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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云雾飞舞

[转帖] 《我的名字叫黑》[出书版,完结]作者:王稼骏-如何重现犯罪现场,从而屡破奇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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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6-3 08:06:54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的人
  缤纷繁华褪去后的返璞归真,黑之所以才会是黑。
  Chapter 1
  进入晚秋,天气渐渐转凉,日夜温差像是坏了温控器的空调一样,变幻莫测。
  越过一片山丘,我的腿肚子已经胀得不行,找了块大石头,暂时歇歇脚。望向脚下那片泛黄的林海,它有一个浪漫的名字——情人林。情人林路远地偏,宁静致远,吸引着大批的游客。来到此地的情人,大多不为观光旅游,而是来殉情自杀。每年情人林里都会发现许多情人自杀的尸体,他们大多选择上吊来结束生命,久而久之,情人林以自杀胜地而闻名。
  我整了整鸭舌帽,继续上路,往情人林深处走去。不知是不是聚集了太多的阴气,哪怕盛夏也是寒冷逼人。茂密的树林比我二十年前来的时候更加粗壮茂密了,枝叶在头顶编织出一个巨大的穹顶,丝丝缕缕的阳光从缝隙间透漏进来,形成一道道明亮的光柱,微尘悠闲地飘浮其中。好闻的空气味道让人心旷神怡,我很快进入一种极为放松的状态,就算葬身林间,也定会减轻不少痛苦。
  我在铺满树叶的地上发现了一根绳子,捡起来用力拉了拉,十分结实。绳子被人打了个结,环套大小刚够穿过一个成人头颅。仔细一闻,绳套上还残留着女人的香水味,是我熟悉的气味,竺晓凌用的也是这个牌子的香水。
  竺晓凌是我二十年前认识的一个女孩儿,我们正是在这片树林里相遇的。
  那一年,我二十二岁。大学最后一年只剩下了毕业论文,同学们都忙着奔波安排自己的实习,而我看不到自己的未来,于是决定来一次远足。
  在一个阴沉的午后,我登上了远行的火车,四小时以后,在另一个城市的火车站又换乘了一小时四十分钟的长途车,来到了这片树林,那时候这里还没有这么出名,也不叫情人林,它有一个风雅的名字叫作浅野林。穿过这片树林,后面是一片原生态的村落,住着当地的村民,他们扩建了房屋,专门提供给远足者住宿。
  我着迷于这里的宁静致远,仿佛世间的尘嚣被阻绝于树林之外,在天然氧吧的负离子里,整个人被放空一切。让你遗忘还有一份如时钟般一成不变,从第一天就能预知你未来一生的工作在等待着你。
  也正是在这片净土的时光,我遇见了自己的第一份感情。虽然现在我以无比平静的口吻讲述它,但当时它来势汹汹的情景,依然记忆犹新,就像一个长在后背上的伤疤,在你赤身裸体照镜子的时候,才会让你警醒起那段刻骨铭心的伤痛。
  我用力攥了攥手里的绳子,毛糙的质感让手指发疼。二十年前,一条与我手里绳索相似的绳子,结束了一条美丽的生命,也粉碎了我所有美好的幻想。
  突然,影影绰绰的树影里,传来凄凉的哭声。
  这声音,像极了竺晓凌。
  我不由得失声唤道:
  “竺晓凌!”
  哭声戛然而止,我怀疑是自己出现了幻觉,自从生病以后,眼睛和耳朵都不大灵光了。
  树叶被踩得沙沙作响,一高一矮两个人向我走近,因为他们逆着光,我看不清他们的脸,只能分辨出身材粗壮的是个男人,留着长发纤瘦的是个女人。
  我挠了挠瘙痒的头皮,对自己的惊扰感到不好意思。正低头间,瞥见了男人手里的绳子。
  他们是来自杀的吗?
  从两个人走路时保持的距离可以看出,他们的关系并不亲密。
  难道……
  我四下环顾,在几步之外的地上散落着一根手臂般粗的树枝,我故作轻松地往树枝的方向挪动着脚步。
  女人不知出于什么目的,加快了脚步,朝我飞奔过来,嘴里竟然喊出了我的名字:
  “左庶!”
  顿时,我想起了眼前的这个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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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6-3 08:07:02 | 显示全部楼层
Chapter 2
  我仰起头,眼前这座朴实的建筑仍保持着它的原貌,只是招牌换成了带灯光的字体。古色古香的“长乐客栈”四个字,熠熠生辉。
  长乐客栈是情人林生意最好的旅馆,如不事先预订,必定没有房间。
  从前台取了房间的钥匙,我弄停当行李,回到旅馆一楼的餐厅,点了杯当地特产的茶,在窗边的座位等着韩雨程和她的男伴。
  餐厅显著位置悬挂着诸如“珍惜生命”之类的标语,喇叭里也放着劝说自杀者勿轻生的广播,窗外整片墨绿色的情人林,透出隐隐的怨气,心情也不自觉地沉重起来。
  韩雨程是我和杨成森初中时的同班同学,他们俩曾经有过一段美好的恋情,终因父母的介入,韩雨程嫁作他人妻子,她的先生是一家知名企业的管理高层,我在报纸上见过他的名字——苏畅,他被誉为最年轻的第一副总裁。在他们的婚礼上没有看见杨成森,以为他俩这辈子都不会再见面了。
  直到杨成森临死前,我才知道他俩有了联系。
  “会在这里看到你,真是太巧了。”韩雨程回房间换了套舒适的便服,步履轻松地朝我走来,方才树林里的阴郁,被遇见久违老友的兴奋所取代。
  曾经公认的班花,步入中年后依然风姿绰约,有着让人动心的美丽外貌。她在我对面的座位优雅地坐下来,要了一杯乌龙茶。
  “这是我先生生前最爱喝的茶。”韩雨程垂下了长长的睫毛。
  “我听说了你先生的事情,特意为你先生来这里。”我没有告诉她,是受了杨成森之托。
  “我也听说你已经是个有名的侦探了,怎么看也不像啊!”
  “是不是我换个福尔摩斯那样的帽子,再叼个烟斗,才像侦探?”
  “你也可以留撮波洛那样神气的小胡子呀!”
  我俩同时笑了起来,原本不知如何启齿的我,寻找着提问的时机。
  “刚才树林里和你在一起的男人,是你的朋友吗?”
  韩雨程摇摇头:“今天之前我也不认识他,他是那个女人的丈夫。”说完,韩雨程羞愧地低下了头。
  那个女人,我已然明白她指的是谁。
  旅馆老板娘打断了我们的对话,她端来了茶水,她的样子变老了许多,身体依然健朗。老板娘好像已经忘了我是谁,也许是她已经习惯了遗忘,人们选择来到情人林,就是选择了被遗忘。
  “乌龙茶!谢谢!”与韩雨程同行的那位男子不知从哪里冒出来,对老板娘说道。他拉过一把椅子,坐到了我和韩雨程中间。
  远处的树林无缘无故起了雾,像仙境一般,美得那样不真实。
  韩雨程啜了口乌龙茶,似乎不习惯乌龙茶略微发苦的口感,她咬牙咽了下去,话匣子也随之打开。
  坐在我身旁的这位男子名叫姚远,实在不知该如何介绍他的身份。简单地说,他和韩雨程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同时失去了自己的伴侣。
  一个月前,韩雨程的丈夫和姚远的妻子,双双在情人林里殉情自杀了。
  婚外情,这三个字对韩雨程和姚远来说,都是陌生的字眼。婚后的他们都过上了所期望的生活,尤其是韩雨程。丈夫带给她的幸福,将杨成森留下的伤痕打磨得平整光滑,像一支疗效显著的特效药,将记忆的伤口完全治愈,不见一丝疮疤。虽是被迫的选择,韩雨程却从来没有后悔嫁给丈夫。当警察通知他俩来情人林认尸的时候,看见吊在一棵树上的两具尸体手牵着手,好像一对生死与共的结发夫妻。
  他们的遗物都放在了长乐客栈425房间内,他们随身带着不少贵重的财物,像是要私奔的样子。韩雨程从警察的调查中得知,自己的丈夫有外遇已经四个月了,每个星期丈夫都会固定地从工作日抽出半天时间,同姚远的妻子幽会。他们互赠礼物,苏畅信用卡的账号里金额在这四个月里猛增,他们经常互通电话,亲密无间。亲朋好友没有人知道他们是如何认识彼此的,除了住在同一个城市,生活圈毫无交集,连警察都没有办法查出他们两人是如何结识的,所以对于他们两个人的自杀,作为了两个独立的自杀案分开处理。
  看着他们一长串的开房记录,韩雨程感觉整个世界在心中崩塌,这种世界末日的感觉已经是第二次了,第一次是和杨成森分手的那一刻。
  韩雨程从停尸间领回尸体的时候,在另一个人的脸上看到了相同的表情,和自己一样崩溃的表情。她不知面对姚远时是应该表现出同病相怜,还是迁怒于他,索性选择回避。他们各自为不忠的伴侣收尸,被解剖过的尸体看起来如此陌生,和情敌的伴侣一样陌生。
  一个星期之前,韩雨程和姚远收到了来自长乐客栈的预订确认电话,他们的伴侣在自杀当天竟然预付了一个月后的425房间的房费。相约殉情的两个人,又为什么要预订死后的房间呢?
  本就对殉情一事始终持怀疑态度的两个人,找到了证明自己是对的方法,义无反顾地来到情人林。
  在丈夫苏畅自杀的那棵树下,韩雨程再次见到了姚远,一个眼角剔透、面容坚毅的男人。和上次见面时不同,韩雨程从他的眼睛里看到了期盼的目光,那正是自己所需要的希望。
  这一次,她主动开口打起了招呼。
  而姚远开口的第一句话,就颠覆了韩雨程内心所有的猜忌。
  “我看了发现尸体时候的照片,我妻子和你丈夫脖子上的绳结叫作‘柴结’,打这种结的人,通常用来拖拉木材之类的物品,生活在城市里的人不太会学这种打结方法。我妻子根本不会打这种结,你丈夫那样的高级打工者,也不太会吧?”
  韩雨程了解自己的丈夫,自小就是被家长放在温室里养大的,足不出户,即便旅游出差,也是专车接送,从不参加任何野外求生活动,不要说柴结,就连缝补衣服的针线结,他都不会打。
  “我们俩正研究着绳结,我突然觉得自己不该去怀疑丈夫,一时没控制住就哭了起来。之后听见有人朝我们走来,就看见了你。”韩雨程顿了一秒,神情严肃地问我,“你来情人林真的是为了我的事情吗?”
  “是啊!”我自己都觉得底气不足,以免被她发现我来此的真正意图,我搔搔前额的发际,用手臂挡住她窥探的眼神。
  “在我看见你的时候,为什么你手里拿着绳子?”
  方才被麻绳磨破的手掌皮肤,仿佛向全身蔓延开来,我转过头看着窗外的雾气,不知如何回答一个连自己都不知道答案的问题。
  “是不是因为竺晓凌?在树林里我听到你喊了这个名字。”
  像深藏污秽的池水下的塞子被拔开,我再度陷入浑浊的旋涡,慢慢卷进记忆的最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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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6-3 08:07:14 | 显示全部楼层
Chapter 3
  遇见竺晓凌的时候,天气比现在要冷一些,情人林里光秃秃的枝干像老人的手,求助般伸向天空。
  第一次看见竺晓凌,她裹着厚厚的外套,塞着耳机,围巾挡住了大半张脸,坐在长乐客栈门口的木长凳上,眼神忧郁,对我友善的招呼声置若罔闻。
  “你是左庶吧!”一位年轻人站在长乐客栈的服务台后面喊道。
  “你是阿布。”预订房间的时候通过电话,所以我记得他的声音。
  阿布替我办了入住登记,领我到了自己的房间。我的房间位于客栈的背面,正对着一片庭院。庭院里有一条石板铺砌的小路,蜿蜒向另一片树林。
  “那是什么?”我推开窗户,看见小路旁有一个被锁起来的大箱子。
  “没什么,就是一口枯井罢了。怕有住客往井里乱扔垃圾,所以我妈把井锁了起来。”
  我这才明白,阿布是长乐客栈老板娘的独子。
  在阿布六岁那年,他的父亲就抛下妻子,跟一个外乡的女人跑去了大城市。走的时候留下了一笔钱,阿布的母亲就用这笔钱开了这家旅馆,她希望自己的儿子不要为了父亲离开的事情不快乐,所以给旅馆起名叫作“长乐客栈”。
  但是来这里的每个人,都快乐不起来,久而久之,阿布也像他的客人一样不苟言笑。二十岁的他,已经懂得了如何在那些住客面前伪装自己。
  这一切都因为竺晓凌的到来,而变得不一样了。
  竺晓凌发呆时的背景里,总能看到阿布的身影。旅馆提供的免费早餐,竺晓凌那份总是盛得很满,但她只吃一点点,然后又在木凳上愣愣坐上一整天。她总戴着耳机,不和任何人讲话,像尊美丽的石像,在寒风中历练意志。
  一个与我年纪相仿的女孩儿,怎会有如此绝望的表情呢?
  我抛下对人生的迷茫,开始着迷于竺晓凌沉默背后的真相。
  季节的缘故,当地也进入了旅游的淡季,旅馆的生意清淡了不少,客人也仅剩下我和竺晓凌两个人,我和阿布的关系也熟络起来。晚饭后竺晓凌早早地回了房间;阿布的母亲不知疲倦地收拾着旅馆的每个角落;我和阿布在夕阳的余晖下,漫步于庭院的石板小路间。
  “她是聋哑人吗?”阿布对这位客人的兴趣,丝毫不亚于我。
  “聋子为什么要戴耳机听音乐呢?”我分析道。
  “也可能是助听器吧!”
  “不可能。”与竺晓凌擦肩而过时,我听见耳机里传来微弱的音乐声。
  “那你说,她为什么这副样子呢?”阿布踢飞一颗脚边的石子,石子如子弹一样撞在石板路上,弹出老远。
  “哎哟!这他妈谁踢的!”一个肥硕无比的人影,从石板小路尽头的树林里隐现出来。
  “谁啊!”阿布扯开嗓子吼道,吓了我一跳。
  “我是来投宿的。”那人渐渐走近,才看清是个西装革履的胖子,他龇牙咧嘴地搓揉着小腿的胫骨,嘴里不干不净地骂着。
  “你有预订过吗?”
  “预订什么?”胖子从西装内侧口袋掏出鼓鼓囊囊的皮夹,说道,“我给你双倍的房钱,给我一间最好的房间。”
  阿布轻蔑地瞥了眼他的皮夹,冷冷地问道:“你是第一次来这里吧?”
  “是啊!怎么了?”胖子显然不懂长乐客栈的规矩。
  “这片地方只有我们一家旅馆,但我们从来不接待没有预约过的客人。”
  “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嘛!”胖子见苗头不对,圆滑地赔上笑脸,“来,两位小兄弟,抽根烟。”
  “没看到禁烟标志吗?”阿布指指树干上的圆牌。
  “那不抽了,不抽了!”胖子连忙收起烟盒,一张照片从他的口袋里飘落,我和阿布不约而同地认出了照片上的人。
  竺晓凌。
  阿布一个箭步,抢先拾起了照片:“你怎么会有这张照片?”
  “她是我公司签的歌手。”
  我仔细端详起照片上的竺晓凌来,她戴着夸张的帽子,化了妆的脸光鲜靓丽,表情深邃地手握麦克风,背景是一排耀眼的聚光灯,光晕之外便是一片黑暗,和此时的树林一样。
  阿布用肘子捅捅我,意思是我信不信这个胖子讲的话。
  “你们认识她?”胖子走近一步,“我正找她呢,你们要是知道她在哪儿,我们公司一定会感谢两位小兄弟的。”
  “不认识。”阿布把照片丢还给他,拽着我往回走去。无论胖子如何恳求,阿布都面无表情地插上了门闩。
  我已经不记得那天是什么时候睡下的,但我记得那晚寒风刺骨,窗上的玻璃被拍得啪啪作响,如果有人在外头过夜,说不定会被冻死。
  也许是上天故意要赋予情人林传奇色彩,第二天下午,突然来了十多个警察,他们说是接到了报案信,匿名信中说长乐客栈里有人被杀了。
  警察把长乐客栈找遍了,除了我们四个人,连尸体的影子都没看见。
  在警察对竺晓凌身份查实的时候,我才知道昨晚的胖子没有撒谎,她确实是一个选秀节目的歌手。二十年前这种节目叫作歌唱比赛,要求要比现在的选秀严苛数倍。参加的歌手也会历经生理极限的考验,在训练和准备的过程中,竺晓凌因为过度使用嗓子,把自己给唱哑了。已将生命投入唱歌中去的竺晓凌受不了打击,一个人跑来情人林。来找竺晓凌的胖子,就是那个节目的负责人陈强。从我之后的调查中得知,陈强在歌唱比赛期间,私自为竺晓凌安排了商业演出,中饱私囊。频繁的演出活动,才是弄坏竺晓凌嗓子的罪魁祸首。陈强生怕竺晓凌把这件事公之于众,才会只身一人到情人林来找她。
  但就在我和阿布见到陈强的那晚之后,他也失踪了。
  他没有回到工作单位,搜查的警察也没有在树林里找到他的尸体,只有一点可以肯定,他身上带了很多的钱,是用来收买竺晓凌的。
  当天下午,一个警察送来了另一封匿名信,信里写明了尸体所藏的地点。
  通过信里的提示,警察很快发现有人破坏了后庭枯井的锁,尸体可能被扔在了井里。
  奇怪的是,警察在井里只找到了那张竺晓凌的照片,那本是陈强的东西。除此之外,什么都没有发现。
  匿名信被怀疑成了恶作剧,如果信是从情人林边缘所设的信箱寄出,抵达警察局至少也要两天的时间。两天前,陈强还没有动身来到情人林,又怎能预知他的尸体会在枯井里呢?
  更困惑的事情是,长乐客栈里能寄出这封信的人,只有我、阿布、阿布的母亲以及竺晓凌。
  警察把我们的嫌疑一一排除,赶在天黑之前,返回了县城。
  在晚饭的桌上,阿布终于按捺不住,问我道:“左庶,你说昨晚那个胖子去哪儿了?会不会冻死在树林里呀?”
  “就算是这样,那张照片怎么会跑到井里去呢?”
  “我也不知道。”阿布挠挠头。
  “真的不知道吗?”我加重了语气。
  “你是在怀疑我?”阿布有点儿不开心,狠狠扒了口饭。
  “因为你骗了我。”
  “什么?”
  “庭院的那口井……”我话还没说完,竺晓凌走了进来,用一根手指指指我,独自回到自己的房间,好像是有什么话想单独对我说。
  我丢下醋意大浓的阿布,起身跟在竺晓凌的后面。
  付一样的房费,竺晓凌的房间却比我的大上一倍,阿布对她好过所有的客人,这种好通常伴随着爱慕之心。
  “请坐。”竺晓凌抚平一块皱皱的床单,开口对我说。
  “原来你可以说话?”我惊讶道。
  她用手指抵着嘴唇,示意我不要发出声音,轻轻走到房间门口,探头张望了几下,关上了门。这才放心地说道:“其实我前几天就可以说话了,嗓子没有想象中那么严重,休养了一段时间,它自己就恢复了。都是陈强害得我这样的,所以我就急急他。”
  “呵呵!”我笑出声来,由衷地为她高兴。要是这么漂亮的一个姑娘不能说话,简直是暴殄天物。
  “但我今天发现了这个东西。”竺晓凌脸色一变,递给我一个皮夹。
  “这是陈强的皮夹。”我脱口而出。
  “你认识陈强?”竺晓凌诧异道。
  “我昨晚刚见过,所以记得。”我把昨晚遇见陈强的经过对她说了一遍,才打消了竺晓凌对我的猜疑。
  “这个怎么会在你这里?”我发现竺晓凌现在手里的这个皮夹已经瘪塌塌了,表面有磨损的痕迹,还沾了些许泥土,上头有几个不太明显的深色圆点。
  “今天早上我在房间地上捡到的,是有人从房门下面的缝隙里塞进来的。”
  我把皮夹打开,平按在地上,它的厚度刚好穿过门下的缝隙。
  “警察来的时候,你为什么不说呢?”
  竺晓凌搓着手指:“一开始我没在意这件事,下午他们说陈强到情人林来了,而且还失踪了,我才想起这个皮夹像是他的。如果这时候我把皮夹交出去,反而会受到怀疑,毕竟我是这个旅馆里唯一有杀陈强动机的人。”
  旅馆门口传来喧闹声,我急忙开门出去想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是原本已经返程的警察又折了回来,他们在情人林里发现了陈强的尸体,他在一棵树上自杀了。
  我和竺晓凌对视一眼,彼此心知肚明,陈强一定不是自杀,那个拿走陈强所有钱,再把皮夹塞进她门缝的人才是凶手。
  我回望着呆若木鸡的阿布和总是藏在角落阴影中的他的母亲,心里暗想:
  这座旅馆里,竺晓凌不是唯一有杀陈强动机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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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6-3 08:07:25 | 显示全部楼层
Chapter 4
  在死亡原因的定性上,警察还需要时间,所以我和竺晓凌被要求不允许离开长乐客栈。
  第二天起床后,我没有看见竺晓凌,只看见阿布和他母亲慌慌张张地跑进了她的房间,于是我就跟了过去。
  一走进房间,我就看见竺晓凌面色苍白,虚弱地躺在床上,阿布正在喂她吃东西,竺晓凌蹙眉躲闪着阿布伸过来的调羹。
  “这孩子病了,不肯吃药!”一旁阿布的母亲看见我,挤出一丝笑容说。
  竺晓凌向我投来求助的眼神,干裂的嘴唇微微颤动,刚想张口说话,阿布见缝插针地又举起了调羹。
  “还是我来喂她吧!”我伸手挡在了阿布和竺晓凌之间。
  竺晓凌也用力点起了头。
  阿布执拗地一动不动,阿布母亲见状,拍了拍他的后背:
  “阿布,让左先生喂吧!你陪我去修一下庭院枯井的锁架子。”
  我接过碗和调羹,阿布凶恶地瞪了我一眼,好像我和他从来都不认识一样。
  “怎么回事?这药很苦吗?”我闻了闻碗里的药,刚想尝一口。
  “不要喝!”竺晓凌一把拉住了我,摇了摇头。
  我将药全倒进了窗台的盆栽里。
  “吃了他们做的早饭,我就头晕不舒服,打算在床上躺一会儿,老板娘就进来让她儿子喂我吃药。”
  “有发烧吗?”
  “我不知道。你摸摸。”竺晓凌撩起刘海儿,露出额头。
  我极不自然地把手放在她额头上,迅速拿开了。
  “好像没有。”
  气氛好像变得尴尬起来,我努力寻找着话题,想打破这难耐的沉默。
  “你好像有点儿怕他们。”我用大拇指朝门外指了指。
  “总觉得他们母子俩有点儿奇怪,刚住进来的时候,我每天都会少东西,但是没过几天,这些东西又会回到我身边。”
  “会不会是你自己忘记放哪儿了?”我看了眼乱糟糟的房间,不信任地提问道。
  “不会,我记性很好。我还记得第一次看见你,你穿着灰色的上衣,黑色运动裤和白色球鞋,还主动和我打了招呼。”
  “你的意思是他们偷偷进你房间,拿走你的东西又放了回来?”我回忆起过去几天,竺晓凌不在房间的时候,阿布通常都出现在她身边的不远处,要不就是和我混在一起。
  会不会是阿布的母亲干的?
  “想想就恶心。”竺晓凌的房间里还有她的内衣和一些女性用品,如果被陌生人碰过,确实会很不舒服。
  “放心吧!我会好好保护你的!”年轻气盛的我,就这样没心没肺地说出了这句承诺。
  “你真是个可爱的人。”
  竺晓凌漂亮的明眸,闪耀出幸福的光芒。她温暖的身体贴近了我,我只觉脸颊发烫,闭起了眼睛。
  原以为她会献上一个难忘的吻,等来的却是一个轻轻的拥抱。
  就这样,竺晓凌成了我生命中的第一个女朋友。
  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
  朝夕相处的短暂三天里,我悉心照料着她,观察她的每一个动作,每一个细微表情,以至于我往后诸如挠头皮、搓手等表达情绪的习惯动作,都是受她影响所致。
  感情有时就像一粒青春痘,放在脸上自觉丑陋,就算剧痛,还是忍不住会挤出血。待时光流逝,那些逢痘必挤的完美主义者弄得一脸疮疤,反而不管不顾的人没留下一丝岁月的印记,满面容光。
  三天以后,警察确认了陈强的死是自杀,好像是根据脖子上绳子的痕迹,法医可以区分出自杀和他杀。
  就在我兴冲冲得到可以回家的消息时,竺晓凌和阿布在情人林里自杀了,他们脖子上的勒痕和陈强的一模一样。只有情人才会在这片树林里一起自杀。
  竺晓凌随身携带的包里,还藏着从我这里偷去的钱。
  我离开时,最后看了眼旅馆的招牌,它在寒风中哆哆嗦嗦,就像丧子的老板娘,老态龙钟。
  来过这里的人,真的可以“长乐”吗?
  我成为一个侦探以来,从不愿记起在情人林那段日子里的点滴回忆,更不想找出什么蛛丝马迹来破案。尽管现在看来,这个案件疑点重重,可每当回忆片段闪过竺晓凌的影子时,我总是会忍不住去想:那天的拥抱是她真心的吗?如果是真心的,为什么和别人殉情呢?
  这时,就会有两个自己开始在心里打架。
  竺晓凌自杀的动机,被认定是失声后抑郁导致自杀,但我知道,这个动机不成立,她的声音恢复后,只在我面前开口说过话,我也无法去证明这件事情。
  重新回到情人林,当我踏进树林第一步的时候,那根缠绕在竺晓凌脖子上的粗绳,在我脑海里浮现出来,我还记得那个绳结的名称——柴结。这种结主要用来绑紧及拖拉木材之类的物品,打这种结比较方便随意,但它必须受到拉力作用,否则就会松动脱落。但这种结对自杀的人来说,并不是一个很好的选择,打柴结时需要在被捆的物体上缠绕,自杀者要在自己脖子上打出这种结是件很麻烦的事情,除非有人帮忙才行,或者说竺晓凌和阿布互相为对方打了柴结。由此也就产生了一个问题——
  一个大城市里娇生惯养的女孩,又怎会打这样的结呢?
  我强迫自己打断了回忆,拿出药瓶,用韩雨程面前的乌龙茶冲下了药丸,疼痛丝毫没有减缓,我把手插进上衣口袋,用力绷紧身子,待这阵痛感离去,我才松开了咬紧的牙齿,口腔里尝到了淡淡的血腥味。
  “不要紧吧?”我的举动让韩雨程有些不知所措。
  我摆摆手,又恢复了原样,问道:“你们刚才说,你们亲人自杀时打的结,也叫‘柴结’,对吗?”
  韩雨程和姚远不约而同地点起头来。
  我抑制不住挠头皮的动作,零星的头皮屑飘飘悠悠落在肩头的衣服上,零零落落,仿佛一片片柳絮般的白雪。
  柴结,也许就是破案的关键所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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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6-3 08:07:34 | 显示全部楼层
Chapter 5
  先环绕被捆绑物一圈,打一个单结,再将绳头缠在绳子本身,便形成了一个可伸缩绳圈大小的绳结了。
  我早已是个打柴结的高手。
  在长乐客栈中,我检查了所有捆扎或者和绳结有关的物品,发现没有一个打的是柴结。如果要杀人,凶手一定会打自己擅长的结,这么多年过去,阿布的母亲真的可以隐藏得那么深吗?
  当年写给警察的匿名信,正是出自我之手。
  可我举报的尸体并不是陈强的,而是阿布的父亲。那时候我对客房窗户下的那口井,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偷偷取了阿布母亲藏在柜台里的钥匙,一个人半夜打开了盖在井口上箱子的锁。起初只以为井里是长乐客栈的镇店之宝之类的宝物,打开后一看,一团衣物漂浮在井水上,仅仅凭着月光我看不清衣物下到底是不是具尸体。好奇心重的我,决定试探一下阿布和他的母亲。
  我和阿布关系一度甚好,从他那里知道他父亲出走时几乎没有带走任何衣物,就算是私奔,也不至于如此匆忙,说是被人追杀倒有可能。
  于是,我寄出了第一封匿名信,告知警察可能会有命案。
  我故意在吃饭的时候,问起了阿布父亲离家出走时候的衣着,阿布母亲明显紧张,回答得也是语无伦次。我看见她偷偷在柜台后检查井锁钥匙,因此肯定那口井里一定有问题。
  随后,我寄出了第二封信。
  谁知,警察在井里没有找到尸体,连我看见过的衣物都消失不见了。井水通常和地底的暗河相连,也许水位升降被暗流冲走?如此牵强的推断,只能说,大三时的自己,还很稚嫩。
  现在的我,成为韩雨程愿意托付信任的侦探,这源自情人林的重重谜团,使我成长为一个以破案为生的人。也许,是为了竺晓凌。
  我检查了韩雨程丈夫的所有行李,唯独有一件东西不知为何物。
  一捆色彩鲜艳的细绳,我拉了拉它,韧劲十足,承受一个成年人的体重也不成问题。
  我的病越发严重,吃药也起不到丝毫作用,我偷偷收起了这捆绳子,实在挨不住了,手头也有个能够结束自己的东西。
  阴郁的天气,阴郁的树林,所有东西都令人情绪低落,心也跟着变得阴郁起来。
  一阵爽朗的笑声回响起来,仿佛归天后的死者们释然开朗。
  客栈里响起老板娘的热络招呼声,我才知道,是有新的旅客来了。从声音判断,来的也是一男一女两位住客,女的声音高亢,显得很兴奋,男的声音低沉且少言寡语,似乎对女的无可奈何,两人的年纪也相差不少,没准儿又是一对婚外情的孽缘。
  “左庶,你和我们一块儿去浅竹内吗?”站在我门口的韩雨程,换了一套登山服。
  “浅竹内?”我瞪大了眼睛,虽然知道自己的眼睛总是惺忪无神。
  “我和姚远都想知道,为什么大家都要来这里自杀。听说浅竹内这个地方,从没有自杀者生还的记录。”
  浅竹内位于情人林的最深处,枝繁叶茂下的土地终日不见阳光,滋生出许多有毒气体,地底丰富的矿藏,会影响闯入者指南针的磁场,很容易就会在浅竹内迷了路。无论是探险者还是自杀者,总之没有人可以活着走出这片土地,连清理尸体的救援者,也不愿涉足半步,是名副其实的“死亡之地”。
  “你不怕和姚远也被当成殉情者吗?”我无意改变她的决定,但希望她想清楚后果。
  “真是这样,好歹也算和我丈夫扯平了。”韩雨程轻松笑道,可我看见她的眼角微微发亮。
  “开什么玩笑!”我大声说道。
  对生命不珍惜的态度,也许是触及了我被病痛折磨的神经,也许是白费了杨成森委托我的一片苦心,使我变得激动起来。
  我愤怒的表情令韩雨程不知所措,她转动脖子四下张望,想换个话题说说。
  “这是你打的结?”韩雨程突然看见了我手里的绳子。
  我迅速解开了自己打的柴结,将绳子收了起来:“在我没有调查出结果之前,你千万不要深入浅竹内。”
  “其实浅竹内并没有传闻中那么可怕。”韩雨程从登山服口袋里拿出一张打印纸,上面记载着浅竹内所发现过的尸体。
  至今为止,仅有一次。
  四年前,两位地质考察学家前来寻找他们失踪半年的同伴,结果在浅竹内里找到了同伴的尸体,以及两具骷髅白骨。两名地质考察人员因为迷路而活活饿死在浅竹内之中,其中一人的脚有骨折的迹象,另一个人没有丢下同伴而一起饿死。
  对于两具白骨的记录相对简单,因为遗骸年代久远,还被林中野狗之类的动物啃食过,所以没有关于死因的诊断。只知道两具白骨的主人乃是一男一女,也许可以称他们为情人林的创始者。
  这条消息像一把关键的钥匙,在我脑中无数个画着问号的箱子中寻找着匹配的锁孔。
  脑壳中一记清脆的“咔嗒”声,我想到了一种可能性。
  浅竹内的白骨,正是阿布失踪的父亲和他的情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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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6-3 08:07:42 | 显示全部楼层
Chapter 6
  旅馆内陈旧的镜子,把我的肤色照得很不健康,灰暗灰暗的。脸上的皮肤像一张风干的湿纸巾,勒紧了整颗头颅,我越来越像一具骷髅了。两只耳朵比以往显得更加大了,又有几分神似吸血鬼。
  尽管采用了保守治疗,没有切除恶性部位的肿瘤,但癌细胞的扩散速度惊人,正一点一点地蚕食我的身体。药物吃多了,人体产生的耐药性把特效药的作用降到了最低。在这种可怕的病魔面前,人生仅仅分为大笑着走向死亡和痛哭着走近死亡,但它们都必须经历痛苦的煎熬。
  阿布母亲的心理煎熬,丝毫不亚于癌症患者。
  托诸葛警官的福,他事先替我和当地警方打过招呼,所以收集相关资料的时候,还算顺利。我花了一整天,在当地派出所里,翻阅了所有材料。在找到决定性证据前,基本串联起了围绕着长乐客栈发生的多起事件。
  阿布年幼的时候,他的父亲并没有和情人私奔,而是因为出轨之事败露,与他的情人被阿布母亲双双杀害,她将两具尸体藏匿在庭院的井中,并以井枯为由封了井盖。想必开旅店的成本,也是两个死者的钱财。
  二十年前的那一天,一定是我对被封之井的兴趣,引起了阿布母亲的担忧。那天晚上,她等我们睡着,偷偷打开了井盖,想把两具尸体转移到别处,没想到被逗留在井附近的陈强看见。但我想一个中年女人,怎么也没有办法徒手杀死陈强这样体格的胖子吧?当时,陈强一定拿出了竺晓凌的照片询问,夜黑风高,陈强失手将照片掉落井里。阿布母亲得知陈强是要找人,于是将竺晓凌作为筹码与之谈判。最后,阿布母亲让阿布将竺晓凌半夜带到情人林,交由陈强。陈强则许诺自己不会将井中看见的尸体宣扬出去。
  阿布母亲连夜把两具尸体运到了情人林最深处的浅竹内,由于阿布母亲必须在我醒来之前返回长乐客栈,所以藏匿两具尸体的地点未深入浅竹内的中心地带,这才被地质考察人员找到。
  陈强在情人林里等来了竺晓凌,也等来了死神。
  阿布母亲怎么会轻信一个陌生人的承诺?阿布勒死了陈强,尽管这个推理很牵强——阿布的体格不足以一个人制伏他,但我仍不愿相信竺晓凌也参与了这起谋杀。
  她恨陈强,恨他将自己作为一件商品般对待。竺晓凌灵巧的双手,打出了致命的柴结。
  我这才恍然想起,柴结是竺晓凌教我怎么打的。
  当晚情人林里的每一棵树,一定目睹了一场激烈的搏斗。
  想逃避的记忆画卷,被吹去表面覆盖的灰尘,显露出残酷的本质。
  她接近我只是想试探我而已,看我是否洞察了他们杀人的事情。在仅有四人的旅馆,他们三个随时可以杀我灭口。
  而阿布和竺晓凌选择了自杀。阿布脖子上的结是竺晓凌打的,然后她教了阿布打结的方式,让他为自己的脖子也打上柴结。
  是因为爱他吗?
  竺晓凌眉目间时常透露出绝望,嗓子失声后虽然恢复了,但在演唱方面很难达到曾经的水准。她选择来情人林,真是为了度假休养的吗?情人林会使人对世界毫无留恋,自杀仿佛是唯一的解脱,竺晓凌早有了这念头。
  夕阳下,阿布深情地望向竺晓凌的侧脸,高贵而又傲慢。
  她居高临下地问道:“你可以为我做一切吗?”
  “当然!”
  “为我去死也可以吗?”竺晓凌死死盯着阿布的眼睛问道。
  “当然!”眼神中没有一丝动摇的迹象,就像他父亲当年决定离开时一样坚定。
  情人林仿佛他们俩的婚礼殿堂,他们互为对方脖子打上绳结,就像在戴结婚戒指,两个生无眷恋的年轻人,怀着杀人后惴惴不安的罪恶感,他们年轻的外表下,是衰老而又残破的灵魂。
  我不愿想象下去,并不是不敢面对这个现实,而是自己所珍藏的一段感情,却是一场虚伪的表演。当你看见一件自认为美好之物的丑恶姿态时难免惋惜,虽然每次破案后,我都会看见不同的人脸上挂着这样的表情,可依然无法麻痹那种心痛的感觉。
  末梢神经变得后知后觉起来,全身的气力像被抽干了一样,意志力和正义感慢慢丧失,对于公布阿布母亲的罪行,我也不如往昔般认为是必须的责任。
  我已经不适合再做一名侦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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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6-3 08:07:51 | 显示全部楼层
Chapter 7
  我看见韩雨程和姚远并肩走向情人林,探寻他们想要的答案。
  耗尽最后一点儿脑细胞,来完成对杨成森的承诺。韩雨程和姚远伴侣的自杀真相,也早已在我脑海中水落石出。
  在韩雨程丈夫行李里找到的细绳,是网球拍上专用的网球绳,而绳子的颜色很特殊,市面也鲜有人使用,我却很熟悉,它专用于癌症俱乐部。
  通过当地警察核实,韩雨程的丈夫以及姚远的妻子,皆是癌症俱乐部会员。他们疑似偷情的行为背后,是同病相怜下所产生的感情。
  他们相约情人林自杀的原因,在我知道他们预订了死后长乐客栈的房间时,才发现这惊人的动机。
  当自己死去,为了不让自己的伴侣陷入无边的悲伤之中,刻意营造出殉情的假象。让自己的伴侣在预订房间的日子,同时来到情人林,为的是让两个痛失爱人的人走到一起。
  听起来很荒唐,他们是在为自己的另一半寻找伴侣。每次外出的约会其实是在交流各自的生活习惯和爱好品位,回家时慢慢灌输给自己的妻子和丈夫。用自己的生命,为他们约了第一次会。
  当韩雨程和姚远都点了乌龙茶的时候,是不是证明他们成功了呢?
  我把所有的话写在一封信里,摆在了韩雨程房间的床头柜上。穿起我最厚的衣服,独自往浅竹内的最深处走去。
  出门时,阿布的母亲看见了我:“我见过你吗?”
  “我来了两天了。”
  “我是说以前见过你吗?”阿布的母亲眯起眼睛。
  二十年前,我的头发还不是蓬松的,我的眼睛要比现在更有神,除了痴痴地笑,也没有过多的习惯动作,字典里也没有出现过竺晓凌三个字。
  “你认错人了。”
  有些名字,应该从记忆中删除。
  我漫无目的地走着,充满癌细胞的身体,很快就感到了疲乏,深不可测的树林,使我没有走下去的信心了。我坐在地上,背靠一块大石头,费劲地喘着粗气。
  从浅竹内的方向,有一男一女向我走来。像阿布和竺晓凌,又像是韩雨程和姚远。
  “先生,你还好吧?”
  一男一女是今早刚刚入住旅馆的那一对,起初以为是婚外恋的他们俩,看起来不像是情人,是我把世界想象得太阴暗了。
  竺晓凌阻止我去喝她的那碗感冒药,让她和阿布白演了那场戏,倒进盆栽的那碗药毒死了植物。我心存感激,感激这个世界。
  “我只是休息一下。”其实是我没有办法停止喘气。
  “你看起来不大对劲。”女的摸摸我的额头,“你在发烧。”
  我努力支撑起瘫软的身子,说道:“不用担心,我不会一个人在情人林里自杀的,倒是你们……”
  听出我话中有话,身材娇小的女人笑道:“我们也不是来这地方寻死的,主要是来寻找竹筒酒的原材料,竹筒酒必须要用山林里最好的竹子来制作。”
  “你们是酒庄老板吗?”我问道。
  “她是老板,我只是她的搬运工罢了。”男人摆出一副奴才的样子。
  “老朴,是你自己要跟来,我可没逼你呀!”女人白了他一眼。
  “你的店叫什么名字?改日有空定去拜访。”我转身迈开碎步,避免让他们俩好奇的目光落在我憔悴的正脸上。
  “桂源铺!”女人语调上扬。
  这个店名有所耳闻,我没有停下脚步,接着问:“你的名字是?”
  “她叫应小雀。”
  男人在我背后抢先答道。他饱满的声音挤进我的耳膜,像树林中潮湿的空气,蔓延到我身体的每一个细胞里。
  摄人心魄的黑暗树林中,涌动的暗伤气势恢宏,华丽得令人心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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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6-4 00:19:03 | 显示全部楼层
独白的人
  赠予我一次华丽转身,
  荣耀这虚席以待的舞台。
  Chapter 1
  妻子又回来了,在我杀死她后的第七天。
  我打开卫生间灯的时候,奈美那颗美丽的头颅就在洗手池里,被我切断的脖根处残缺不齐。
  为什么她的头会自己跑回来呢?
  已经是这个星期的第三次了。
  我快被逼疯了。
  这不是幻觉,这是一场永远醒不过来的噩梦。
  制造这场噩梦的罪魁祸首是我手边的这部智能手机。
  这起光怪陆离的事件要追溯到三个月前,从一起少女的自杀案说起。
  那是我去新公司报到的第一天下午,我成了一名期货公司的客户经理。公司坐落于新开发的寰球商业区内,此地块原以环寰游乐城为中心建造,起初在大力的宣传下,环寰游乐城吸引了不少游客,也带动了周边商家的繁荣。随着时间的增长,寰球商业区选址偏远的弊端渐渐显露,再无创新的营销策略也使得环寰游乐城丧失了大量客源。一年前,环寰游乐城正式宣布闭门停业,成了一座废弃的游乐城。
  上下班时,我都会经过这座如鬼城般的无人游乐城,它沿街那排玻璃窗上,被涂了一层黑漆,气氛格外诡异。其中位于六层的一扇窗户,破了个大窟窿,像一颗蛀牙,听同事说前几天有个二十几岁的姑娘从这扇窗户跳楼自杀,脑浆都流出来了,当场死亡。
  我不禁好奇,自杀为什么要隔着窗口呢?
  正低头寻思,瞥见游乐城的围墙脚下,有样东西正在发光。走过去一看,竟是一部最新上市的触屏智能Phone5代手机,市值至少也要四五千元。按开屏幕,显示电量剩余百分之二,屏保是一张蓝色的救生圈,上面写着英文单词——FORGOTTEN(遗忘)。
  我抬头望了眼那扇破碎的窗户,会不会是那个自杀姑娘的遗物?这条路本来就人烟稀少,就算路人遗失手机也应该掉在墙角这种位置。
  虽是满心疑虑,可我还是颇为高兴地收下了这份天赐的礼物。
  回家的路上,我买了配套的充电器,为边缘磨损的手机买了个手机套,让它看起来焕然一新,摆脱它戾气十足的过去。
  谁也不知道它是捡来的,本想送给奈美作为礼物,我骗她说这是一位朋友低价转让给我的,她撇撇嘴,嫌弃道:“这种别人用过的二手货,上面都是细菌,我才不要呢!”
  回忆起来,也许奈美的这句话,为她的死埋下了种子。
  于是,我顺理成章地成了这部智能手机的新主人。
  自此以后,这部手机开始了对我的邪恶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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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6-4 00:19:14 | 显示全部楼层
Chapter 2
  我的新工作主要是和钱打交道,客户所委托的大笔资金,交由像我这样的客户经理操作交易,我们不能为客户决定究竟购买哪只期货,但可以给出通过数据分析后的建议,一般情况下,外行的客户通常会采纳客户经理的专业意见。
  但我这样半路出家的客户经理,毫无专业经验可言,刚开始尝试给几位客户的购买意见,都是以亏损收尾。在这个数据为王的行业里,一旦你的亏损率高于百分之四十,对你的职业生涯几乎是毁灭性的。
  后台操作员雨瑶来到我办公桌前,放下了我上个星期的业绩单,对我露出一个迷人的微笑,调侃道:“恭喜你再次垫底,看你的样子有希望刷新本公司最快鱿鱼奖。”
  雨瑶是个非常漂亮的女人,她的美属于男人不愿娶回家的那种,越是美丽越是危险,也就越没有安全感。公司里有传闻说她是老板的情人,雨瑶似乎对此毫不在意,她知道这些传闻的缔造者会一批又一批地离开公司,又会一批接一批地涌入公司,但传闻从没停歇过,她早已习惯,美丽的女人总会招来是非纷争。也许真有这样的艳遇,谁都想和她搞上一腿,可能我也不例外吧。
  只是现在不是时候,我直愣愣地盯着电脑上那一根根走势线,完全看不出这根与那根之间的差别,为什么有人却可以对着它发表一通长篇大论呢?
  “谁来帮帮我啊!”我低吟道。
  突然,身下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
  “您需要帮助吗?”
  冷不防出现这么个声音,我被吓了一跳,回头看了看周围的女同事,都在以一脸讨好的笑容和客户们交谈着,根本无暇来顾及我。
  是谁在说话?
  我收回视线,发现自己口袋里透着光,拿出来一看,原来是智能手机的屏幕亮了。
  上面显示着一行字体:
  您需要帮助吗?
  刚才是它在说话?
  出于好奇,我对着智能手机又说了句:“你能帮我吗?”
  手机屏幕下方的一个话筒图标闪了一下,智能手机答道:“是的。”
  曾经听说过最新的该款智能手机有一项名为“塞瑞”的功能,它具有与人对话的能力,并且是真人发音,我从来没有见识过,不由得为如今高科技的发展而惊叹。
  我想了想,把手机搁在了桌子上,点了点屏幕问:“你能告诉我这三大类期货,要推荐哪一类给客户吗?”
  “请告知类型名称。”
  “农产品,贵金属,能源期货。”这些饶舌的名词连我听了都犯晕,一部手机怎么可能知道!
  收到我的讯息后,手机屏幕自动在互联网上检索着相关信息,屏幕翻过一行又一行的期货分析报告,速度之快我肉眼都跟不上。
  很快,手机完成了检索,给出了最终答案:“请选择能源期货中的景泰电力。”
  “你确定吗?”我半信半疑。
  “景泰电力目前的涨势预计在三个月内会持续,可持五成仓位,获利后增至八成。”
  我还想追问下去,雨瑶摇曳着婀娜的身姿走了过来,手机屏幕也自动暗了下来。
  “陈磊,你手里还有一个张先生的账号从开户到现在没有交易过,抽空推荐他买只期货吧。”雨瑶埋头打理着手指甲,漫不经心地对我说道。
  “不知道推荐哪个呀!”我双手抱在头后,舒展下筋骨。
  “实在不行就买能源吧。我刚才在Mike(迈克)的办公室听他说,这个期货最近收益还不错。”
  雨瑶说者无意,我听者有心。Mike是我们公司的首席顾问,在他手下交易的期货盈利率达到百分之七十,他的分析居然和“塞瑞”一样,我暗自惊奇。
  “怎么?还不信我?”看我一脸茫然,雨瑶摆摆手,“你还是好自为之吧。”
  我来不及辩解,她便凑到另一桌同事那儿谈天说地去了。
  我思索了一番,张先生是我手里唯一还没有亏损的客户,假如再一次推荐失败,我铁定会被老板拉上黑名单,立马从公司卷铺盖滚蛋。有时候,人生和期货是一样的,机会是靠你拼出来的。于是我拨通张先生的电话,把“塞瑞”对我说的那番话添油加醋地又重述了一遍,把景泰电力天花乱坠地胡吹了一番。
  张先生终于有点儿心动了:“你觉得买多少合适?”
  “先持五成仓位,等涨了再追。”我言语间充满了自信。
  “那就听你的,你帮我买入。”张先生在我的煽动下,终于下定了决心。
  “好嘞。”挂断电话,我就把雨瑶叫了过来,把张先生的账号报给了她,说道,“这回听你的,帮我入五成的仓。”
  “赔了我可不负责哦。”
  “要是赔了我就拉着你从楼顶跳下去。”我故意沉下脸说。
  “你这人内心太阴暗了吧。”雨瑶娇嗔地打了我一下,转身离开了。
  从背后看着她丰满的臀部,我咽了口口水,不免有些想入非非,要成为怎样的男人才能拥有这等尤物呢?
  电脑屏幕跳出交易完成的信息,看来雨瑶已经在后台完成了买入操作。
  我已经没有退路了。
  内心忽然变得忐忑不安起来,仅凭一个手机的分析就草率地做了决定,会有胜算吗?要真是这样,所有人只要跑去买个手机不就都成专家了吗?这么一想,我才为自己的鲁莽感到懊悔。
  周边的同事们一阵窃笑,领头的Mike不知在和他们聊些什么,是不是在嘲笑我被炒鱿鱼的日子近了呢?
  毫无底气的我,不敢回头看他们。
  景泰电力的指数就像知道我入仓了一样,开始节节下跌,张先生的期货在跌了十个百分点之后,止住了颓势。
  收盘的时间到了。
  手机开始响起,来电显示是张先生打来的。
  我用颤抖的声音说了句:“喂!张先生。”
  “陈磊啊!景泰电力你帮我买进了吗?”张先生心急火燎地问道。
  “呃……还没有买进,还没来得及操作呢。”我鬼使神差地撒了个谎。抬头猛然发现雨瑶不知什么时候站在了我身边,她替我拿来了交易单据。
  “那就好,那就好。这个期货跌得一塌糊涂了。”知道自己没受损失,张先生心情大好,夸赞了我几句,就挂断了电话。
  雨瑶对我摇摇头,什么都没说,独自下班回家了。
  我的眼神仿如空洞的数字,死气沉沉。
  “都怪你,你说我明天该怎么办?”我在空无一人的办公室里,冲着手机大声吼道。
  冷冰冰的屏幕毫无反应,犹如平静的湖面。
  就像它从未对我说过话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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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6-4 00:19:24 | 显示全部楼层
Chapter 3
  下了班时间还早,不想回家,一个人漫无目的地在大街上游荡,不由自主地来到了环寰游乐城的那排窗下,我掏出手机,有些后悔当初捡了这个便宜,高科技的东西让人产生依赖,盲目的依赖就会导致我这样的失败。
  脑子一热,抬手把手机扔了出去,它在空中划了一道弧线,重重砸在了地上,发出一声清脆的落地声。
  不是我的东西本就不应该要,我不去看它,绕道而行。
  但一声短信提示音,不得不让我收住了脚步。像是冥冥中注定一样,我又走回去,把手机捡了起来,划开锁屏键。
  是奈美发来的短信——
  今晚我和朋友出去逛街,你一个人吃饭,记得喂蓬蓬。
  最后是一个爱你的表情。
  叹了口气,我跳上回家的地铁,出站的时候在路边摊吃了碗葱油拌面,胡乱对付了一下肚子。
  回到家里,出人意料的是奈美居然在家,我不禁心生抱怨:“早知道你在家,我就回来吃饭了。”刚才油腻的面吃得我肚子有些不太舒服。
  “朋友临时有事,我一个人逛了一圈就回来了。”
  “这是给蓬蓬的。”我从包里拿出一包狗粮。蓬蓬摇头晃脑地跑回来,对着奈美吐着舌头。
  蓬蓬是一只纯种的黑色拉布拉多犬,体形壮硕,这得益于奈美如同对待亲生儿子般的悉心照料。这条狗十分聪明,几乎能听懂奈美给它的所有指令,只是蓬蓬对我不太亲,它只认奈美一个主人。有时看见蓬蓬瞪起乌黑发亮的大眼珠,我都会心生畏惧。
  奈美笑眯眯地靠近我,挽起我的手,撒娇道:“老公,我今天逛街的时候看中了一个包包,是今年的新款。”
  “贵吗?”我怯怯地问。马上就要丢饭碗了,实在没什么底气。
  “这个数。”奈美竖起一根手指。
  “一千呀。”我爽快地把钱包掏了个精光,凑足了一千整。
  奈美嘟嘟嘴:“老公,这点儿不够。要一万呢!”
  粗略一算,就算自己完成了每月的指标,不吃不喝也要三四个月才够买这个包。有些无奈,但我只能硬着头皮说:“这个月的期货市场不是很景气,下个月等你过生日的时候我买来当你的礼物吧。”
  “可它现在在搞特价打折,下个月就是原价一万五了。”显然奈美不高兴了。
  “一个包这么贵,还不如去网上淘一个真皮的呢。也才两三百,样子看起来差不多。”我嘟囔了一句。
  奈美也不知吃了什么枪药,毫无征兆地冲我发起火来:“你懂什么!网上的假货能和商场里的名牌比吗?你这种只能用二手手机的人,真是没见过世面。”
  “我没见过世面?我天天在外面忙死忙活地工作,哪有你这么有空去见世面!”我回击了一句。
  “那你就去见完了世面再来找我吧。”奈美挎起包,头也不回地往门外走去。
  “你去哪儿?”我有点儿急了,站起来问。
  “要你管!”奈美重重关上了大门。
  蓬蓬对我叫了两声。
  我一怒将它赶去阳台,锁在了外面。
  我点起一根烟,平复一下激动的情绪。和奈美在一起恋爱了四年,新婚一年,起初她还会展现温柔体贴的一面,相处的时间久了以后,每次起了争执,她动不动就发脾气不理我,到最后都是以我妥协收尾。大学的时候,奈美是班花,追求她的人用她自己的话说,从教室门口一直排到校门口。之所以最后选了我,是因为我在毕业前一天的晚上当着全校女生的面,在女生寝室楼下唱了一首《小情歌》。
  你知道,就算大雨让这座城市颠倒,我会给你怀抱。
  受不了看见你背影来到,写下我度秒如年难捱的离骚。
  就算整个世界被寂寞绑票,我也不会奔跑。
  我轻声哼起,只是没有了当年的感觉。这些年来疲于奔命的操劳,使我一天天迷失在繁华世界中,生活的步履也变得沉重起来。
  只是奈美从没体谅过我,过着公主般日子的她,从没有任何忧虑。也许这就是一个没钱的家伙娶班花的宿命吧。为一个爱的人努力并付出一切,难道不是最幸福的事情吗?
  奈美你知道吗?我真的很爱你。
  盘算着买包的钱,心里联想到明天要和张先生解释亏损的原因,心乱如麻。
  不知不觉,我在沙发上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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