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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qtomcn

《解密天机档案》(完结) 作者:龙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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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3-27 19:52:43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百六十九章 大结局 一
这个问题一出现,就乱糟糟的拥堵着我的思维,不仅仅是金瓶梅之前判断过,按照一般的常理来讲,即便隐藏最深的人,也将会在一切都要划上句号的时候出现。但是一直到现在为止,所有人都丝毫察觉不出郑立夫将要出现的迹象。
 
      在我左思右想之间,我们的队伍已经离开了地洞。外面的情况仍然有点乱,不过经过一番调整,算是稳定了下来。郑立夫在什么地方,这是任何人都不知道的事情,无能为力,但是赖叔肯定在八王岭附近,必须找到他。
 
      我们几个腿脚尚好的人开始搜索,八王岭的地势有些局限,出山的路只有那么一条,所以只要加快速度的话,大概能把将要逃离这里的人给堵住。在出发搜索的时候,我感觉紧张又有点兴奋,因为那个蓄着胡须的人,跟我和赵英俊走在一起。
 
      此刻,他更像一个普通人,平淡,平凡,默默无闻的普通人。但是望着他刀削斧凿一般的面孔,和那道已经痊愈不知道多久的伤疤,就能看出,他是一个有故事的人。
 
      “你是我弟弟的朋友。”蓄着胡须的人在出发后不久,突然就转头对我道:“谢谢你照顾他。”
 
      我就像一个初次来到圣地的朝圣者,想说什么,却全都堵在了心里。我的表情掩饰不住内心变化,尽管他看上去很普通,但我却知道,他一定不普通。
 
      “他叫郑童。”赵英俊回头咧着嘴对蓄着胡须的人道:“跟小天同志并肩作战很久了。”
 
      蓄着胡须的人看着我,点了点头,道:“我叫向腾霄。”
 
      “向腾霄……”
 
      这个名字深深的印刻在我的心里,它可能永远都不会被什么抹去。
 
      “小向。”赵英俊打断我的思路,对那个叫做向腾霄的人道:“现在要不要先去看看她?”
 
      我不知道赵英俊所说的她是谁,在当时,我甚至分辨不出这个“她”究竟是男是女。
 
      向腾霄如同星空一样的眼睛立即转动了一下,望向八王岭之外的那一片荒山,随着他目光的移动,那种淡然中充斥了一股让人说不出的情感。
 
      那可能是眷恋,怜悯,心疼,呵护,爱惜,种种糅合在一起所形成的目光。
 
      “不用,她会没事,等这里的一切都结束之后再说。”
 
      我听不懂他们在交谈什么,而且又不方便插嘴,在说完这些之后,两个人都不再开口了。赵英俊肯定是从金瓶梅手下的伙计那里得到消息,然后一路跑到八王岭来的,这种人先天性的观察能力就很强,我们在群山中穿梭,走一条很艰难的小路,这样可以节省不少时间,绕到出山的山口去。
 
      在快要接近山口的时候,我们发现了一小群人,大概有六七个,他们是从八王岭深处走出来的,一路匆忙,赶向山口。我们迅速抄近路加快速度跟了过去,在靠近山口的地方和对方遭遇了。
 
      根本没有什么悬念,在向腾霄和赵英俊的手下,谁也逃不掉。在他们交手的短暂瞬间,我看到了庞斌也在人群中。
 
      庞斌告诉我,赖叔确实在八王岭,他是想等着老毛子把局面完全控制之后再露头的,但是情况突变,赖叔果断的决定撤走,他做事谨慎惯了,尤其在这个节骨眼上非常小心,让庞斌这些人先行一步探路。
 
      “他就在后面,不会太远。”
 
      在我们将要回头去搜索赖叔的时候,我停下了脚步,转身望着庞斌,这是郑立夫亲手安排的一颗棋子,我想,他和郑立夫肯定有连续的秘密接触。
 
      “问你件事。”我想了想,道:“见到我爸了吗?”
 
      “没有。”庞斌摇了摇头,他和邝海阁一样,是坚守自己使命一直到最后的人,所以他的话,我相信。郑立夫已经很久没有跟庞斌有过任何联络。
 
      当我再次转身,跟着赵英俊匆匆后撤的时候,眼睛无意中扫视了周围的群山和旷野。不知道为什么,在这一刻,我心里突然又萌生出了一个念头,或者说是一种预感和感应。我觉得,郑立夫,我的养父,他不在八王岭。
 
      目前顾不得想这些,我们走的很快,在后撤了大概二十分钟的时候,跟赖叔遭遇了。
 
      这中间的过程也没有多少好描述的,很短时间内,赖叔已经处在了我的枪口之下。
 
      我不知道有多久没有见到他了,赖叔还是那样,实话实说,他是个低调的人,坐拥庞大的产业,衣着却很普通。但是此时,赖叔的镇定已经不存在了,他望着面前的枪口和举枪的我,嘴角微微抽搐了两下。
 
      “什么都不必说。”我看着他好像想说什么,立即阻止了他,很多事情根本无需解释。
 
      “所有的产业,都给你,我什么都不要。”赖叔的眼睛里冒出了一丝渴望的光,那是强烈的求生欲,他开始对我说一些话,可能他觉得,他很了解我的性格,他可以用语言来化解我心中的杀意。
 
      其实,在八王岭地洞中,我有过很深的感悟,尤其是在玉姨和文哥先后坠入峡谷之后,我意识到了宽容和原谅对这个世界的重要性。
 
      但是,面对赖叔的时候,我打消了宽容的念头。如果仅仅是他夺走了养父的产业,数次对我不利的话,我想我还可能会放他一条生路。然而赖叔所牵扯的东西太多了,如果放走他,那么很多人将会暴露,我不能冒这个险。
 
      “赖叔。”我轻轻摇摇头,有点唏嘘,因为想起小的时候,赖叔曾经抱过我,陪我玩耍:“你可能想不到,你当年抱过的那个小孩儿,现在会用枪指着你的头。”
 
      “小童……”
 
      “赖叔,现在不是煽情的时候。”我微微闭上眼睛,道:“一路走好。”
 
      扣动扳机的时候,我觉得脑子瞬间空了一下,随后,各种各样的情绪交织出现在思绪中。这一枪,好像打破了禁锢我的一切,又好像打碎了一个梦。
 
      可能,在我小的时候,心里有各种各样的梦想,但是当我真正长大时,才知道,我所要做的,只是面对现实,就这么简单。
 
      赖叔的尸体就倒在眼前,额头上的弹孔还有四溢的鲜血红的刺目。
 
      我们把现场收拾了一下,然后迅速返回,根据贡觉的判断,官方的势力即便现在不来,距离也不会太远了。所以我们马上准备离开,下面的伙计扶着受伤的人,一个一个的撤走。当所有人都要离开八王岭的时候,贡觉独自停下,不再朝前一步。
 
      他没有解释什么,也没有人多问什么,向腾霄慢慢走到了贡觉的面前。在我的印象中,贡觉绝对不是一个容易动情的人,但是这时候,他望着向腾霄,眼里的泪水无声无息的滑落。
 
      “一起走。”向腾霄抓着贡觉的胳膊,想拉他离开。
 
      “不不不。”贡觉使劲的挣脱,眼睛里的泪水越来越多,他一直在忍,但是那是不可控制的,他挣脱出来,自己又踉跄着朝后退了退,和向腾霄保持一段距离,脸庞微微黝黑的贡觉,用不怎么流利的汉语断断续续道:“我以为,一辈子都不可能再见到你,现在,我知足了。”
 
      “贡觉!”被人抬着的金瓶梅在后面大声叫着:“一起走!天大的祸,一起扛!”
 
      “不要逼我死在这里。”贡觉转过头,不愿再让任何人看到他眼睛中的眼泪,他无力的挥动手臂:“走,快走。”
 
      有些伤感的记忆,我不想再提及。但是那些东西都留在自己的脑子里,无法忘记。事情过去很久之后,每每看到窗外的远景时,我都忍不住回想着,当时在八王岭落日的黄昏中,那道距离我们越来越远的身影。
 
      他孤孤零零的站在那里,等待着命运最终的裁决,他不是不能反抗,只是,他心里装着更多的人。
 
      在过去,我从来都不知道英雄这个词的含义,因为它涵盖的很广,不好解释。但是每次当我想起贡觉,想起那个不善言辞的汉子时,我都会觉得,一个人,甘愿抛弃自己的一切,甚至生命,让更多的人可以活下去,那么,他就是一个英雄。
 
      我们离开了八王岭,但是出山之后没有按原路马上返回,而是绕了一个圈子,走上了另一条路。那条路通往八王岭附近的山地,最初,我不知道要干什么,但是随后一想,就回想起向腾霄之前曾经朝那里眺望过。他的目光,也就是在眺望远山时,渐渐改变的。
 
      我们顺着山路走向了一座最高的山峰,在快要爬到山顶的时候,我依稀看到,在远远的一片山崖前,静静坐着一个人。
 
      在看到这个人的时候,我的目光顿住了,因为我从来都没有想过,这个世界上,竟然会有这样的人。
 
      她是一个女孩,年纪还不大,她静静的坐着,尽管我们距离还远,但是她仿佛有奇异的感应力,慢慢的转过头,注视着这边。
 
      当她看到向腾霄的时候,白皙的脸庞上绽放出了微笑,那笑容如同最绚烂的烟花迸发在天际,光彩夺目,让一切的一切都失去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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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3-28 07:11:1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百七十章 大结局(二)
    如果不是亲眼目睹,我很难相信世界上会存在这样的女人。她很美,但是让人注意的,却是她那种超脱了一切的安然。她坐在那里,好像和周围的自然融为一体。
     在她身旁,有一只体型硕大的獒犬,毛像鲜血一样艳红,猛如狮子,站起来足有一人多高,这是獒犬就悄然趴在女孩的脚下。当我们出现在视线中时,獒犬看见这么多生人,明显露出敌意。
     一只纤弱的手轻轻摸摸獒犬的头,那个如雪莲一般安然纯净的女孩轻轻对獒犬摇了摇头,大的像狮子一样的獒犬顿时小猫一般的温顺。
     “火虎。”
     向腾霄轻轻喊了一声,獒犬箭一般的从那边跑了过来,像一团跳跃的火,它跑到向腾霄脚下,滴溜溜的打了两个转,然后人立而起。
     那个女孩脸上再一次绽放出微笑,慢慢的朝这边走来。她脚步在移动,如同四季在变幻,她如同可以影响人的心情,当看到她笑容的时候,头顶的天似乎也愈发湛蓝了。
     我看的有点发呆了,我一直认为,这样的女子,只应该存在于想象之中。她很完美,完美的没有一丝瑕疵,正因为这样,才会让人觉得不真实。
     果然,只有这样的女人,才陪的上向腾霄。
     “她很漂亮。”陈雨在身边悄悄的拉了拉我。
     我转头看看她,笑了一下,道:“你一样漂亮。”
     人和人是不一样的,但是至少,在我的心里,陈雨不会比任何人差。我爱她,所以,对我来说,她就是最好的。
     向腾霄大步的走过去,当他将要走到女孩身边的时候,恬静的女孩突然就猛烈的咳嗽起来,那种咳嗽仿佛有顽疾缠身,一咳就停不下来。她本来白皙的脸庞随即泛起了一片红晕,向腾霄的眉头不易觉察的皱了皱。
     我看得出,那绝对不是一般的疾病,以向腾霄的本事,不会治不好她。
     她咳的很厉害,就好像一具娇弱的躯体承受了最沉重的负担,听着咳嗽声,再看着她因为咳嗽而通红的面孔,我觉得非常揪心。
     很久之后,咳嗽才渐渐平息了,女孩勉强笑了笑,然后对向腾霄伸出一只手,轻轻指指自己的胸口,接着摇了摇头。
     她在告诉向腾霄,她很好,没事。但是任谁都能看得出,她其实不好。那种宽慰式的笑容让人心生怜悯。
     向腾霄拉起女孩,慢慢的顺着下山的路走去,那只巨大的獒犬欢快的跟在后面。这一幕同样是我很难以忘怀的。一个沧桑的男人,一个纯如清水的女人,并肩走在这片荒芜的山地中,脚下的路在延伸,却如同没有尽头。
     至少,我希望他们可以就这样一直走下去。
     在下山的路上,我们遇到了和尚还有鲁杰那帮人的手下,和尚的伤未痊愈,到了八王岭之后就负责调动这些人。
     当我们相遇的那一刻,和尚一下子就定住了,他的眼睛一动不动的望着向腾霄,随即,和尚拖着一条已经永远无法复原的伤腿,从那边一瘸一拐的跑过来。短短一分钟时间里,和尚的双眼里,全是泪水。
     我不知道向腾霄跟和尚之间具体的事情,但和尚的脾气我很清楚,那是宁可流血也不会流泪的人。然而此刻,他毫不掩饰自己的感情,任凭眼泪滑落。
     当跑到向腾霄面前时,和尚一下子就扑倒在地,紧紧抱住向腾霄的双腿,七尺男儿,哭的稀里哗啦,他和金瓶梅初见向腾霄时一样,抱的很紧,唯恐自己一松手,这个人就会消失在眼前。
     之后,我们分批离开了八王岭,事件看似是结束了,但是还有一些不确定因素,所以我们暂时没有回金瓶梅那里,所有人都集中到十三的地盘上,在那里暂住。应该说,老天应该是眷顾的,一些人在八王岭死去了,不过受伤的最终都活了下来,包括金瓶梅和邝海阁他们,看着他们都好好的活着,我就觉得,不管之前发生了什么,经历了什么,这已经是很好的结局了。
     我没有什么伤,所以一直在做一件事。我带着赵英俊还有十三的人来回跑了几趟,在赖叔隐藏的窝点里搜索,抓了几个人,仔细盘问,而且还通过一切可能联系上的关系,打听一件事。
     我做这些,只为了知道,养父现在在什么地方。事件已经算是结束了,但是他始终没有露面,这很反常。
     事实上,我并不了解他,但是毕竟在一起生活了那么多年,我知道他的一些习惯,我走了好几个地方,不断的思索,在每一个他可能出现的地方认真的寻找,打听,然而却没有任何结果。
     我这样努力的寻找,其实并不是为了报复。对于亲生父亲的死,我已经看的很透彻,在当时的那个环境还有处境下,郑立夫没有别的选择,他只能那么做。他杀了我的父亲,却又用心把我抚养长大。这种过错和恩惠,在我心里是可以扯平的。
     我学会了宽容,同时也学会了谅解。我想找到他,只是想告诉他,一切都结束了,不用再躲躲藏藏。
     因为这件事,我还是比较忐忑,和病床上的金瓶梅聊过,他仍然保持自己认定的阴谋论。但是不管怎么说,我都不相信,养父会是一个比赖叔更深沉的阴谋家。
     但是,他在什么地方?
     可能是处境安全了,自己也觉得轻松和解脱,有一天晚上,我跟和尚还有赵英俊喝了不少酒,等回到住处的时候,醉的一塌糊涂,陈雨过来照顾我,我拉着她说了很多话,说的具体是什么,其实自己也记不清楚了。
     酒劲一直在蔓延持续,最后连苦胆都差点吐出来。等肚子都吐空之后,意识就清醒了一点。
     “好好躺着。”陈雨坐在床边,擦掉我脸上的汗水,她犹豫了一下,道:“很想你的爸爸?”
     “或许吧。”
     “刚才你说了很多话,我都听到了,我知道你对他的感情。不过,有些事情,自己先要放下,否则会成为一个你承受不起的负担。”陈雨道:“你只想找他,可是如果一直都找不到呢?”
     不知道为什么,这句很平常的话像是启发了我,我一下子坐了起来,想了很久。我的心情骤然间开始沉重。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突然产生这个念头,大概,和养父之间,仍然存在一些心灵上的感应。
     这个解释很扯淡,不过却是最合理的解释了。
     本来,我已经安排了下一轮的寻找,范围更广,动用的人手也更多,为了保证我的安全,赵英俊会一路跟随。但是当我心里产生这个念头之后,我马上就分别给他们打了电话,告诉他们,不用再找下去了。
     等我挂掉电话之后,陈雨有些诧异,她跟我解释,自己的话没有别的意思,并不是在劝说我放弃寻找,而是怕我久久的沉浸在这个事情里,会影响心态。
     “我知道,我懂。”我对陈雨微笑了一下,轻轻拍拍她的手。
     当我转过头的时候,心情依然那么沉重。让人放弃对养父的寻找,不是我自己要放弃,只是,我在那种突然的顿悟中一下子想起来,他会在什么地方。
     我知道他在哪里。
     第二天,我独自上路了,没有让任何人陪同。我在走一条过去曾经走过的路,那条路依稀还存在于记忆中。我买了车票,登上列车,经过十几个小时的颠簸,又转汽车。我像是一个普通的游客,但是我的目的地,却被一层我所不愿意面对的凄凉所笼罩着。
     我走在路上,旁边就是一望无际的果园,遍地的苹果树抽出了嫩芽,展开了新叶,果园中几乎看不到人影。我一直走着,最后走到了那片已经许久许久都无人打理也无人问津的果园旁边。
     果园的深处,有一个很普通的小屋子,那间小屋,我曾经去过。
     我走向小屋,每走出一步,就好像有什么东西重重的捶打自己的心,很疼,很难过。
     小屋的门没有上锁,但是被人从里面顶死了,我费了很大的力气才把门弄开,当我推开门的时候,一股很难闻的味道扑面而来。
     那一刻,我的眼泪哗的就淌落下来。
     眼泪一旦淌落,就再也控制不住,我哭着走向小屋的墙角,打开了那个隐秘的地下室。掀开那块木板之后,味道更重了。我慢慢顺着木头梯子走进地下室。
     小地下室里的摆设和我之前见过的,没有太大的改变。我看到那张床上本来干净的床单被一片污血覆盖了,已经完全干涸的污血中,静静躺着一具不成样子的尸体。、
     床边的小柜子上,放着一包还未拆封的红梅香烟。
     我站在那里,任凭眼泪不断的滑落。
     他的一生,一直都是这样的,他不想谁能走进他的心里,他宁可孤独着,自己给自己拉起一道篱笆,把自己关进去。即便死去,也要在这道篱笆内静静的默然离开,不会让任何人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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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28 14:09:2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百七十一章        大结局        三
  
  我的心在看到那具尸体的时候,如同一件瓷器落地般,摔的粉碎。我记不清楚有多久,养父没有再和我联系过,一直到他死去,都未给我什么解释,然而眼前的一切,已经是最好的解释。
  
  我一下子就想起来,我们过去在电话里通话的内容,他当时已经消失了很久,不肯和我见面,只是在电话里鼓励我好好的生活下去,坚强的面对现实,等到一切都真正结束的时候,让我到这个小果园来,他说,有一件很重要的东西。
  
  过去的我,懵懵懂懂,我不理解他的心。直到此刻,我才真正明白,当时我因为好奇心太强,提前来到了果园的小屋,想要看看养父给我留下了什么,但是我什么都没有发现,还觉得他欺骗了我。
  
  现在,一切都了然了,他没有给我留下什么东西,他能留下的,只是自己的尸体。
  
  地下室里的所有东西都被收拾的整整齐齐,我一下子坐在地上,慢慢拿起那包养父想抽却最终未能拆封的香烟。
  
  他一定为解除自己的诅咒而努力过,但是当他发现解除诅咒无望以后,事情已经变的无法收拾,赖叔夺去了产业和权力,当时养父的情况可能非常糟糕,他无法再露面,一旦露面,那么另外一些人就会敏锐的感觉到,郑立夫快要死了。
  
  他绝对不能让任何人看出他要死去了,同样,他也不会跟我见面,当时我并未经历太多挫折,心智很不成熟,如果养父真的见了我,那么我很可能会因为别人的诱导或者其他原因,而把消息泄露出去。
  
  只要别人知道他还活着,那么多多少少都会有一点忌讳。当我在这个事件中越陷越深时,养父无法再完整的控制局面,他只能尽自己的力,为我做一点力所能及的事情。
  
  我顿时想起过去金瓶梅说过的事情,两三个道上的龙头,都隐隐约约跟这个事件有关,先后被人暗杀掉了,继而,我又想起在石堰川遇险,被复制品追杀的时候,是一个浑身上下飘散着腐败臭味的人把我救了下来,而且最终,也是他一路追击复制品,最终把对方杀死。
  
  我是多么傻,当时只凭着气味上的熟悉,就轻率的认定救我的人是刘一山。
  
  当养父失去了最后的行动能力时,他默然来到了这个偏远果园的小屋中,在这里度过了人生最后一点点时间。鬼影诅咒最终发作,被诅咒者将会承认无尽的苦楚而死去。我感觉自己的心一阵阵的绞痛,养父的尸体就在眼前,我想,他死去之前的所有痛苦,我都感同身受。
  
  我一支接着一支的抽烟,一边哭,一边看着袅袅的青烟飘散在这个养父最后的弥留之地。我没有一点点怨恨,我只是觉得,我得到了一个答案。
  
  在过去,我曾经无数次想过,郑立夫,到底是一个怎么样的人?
  
  现在,我可以很确定的告诉自己,郑立夫,是一个坚定的,为了自己的目标而执着奋斗,不屈不挠的战士。他并不无情,也并不冷血,他给予了我最真挚的父爱。
  
  很多记忆,在脑子里渐渐的淡去,最后留下的,只是一九九三年那个飘雪的冬天,年幼的我在雪地里奔跑玩耍时的一幕,那个时候,养父就跟在我身后,他的目光里,一定有一种宽容的慈爱。
  
  是的,他没有欺骗我,他在这个或许永远无人可知的地方,给我留下了最珍贵的东西。
  
  那是一颗心,一颗父亲的心。
  
  “爸爸……”我慢慢站起身,轻轻对他喊了一声。他或许听不到了,但是,我希望,在天国中,他可以丢掉尘世间的一切烦恼,轻松的,愉快的。
  
  我郑重的埋葬了养父的遗体,就在这片果园里,这是他自己选择的地方,让他长眠在此处,我想他会开心。等我做完这一切抬起头时,心里笼罩的灰暗,在一瞬间就散去了。
  
  我看到了头顶的阳光。
  
  我相信,这个世界,永远都不会失去阳光,那种宽宏博大的温暖,每个人都会有失落的时候,但是要在自己的心里坚定一个信念,阳光就在我们面前,拥有它,就会拥有一切美好的东西。
  
  当我走出这个果园的时候,不知道自己的心情该如何形容,像了却了一个心愿,却又像平添了一点负担。不过,我感觉心胸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开阔过,开阔的如同一片蓝天。
  
  离开这里之后,我没有马上返回,顺路来到了多吉仍在治疗的医院那边,在我到来的时候,照顾多吉的伙计告诉我一个喜讯,在此时,能得到这个喜讯,很出乎我的意料。多吉受伤时的情况很糟糕,医生曾经判断过,即便他能活下来,最终也将半身瘫痪,永远离不开轮椅和床榻,但是多吉的顽强创造了一个奇迹,让很多医院里的人咂舌。
  
  他可以下地活动了,虽然走的很慢,很艰难,但是他可以自己走动,无需任何人的搀扶。他可能无法再和以前那样,如同一阵风一般的驰骋在这片大地上,然而对他,对我,对所有关心他的人来说,这是最好的结果。
  
  “多吉老鬼。”我笑着对多吉翘起大拇指,他的状态可能不再适合独自生活在偏远的高原,不过这没什么,我,赵英俊,金瓶梅,和尚,这些都是他的亲人,我会照顾他。
  
  多吉咧嘴也对我笑着,拒绝我的搀扶,就自己那么一点点的走着,越走越远。
  
  “从你们走了之后,他没有好好睡过。”一个伙计告诉我,这些天以来,多吉做的最多的事,就是一个人遥望着西北方向,独自发呆。他试着想暗中逃离这里,不过被医院的人当场发现,给抬回了病房。
  
  “老鬼……”我相信,多吉被抬回来的一幕一定很滑稽,但是我笑着笑着,就觉得眼睛发涩。
  
  事情的最后,有太多太多让我感觉想要哭出声的感动,我觉得,正是多吉这些人,让这个已经渐渐开始冰冷的世界,保持着活力和温度。我需要他们,其他人同样也需要。
  
  我在这里呆了两天,然后带着多吉一起返回。这个时候,我的心里只剩下最后一个还没有揭开的谜题了,所以,我找到了李富生。
  
  李富生的伤不算是特别严重,但仍然需要休养一段时间才可以康复,我找到他的时候,他正一个人望着天花板出神。我就笑着调侃,希望他不要食言。
  
  “我已经好好的活了下来,并且,以后也会比任何人都活的扎实,你该兑现自己的承诺了吧?”
  
  李富生的笑容依然带着一种说不出的温暖,他想了想,道:“先来支香烟吧。”
  
  我们一起抽烟,等到一支烟抽完的时候,李富生就对我道:“事情可能有点复杂,我要理一理思路,选择一个你可以理解的方式来叙述。”
  
  我有点疑惑,事实上,我并不想询问太多的事情,我只是想知道,他是谁?这只是一句话就可以解释清楚的问题。
  
  不过李富生既然这么说了,我就相信,因为他从来都没有欺骗过我。
  
  我走出李富生的房间,然后穿过一片还没有开花的花园,那些花花草草随着初春而露出了一点点新绿。在清亮的月光下,我看到向腾霄和那个如同水一般洁净的女孩,就坐在一片嫩绿的旁边,眺望着圆月。
  
  他们都没有说话,就那么并肩做着。过了一会儿,女孩又开始剧烈的咳嗽,那种咳嗽真的让人非常揪心,痛苦。
  
  一直过了很久,女孩才停止了咳嗽,她露出了倦意,向腾霄慢慢抱着她,走回了房间。
  
  等我回到房间时,觉得要失眠了,躺了许久都没有入睡,我想到外面走一走。我走回了花园,月光下,只剩下向腾霄一个人的身影,他像一块亘古未动的石头一样,又像一只荒野中孤独的狼,一直凝望着圆月。
  
  对于他,我心里始终有种说不出的敬畏,我想迈步离开,但是向腾霄察觉到了,慢慢回头看了我一眼。他的目光依然淡然而且柔和,我知道,他不会伤害不该伤害的人。
  
  我走到他身边,和他一起望了望头顶的月亮,然后问道:“她……会死去吗?”
  
  “不会。”向腾霄轻轻摇了摇头,手掌抚着自己的胸口,道:“她就在我的心里,永远不会死去。”
  
  我觉得安心了,回到自己的房间,开始睡觉。虽然已经睡着了,但是睡的并不踏实,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不断的做梦。那些梦的内容乱七八糟,很难理清,很多人都在梦境中杂乱无章的出现。
  
  最后,这些人全部都消失了,只剩下一道孤独却又让我感觉熟悉的背影。我知道,那是李富生。
  
  他在我的梦里渐行渐远,期间,他回了一次头,就那么一次,仅仅是这一次回首,仅仅留下了最后一道眸光。
  
  他像一个远行者,将要开始一段没有终点的旅行,这次上路,不知何时才是归期。
  
  尽管只是一个梦而已,但梦境的真实却让我心悸,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在李富生从梦里越走越远,直到看不见身影的时候,我一下子惊醒过来。这个梦让我感觉有些心慌。
  
  窗外的天色已经大亮了,我从床上跳起来就朝外跑,这个梦让我必须亲眼去看看李富生,才可以安心。
  
  当我冲出房间的一刻,就看到赵英俊大马金刀的坐在门外,悠然的喝茶,看到我慌乱的神色,他好像什么都知道一样,直起身子,轻轻对我摇了摇头。
  
  “已经走了。”
  
  “什么走了?谁走了?”我的心像是被什么东西给撞击了一下。
  
  “李富生,走了。”
  
  他真的走了?那个梦竟然影射出了现实?我随即呆在当场,不知所措。
  
  “这是他留给你的东西。”
  
  赵英俊递给我一台D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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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28 14:10:5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百七十二章        大结局        四
  
  我伸手接过那台DV,心情说不出的沉重,我不知道自己哪儿来的那么强烈的预感,在梦中就如同看到了李富生的远走一样。我呆呆的站在原地,望着赵英俊,我只想问他一句,李富生真的走了吗?
  
  那个曾经让我感觉神秘又可怕,继而却像阳光和春风一样令人温暖的人,就这样走了吗?虽然我已经从梦中醒来,但是那种预感却依然存在,我能预感到,李富生一旦离开,就是永远的离开,不会再回来了。
  
  捧着DV,我的手开始轻轻的颤抖,我想让自己坚强一些,但是那么长时间的接触,让我对李富生产生了强烈的依赖,我不敢想象,从这一刻起就再也见不到他的感觉。
  
  “人生啊,就和一场饭局一样。”赵英俊看我愣愣的出神,就拍拍我的肩膀,道:“不管你在桌上跟哥们兄弟处的多好,喝的多开心,但是饭局结束的时候,他们都要走的,人人都有自己的生活,不能为了一场饭局就耽误一切对不对?”
  
  “他,不会再回来了对不对?”我的嘴唇微微开合,我想到了一切,但却还是想亲口问问。
  
  其实,我多希望赵英俊能告诉我:不一定,说不准他还会回来呢?
  
  但是,赵英俊什么都没有说,只是轻轻叹了口气,同情的离去了。
  
  梦中的一切,终于化为现实,我在外面站了很久,才拖着沉重的脚步回到自己的房间,我不打算再去追赶李富生,他既然决定离开,那么即便追上他,也没有什么用处。
  
  我锁上了房门,关掉电话,切断一切和外界联系的渠道。李富生既然留下了这台DV,就说明他想留下一些东西,对我来说,这是他的秘密,我不想让任何人知道。
  
  接着,我就打开了机器。
  
  DV里的视频肯定是李富生自己摄制的,他面对着镜头,先对我露出了一个笑容。
  
  “可能是最后一次了,以这种方式和你交流。”镜头中的李富生在笑过之后,表情深邃了一些,他慢慢道:“我答应过你,会把一切和你解释清楚,其实,我一直在思考,该不该告诉你这些,对包括你在内的所有人来说,这都是个难以想象的秘密,可能我知道这些,所以不会觉得讶异,但是如果这些事情真的透露出去,那么,人类的思维范畴将会被打破。”
  
  我顿了顿,其实,我对于什么终极秘密之类的事情,兴趣已经不如原来那么大了,因为那个秘密不属于我自己。我关心的,只是照顾了我很久的李富生,他究竟是什么人?然而李富生开篇就说出了这样的话,让我觉得,这段视频的内容,可能很不寻常。
  
  “你是个笨笨的孩子,其实从你最初询问我问题的时候,我已经先后几次给了你相关的提示,你却察觉不出。”李富生在镜头里接着道:“当然,这不能怪你,在你人生中所接受的常识,注定你不可能突破思维的极限,把我给予你的提示联系到一起继而想象成答案。好吧,既然答应了你,我就会兑现承诺。你一直都在问我,我是谁,我记得告诉过你,在以前,你很可能是见过我的。”
  
  李富生对我真的是太熟悉了,尽管他人已经远走,但是在录制视频的时候,就猜到我会在什么时候忍不住进行思考,所以他说完这些后停顿了一下,给我思考的时间。不过我还是从记忆里翻不出任何关于过去相见的片段。
  
  “还是想不起来吗?那我告诉你吧。”李富生在镜头里微微转了下头,根据他房间里的布局,我看出他面对的方向,是西北方。在转过头的一刹那,他的表情变的凝重,令人深思,他如同也在回忆:“首先,你认真回忆一下,在韩家集的地下黑洞,你看着我从里面走了出来,当时我并不了解太多的情况,事后暗中琢磨了一下,我分析,你不是临时才跑到哪里去的,在见到我之前,你肯定也遇到了什么让你很难忘记的东西,对不对?”
  
  李富生的判断很少会出错,他这么一说,我随即就想起来了。确实,当时我并非卡着时间跑过去的,赵英俊他们被人打散了,我在黑洞那边看到了一只箱子,强烈的好奇心驱使我打开这只箱子,看到了自己不该看见的东西。
  
  那的确是一段难忘的经历,我险些因为这个而被弄死,如果当时赶过来的不是贡觉的话,那么我现在即便不死,处境也会很悲惨。
  
  “如果你真看到了什么让你难忘的东西,那么后面的事情就比较容易解释,对那个东西,你还有印象的对吗?”
  
  箱子里的东西,我肯定有印象,那是一只我从未见过的非常奇怪的生物的遗体,因为我对生物学本身就一窍不通,所以我从来没有妄断那会是什么。
  
  说完上面的话之后,李富生再一次沉默了,可能还是在给我理解思考的时间。
  
  “如果你还有印象的话,那么我现在再次告诉你,打开你的思维,让你的想象可以和这个宇宙一样广阔,因为博大,所以精彩,扼杀了想象力,就等于扼杀了未来。”李富生的嘴角带着一丝我所熟悉的笑意,道:“现在,正式回答你的问题,你所看到的东西,就是我。”
  
  我的脑子在那一刻仿佛被一道闪电劈中了,我很难想象,自己追寻了很久的问题最后会得到这样一个答案。如果这些话不是李富生通过视频亲口告诉我的,我根本不会相信,这跟想象力无关。
  
  但是,我无法质疑李富生,因为他本身就是一个让我非常信任的人,尤其是在这个时候,他所留下的视频中不会带着欺骗和欺蒙。
  
  不知不觉中,我的额头就冒出了一层冷汗,我所看到的那只箱子里的东西,就是李富生吗?
  
  “或许,你想象不到,也会怀疑。”李富生嘴角的笑容消失了,他的表情即刻变的很凝重,那种凝重里,又带着一种形容不出的沧桑:“但我要告诉你的,都是真的。现在,韩家集的地洞已经被官方控制,如果我猜的不错,那里将会成为一个禁区,一个任何人都无法涉足的禁区。”
  
  如果我此刻是面对面的望着李富生,那么我肯定会忍不住继续发问,因为他给的答案,我理解不了。
  
  “我曾经也告诉过你,人类,并非是这个星球唯一的主人,人类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很久很久之前,但是文明的出现,只有几千年,工业革命之后,才是他们开始真正了解这颗星球的时候。不可否认,这期间曾经有过科技爆炸,但是人类对地球的了解,究竟有多少?我可以断言,迄今为止,他们连地表的秘密都没有完全洞悉和掌握。”
  
  “他们把目光投向了太空和宇宙,这其实很可笑,连自己住的家都没有搞清楚,就打算取探索整个城市?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人知道地壳之下,是怎么样一个世界,他们所得到的数据,完全是不靠谱的仪器还有地质样本综合分析出的结果。还记得我说过的,生命的起源吗?你没有相关的学术知识,所以我也不用讲那么多,知识告诉你,这颗星球上,有不同于人类和其它动物的生命体,而且,在地壳之下,还有另一个对于你们来说无比陌生的世界。”
  
  说着说着,李富生就慢慢闭上了眼睛,道:“那里有光,有水,有温暖和鲜花。”
  
  这一次,我是真正的震惊了,如果李富生所讲述的都是真实的话,那么就意味着,在我所站立的地表之下若干公里处,是一个完全封闭的陌生的世界。而且我能听得出,对于那个陌生的世界,李富生有很特殊又很强烈的感情,他描述着那里,脸上有沉醉和骄傲。
  
  可能,那就是李富生所生活的地方。
  
  “地壳之下,地壳之上,两个不同的世界本来不会有任何交集,事实上,我们早已经知道地表上的世界,但是,我们从来没有想过要打扰它,彼此的距离太远了,所需要的资源也不一样,没有根本的利益冲突,所以,相安无事是最好的。”
  
  在李富生他们的世界上,许久许久以来,所有人抱定的就是这种想法,他们没有侵略性,而且习惯了自己所生活的世界,尽管地表上的阳光更加充沛温暖,地域更加辽阔广博,但他们只想在自己的家园中安心的生存下去,除此之外,别无所求。
  
  “在我还未成年的时候,我的父亲带我去过很多地方。”李富生回忆道:“时隔多年,我依然清楚的记得我所看到的一切。古老的几乎已经辨认不出来的城市,随着时间被湮灭的远古文明文化,虽然很多很多东西,我看不到,但是我们的世界,烙印着五道无法磨灭的伤痕。你知道这样的伤痕意味着什么吗?意味着我的家园曾经经历了五次巨大的毁灭,毁灭导致整个世界的颠覆,每一次毁灭之后,虽然都会有重生,可是,谁能承受再一次毁灭的侵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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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29 13:00:1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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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30 13:03:0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百七十三章        大结局        五
  
  听到这里的时候,李富生的解释已经很明白,我清楚了。他所在的那个世界,也被所谓的终极秘密毁灭了五次,和地表上的史前文明一样,毁灭,重生,毁灭,重生,如此重复着好像循环一般的轮回。
  
  “当我游历了很多地方,看到了那五道伤痕带给世界的创伤时,我就有一个信念,一直到今天,这个信念从未被动摇过。”李富生在画面中道:“我要每一个热爱那个世界的人,可以安静的生活下去。”
  
  那时的李富生,尚且年幼,他并不完全了解世界这个概念,他只是凭着自己的一腔热血去想象,想象自己是拯救世界的英雄,或许,这样的想法并不切合实际,不过,他却一直为此而努力。
  
  他们的世界对于人类和地表世界并非一无所知,在李富生成人之后,他进入了一个以研究终极秘密为主的机构中,古老的文明被毁灭,但是一些珍贵的信息却阴差阳错的因为种种特殊原因而奇迹般的保存了下来,继而被不断的发掘。李富生那个世界的人可能比地表世界更早就了解了黑洞以及密码。
  
  但是如果他们继续保持着老死不相往来的态度,那么永远都不可能截断毁灭的根源,因为地表世界的黑洞密码,一直以一种特殊的状态留存。
  
  “在两个世界之间通行,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必须有一个固定的通道,通道的数量有限,而且任何人从我们的世界试图来到地表的时候,都不可能保证自身的安全。”李富生的语气中有一丝淡淡的忧伤:“你没有看到,也没人会告诉你,在过去的很多年里,我们那个世界的人,为了来到地表世界,付出了多么巨大的代价。”
  
  成功在两个世界穿行,就如同中一次彩票一样,只有命运的宠儿才可以做到。在过去,为了阻止地表世界因为探索黑洞密码而引起的不必要的灾难,地下世界中不断有人前赴后继的经过那些几乎无法通行的通道,但是,很多人都死去了,成功者寥寥无几。即便成功,来到地表的时候,他们也只剩下最后一口气。
  
  不可否认,不管是在现在的世界,还是属于李富生的那个世界里,他都是一个出色的人,无论他的个人能力有多强,但是他的意志和信念却是无法动摇的,坚定如山。
  
  他成功的穿行于那条出口位于韩家集的通道,然而李富生的运气并不好,他在刚刚涉足地表世界的同时,已经遭受了很严重的创伤,在这个时候,他遇到了真正的李富生。当时在黑洞中的李富生正好处在将要复出的状态,从地下而来的李富生如果不采取一些手段,那么他会和过去的一些同胞一样,在刚刚来到地表世界时,就会死去。
  
  “其实,我不想伤害任何人,如果没有特殊原因,我宁可自己死去,也不会拖累一个毫无关联的无辜的陌生人,但是我身上,背负着沉重的使命。”
  
  李富生别无选择,他来到地表世界,就是为了阻止密码的蔓延,这个任务事关重大,所以,他侵占了真正的李富生的躯体。那完全就是意念上的搏杀。
  
  当时韩家集的混乱,无形中帮了李富生的大忙。贡觉那帮人明显就是为了探索韩家集地洞而去的,他们在地洞通往外面的那段通道中发现了地下世界李富生的遗体,那种怪异的生物遗体马上就引起了贡觉等人的注意,他们准备把遗体运走,但就在那个时候,我和赵英俊等人闯进了韩家集,正是因为我们的出现,才引走了贡觉他们的人,李富生就是借着这个机会,和我一起成功从地洞里逃脱出来的。
  
  李富生的精神力无疑是强大的,他可能在原来的世界里受过相关的训练,他一边压制躯体内的原主,一边快速的解读本来属于原主的记忆。随着解释,关于李富生身上的所有谜题,仿佛迎刃而解了。
  
  他拥有原主的记忆,但是在占据对方躯壳的时候,他仍然保持一颗本心。他谨记着自己的使命,不敢忘记。
  
  “在初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我本来想用一种比较温和的方式,来处理这件事情,但是后来,我发现,这好像不可能。”李富生道:“我带着你率先接触了一些人,虽然接触不多,我却能读懂他们的内心。”
  
  我一下子就想起来,和李富生刚刚接触的时候,他说要做一个游戏,但是后来就打消了这个念头。
  
  “作为我,其实并不想深入的了解这个世界的人,因为当你彻底的了解了人的心之后,就会感觉,这个世界,很可怕。”李富生可能是第一次露出了一个无奈的笑容,道:“但我不得不去了解。”
  
  听了这些话,我感觉到一些温暖,又感觉后怕。看起来,我当时的推测完全是正确的,李富生并非没有想过要杀掉我,因为他知道我在这个事件中所扮演的角色,在那个深渊的边缘,他可能已经想要出手了,但是最终还是放过了我。
  
  “我不想杀你,因为我读的懂别人,也同样读的懂你,你的心底是善良的,你不会刻意的为了自己的利益而谋杀他人。”李富生在镜头中慢慢拿出了一支香烟,道:“知道我为什么一直找你索要香烟吗?我只是在时刻的提醒自己,我向你索取了,所以,我要因为自己的索取而付出。”
  
  或许吧,对于我,李富生第一次手软了。
  
  “可能到现在为止,你还不知道终极秘密,究竟意味着什么。”李富生在画面中慢慢点燃了香烟,道:“我已经给了你很多提示。”
  
  李富生不止一次的跟我讲述过生命起源,他曾经提示我,要开阔视野,完全打开思维,尽力让思维不存在死角。不过有的事情如果他不说的话,那么我还是想象不出。
  
  李富生接着就开始讲述,我无法和他交流,关于终极秘密,的确是我没有想过的,非常震撼。
  
  地球,这颗被人类视为家园和领地的星球上,地表世界是第一个世界,地壳之下若干公里,是属于李富生的世界,在李富生他们的世界又若干公里之后,或许将要接近地心的地方,存在着第三个没有多少人可以探索和了解的世界。
  
  地表世界的人类对于第三个世界,完全是陌生的,一无所知。李富生说,地心世界的状态,可能完全和地表人类多少年来的研究成果不符合。在人类的认知中,地心处的高温和高压可以扼杀任何生命,但是事实上,第三个世界中不仅存在着生命,而且是人类无法想象的生命。
  
  “第三个世界一直是寂静的,那里的生命体完全无法用常理去猜测,它们无比的巨大,如果没有黑洞密码的干扰,它们可能会在很长很长一段时间里保持蛰伏的状态,但是如果黑洞密码产生了作用,那么,后果你应该是清楚的。”
  
  第三个世界中的未知生物一旦被黑洞密码影响干扰,就会对李富生的世界和地表世界进行打击。在过去的五次史前文明毁灭中,没有任何关于毁灭源的记载,但是可以想象,那种毁灭一旦到来,至少世界上绝大部分人,将会陷入万劫不复之地。
  
  到目前为止,就连李富生也说不清楚,第三个世界中的生命体到底是什么样子的。
  
  “这个问题,还是不要知道的好。”李富生用这句话结束了整个解答过程。
  
  他无法再回到属于自己的世界中去了,如果回去,他不可能和上次一样拥有好运,如果想要活着,他就必须留在这个世界中。但是提到这个的时候,李富生在镜头中的神色有些怅然。
  
  事件是结束了,很多人都活了下来,虽然李富生也活着,然而他却将要活在一个不属于他的世界里面。有些事,是无法改变的,就像一个中国人,无论他在异乡漂流了多少年,但是黑头发,黄皮肤就是不可磨灭的烙印。可能吧,李富生觉得自己永远都无法真正的融入到这个世界当中去。
  
  “很多道理,在过程中想必你都懂得了,你有自己的朋友,以后也会有自己的生活,好好的活着吧,好好活着,比什么都强。”李富生笑了笑,道:“如果你在我面前,肯定要问我有什么打算。那我告诉你,没有太多的打算,我只想自己走一走,到处去看看。我想发现更多美好的东西,让我改变对这个世界的印象。”
  
  我不由自主的抽搐了一下,或许,真的和我想的一样,这一走,李富生永远都不会再回来了。
  
  “如果,只是如果,有一天在某个地方,你和我再次相遇,那就说明,我也正好游历到了那个地方。”虽然隔着一层屏幕,但是我却能察觉李富生的目光变的那么柔和,温暖,他微笑着招了招手,道:“你和香烟,给我留下了最好的印象,愿,一切都好。”
  
  视频结束了,我无力的丢掉手里的机器,眼睛一闭上,就好像看见李富生正独自一人,在一条看不到尽头的路上,慢慢的走着。
  
  我见不到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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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3-30 23:53:1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百七十四章 大结局(六)
    如果你很依赖一个人,那么当他离去且永远不会回来时,自己心里的失落是无法愈合的,就好像生命里很重要很重要的一部分,突然消失了。我很不适应这种感觉,我可以冥想到,此刻的李富生,已经走到了我无法再寻找到的地方。
     但是,我不打算再找他,离开,是他自己做的决定,他是个成熟的人,一件事情怎么做最合理,他心里有数。既然是他做出的决定,那么,我尊重他。
     然而我控制不住自己的心,当我不由自主失神般的摸出一支香烟时,就想起了过去的很多很多,想起和他在一起的日子,想起我们一起会心的笑,一起冒险,想起他为了脱身,用一块玻璃割开腹部,取出月牙铜……
     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失控了,我觉得自己再经历了这些之后,成熟了很多,至少明白了许多道理。事情本来已经结束,或许,我可以过上比较舒适的生活,不用再提心吊胆,然而在事情结束的时候,却带给我太多的感动。
     李富生,这个谜一样的人,终于彻底的离开了我的生活,我的世界。在2012年初春的这个早上,我的眼睛不知道第几次湿润了。
     没有别的要求,只希望,他独自一人,可以过的好。
     我在房间里呆了很久,等到眼睛里的潮气渐渐退去的时候,我觉得,眼前的世界豁然开朗了。我的心情开始乐观,因为我知道,李富生,金瓶梅,多吉,贡觉,邝海阁,这一个一个有血有肉活生生的人,做出各种各样的牺牲和付出,只是为了他人可以活下去,而且活的很好。如今,一切都要结束了,我必须好好的生活,只有这样,才是对他们最大的回报。
     阳光,不可能洒落到这个世界的每一个角落中,不可能驱逐掉每一丝阴暗和冰冷。如果一个人一直行走在阳光普照不到的地方,或许,他会伤感,会绝望。但是,我希望他们相信,光明和黑暗永远是对立的,有黑暗,就会有光明。
     因为有一些人的存在,所以,这个世界才更加温暖。
     我删除掉了李富生留下的视频,然后离开了房间,赵英俊已经喝完了茶,跑到别的地方去溜达,我独自一人站在房间外面,开始让自己重新习惯这个仿佛已经变的有些陌生的世界。不过,心里还有很多很多事情没有真正的平息,我深深吸了口气,就想起当时在八王岭的山口前,贡觉孤独的身影。
     他虽然是自愿留下的,但是那种情景让我一次又一次的自责,我感觉,是我们抛弃了他。
     “郑先生。”
     当我越想越觉得不是滋味时,朴正南悄然站在我身旁不远的地方,喊了我一声。他本来就没有什么要紧的伤,再加上身体素质好,休养了几天后就恢复了正常。
     我回过头,看到朴正南的脸庞上,带着一种热切的期盼。说实话,我挺感激他。
     “可以跟你谈谈吗?”朴正南走了过来。
     我们两个坐在房门前的台阶上,朴正南可能在思考该怎么跟我开口,其实,我知道他想说什么。
     “问你个问题。”我道:“你背负着任务,说明以前受过严格且良好的教育,而且知识面很宽,那么在你的认知中,有没有听说过,有谁可以长生不死?”
     “没有。”朴正南条件反射般的摇了摇头,但是随即他就反应过来,用一种迟疑又诧异的目光望着我。
     寻找可以不死不灭的方法,正是他所背负的任务。
     “你说的对,没有。”我点点头,道:“没有人可以不死,你们的文化历史无论从时间还是深度上都逊于中国,从过去到现在,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够永远的活着,所谓的长生,只是虚幻的不切实际的想象。”
     “那么李先生……”
     “他也会死的,相信我。”再次提起李富生的时候,那种失落般的伤感又一次占据了我的心,我不想在朴正南面前流露出来,尽力平静的道:“他远行了,过上几十年,到了生命该终结时,他也会死去的。”
     “这……”
     “另外,我想和你说,这个世界不存在长生不死,但即便有,我也不想让你完成这个任务。”我嘘了口气,道:“任何一个人,或者一个群体,当他们站在权力的顶峰时,所要思考的不是如何用各种强制手段来巩固自己的统治,而是要考虑,如何让统治下的那些平民百姓可以更幸福的生活下去。”
     这个话题对于朴正南这个身份背景的人来说,可能有点敏感,他一点都不笨,马上就反应过来,我在说什么。他的脸色顿时变了,开口想说什么。
     “先听我说完吧。”我接着道:“没有谁可以无缘无故的剥夺他人的生命,即便是一个街边的乞丐,他有生存的权力,这种权力不是某个人给予的,所以,无权剥夺。如果一个人,或者一个群体,让治下的老百姓连饭都吃不上,那么这种统治不会持续太久。中国有句老话,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相信我,不会太久,他们迟早会被淹没的。”
     我说了很多,朴正南开始的时候还有些激愤,但是听着听着,他似乎也回想起一些事情。我不怀疑,身处在那个国度之下,一定见过很多事实。
     朴正南不说话了,脸色平静下来,却多少带着失望,或许,还有一丝丝恐惧,因为他自己也清楚,如果完不成自己背负的任务,会有什么后果。
     但是朴正南没有逃脱的打算,他还会回去,回去面对自己要面对的一切。
     我钦佩他,他是个勇士,将使命看做如生命一般重要的人,都值得敬佩。
     朴正南走了,剩下的人又休养了十多天,多多少少恢复了一些。我们开始做后面的打算,我不知道这个事情是不是真的像我想的一样彻底结束了,但是不能因为这些原因而让以后的生活都笼罩一层阴影,所以,我用最快的速度来适应新的生活。我习惯了北方,所以,就打算回到过去生活过的那个城市,安安稳稳的,做一点自己可以做的事。
     许多人在年少的时候,总希望自己的一生可以波澜壮阔,跌宕起伏,他们认为,只有那样的生活才能算作精彩。事实上,除非亲身经历过,否则谁都无法明白一个道理,平平淡淡才是真。
     在其他人休养的时候,我和陈雨会出去逛逛街,只有走在城市人流涌动的大街上,和其他无数普普通通的人混合在一起的时候,我才会觉得,这才是我想要的生活。
     我们两个一起看了场电影,等回去的时候已经有点晚了。天色完全黑了下来,走在空旷的长街上,感觉身心都放松下来,感觉很好。
     在这条长街的借口处,我看到了一条站立在路灯下的身影,当我看到那条身影时,眼皮就无形中跳动了几下。
     那条身影孤零零的站在路灯下,让我感觉熟悉。
     与此同时,我身边的陈雨顿时就紧张了,因为她也一下子分辨出来,那条站在路灯下的身影,是小地痞。
     那一刻,我有点发虚,因为我一直都不觉得,玉姨和文哥落入峡谷的真相能够隐瞒下去,当时在场的人不止一个两个,如果真有一个偶尔幸存下来的,那么小地痞就能知道,他的母亲,是怎么死的。
     “他……”陈雨看了看我,嘴唇微微动了动,这里距离我们的住处不算远,住处的院子很大,住着很多人,而且还有向腾霄这样的强者,陈雨想打电话喊人过来。
     “不要。”我马上阻止了她,以小地痞的手段,如果真的想对我不利,他就不会这样安安静静的站在这里等我。
     我渐渐平静下来,心中有坦然。发生过的事情,我会去面对,这是做人的勇气。
     “不要紧的,没事。”我安慰陈雨,然后用正常的步伐,慢慢朝小地痞走过去。
     他穿着一身黑色的衣服,一动不动的站在路灯下,一直到我走到他面前的时候,他才微微转头,看了我一眼。
     就这么一眼,让我感觉很吃惊。小地痞的岁数比我要小一点,他练过功夫,而且生性又豪爽不羁,所以整个人都充满了一种爆炸性的活力。但是此时此刻,我看着眼前的小地痞,竟然有些认不出他了。
     从八王岭到现在,短短一段时间里,小地痞仿佛一下子就老了十几岁,他脸上的神采完全消失了,像一面明亮的镜子,突然落满了灰尘,灰暗不清。他默然站在原地,像是在这里站了十年一样。
     我面对着他,始终有一些愧疚。这一刻,我突然就明白了,养父曾经对待玉姨时的心情。有的时候,并不是要直接去伤害一个人,才算做伤害。
     我们就这样默默的对视了几分钟,小地痞慢慢道:“找个地方聊一会吧。”
     我身后的陈雨顿时暗中拉紧了我,这个时候小地痞突然出现,让她很不放心。但是我并不打算跑掉,也不打算喊谁来帮我。这只是我和小地痞之间的事情,不管用什么方式,我只需要自己一个人去解决。
     “你先回去吧,不要担心。”我回头看看陈雨,让她安心,然后硬推着她朝住处走。
     之后,小地痞带着我走向路对面,打开一辆车子,等我上车的时候,陈雨一路跑着跟了过来,但是小地痞没有任何停顿,发动车子,驶向了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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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31 08:12:1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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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3-31 19:16:4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qtomcn 于 2014-3-31 19:18 编辑

第三百七十五章 大结局(七)
    在车子驶向夜色中时,我不能说心里不忐忑,但总体还是平稳的。我在暗中想象,小地痞会怎么样?会暴打我一顿?甚至,直接用更残酷的手段?即便他要报复我,这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我会报复,别人同样也会。
     但是我想了片刻,都不觉得小地痞会那么做。因为我能察觉的出,他身上并没有杀气和愤怒,或许是他掩饰的太好,我感觉不到。
     我转头看看正在开车的小地痞,他还是目不转睛的注视着前方,脸上没有多余的表情。
     车子在市区里开了一会儿,渐渐将要离开繁华区,小地痞可能不是第一次来到这里,对路况比较熟悉,又开了十分钟左右,车子在一家尚未打烊的小饭店门外停下了。小地痞不说话,拉开车门就下了车。
     我们一前一后走进小店,坐到一个简陋的小包间里。小地痞跟老板要了几个当天剩下的凉菜,还有两瓶酒。
     酒一开瓶,浓烈的酒味就飘散出来,小地痞满满的倒了一杯递给我,道:“喝一点。”
     这个时候,可能任何话都是没必要的,我接过杯子,一口气喝掉一半。小地痞更干脆,一下喝掉了满满一杯,他擦了擦嘴角,微微皱起眉头,好像在回味烈酒入喉的感觉。
     他真的变了,变的很快,就如同一片生机勃勃的繁茂之地,突然变成了一块荒凉的沙丘。
     那一刻,我本来还算是平稳的情绪开始沉重,因为我想到,小地痞现在的心情是否和我当初知道母亲去世时的心情一样。当我知道自己的母亲死去时,复仇的念头不可抑制的控制了我的思维,当时就想着,让逼死她的人付出代价。
     尽管后来我知道了做一个人,要学会宽容和原谅,但是世事无常,玉姨还是死了,一万个合理的解释,都敌不过一个事实。
     那么,小地痞会怎么做?如果他知道玉姨是怎么死的,他会怎么对我?
     我并不是害怕,只是觉得有些难以面对对方,从头到尾,其实小地痞没有什么对不起我的地方,相反,还帮过我的忙。对于这样一个人,我之前就有难以面对的感觉,只不过随着玉姨的死,这种感觉更加强烈了。
     我们两个不停的喝酒,好像都停不下来,一口接着一口,直到把整整一瓶子酒都喝下去之后,节奏才放慢了一些。我的酒量不如小地痞,半斤下肚,脑子已经开始发晕。
     “我的父亲早逝,在我还没成年的时候,他就不在了。”小地痞打开第二瓶酒,慢慢给我倒了一杯,道:“后面那些年,都是我妈在照顾我。”
     我的心顿时一紧,拿着杯子的手无形中晃动了一下。小地痞的语气没有什么变化,说的很轻很慢,如诉家常,但是,我知道他想表达什么。
     “可能吧,在所有人眼里,我妈是个冷傲的人,眼高于顶,一副拒人千里之外的样子,但是你或许不知道,在我小的时候,她经常会抱着我,轻声唱着儿歌,哄我入睡。”小地痞闷头又干了一杯,放下杯子之后,他的头低着,不再说话,过了大概有一两分钟,我看到他的肩膀轻轻的耸动着。
     等到他再次抬起头时,他的眼睛已经红了,一滴一滴的眼泪顺着脸颊滑落到了面前的空杯子里。
     “五岁吧,我记得是五岁,有一次我病了,病的很厉害。”小地痞随手擦掉脸上的泪,但那泪水好像是擦不尽的:“我爸很忙,没时间管我,我妈就一刻不离的守在我身边,直到我病好,那段时间并不长,只有七八天,但就那七八天里,我妈瘦了好几斤。”
     我无话可说,很多事情在发生时和发生之后,给人的感觉可能是不同的。随着小地痞的讲述,我脑子里浮现出玉姨的身影。
     “不管别人怎么看她,在我心里,她是一个慈母。”小地痞不能自制,他没有哭出声,但只是望着我,无声无息的流着眼泪:“她死了,你知道吗?她死了,死在八王岭,死在一片峡谷深处。”
     我很难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小地痞的话,每一个字都像是一把锤子,在敲打我的心脏。他说的没错,在他的心里,玉姨只是个母亲,仅此而已。
     “我很害怕。”小地痞又喝了半杯酒,流着眼泪道:“每个晚上,我都睡不着,只要闭上眼睛,我就能看见我妈在那片峡谷的深处,无助的看着我。但是当我睁开眼睛的时候,就知道,我永远都看不见她了。如果以后,我再生病,不会有人日夜守在我身边……”
     或许是他感染了我,或许是酒精的作用,听着听着,我就感觉自己的鼻子一酸,扑扑的落泪。
     两个大男人,在一个脏乱的小饭店里,喝着劣质白酒,哭的一塌糊涂。
     不知道过了多久,小地痞终于算是控制了一些,他慢慢喝了一口酒,道:“说什么都没用了,人已经死了,一直说下去,她也不会活过来。”
     “是,是死了,活不过来了。”
     “我只想问你一个问题。”小地痞道:“如果有人害死了你的母亲,你会怎么做,你会不会杀了他。”
     “会。”我不假思索的道:“不共戴天。”
     “那你说,我该不该杀了害死我妈的人。”
     “该。”
     小地痞的眼角不由自主的抽动了一下,他慢慢从怀里拿出一把枪,打开了保险。
     在我所有的经历中,这一次是唯一一次面对枪口却没有恐慌的一次。该死的人,都死去了,该活下来的,都活了,我的人生很短暂,事实上,前二十多年,我一直都在虚度,只有卷入事件之后的日子,是最有意义的。
     我的人生里,已经没有什么遗憾,我舍不得陈雨,舍不得离开金瓶梅他们,但是仇恨如果在心里发芽的话,将会一直延续下去。解除仇恨的最好办法,就是把它终止在自己手里。所以,我没有什么可怕的。
     “开枪吧。”我一动不动的坐在椅子上,我根本猜测不出,小地痞下一秒钟是否会扣动扳机,但是当一个人无视死亡时,别的,都不重要了。
     然而等了很久,小地痞都没有开枪,他在凝视我的眼睛。接着,他慢慢放下枪,关掉了保险。之后,他又倒了一杯酒,两三口喝完。
     “你和我,都是可怜人。”
     说完这句话,他转身走出了包间,没有再回头。一直到外面传来车子的发动声时,我才快步追了出去。不过我追不上了,站在夜色中的路边,我能看到的,只是已经走远的车子,空气中,似乎还飘着一股淡淡的酒味。
     我想了很久,可能,小地痞也在那些生和死的经历中,感悟到了很多。他用这种方式和我告别,同时也是说服自己,放下心里的包袱。
     不可否认,他同样是个真男人。
     我平安的回到了住处,并未跟人说起这件事。过了两天,我独自去看了看晓宁。他没有死,但是因为头部遭到了重创,可能导致了严重的后果。他如同丧失了思考的能力,像一个失去了灵魂的躯壳。
     当我站在他面前的时候,他已经认不出我了。但是我相信,他的脑海里,应该还有一点点残留的印象,他抬头望着我,眼神中有些迷茫。这非常罕见,因为受伤后的晓宁,基本不会有什么情绪上的波动和变化。
     我觉得,他记得我,记得见过我,却回想不起来了。
     他盯着我看了一会儿,就把目光投向了窗外,呆呆的望着远方。我知道在过去,他要听从赖叔的安排,但是他又不肯对我不利,这让他非常为难,如同生活在夹缝中一样。在晓宁受伤之后,我曾经担心过,也难受过,不过看着他此时的样子,我突然觉得,他,完全轻松了。
     从表面上看,晓宁已经是一个痴痴傻傻的人,很可怜,也让人揪心。但那只是旁人的看法,他们不是晓宁,不可能知道晓宁的内心,或许此时此刻,他的内心很安静,也很快乐。
     只要自己快乐,那就足够了。
     之后,我们离开了十三的地盘,经历了这些事情,金瓶梅可能真的大彻大悟了,他决定正式一点点的停下手里的生意,转而做点别的事,主要精力都放在自己的家上。在金瓶梅离开的当天,向腾霄还有和尚一起离开,去了南京。
     鲁杰那帮人也各自走了,解除了身上的诅咒,他们可以安心的度过自己的后半生。最后只剩下赵英俊,多吉,邝海阁。
     赵英俊一向野惯了,他不可能因为某件事而让自己闲下来,所以,在之前我们商量的时候,已经决定了由我来照顾多吉,我没有家人,多吉的身体也注定不能再适应孤苦的高原生活,我喜欢这个淳朴又倔强的老头儿。
     在所有人都走了之后,邝海阁有一些迷惑,也有一些失落,这一辈子,他都在忙碌,等真正闲下来的时候,一下子就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了。
     “有什么打算?”我问他。
     邝海阁摇摇头,接着就对我说,他会做好安排,让我不用担心。
     “一起走吧,回家。”我道:“那个城市,你也很熟悉。”
     “我想去找一号。”
     养父不在了,我没有把他死去的消息告诉任何人,我怕邝海阁接受不了,更重要的是,隐瞒他的死讯,等于给了邝海阁一点希望。
     “我保证,如果有一天他想回来的话,还是会回那个城市去的,我们就在那里等他。”
     就这样,我们几个人上路了,回到那个熟悉的城市里。忙乱了几天,把他们安顿下来,多吉不太习惯内地的饮食,带着他走了很多地方,最后在一个偏远的小店里,才勉强弄了点他愿意吃的东西。
     回来之后有一个星期左右,意外的遇到了张俊。我的人生经历了那些或许应该,也或许不应该经历的事情,让我更加感受到生命和友情的可贵,跟张俊的关系一直不错,虽然不常联系,所以这一次相遇,让我觉得非常亲切。
     我们单独吃了顿饭,然后一起到过去经常玩的酒吧去小坐。喝着啤酒,聊点闲话,渐渐的就有点多了。
     在这个时候,我一直觉得身后好像有人在注视我,那是种很奇特的直觉,酒吧里比较乱,这个时间来玩的人很多,我转过头,最初还没有注意到什么,不过观察了一下,我就在身后的角落里,看到了一个人。
     我默默走了过去,坐在他对面。
     “郑童……”张桥有一点落魄的感觉,他可能喝了很多酒,有些控制不住情绪。
     “还好吗?”我问他,到了这个时候,我对他已经没有任何愤恨,只是觉得,他也是被命运搞的很不堪的一个人。从内心深处,我依然把他当做朋友,过去十几年的交情,不可能说没就没了。
     尤其是在事情结束之后,我回想一下,才发现自己的朋友,确实不多。
     还好吗,简简单单的三个字,或者说一个问候,让张桥不能自己,他开始哭起来。他没能赶上八王岭的事,身上的诅咒还未解除。我没有任何把握能帮他,但是在他哭泣的时候,我还是决定,要尽力。
     李富生那些人做了很多很多付出,只是希望我可以活下来,那么,我要做的,就是尽力让别的人也可以好好的活下去,这可能是一种报答,对李富生等人的报答,但我更愿意把它看做一种传递,一种正能量的传递。一传十,十传百,我相信,如果这个世界上,像李富生那样的人越来越多的话,那么这个世界还是很美好的。
     之后的生活还是很惬意的,暂时还没有做什么事的目标,我每天安排的很简单,和其他正常人一样。我经常陪多吉在这个城市的各个地方闲逛,好让他在最短时间内习惯这样的生活。
     天气渐渐暖和了,每天傍晚,广场上都会有很多人在跳舞。我觉得,多吉对这个很有兴趣,他看到很多老太太随着音乐起舞的时候,就显得很高兴,赖在那里不肯走,一个劲儿的看。看了几天之后,多吉就想加入跳舞的队伍。
     但是没人肯接纳他,所有人对这个又黑又瘦的老头儿有些排斥,多吉悻悻的回来了,不过他没有放弃,第二天的时候打算继续去,估计是怕没面子,所以他拒绝我跟随,坚持要一个人去。
     最初的时候,我怕多吉一直受人排斥,时间长了会有心理上的不良反应,不过事实证明,淳朴的人走到哪里都会最终被人接受。过了大概十几天,我暗中跟着他跑到广场,看到多吉已经成了香包包,被一群老太太围着,那大秧歌扭的叫一个欢腾。
     多吉的脸庞上洋溢着笑容,看着他的样子,我也忍不住笑了。
     这就是生活,不需要太多太多,只要每天你还有笑的**,那就说明,你可以让自己更快乐。
     在这个城市里,我们住了好几个月,到了九月底,金瓶梅打来电话,说和尚要结婚了,听到这个消息,我很高兴,收拾了一下,就赶到南京。
     我看见了满面红光的和尚,新娘是当地一个普通人家的女儿,模样很说的过去,相当腼腆,和人说话的时候会脸红。但是看得出,她很善良,很细致,当和尚瘸着腿要和一帮人喝酒的时候,她时常会皱着眉头,悄悄的掐他。过去,我一直觉得和尚是个豪爽到没有任何拘束的人,不过,这一次是个例外,我听到他小声的恳求:最后一杯,真的是最后一杯。
     和尚的朋友很多,婚礼当天非常热闹,酒宴过后,我见到了向腾霄,他一如既往的沉默,我敬佩这个人,但是当我看到他身后的另一个人时,立即感到一种惊异,同时还有一种莫名的轻松。
     我看到了贡觉,让我惊讶的是,他在八王岭事件中最终没有受到任何惩处?让我安心的是,他好端端的活着,而且还能来参加婚礼。开始的时候,我很想知道贡觉是如何从事件中跳脱出来的,但是后来想想,无需知道的太多,只要看到他还活着,那就足够了。
     我们热热闹闹的聚了几天,那种感觉非常好。这些人里,跟金瓶梅还是最熟的,我们在欢聚之后,会单独呆在一起聊一聊。回首往事,总让人感慨。
     “你觉得你经历的事情,值得回忆吗?”
     “值得,那是很多人都不可能经历的。”我道:“很像一个传奇故事。”
     “那么,你想把这些经历,都记录下来吗?”金瓶梅道:“其实吧,我从很早之前就有这个打算,想把那些人,那些事,让更多的人知道。”
     “挺不错。”我点点头,过去的事,都在自己心里装着,但是我感觉为难,我对文字的掌握仅仅体现在阅读上,如果要我自己动笔写什么东西,那几乎就是不可能的事情了。
     “我们去见一个人。”金瓶梅笑了笑:“让他帮个忙。”
     金瓶梅带着我离开了南京,然后来到北方一个小城市,那个城市离我住的地方其实不算很远,以前我还去过两次。
     我们见到了一个人,很普通,但是可能是我见过的人多了,有些经验。我看着那个人的时候,觉得他的眼睛里有种形容不出的东西,好像是一种沉淀,同时又有一丝丝淡淡的忧郁。
     “介绍一下吧。”金瓶梅道:“他叫龙飞,他可以把你和我心里的故事,记录下来。”
     “需要我做点什么?”我问道。
     “需要你提供素材,然后我做一些整理和准备。”龙飞道:“你们的故事大概都很长,如果要完整的记录下来,估计需要比较长的时间。”
     “我的故事发生在之前,所以要按时间来排序,你得先整理我的故事。”金瓶梅道:“我希望记录的完整一点。”
     “现在是十月份,整理一下,大概在年底的时候,我会动笔开始写。”
     接下来两三天时间里,金瓶梅口述,龙飞会把他讲述的东西用纸笔和录音记下来。金瓶梅的故事确实很长,整整讲了两三天。
     之后,就轮到我了,在这两三天里,我已经打了无数次腹稿,想把自己的故事也叙述的真实而且完整。
     “开始吧。”龙飞拿起了纸和笔,望着我道:“尽力回忆的全面一些,重要的细节一定要讲清楚。”
     “恩。”我点点头,道:“最开始的时候,是我一个朋友,叫张桥,他消失了一段时间,然后突然就出现了,告诉我说,他刚刚从巴音郭楞回来,在一座楼兰的古墓里,看见了我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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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3-31 19:19:17 | 显示全部楼层
完本感言,新书预告
    完本了,天机这本书一百多万字,如果记得没错,这应该是龙飞在磨铁写出的第七个一百万字。 每次完本,都有一种解脱般的轻松,至少,是把书写完了。但每次结束,同时又是一个新的开始,因为要写新书了。 对于天机这本书,说不上很满意,写这本书期间,自己也发生了一些事,身体不好,查出颈椎严重突出,恋爱一年多的女友分手了,这些对我来说,都是影响情绪的因素。再加上网络连载小说需要保持不间断的更新,没有太多可供思考和修改的时间。书写的好不好,每个读者有每个读者的看法,作为我来说,我已经尽力了。 做任何一件事,都不可能让所有人满意,所以有些情节,作者真的无法做到完美。比如说王者归来这个章节,有人说小胡子出现的太突兀了,我写的太煽情了,小胡子被神化了。我想说的是,在将盗还有天机系列里,向腾霄本来就是第一人,他是个英雄,是个有爱,有担当的真男人,现在这个社会就缺乏这样的英雄,缺乏一种正能量。很多读者喜欢他,希望再看到他,我不觉得他突然归来有什么唐突,在之前的章节里,我写郑童穿越回去然后归来,写一写关于时间上的事,就是给小胡子归来做铺垫,让读者感觉到,他还有回来的希望。 我不感觉突兀,也不觉得煽情。包括我在内,大部分读者平时工作生活的压力很大,都很累,只有晚上睡觉之前看看小说,稍稍放松一下。他们的生活已经过的很不轻松了,如果我把小说也写的那么悲催,那就太对不住一直跟书的读者了。 我只能满足大多数人,至于觉得小胡子归来不合理,太煽情的读者,我无法顾及。毕竟很多读者对小胡子归来还是很满意的。 这两年,真的觉得自己老了,无论身体状况,还是心态。有时候望着镜子里的自己,有些认不出来,脸上的皱纹多了,那或许也是一种沧桑。我不知道自己还能写多久,不过在我写书的每一天里,都会尽力而为,一直写到写不动为止。 像我这样的写手,注定不可能清闲下来,一些读者说,写完这本书就出去走走玩玩,放松一下,休息一下。我也很想,但是不能,我不是三叔那样的大牌,网络写手的艰辛,不是一句话能形容出来的。总之,要靠这个为生,就要不停的写,停笔就意味着没有收入。这是一种无奈,不过,路是自己选择的,我接受。 希望吧,只是希望而已,下本书可以写的好一点,收入多一点,让我能去一个自己想去的地方。一直很想去青海湖看看,据说,那里是仓央嘉措最后消失的地方。想了很久,却没有机会去。 其实,一本书写下来,龙飞也很累了。多余的话就不说了,明天会发新书的第一章。 新书书名:涅槃。明天晚上大家在磨铁搜索书名,就可以搜索出来。希望能得到大家的继续关注和支持。 一路跟到最终完本的读者们,龙飞不会表达感情,只想对你们说一句:我爱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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