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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black白夜

蔡骏最新作品《生死河》:那个最爱你的人说:你必须等待我长大!(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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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30 09:51:45 | 显示全部楼层
  柳曼劝他不要再跟张鸣松见面,更说要陪他去公安局报案,要把张鸣松这个败类抓出来。马力却无声无息地绕到她背后,戴上手套,拿出早已准备好的毒药,强行给她灌了下去。柳曼毫无心理准备,喝到肚子里一大口,都没办法呕吐出来。马力慌张地逃出小阁楼,把门外面的插销反锁。

  柳曼敲打着阁楼的房门,足足过了几十分钟,马力蜷缩在图书馆的地板上,直到再也听不见楼上的声音。

  这天晚上,他离开寝室的时候,在床底下点了支香,其中带有************成分,能让人睡得特别沉——以至于他偷偷跑出去杀人,又无声无息地回到寝室,未被室友们发现过。

  第二天,清晨六点,他才看到横躺在图书馆屋顶上的柳曼。

  刹那间,他吓得几乎灵魂出窍,第一反应是她还活着?

  然后,申明老师爬到屋顶上检验尸体——马力又冒出个念头,不是大家都在疯传申明与柳曼有不正当的关系吗?何况昨晚他们确实单独在一起过,申明老师又是整夜都住在学校,他才是最大的犯罪嫌疑人吧?

  于是,就在这天傍晚,趁着申明老师在食堂吃饭的空当,马力偷偷闯入他的寝室,在大橱顶上放置了剩余毒药的瓶子——这样就不会有人怀疑到自己了。

  不久,警方搜查了这个房间,并将申明老师作为杀人嫌疑犯逮捕。

  十三天后,申明死于魔女区。

  他不知道是谁杀了老师。

  但是,这个秘密埋藏多年之后,马力依然认为是自己捅了第一刀。

  保时捷卡宴已停在张鸣松家的楼下,他坐着电梯冲上七楼,发现画有共济会标志的房门,居然留了道门缝没关紧,里面露出灯光与热气。

  推开虚掩的房门,马力踮着脚尖走进卧室,才看到被扔在地板上,由尼龙绳五花大绑起来,赤身裸体的张鸣松老师。

  “你是——”

  那么多年未见,张鸣松忘记了马力的脸,而他自己的这张脸,却从未在马力脑海中模糊过,哪怕已过去了十九年。

  “张老师,你还记得我吗?1995年,是你帮助我考进了清华大学。”

  “马……”

  “是,我叫马力,我的班主任是申明老师。”

  张鸣松眯起眼睛辨认,略微点头:“你怎么来了?”

  “有人给我打了电话。”

  “是司望!”张鸣松咬牙切齿地喊出这个名字,“他让你来救我吗?”

  马力停顿片刻,却摇摇头:“不,他让我来杀你。”

  “什么?”

  “杀死柳曼的人,难道不是你吗?杀死申明老师的人,难道不也是你吗?”

  “想起来了,是你杀的吧?也是你陷害申明的吧——那瓶毒药?”张鸣松在地板上扭动着雪白的身体,“不过,我可从来没让你杀过人!”

  “那么多年来,我觉得最对不起的人,除了被我杀死的柳曼,就是申明老师!”他忍着没有流下泪水,出门时就已告诫自己,无论如何不能在张鸣松面前露怯,“当他的灵魂出现在我面前,当他附身在那个男孩身上,我就知道这一天终将到来,只是这十九年等得也太漫长了。”

  “你说什么?申明的灵魂还在?那个男孩?”

  张鸣松瞪大眼睛,马力却狂笑起来:“是啊,他真的做到了!太了不起了!将你们这些抛弃了他,陷害了他,让他绝望无助,将他置于死地的人们,一个个都送入地狱!”

  “司望?你是在说他?”

  他不置可否地一笑,蹲在这个五十多岁的男人面前:“张老师,十多年来我始终在做一个梦——就是杀了你。”

  马力起身去了厨房,找到一把锋利的刀子:“我真的好恨自己啊,要是早些年就能杀了你,或把你的丑事公之于众,就不会有更多的男生,像我的人生一样被你给毁了。后悔也来不及了,我以为只要能上得了名牌大学,就算受到天大的委屈也不算什么,其实我已经丧失了一切!”

  刀尖,冰冷的刀尖,横在张鸣松的咽喉。

  他的手指却在颤抖,无论如何都切不下去,虽然在梦中重复了无数遍,包括杀人后鲜血四溅的画面。

  毕竟,毒死一个人,与亲手拿刀杀死一个人,感觉完全不同。

  “该死!”

  刀子却掉到了地上,马力抽了自己个耳光,将近二十年过去,怎变得越发懦弱?

  “小子,不要手软,杀了我吧!”想不到的是,张鸣松却主动哀求起来,“我的学生司望,他已拿到了所有证据,明天整个学校都会知道了,即便校长与老师们不相信,也会有人去调查那些早就毕业的男生,到时候只要有一个人说出口,就会全部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是啊,要不是因为我是杀人犯,早就捅破了那层窗户纸!”

  “被警察抓起来不算什么,我怕的是被学校开除,就像申明老师那样,被所有人抛弃——校长、老师、学生、家长……我是南明高中的特级数学教师,培养了无数的高才生,还有十几届的全市理科状元,我是全市教育界最大的明星,每个人都对我毕恭毕敬,哪怕是最傲慢的局长与区长,都想尽办法让他们的孩子来被我补课。”

  马力咬破了嘴唇,重新捡起刀子:“我明白了,司望也早就明白了,你的弱点——名誉!”

  “与其丢失名誉与尊严,遭万人唾骂,不如就这样死了干净!赤条条来,赤条条去吧……来啊,杀了我啊!你还是害怕了吧?所有漂亮的男孩子,都像女孩那样胆小吧。”

  随着张鸣松挑衅般的怒吼,马力手中的尖刀割开了他的喉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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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2 08:07:1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一章

  春天。

  潜伏在这南方小城有许多好处,第一是空气清新让人身体状态好了许多,尽管还无法恢复男人的能力;第二是可以在街边小店找到修电器的工作,电子工程专业的他可是行家里手;第三是这里看不到通缉令,马路上几乎连警察的影子都没有,更不用担心被人发现。

  许多个深夜与凌晨,他依然会从噩梦中惊醒,见到那张二十五岁的脸,风华正茂,英姿勃勃,闪着明亮的目光,随时都要成为万众瞩目的人物。

  路中岳梦见自己被这个人用刀刺死。

  鲜血在眼皮底下奔流,迅速染红整件衣服,倒在街头被众人围观,就像一条被车撞死的中华田园犬。

  每次这样醒来,他都会冲到镜子前,看着自己四十多岁的脸,看着额头与眼角的皱纹,日渐稀少的头发,还有布满血丝的眼睛。

  那个人的名字叫申明。

  路中岳第一次见到他,两人都只有十五岁。1985年的南明高级中学,记忆中无比荒芜,除了旁边的钢铁厂,似乎是被世界遗忘的角落。唯独教学楼与宿舍都是新的,那年头无数人打破头都要挤进去——中考成绩一般的路中岳,通过老爸走教育局的后门,多交了些赞助费,这才被塞进了南明高中。

  申明刚来学校报道,穿着土得掉渣的白衬衫蓝裤子,跑鞋都洗得发灰,书包一看就是旧的,很像别人用剩下来的那种。但他的目光很特别,尽管总是故意躲避别人,但只要一跟人四目相对,就会令对方望而生畏。

  与其他同学相比,他的脸有些过分的成熟。

  他们被分配到同一间寝室,六个室友中就属申明最为寒酸,身上只有几毛零用钱,平常连买根冰棍都舍不得。但他的功课确实好,读书极其勤奋,每晚在蚊帐里挑灯夜战。他的领悟力特别强,老师说的话一点就透,尤其语文与英语更是出类拔萃。除了年轻的数学老师张鸣松,几乎每个老师都很喜欢他。

  相比之下,路中岳就寒碜许多了,若非理科成绩还行,恐怕都有留级的可能。

  他却是申明最好的朋友。

  平时申明是个沉默寡言的人,只有单独跟路中岳在一起时,才有说不完的话,申明有句口头禅“来不及投胎吗?”让路中岳记忆犹新。任何时候路中岳遇到困难,申明都会出手相助。同样他经济拮据之时,路中岳也会慷慨解囊。

  高二那年,他拖着申明去药水弄打台球,遇到流氓抢劫,申明帮他打跑了那些混蛋,头却被打破血流如注。路中岳陪他去了医院,忙前忙后了一整夜,结果申明被缝了七针,回到学校只能谎称不小心摔跤。

  那天晚上,申明躺在路中岳的大腿上,双眼清澈地看着满天星斗。他说自己从小没尝过过一天好日子,记忆里都是被人欺负,没有小朋友愿意跟他一起玩,就连写作业的铅笔都是外婆从东家要来的。考进南明高中,他才有机会每天吃到肉。

  最后,他冷冷地说了一句:“不甘心一辈子就这样过去。”

  高考前夕,申明总是愁眉不展,他填的第一志愿是北大,将要面对全国成千上万的竞争者,心里毫无把握。

  路中岳更在担心是否会高考落榜。

  六月的某一晚,学校对面流浪汉的棚户区发生火灾,路中岳跟着同学们出来看热闹,没想到申明像个疯子样冲进火场,最终变成一团火焰冲了出来,结果救出了一个小女孩。

  路中岳并不知道,不久以前,这个小女孩几乎就被他害死。

  终于,申明得到了被保送北大的机会,成为万中挑一的幸运儿。

  高考过后,他即将奔赴未名湖畔,路中岳留在本市的理科大学读书。在南明路上依依惜别,两人拥抱着大哭一场,申明唱了一首歌,是李叔同的《送别》:“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一斛浊酒尽余欢,今宵别梦寒。”

  那是二十六年前的往事。

  此刻,路中岳是一个逃亡的通缉犯,隐身在人群深处,回想这辈子所有的起伏坎坷,不都是拜这个死于二十五岁的好朋友所赐吗?

  而他之所以来到这里,是为了另一个人——他叫路继宗,今年十九岁,是路中岳的亲生儿子,唯一的。

  这辈子注定不可能再有了。

  他在这座南方小城隐藏了一年,时不时观察陈香甜与路继宗母子。当年喜欢过的女子,早已不能再看了,差点被自己扼杀的孽种,却如同春天的野草般茁壮——最要紧的是,这孩子的相貌完全遗传自路中岳。

  路继宗每天闲着,要么无所事事地看A片,要么去网吧通宵打游戏,却给自己赚了几十把砍刀,直到妈妈揪着他的耳朵拎回来。他很少主动跟人说话,也没有朋友——除了游戏里的战友们。

  不会有女生喜欢他。

  他总是低下头,露出额头上浅浅的青斑,冷酷地压着眼神看别人,令对方产生某种畏惧。有一晚,他在网吧里打DOTA,旁边有个家伙骂了他两句,说他是没有爸爸的野种,妈妈是个烂货。他立刻变了个人样,宛如凶神恶煞附体,冲上去痛打了对方一顿。那家伙是黑社会流氓,在小城横行霸道惯了,没人敢动一根毫毛,这回却被打得满地找牙,以后再也不敢出现在他面前。

  多少次路中岳都忍住了冲动,不敢出现在儿子面前,担心只要暴露自己身份,就会招来杀身之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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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2 08:07:34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个女子偶尔会去路继宗家里,每次提着各种水果与礼盒。她看起来不到三十岁,穿着打扮看似朴素,气质却格外出众,仔细看她的脸是真心漂亮——路中岳不认为陈香甜能交这样的朋友。

  她似乎很得路继宗的信任,两人有时会一起逛街,让人有种姐弟恋的错觉。

  不过,路中岳断定她不是本地人,而是来自某个大城市。他有几次悄悄跟踪那个女子,发现她是在城外苗寨支教的老师,又从寨子附近打听到了她的名字——欧阳小枝。

  最近让他疑惑的是,快一个月都没见过路继宗了,同时姓欧阳的女子也消失了。

  我的儿子去哪了?

  这个疑问憋了许多天,路中岳终于按捺不住,在某个春天里的深夜,敲响了陈香甜的房门。

  “你是谁?”

  将近二十年过去,这个女人早已认不出他来了。

  路中岳低着头,把脸藏在门外的阴影中:“你儿子去哪里了?”

  “啊?”这个中年女人顿时慌了,“继宗在外面闯了什么祸?”

  “没有。”

  他又往里走了一步,整张脸暴露在灯光下,尤其是额头上那块青色印记。

  陈香甜后退半步,眯起眼睛盯着他,有些恍惚地摇摇头:“你是——不可能!”

  “就是我。”

  反手把门关上,他小心地走入房间,屋里乱七八糟的,散发着油烟味。

  “路中岳?”女人抓着他的肩膀,仔仔细细端详这张脸,又惊恐地松开手,躲藏到角落中,“冤家!”

  “久别重逢,你不高兴吗?”

  陈香甜浑身颤抖:“我……我……只是没想到……”

  “你以为我早就死了吗?”路中岳伸手抚摸她略显粗糙与松弛的脸,“有时候,我还是会想起你的——1995年,在酒吧里第一次见到你,那时候的感觉真好啊。”

  “放开你的手!”

  “那么多年了,你不想我吗?”

  女人却打了他一个耳光:“我恨你!”

  “对不起。”他捡了块干净地方坐下,“但我还是要感激你!为我生下了一个儿子。”

  “你不配做他的爸爸!”

  “继宗在哪里?”

  他掐住了陈香甜的脖子,她喘着粗气说:“一个月前,这孩子出去打工了。”

  “去了什么地方?”

  “就是我跟你认识的那座城市!他说在那里可以找到爸爸。”

  “他是去找我的?”

  路中岳下意识地松开手,女人痛苦地咳嗽几下:“是的,他一直想要看到自己的爸爸长什么样?我告诉儿子,他的爸爸额头上也有块青色的印子。”

  “把他的电话号码给我!”

  “儿子刚走不到几天,他的手机号就停机了,也没打电话回来过,已经失去联系几个星期,我非常担心他!”

  “不会吧!”路中岳焦虑地在屋里徘徊几步,“那个女人呢?经常来这里的年轻女人,她是怎么回事?”

  “你是说小枝?她不是你的表妹吗?”

  “表妹?”

  路中岳根本就没有过表妹,难道是那个人?不,明显对不上啊。

  “你有她的电话吗?”

  “有。”陈香甜掏出手机,把小枝的电话号码报给这个男人,“我也打电话问过她,关于继宗的下落,小枝说她也不清楚。”

  “她在说谎。”

  就当路中岳要开门离去,陈香甜在身后低声说:“中岳,请你不要去找我的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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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2 08:07:42 | 显示全部楼层
  他转身狠狠盯着这个女人,发现她的目光闪着无法掩饰的恐惧——虽然,小城里没有他的通缉令,但陈香甜似乎知道他是个逃犯,从刚才认出他的那刻起,她就沉浸在恐惧与犹豫中。

  或许,这是欧阳小枝告诉她的?

  如果自己就这样离开,这个女人会不会立刻打电话报警?结果还没走出几步远,就作为通缉犯被逮捕了?

  路中岳露出难得的微笑,转到陈香甜的身后,抚摸着她的后颈说:“香甜,不管你有没有想念过我,但我时常还会想起你的好。”

  “别说了。”

  “当年是我抛弃了你,真的很抱歉!”

  当他说完最后一个字,双手掐紧了陈香甜的脖子。

  这双曾经杀过人的手,十指关节粗大有力,就像自行车的防盗环。

  女人开始挣扎与反抗,双腿竭尽全力地乱蹬,窒息的喉咙深处,发出类似蛇爬行的声音,直到浑身抽搐与大小便失禁。

  她死了。

  在她曾经爱过的男人手中,渐渐变成一具僵硬的尸体,最后横倒在肮脏的地板上。

  路中岳后退半步,抽了根烟看着死去的陈香甜,忽然觉得她的死样好难看。

  对不起,我儿子的妈妈。

  他往尸体身上掸了掸烟头,拿起家里的固定电话,拨通陈香甜给他的那个手机号。

  “喂,请问是欧阳小枝吗?”

  对话那头响起个轻柔悦耳的女声,简直让人怀疑是女大学生。

  “是我,你是哪位?”

  路中岳挂断了电话,低头走出杀人现场,还不忘把门关好。

  他回到出租屋收拾行李,给电器修理店的老板发了条短信告辞,连夜赶到长途汽车站,踏上回乡的旅途。

  再过整整两个月,就是申明的十九周年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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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2 08:07:5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二章

  “更能消几番风雨?匆匆春又归去。惜春长怕花开早,何况落红无数。”

  欧阳小枝在操场上走了几步,回头对跟着她的女学生说。不到两个月后就要高考了,眼前的高三女生,总让她回想起自己的十八岁,尽管没人能猜出她的年龄。

  “老师,你为什么喜欢这首辛弃疾的词?”

  “春末夏初,是最适合死亡的季节。”

  她的脖子上系着条紫色丝巾,迎风吹起满头长发,几根发丝蒙在脸上,被迫露出迷离眼神。

  开春不久,欧阳小枝完成了一年的支教任务,告别南方小城与山寨里的苗族孩子,回到这座大城市。她被分配到市区的一所中学,担任高中语文老师,临时顶替带起了高考文科班。

  “申敏同学,你干吗总是跟着我?”

  “老师,你是个很特别的人。”

  这个小女生对她尤感兴趣,大概到了思春伤逝的年纪,对欧阳老师如女神般崇拜。

  “呵,每个人都这么说啊,无论男女。”

  申敏提出了一个大胆的问题:“老师,你为什么一直不结婚?”

  “那么多年以来,心里始终有一个喜欢的人,但他无法娶我为妻。”

  “难道他是有夫之妇?”

  现在的女孩真是早熟啊,小枝苦笑一声:“因为——他早已经死了。”

  高三女生也面色凝重下来:“我也有喜欢的人,但他也不能跟我在一起,因为他说自己是个幽灵。”

  欧阳小枝咬着耳朵说:“别相信男生的话!快回自习教室去吧。”

  目送春天里小女生窈窕的背影,她捡起花坛边凋落的花瓣,顾影自怜地放到嘴边吹起,看着花瓣被湿润的风卷走,莫名伤感起来。

  她没有再与司望见过面,就连一通电话都没打过——他还不知道小枝回来了。

  唯一担心的是,会不会哪天在街上跟他偶遇?

  小枝也没有回过南明高中,有两次要经过南明路,也是特意绕远路避开。

  下午四点,她穿着一身职业装离开学校,坐地铁来到市中心的老街区,路边有各种小店与餐厅,到了晚上尤其热闹,都是附近居民来购物与吃饭。

  来到一家沙县小吃门口,招牌与门面还算干净,尚未到晚间饭点,几个伙计在聊天打牌,她坐进去点了碗云吞。

  为她把云吞端上桌的,是个瘦高个的小伙子,欧阳小枝把钱放到桌上说:“不忙的话,坐下来聊聊吧。”

  对方愣了一下,双颊害羞地绯红,坐下说:“姑姑,原来是你啊。”

  “在这里的生活还习惯吗?”

  “不错吧。”

  男孩看起来不到二十岁,额头上有道青色印子。他穿着普通的夹克,头发被厨房熏得油腻,气色与精神都还不错,只是表情古怪,似乎有许多要说的话,临到嘴边又咽了回去。

  “喂!你的漂亮姑姑又来了啊!”有个厨子开他玩笑,拍着他肩膀走过去,“他很喜欢这里,每天干活都很开心,也不知哪来的劲道。”

  “继宗,真为你感到高兴啊。”

  他害羞地搔搔头:“除了每个月两千块工钱有些少,其余都挺开心的,这些家伙对我很好,我想要再干一两年,就自己挣钱开个小店。”

  “太好了,需要帮助的话,到时候姑姑可以借给你点钱,或者算我投资入伙也行!不过,我当老师的工资不高,最多只能出一万块哦。”

  “嘿嘿!”

  路继宗傻笑了一下,牙齿都露了出来,像个阳光的大男孩,已跟几个月前判若两人。那时他整天打游戏,动不动在街上跟人打架,身边也找不到一个朋友,回到家跟妈妈也说不上半句话,看陌生人的眼神,就像即将被执行死刑的杀人犯。

  在南方小城的一年间,欧阳小枝希望通过接近这个少年发现路中岳的蛛丝马迹——假如那个通缉犯还活着的话,眼前这个有着青色胎记的孩子,将是他唯一值得眷恋的人。

  事实上她有种感觉,路中岳就在附近徘徊,或许就在某个黑夜的角落里,这使她每次回苗寨的路上都格外小心,包里必须藏一支防狼喷雾剂。

  那个人就像鬼魂,从未在她的眼前出现过。

  终于,一个多月前,她把路中岳的儿子带出了小城。也是这孩子几次恳求的结果,他再不愿留在这令人窒息的环境中了,他也知道每天混在网吧打游戏等于慢性自杀,他做梦都想再去那遥远的大都市,即便明知要为此而付出代价。他的妈妈也知道留不住他,就把儿子托付给了欧阳小枝——路中岳的“表妹”,孩子的“表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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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2 08:08:04 | 显示全部楼层
  路继宗第一次离开小城,紧张而兴奋地坐上汽车再转火车,辗转十几个钟头才抵达这里。小枝替他找到这家沙县小吃的工作,老板是个忠厚的福建人,替他解决了住宿问题。虽然,只能透过狭窄的窗户,望着摩天楼的玻璃幕墙。

  他迅速更换了手机号码,再也没有与妈妈联系过。他还特意关照小枝,如果妈妈再打电话过来,就说不知道自己的下落。欧阳小枝没有做过妈妈,但能理解陈香甜的心情。不过,她还是答应了这孩子的请求,她担心欺骗他的话,就可能再也找不到他了,此前一年的努力就付诸东流。

  “继宗,我问你个问题哦。”小枝思前想后之间,已吃完云吞,看着少年额头上的青斑,“最近,周围有没有出现过什么特别的人?”

  “没有啊。”

  他皱起眉头想了想,茫然摇头。

  “如果,有什么奇怪的人来找你,或者遇到特别的事情,请一定要立刻给我打电话!”

  “好,我记得。”

  忽然,路继宗显得有魅力多了,明天隔壁拉面店的女孩就会找他玩。

  这少年,不过是她的诱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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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2 08:08:1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三章

  2014年6月6日。

  十九年前这天的清晨,柳曼被发现死在南明高中图书馆的屋顶上。

  周五晚上,不到九点,街头分外凉爽,叶萧穿着一身利落的便装,独自坐在街边的大排档,吃着炒米粉与海带子。

  远远看到司望在过马路,这个少年的身胚越发雄壮,相比第一次见到时的瘦弱男孩,早已不可同日而语。虽然,那小子离开了贫民窟,却依旧经常跟人打架,在南明中学自然无敌手,而新家的街坊邻居们,看到他也会退避三舍。也只有他敢半夜在外闲逛,用买雪糕的价钱买切糕。凡遇到小流氓欺负人,或公交车上的扒手行窃,司望就会上去暴打一顿。可他无论怎么英勇无畏,都不能成为英雄好汉,却被当作不良少年。何清影整天长吁短叹,也只有她敢扇司望的耳光。

  他没听说过“周处除三害”吗?

  若非叶萧几度出面,这孩子早被抓进派出所,通知学校开除了吧。叶萧每次都严厉地警告他,甚至脱下衣服单挑一番,结果是,司望被打倒在地,或成为人体沙袋,偶尔警官也会挂彩。

  司望向老板娘要了串牛板筋,坐在叶萧面前说:“我是从家里逃出来的。”

  “你妈妈要是知道的话,他会打断你的腿!”

  明天是高考第一天,所有考生都关在家里复习,只有司望打电话约叶萧出来吃大排档。

  “没什么好担心的,我倒害怕将来三天控制不住,一不留神考个全市文科状元啥的。”

  “祝你高考成功!”

  “我不是跟你来聊这些的!”司望打断了他的祝福,目光阴沉下来,“这几天,好像有双眼睛在背后盯着我。”

  “谁?”

  叶萧习惯性地扫视四周,黑夜里的大排档,挤满了下夜班的人们,以及附近夜总会的小姐。

  “不知道,我有一种感觉——他是路中岳。”

  听到这个名字,叶萧的眉毛往上扬了扬,毕竟曾有位资深警官为了抓捕他而牺牲:“他有这个胆量吗?”

  “我想,最希望他出现的人就是你吧。”

  “话倒是没错!”三十多岁的警官,捏碎了手中的一次性杯子,“我没有记错的话,再过十三天,就是申明的十九周年忌日。”

  “1995年6月19日,晚上十点,魔女区。”

  “路中岳是我遇到过的最狡猾也最走运的通缉犯,他不会蠢到选择这一天来自投罗网的。”

  “但我一直在等待这一天。”

  看着少年凶狠的目光,叶萧抓住他的胳膊:“小子!你要听我的话!等到6月19日,你哪里都不要去,就乖乖守在家里,保护好你的妈妈。”

  “你呢?”

  “虽然,明知道那家伙不会出现,但我仍然会去南明高中,去废弃工厂的魔女区。”

  “别说这个了,问你另一件事:马力判下来了吗?”

  “今天上午,市中级人民法院刚作一审判决。”

  叶萧一大早就去法庭旁听了,本案的侦查是他全程负责。今天他看到了柳曼的父亲,老头子在旁听席上异常激动,恰逢她女儿被杀整整十九年,要求立即执行死刑。

  大约半年前,全市特级教师——张鸣松老师在家中遇害,杀人犯是他曾经的学生,也是被他送入清华的高才生,1995年毕业的马力。

  案发当日凌晨,马力拨打110自首。他向警方交代了杀人动机,是张鸣松在1994年到1995年间,以补课的名义对其进行猥亵。同学柳曼发现了这个秘密,马力就在学校图书馆的小阁楼里,用夹竹桃的毒液杀死了她,第二天又将罪证嫁祸给申明老师。由于涉及1995年南明路的两桩凶案,叶萧警官迅速介入调查,在看守所彻夜审讯了杀人嫌疑犯。

  马力异常冷静地说,他对于当年申明老师的死极其内疚,这辈子都在深深地悔恨。他早已对张鸣松恨之入骨,在深夜闯入他家,先是将其脱光衣服捆绑,最终用厨房里的尖刀割断咽喉。为何现场被翻得如此之乱?是要找到当年被张鸣松拍摄的照片,最后张鸣松说那些照片早就被他扔了,也可能已在外面传播,从而促使马力杀他复仇。

  几天后,特级教师张鸣松的丑闻,飞速在南明高中及整个教育圈传开。不久,就有多位他带过的毕业生,年龄从二十五岁到四十岁,主动站出来揭开真相,承认被张鸣松猥亵过的男生共有五人,或许有更多的人将永远隐藏这个秘密。

  然而,此案最关键的证据——张鸣松拍摄的那些不雅照片,却始终没有出现过。

  叶萧与同事们反复勘察了现场,确认马力的供述基本属实,杀人凶器与被害人咽喉的伤口吻合,刀上沾满马力的指纹,他的满身血迹也属于死者,经鉴定无任何疑问,就是在杀人时溅到身上的。

  不过,叶萧根据多年的办案经验,认为房门的痕迹存在疑点,似乎有人故意给马力留了门?虽然,马力一口咬定,凶案是自己一个人干的,却说不清捆人的尼龙绳从哪来的?开始说在网上买的,后来改口说从路边捡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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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2 08:08:3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不觉得很蹊跷吗?”

  叶萧把以上疑问说了一遍,反正案子都已宣判了。

  “是有些怪啊。”

  司望十九岁的眼神,出乎意料地成熟与冷静。

  其实,叶萧是在故意试探他,却无法拿出证据。何况在案发现场,并未发现第三个人的指纹或毛发。张鸣松家门口的楼道,没有安装过摄像头,保安也只对马力留有印象,其他人故意避开了摄像头,通过车库与楼梯来到现场。

  “我查过马力手机的通话记录——最后一次接到电话,是在杀人前一个小时,来电号码是案发地附近的公用电话。马力解释说这通电话是有人打错了,我调查了道路监控录像,很遗憾这个电话亭是个死角,没能看到打电话的人。”

  叶萧说这段话时,司望却保持着可怕的沉默。

  “听着——马力这几年的通话记录都调出来了,其中就有你的号码,大约在两年前。”

  “我是住在谷家时认识他的。”

  “不错,马力曾经在尔雅教育集团任职,在谷家破产前夕,担任过谷秋莎的总经理助理。我专门询问过他,但他说当时你还是个小学生,不可能与你有私下来往。”叶萧停顿了一下,特意观察司望的表情,“我想向你证实一下,他是否说谎了?”

  “我想先知道一点——今天法院的判决结果?”

  “死刑。”

  作为一个抓获过无数杀人犯的警官,叶萧郑重地吐出这两个字。

  “马力一审上诉了吗?”

  “他完全认罪,没有上诉,希望尽快执行死刑。市中院会在三日内报请市高院复核,最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司望的嘴唇有些发紫,背过身去咳嗽几下,皱着眉头:“这个板筋的辣放太多了!”

  “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

  “既然是这个结果,我还有必要说吗?马力什么时候上路?”

  “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将在七日内行刑。”

  “枪毙?”

  少年狠狠咬下一口牛板筋。

  “不,现在是用注射的方法。”

  叶萧的这句话,让司望一不留神咬破了舌头,痛苦地捂着嘴巴:“悲惨世界!”

  “什么?”

  “凡是看过这本书的人,都会遭遇厄运,不是死于刀子,就是死于针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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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2 08:08:4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四章

  2014年6月19日。

  清晨,天还蒙蒙亮,司望悄然起身洗漱,镜子里是张十九岁的脸,已有几分成年人的样子,尤其这双黑洞洞的眼睛。

  十天前,司望刚完成高考,几乎每门考试都是第一个交卷,在老师与学生们的瞩目中,面无表情地走出考场。

  高考后的这些日子,他一直关在家里上网,看各种各样的恐怖片。何清影虽然有些担心,但总比他出去闯祸强,何况叶萧警官上门告诫过她,6月19日这天不准司望出门,无论他去哪里都要打电话通知警方。

  昨晚,何清影坐在电视机前熬了一整夜,凌晨四点才撑不住睡着了。此刻,她在沙发上发出均匀的呼吸,如果再晚几分钟,天放亮些等她醒来,司望就没有出门的机会了。

  他无声无息地走下楼,骑上自行车蹬出小区。梅雨季节的空气异常潮湿,让人呼吸都有些困难,许多地面还积着水,不晓得何时会再下雨。

  司望买了两份蛋饼充饥,茫然看着街头早起上班的人们,自行车龙头犹豫几下,却转向了安息路的方向。

  十分钟后,自行车飞驰到这条安静的小路,他用单脚点地眺望四周,路边的银杏越发茂盛,树丛掩盖着几座小洋楼的窗户,偶尔响起清脆的鸟鸣。

  看着那栋沿街的老房子,窗里传出居民刷牙洗脸的声响。紧挨地面的半扇窗户,蒙着厚厚灰尘——他想起了尹玉,还有上辈子的老头。

  忽然,司望转身看向街对面,那栋空关了三十年的凶宅。

  安息路19号。

  跨过狭窄的马路,生锈的门牌快要掉了,门前挂着铁链与大锁。四周没有半个行人,他翻过低矮的围墙,锻炼两年多的身手,翻墙什么的真是弱爆了。踩着凶宅的院子,司望心底泛起一股恶心感,下意识地抬头看着楼上。他从一个破碎的窗口爬进去,晨曦照进昏暗客厅,地上积满灰尘,相比上次来访没什么变化。

  1983年,秋天的雨夜,他的妈妈何清影,在这里杀死了自己的养父。

  墙上的符号与线条依然醒目,只是陈年血迹早已褪色。

  他蒙着鼻子走上楼梯,发觉二楼窗户已被打开,凉爽的穿堂风呼啸而过,似乎扫去了不少尘埃与蛛网。

  第一扇门还是肮脏的卫生间,第二个房间里有着尸体般的大床,直到最后一扇门——何清影童年时的闺房。

  小心翼翼推开这扇门,心头跳起某种熟悉的感觉,就像1995年6月19日深夜。

  二楼的魔女区?

  转身要逃跑的同时,身后吹来一阵阴冷的风,某个人影已投射到对面墙上。

  司望无处可逃,正要弯腰转身送出一记勾拳,铁棍已重重地砸到头顶。

  似有某种金属在身体里。

  天旋地转,他倒在肮脏的走廊上,鲜血汩汩地从额头涌出,直到流满自己嘴巴。

  咸咸的,涩涩的,死亡的味道。

  沉重的脚步声响起,在地板上震动着耳膜,努力要把眼睛睁大,却被血水模糊成一团红色,只见倾斜而浑浊的世界。

  有人抓住司望的脚踝,将他拖进小房间,胸口与脸颊与地板摩擦,疼得像火烧起来。

  眼前有个破烂的木柜,摆着几个赤裸的木头娃娃,那是妈妈小时候的玩具,一个个瞪大眼睛看着他——是娃娃把自己打晕的吗?

  柜子旁边是小木床,铺着一张薄薄的竹席,还有枕头与毛毯。墙边扔着个行李箱,一大堆吃剩下来的方便面盒子、烧油的旅行炉和大桶的饮用水。

  他用尽全力挪着脖子,再把眼球移动到极限,才看到墙边那面镜子,椭圆形的木头黑框,竟然已被人擦亮了。

  终于,镜中照出一个人影。

  二楼昏暗的房间,锈迹斑斑的镜面颇为模糊,当那人靠近镜子,依稀照出一张男人的脸。

  “路中岳?”

  牙齿之间微微颤抖,有些怀疑和不确定,又因嘴里含有大块血水,听起来含糊不清。

  那个男人从镜子前转身,拉开厚厚的窗帘,探头往外面看了看。他从司望口袋里掏走手机,下楼去检查了一圈,确定周围没有其他人,这才回到二楼的房间。

  司望的体魄超出常人,额头的鲜血已自动止住,只是脑袋昏昏沉沉,没有爬起来的力气。对方把他固定在一把椅子上,又找出一根结实的绳子,将他从头到脚捆绑起来。

  终于,中年男人额头上的青色胎记,清晰地暴露在司望眼前。

  他喘着粗气半蹲下来,凝神皱起眉头,目光里有些惋惜:“终于又见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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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2 08:08:59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你……果然还活着……”

  司望说出每个字,脑袋都会剧烈疼痛,几乎就要爆炸。

  “没想到,你竟会主动找上门来,要不是我做通缉犯的八年来,每一夜都风声鹤唳草木皆兵,耳朵就像兔子般灵敏——或许被绑在这里流血的人就是我了。”

  “你……在这里……等我吗?”

  他托着司望的下巴回答:“我可没那么大胆量!想起四年前的秋天,你带着那个警察来找我,真把我吓出了半条命。”

  “为了黄海。”

  司望闭上眼睛,自言自语。

  “两个月前,我刚从南方回来。作为被全国通缉的老逃犯,我有三张不同的身份证,却还是不敢住旅馆。这栋小楼是我叔叔的家,差不多三十年前,他被人杀死在楼下的客厅,从此成了凶宅,再没人敢踏进一步——我想你或者警察,都不会想到这个地方的!所以,我感到非常好奇,你是怎么找过来的?”

  “6月19日,你不会忘了这个日期吧?”

  终于,司望能完整地说完一句话了。

  “你真的以为自己是申明?亲爱的望儿,至少在那大半年里,我还是你的养父呢!你只是一个可怜的妄想狂,永远在撒谎的小孩子,被你身边的阴谋家控制着,比如你的妈妈何清影,比如那个叫马力的混蛋,为了夺取谷家的财产,同时也把我彻底地毁了。”

  “路中岳,你应该感激我才对——是我发现了你被谷秋莎药物阉割的秘密。”

  果然触到了痛处,他凶狠地扇了司望一记耳光,又揉着少年的脸颊说:“对不起,你都长到那么大了,有不少女生喜欢你吧?”

  “真的,没想到你会在这里!上午,我先来安息路,对面有申明住过的地下室。而这栋沉睡的凶宅,曾经是我妈妈的家,这个小房间是属于她的,还有柜子上的这些娃娃。下午,我计划要去南明高中,等到晚上十点,就在魔女区度过——宛如申明的一生。”

  “申明的一生?”路中岳古怪地笑起来,“小朋友,你的妄想症更严重了吧?在这个世界上,没有比我更了解申明的人了,甚至要比他自己更清楚。”

  “你还知道什么?”

  “1995年的今晚,死在魔女区的地下,也许是他最好的归宿。”

  司望这才恢复脸部肌肉的力量,摆出狰狞的表情:“怎么说?”

  “就算申明娶了谷秋莎为妻,就算他成了谷长龙的女婿,你以为他真能成为达官贵人?真能摆脱他那卑贱的出身?无论是谷家还是教育局,从来没有一个人看得起申明。他不过是谷长龙的一枚棋子,为了更放心地让他卖命而已,也可以随时一脚蹬开——1995年,申明被当作杀人嫌疑犯以后,谷长龙不就是这样做的吗?这种事,早一年,晚一年,迟早都会发生。就算他不犯任何错误,光凭所有人的嫉妒,就足够死一千回!”

  “谢谢你,告诉我这些……”

  “在这个世界上,真正把申明当作朋友的,也只有我路中岳一个人!”

  “你还把他当作朋友?”

  “直到今天,我依然在想念,我最好的兄弟。”路中岳跪倒在地,对着墙壁忏悔,“对不起,申明,其实我一直为你而高兴,当你被保送进北大,当你说起未婚妻,当你成为一个受人尊敬的老师,我知道你快要出人头地了,不用再被人从骨子里瞧不起——但这个世界容不下你这等人,哪怕这辈子再努力,兢兢业业如履薄冰,品学兼优出类拔萃,到头来不过一场黄粱美梦!人的命运从出生起就注定了,如果一定要改变,就会粉身碎骨。你不知道,每个人都在私下说:申明嘛,那个私生子、野种,在佣人的地下室里长大,他也配?”

  “私生子这件事,就是你传出去的吧?”

  “高中时代,我一直都对申明很好奇,不知道你是怎样的人?而你从没提到过自己的父母,更没带我们去过你家。有一次,我偷偷跟踪你,发现你寄人篱下住在别人家,你的外婆只是个佣人。那天,有个中年男人来看你,悄悄塞给你一些钱,还对你说爸爸如何如何。后来,我才发现他是个检察官。”

  “你就是这样挖出了我的秘密?”

  “是啊,但我没告诉过你,因为我们是最好的朋友。假如,我把你是私生子这件事说出来,你最后的一点自尊心也会丧失,就会从此与我断绝关系。我可不想失去你这个朋友,因此我始终为你保密,包括对你。”

  “但你终究还是说出来了。”

  路中岳走到窗边抽了根烟,缓缓吐出蓝色烟雾:“1995年,你和谷秋莎的订婚仪式后,我第一次感受到嫉妒是什么。看着你接受所有人的祝贺,那些家伙虽然心里恨你,表面上却恭顺得像条狗,真恨不得趴到地上舔你的皮鞋!你很快就会拥有一切:地位、权力、财富,还有美女,只是不晓得能维持多久。而我呢?我的爸爸也是个官员,可我没多少出息,在快倒闭的工厂做工程师,天知道将来会怎么样?我们一起读高中的时候,从来都是我替你付钱,当我穿着新衣服到学校,你偶尔也会眼露羡慕——现在一切都反过来了。”

  “对不起,我该早点考虑你的心情。”

  “还有个原因——谷秋莎,自从在你的订婚仪式上见到她,想起我家与谷家可算世交,或许小时候跟她还见过。那天夜里,我梦到了她。然后,我强迫自己不要去想她,但越这样思念就越强烈。于是,我每夜都混在外面喝酒,就这样认识了一个女孩子——想想也算是有缘分,她居然为我生下了唯一的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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