造成的模仿犯罪,就会少很多。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3-5-4 09:36:33 | 显示全部楼层
      从心理学的角度讲,虐杀之类的情节,本来应该只发生在对女性有特别愤怒的人身上。

      愤怒是他们虐杀被害者的原动力。

      但是在没有愤怒的情况下,虐杀被害者。

      他肯定是因为犯罪者对这种虐杀情节有着特别的幻想。

      幻想丰满道能驱动他去把幻想付诸实践,那么他的年龄起码应该在35岁左右。而且他一定是在生活中遇到了难题。同时他的幼年,一定遭遇到过可怕的事情。以上这些条件,哪怕少一个,都不足以让他付诸行动。



      同时,由于虐杀时,会发出哀号声。且作案时间比普通强JIAN案要长。

      所以这个人应该有着极高的智商,且有语言能力。

      他应该能够用语言诱骗被害者,进入他的理想区域,再进行犯罪。

      比如将女人骗进他的密室,他的地下室等等。


      而现在我介绍的这个人,他既没有语言能力,也没有密室,更没有囚禁场所。他的作案场所非常随意。

      这分明显示出他没有极高的智商。

      没有高智商的人,是不可能单凭幻想的动力,来驱动自己犯罪的。

      所以,这个案子的诸多线索,本身就是一系列的矛盾。从心理学上,这个案子在很多地方都是说不通的。

      但是,一旦知道嫌疑人,整天沉迷于虐杀类的色情片,这些矛盾就都解开了。



      换句话说,如果一个幻想出来的场景,能够让人产生快感。

      这个快感的强度能够达到驱动人犯罪的地步。已经说明这个人的想象力达到了一个极致。这个人一定是个聪明人,至少在想象力方面,不会很差。

      但虐杀类色情片的出现,弥补了那些想象力不足的人的智力缺陷。也提前了他们的犯罪年龄。也就是说,这类影片起到的作用,是替他们幻想,替他们思考了。

      这种功能,使得那些本来就没有很高智商的人,也产生了虐杀的念头。

      过去产生一个连环杀手,需要各种巧合,各种不幸。是一系列偶然的产物。因而发生概率极低。

      而现在,一个正常人,只要看看视频就做到这一切。使得连环杀手正在批量化地产生。


      所以我不得不说,某些虐杀类型的色情片,是确实可以诱使人们犯罪的。国家应该加大对此类电影、视频的查处力度。尤其是借助网络传播的色情片。警方应该对此类网站内容的提供者,抓一批,枪毙一批,震慑一批。才能遏制这种类型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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