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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云雾飞舞

[转帖] 《我的名字叫黑》[出书版,完结]作者:王稼骏-如何重现犯罪现场,从而屡破奇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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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5-22 09:10:54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箱子里装的东西,张积有了可怕的猜想。他戴上手套,拿起桌上的一把美工刀,划开了其中一只箱子的黑色封胶带,浓重的血腥味混杂着反胃的恶臭,随着划开的口子一涌而出。
  几簇花白的头发随着扒住箱口的手套,一起被翻出了箱子外,张积如触电般缩回了手,拿起枪对准箱子,虽然早有预料,可双脚和嘴唇还是止不住地打战。
  身后传来响动,一个人站在了张积的身后。
  “谁?”张积转过身,不知这个人是什么时候进来的。
  那人看见张积手中的枪,呆若木鸡地戳在了原地。
  “你不用怕,我是警察。”张积亮明了身份。
  “我只是来发快递的。”来者是一个身着便装的中年男人,一只手腕上贴着几条肉色的胶布,像被什么动物抓了一把似的。
  “警官,你出了好多汗,有什么需要我帮忙吗?”
  张积惊恐地看了眼柜子,缓缓垂下了持枪的手臂。
  “这里好臭啊!柜子里有什么?”中年男人边问边走向柜子。
  “你别过来。赶快打电话报警!这里发现尸体了。”张积连忙转身把柜门都关上,对中年男人毫无防备。
  中年男人偷偷靠近张积,从后腰拔出了一个扳手。
  突然,张积似乎想到了什么,背对着中年男人问道:“你说你来发快递,但是你的包裹呢?”
  中年男人冷笑了一声,张积只见一道反光闪过柜门,他惨叫一声,握枪的手连同身体一同瘫软下来,耳边“扑通”一下,是枪砸在地板上的声音。
  同事打不通张积的电话,遂赶去了快递公司,发现了受伤的张积。张积的后脑勺被打开了一个口子,所幸只是皮外伤,缝了几针就出院了。虽然伴有轻微脑震荡,但不影响行动能力。
  袭击张积的人尚未搞清楚,虽然张积看到了对方,可是对方的面容经过伪装,所以凭张积提供的描述难以展开搜查。
  现场还有另外一具尸体,一具被切成碎片分装在纸箱里的男尸。据DNA比对结果,死者是真正的快递公司老板,名叫王伟初。被害的原因可能与他发现了后院的毒品交易有关,被杀人灭口,这也基本可以排除他拨打那几通预告命案报警电话的可能性了。
  曾经冒充快递公司老板的陈泉的底细终于摸清楚了,他曾因为涉嫌贩卖色情光盘,被治安拘留过。而另一方面对于凌薇前男友蒋博文的调查,发现蒋博文也在相同时间被治安拘留过,社会关系上有了重叠的部分。
  也就是说,他们两个人可能是在拘留所里结识的。假设他们两个人商议后决定合作,秘密进行毒品的生意。也许是在生意经营上产生了分歧,陈泉在蒋博文开车时打去了电话,一定是在电话里说了些什么,导致蒋博文和凌薇一同经历了那起车祸。
  那么袭击张积的又是谁呢?
  张积想破脑袋也想不出个所以然来,休养在家又闲得无聊,就想起了曾经和山姗相约看电影的事情。
  为了找一个能够接送自己的人,张积拖着孟大雷一起去看电影,说是给老孟找了和凌薇多接触的机会,实际上是为了让老孟当他的司机,约会后开车送他回去。
  山姗又叫上了凌薇,三个人簇拥着凌薇的轮椅迈步走进了电影院。
  选片的时候来了麻烦,选爱情片吧,张积和山姗的关系显然还没发展到那种程度,四个人一起看有些尴尬。选恐怖片,大家又担心孟大雷心脏受不了。看喜剧,怕张积笑起来脑袋上刚缝合的伤口崩线。放映表上选无可选,只有观看悲剧了。
  买票,入座,音乐响起时,灯光熄灭,孟大雷偷偷看了一眼身旁的凌薇,她正聚精会神地盯着屏幕。愁眉不展的孟大雷心想,这电影情节和案子比起来,简直就是无病呻吟。
  他把自己圆滚滚的身体陷在软包座位里,抹了把额头渗出的汗,才发现手里也全是汗。也许是体质的关系,在暖气充足的室内,他特别容易出汗。
  孟大雷左顾右盼了一番,所有人都沉浸在这部悲剧电影的剧情中无法自拔,好像只有他完全没有进入观影的状态,这本来就是场他不该来看的电影。
  所有掌握的嫌疑犯都死了,凶手只可能是“黑”了吧。
  电影里的女主角突然咋呼了一声,观众席里发出一阵微弱的唏嘘声,孟大雷朝着凌薇的位置看去,她的旁边是张积雪白的脑袋,被绷带缠得很大,很好认。
  一个在凌薇生命中消失的男人,是否要让他在凌薇的心中也消失呢?第一次想到这个问题时,孟大雷就打消了要告诉凌薇有关蒋博文真实身份的念头。
  说或是不说,对凌薇现在的生活状况不会有任何改观,不如就让自己替她保存着吧。孟大雷试图让自己进入电影中去,不知不觉就睡了一会儿,再醒来时,差不多电影散场了。
  孟大雷和张积跟在两位女士后面,打算找一家餐馆给张积补一补。
  “张积头受伤了,要不我们找个有猪脑的饭店,给他补补脑。”吃喝玩乐的话题,是山姗的最爱。
  “不用猪脑,不用猪脑。”张积把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
  孟大雷笑道:“别再摇你的头了,小心脑浆晃出来。”
  张积悄悄拉拉孟大雷的衣角,说:“凌薇小姐知不知道她男朋友的事情?”
  孟大雷摇了摇食指,刚要回答,恰巧凌薇回头,忙做笑谈状。
  凌薇笑道:“你们两个大男人在马路上嘀嘀咕咕什么呀!张积警官,你行动不便,不用拿着外套,搭在我轮椅上吧!”
  “好的。”
  “对了,张积警官,你的头是怎么弄成这样的?”出事之后,张积一直未跟山姗联系,所以她们今天看到张积受伤的样子,都诧异地叫了起来。
  张积威猛地挺了挺胸,自夸起来:“就在我发现那几箱碎尸的时候,歹徒偷袭了我,我来不及开枪,就被砸了好几下。阴险的歹徒居然从后面打我,我一点儿防备都没有。”
  “你开枪了吗?”山姗问。
  “没有,”张积心虚地笑道,“我还来不及掏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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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5-22 09:11:06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的枪没被抢走吧?”凌薇的脸微微有些抽搐,她的手捏着张积衣服瘪塌塌的口袋。
  张积应道:“嗯。因为枪离过手,而且少了颗子弹,所以我的手枪被收回去检验了。”
  那颗被凌薇偷偷取走的子弹,正安静地待在家中的抽屉里。
  如果袭击者就是“黑”,没有夺走张积的枪,就十分合理了。
  孟大雷缜密地考虑着各种因素,而他没有注意到,凌薇偷偷瞄了眼他的后裤腰上,那天在警局取枪时,老孟正是将枪插在这个部位。被汗水映衬出朦胧不清的枪形,凌薇知道,老孟带着枪。
  “我们今天喝酒吧!”凌薇拉拉山姗的手,撒娇道。
  “真的假的?你行吗?”山姗从没听凌薇说过喝酒的事情。
  “我不行,有孟警官呢!”
  老孟脸上泛起一阵红晕。
  “哈,会找靠山了啊!我有张积,谁怕谁啊!”山姗冲动地领着大伙儿,冲进了一家酒香四溢的饭店里。
  孟大雷和张积连插话的机会都没有,只得舍命陪姑娘,无可奈何地在酒桌前坐了下来。
  凌薇和山姗起劲地回顾着电影情节,张积时不时插上几句,只有孟大雷独自喝着闷酒,索然无味的剧情实在想不起几个画面,让他更感兴趣的倒是凌薇的好心情,平日里寡言少语的凌薇,像是变了一个人,和山姗两个谈笑风生,开怀大笑。
  正在兴头上,凌薇端起酒杯,粉红色的脸颊格外可爱,对大家说道:“这一杯我感谢大家对我的照顾,我知道出事以后,给你们都添麻烦了……”
  “凌薇小姐,你有什么事要帮忙,我们老孟还不是一句话的事情!跟我们这么假客气就没劲了,你先自罚一杯!”张积努力帮孟大雷牵线搭桥。
  “我先干为敬。”凌薇闷下一杯,杯底的泡沫呛得她眼泪都掉下来了,她却很快又给自己倒满了酒。
  孟大雷拉拉她:“不行别硬撑啊!”
  “有你在,我放心。”凌薇微醺的眼睛散发着迷人的笑容。
  在山姗提议下,四个人玩起了划拳游戏,凌薇像是和山姗有什么深仇大恨般地铆上了劲,实力不济的凌薇大败而归,大醉而归的人却是孟大雷。本想搭老孟顺风车的张积,最后充当了司机和搬运工,反倒送老孟回了家。
  这一夜,孟大雷有种奇妙的感觉,往往冷面以对的凌薇和他之间,因为挡酒的事情似乎更进了一步,身心愉悦的暖流渐渐不敌源源不断的酒精,孟大雷醉倒在他的幸福感里。
  这场欢愉后的清醒者,在心里将这一刻的美好,永远定格在了人生的终点上。
  “只有一次机会,绝不回头。”她正对着镜子里的自己说。
  彻夜未眠且眼袋严重,凌薇似乎一夜之间老去了几岁,她难以抑制地浑身颤抖着,并传出清脆的指甲敲击金属声。
  端坐轮椅上的凌薇双膝之间,孟大雷的六四式手枪正捧在她双手之中。
  顺利弄到了枪,孟大雷很快就会发现。要是知道这把枪被拿去做什么用的话,非心脏病突发不可。
  必须抓紧时间。
  凌薇的内心无数次痛骂自己的自私,可她不可挽回的心意,只得让她把对孟大雷的歉疚深埋心底。如果孟大雷对她有任何过分的要求,她都愿意去补偿他,因为她知道正在伤害的是一个正直善良的人。
  在入职培训的时候,凌薇曾接触过几次枪械,所以她才能借看枪之名,神不知鬼不觉地卸下枪膛里的那颗子弹,从张积手里偷到一颗子弹。
  这颗子弹,就是她唯一的机会。她要复仇,让欺骗她的蒋博文和山姗都付出代价。
  蒋博文最不愿意发生的事情是什么?
  他一定不愿意山姗去地狱陪他吧!两个骗子难道不应当为自己的罪恶受到审判吗?是谁让我失去了双腿?是谁让我的婚姻变成了笑柄?
  凌薇几乎快咬烂了自己的嘴唇,她动作娴熟地将子弹上膛,用了个十分标准的举枪动作,瞄准了镜中自己的眉心。
  那种丧心病狂不顾一切的心态,支配着凌薇,她已经不是热爱生活的接警员,她褪下一身善良的光环,正慢慢化身为轮椅上的复仇天使。
  杀掉山姗,她已经有了完善的行动计划。行动不便的凌薇,必须依靠枪,才有机会杀死对方,否则很容易被对方制伏。为了不露出马脚,凌薇稍稍上了上妆,掩盖憔悴的面容以及满脸的杀意。
  自从知道蒋博文和山姗的事之后,凌薇始终无法截断的悲伤之流,终于决堤成了复仇洪流,她对蒋博文不忠的宣泄,以及对山姗与日俱增的仇恨,从她决定让山姗为这起事故付出代价的那一天起,她就时时刻刻想着轮椅上的自己要如何杀人,头一次她发现自己竟能如此冷酷地思考这种问题。
  谋杀的地点十分关键,凌薇知道无论走到哪里,自己的轮椅都会是最显眼的标志。
  最佳方法莫过于让山姗到自己家里来,只要想办法让山姗不去声张,谁都不会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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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5-22 09:11:11 | 显示全部楼层
  凌薇之所以敢大胆地在家杀人,是因为她无意间掌握了山姗的秘密。
  每个月山姗都有大笔的信用卡账单,她不计后果地透支,导致每个月的工资都只够偿还利息,山姗光鲜潇洒的生活背后,是一分不剩的存款和她到处借钱周转的尴尬。这个月,是她弹尽粮绝走投无路的时候,她对张积的殷勤,也只是为了将他变成长期的饭票。
  这个关头,凌薇主动提出愿意为山姗解燃眉之急,让她今天来家里陪自己去银行取现金。
  凌薇从一楼家里的窗户能看见山姗正走进小区大门,再有几分钟,门铃就会响了。
  凌薇将枪藏在了左手侧轮椅的暗兜里,她拧开房门的锁虚掩起来,把轮椅停在了家的正中央,待听见山姗的脚步声时,凌薇弯腰松开了轮椅的螺帽。
  “你怎么还没准备好?银行马上就要午休了。”看得出山姗来得很匆忙,她连头发都还有几处没梳理整齐。
  “我的轮椅卡住了,可能是螺帽松了,我的手够不到。”凌薇轮椅旁的地上,一枚螺帽清晰可见。
  “我真想在你这儿再睡一觉。”山姗走向凌薇的床,无精打采地倒了下去。
  凌薇见她一点儿要帮忙的意思都没有,不得不向她求助:“你能帮我捡一下螺帽吗?”
  山姗极不情愿地挣扎起身,替凌薇捡起了螺帽。
  “能帮我装一下吗?”凌薇继续要求道。
  山姗揉揉惺忪的眼睛:“你真是麻烦。”
  凌薇的左手缓缓伸进暗兜,拿出上膛的手枪慢慢对准正埋头寻找螺丝眼的山姗。
  “以后你再也不会麻烦了!贱人!”
  山姗都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了,她抬起头,看见了凌薇有史以来最丑恶的一个表情。
  乒!
  山姗仿佛被抽掉了脊椎一样,脑袋重重地磕向地板。
  一声巨响,六四式手枪的枪管冒出一缕白烟,地板上的弹壳叮叮当当蹦弹几下,慢慢悠悠转了个圈。
  凌薇深呼一口气,连同与蒋博文的所有过往回忆,全都吹散在了空气中。
  一个黑影不知何时站在床边,一股强大的气流迎面而来,孟大雷努力睁大双眼,可近在咫尺的人长什么样就是看不清。
  “你就是‘黑’?”老孟意识到自己在梦境中,平静了下来。
  “你是不是很想抓到我?”
  “你来找我,就是为了问这个?”
  “黑”俯下身子,把手伸向孟大雷的胸口,指尖的长指甲锋利无比,犹如漫画书中的恶魔之手。
  “你觉得你的心脏还能跳多久?”
  “黑”的手深深插入孟大雷的身体,掏出一颗正在跳动的心脏,每一次有力的跳动都血花四溅。
  虽然知道是做梦,可还是疼痛难耐,梦中那种无法挣扎的束缚感压迫着孟大雷的全身。左胸正慢慢坍陷下来,表面的皮肤从四周迅速填平了此处,很快恢复了原样,但他的身体失去了生命的跃动。
  “黑”的身体如一团聚合的迷雾,他嘴里发出刺耳的叫声,突然,“呼”的一下挥散不见了,孟大雷的心随之消失。
  “我的心——”孟大雷大叫着从床上弹了起来,才发现昨晚喝醉的自己,连衣服也没脱就睡了,贴身的衣服绞得他透不过气来,心脏跳得奇快,在胸膛里怦怦作响。
  一摸,原来是手机在口袋里振动。
  孟大雷清了清嗓子,接起电话:“喂?张积啊,什么事?”
  “老孟,你的饵有消息了!”
  “快告诉我。”孟大雷用肩膀夹着手机,在口袋里翻找自己的枪。
  “你派去跟踪宁夜的同事,打来电话,说宁夜连夜赶去了丸山桥,现在住进了那边的旅社里,像是在等什么人。”
  “丸山桥?他为什么要去那么远的地方?”孟大雷抬腕看了看手表,距离昨晚让宁夜去医院不到十五小时,他已经远在他乡了。
  张积那里传来翻书页的声音:“我记得在宁夜的书上看到过这个地名。哦!这里,这里,他正是在丸山桥构思出第一篇‘黑’的故事的。你一定想不到,那是在什么时候!”
  孟大雷在床上一个鲤鱼打挺,醉酒的脑袋一阵刺痛,他摇摇晃晃站了起来,身体虽然迟钝,可他完全清醒了过来:“我马上就到局里来……”
  “黑”也许不是他,而是她,一个有条件参与所有案件,却从容将自己置身事外的女人。
  这个女人不是别人,正是宁夜的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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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5-22 09:11:29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万能的计算机网络,孟大雷轻点了几下鼠标,有关宁夜妻子的所有档案,便巨细无遗地全都在他的眼前了。
  蒋晓清,女,二十九岁,在离家出走前任职一家网络公司的前台接待,她是师范大学心理学硕士毕业。她有作案的时间,作案手段,她知道宁夜所有小说的构思,因为宁夜在书页上写到过,灵感归功于妻子。蒋晓清的身高体形,在乔装打扮后,与上泰大厦监控拍到的黑衣人有七分相似。
  只剩下一个问题,她的动机是什么?
  孟大雷继续看着她的资料,发现她就读的中学和卧轨的死者于滔的妻子是同一所,并且两人还是同班同学。让孟大雷理不出头绪的于滔卧轨之死,总算有了眉目,相信只要再去拜访一下死者于滔的妻子,一切都会水落石出了。
  孟大雷没工夫在乱七八糟的房间中找枪,他觉得一定是昨晚不小心掉在哪里了,等下班回来再仔细找。
  他揉了揉发胀的眼珠,拖着疲惫的身体,离开了家。
  本打算回警局的他,又改变了主意,跳上了开往“棚户区”的公交车。
  孙敏看见门外又是孟大雷的圆脸,显得格外生气。
  “我就站在门口简单问你几个问题。”女主人没有邀请的表示,孟大雷只能站在门口询问。
  才问了几句,孙敏自觉马脚已露。
  本来对前来调查的警员印象就不好,听了几个问题后,孙敏拒绝配合回答,拿出菜刀要赶走孟大雷。
  看她的反应,孟大雷知道她丈夫的卧轨自杀确有猫儿腻。
  孙敏的菜刀越舞幅度越大,让孟大雷感觉形势不妙,他吼道:“不许动!”伸往腰际的手却什么也没摸到。
  这才想起枪没在身上。
  可随即他回忆起了昨晚凌薇的异常表现,正三心二意的时候,被孙敏推出了门外,大门“哐啷”一声关上了。
  张积的电话同时响起,总部发来命令,管辖区内发生枪击命案,让他迅速赶去现场。
  报出的案发现场地址,竟是凌薇的家。
  孟大雷如脱缰的野马般跑去,虽然心里祈祷着凌薇千万别出事,可下意识想象中的每一个影像,都是他不愿意看到的片段。
  “凌薇,不要做傻事啊!”孟大雷捂着胸口,早晨梦中被挖心的地方,现在如擂鼓般震波阵阵。
  出租车的闷热空气,让孟大雷头晕目眩,打开了一点儿车窗,冷风猛吹着他的头,他借此保持着冷静。他翻翻口袋,配的药已经吃完了,他无奈地将空瓶从车窗扔了出去。
  感觉越来越差,孟大雷泛起一阵呕吐感,是晕车还是旧病复发?他把车窗开到最大,大口大口吸着外面干冷的空气。
  司机从反光镜里鄙夷地看了他一眼,不由得加快了车速。
  抵达目的地,从小区门口到凌薇家里的这段路,孟大雷硬挺着双腿,走进了案发现场。
  一摊刺眼的鲜血在房间正中,两条贯穿整个房间的轮椅轮胎印格外惹眼。现场勘查人员正清理着尸体,孟大雷拦下了抬运尸体的担架,他抓着白布的一角撩开,一颗如蛋壳破裂般的脑袋血肉模糊。孟大雷不等看清死者的脸,便重新盖上了布,喘了两口粗气,转身在现场寻找着什么。
  不是凌薇,至少他确认了这一点。
  窗外的警车门外,停着一辆无人乘坐的轮椅,孟大雷模糊的视线让他看不清后座上的人。他转身出门,不争气的心脏里似乎被放了一百根针,每一次跳动,都激起钻心般的剧痛。
  勘查人员都看出了孟大雷有点儿不对劲,纷纷上来扶他,有人还开玩笑道:“老孟,你什么时候也晕血啦!”
  “我出去坐一会儿就好。”他找了阶楼梯坐下,看见两名勘查队员拿着物证袋里装的枪,正聊着案子。
  “没想到凶器居然是把警枪,不知是哪个倒霉蛋的。”
  “没想到山姗会自杀,感觉挺开朗的,居然会跑到别人家里开枪。”
  自杀?孟大雷意识到事情远比他想象中的还要复杂,他回想起来,刚才看见的尸体应该就是山姗了,两侧太阳穴的伤口,是举枪自杀造成的典型形状。
  可孟大雷知道,昨天明明就是凌薇替他拿的衣服,而枪就在衣服的口袋里。在那天取枪的时候,孟大雷记得凌薇就站在他身后,她知道孟大雷的身上有枪。
  孟大雷之所以有如此清晰的记忆,是因为他记得每一次与凌薇见面的情形,可美好的东西却被罪恶所替代,所有小心珍惜的回忆,成了指向凌薇的罪证。孟大雷真希望自己不是个警察,能够忽略常人不会在意的细节,在他的心中,只想留给凌薇一个女神的地位。
  此时,他的心更痛了。
  两名勘查队员没有看见孟大雷,继续聊着:
  “你认识死者?”
  “山姗嘛!接警中心的警花你都不认识?”
  “可惜了一朵花啊!你听说了没有?说是死者欠了不少外债,这次又来借钱,拿枪逼着对方,结果被拒绝后,用枪轰了自己的头。可惜啊可惜!”
  “你可惜什么?人家就算不自杀,也看不上你啊!”
  “去去去。”
  两人嬉笑着走出了楼道,孟大雷只觉得天旋地转,他无力地弯下腰,大口呕吐着昨晚腥臭的酒肉,鞋子上,裤管上,沾满了污秽的呕吐物,胃里已经没有东西可吐了,可喉咙里还不断涌上强烈的呕吐感。
  孟大雷十指微屈,紧抓住左胸,像要挖出心脏般地抓挠着。
  眼前的景象开始变幻,闪过过往抓捕罪犯时的激烈搏斗,审讯室里的一次次斗智斗勇,像宁夜书中的角色“黑”正窥视着他的黑暗,可“黑”不是只能看见死人过去的罪恶吗?
  难道我已经死了吗?孟大雷不禁奇怪。也许自己内心不可告人的黑暗,只有对凌薇这份不敢声张的感情,惧怕责任,惧怕失败,尽管渴望却极力掩饰,默默守护却独自承受痛苦,哪怕变成遗憾也不愿坦诚以对,这也许是孟大雷心中唯一无法在阳光下存活的事情了吧。
  最后一案就让年轻的张积去解决吧!关于凌薇,关于枪,关于凌薇前男友,关于山姗的死,又有什么意义?
  有一道耀眼的白光从头顶射下,像一针强心剂,立刻消除了疼痛,孟大雷能够透过厚厚的墙壁,清楚看见坐在警车里的凌薇。她让人怜爱的侧影转了过来,眨了眨眼,对孟大雷甜甜地笑了起来。
  孟大雷耷下了脑袋,像被从腰部折了起来一样,在场没有人看见他最后停留在脸上的笑容。用张积的话来说,那是老孟从未有过的轻松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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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5-27 00:25:34 | 显示全部楼层
重回起点
  一望无垠的田野间,尘土飞扬地驶来一辆掉漆的公交巴士,挎着一个小包的宁夜下了车,巴士司机不等合上车门就发动了汽车,毫不留情地扬起一阵烟尘。
  独苗般竖立在路基上的站牌,在风雨蚕食下失去了原来的颜色,露出带着锈斑的金属裸色。
  宁夜在医院探望小樱后,缺少证据的警察没有再强行拘捕他。一心要为整本小说画上圆满句号的他,来到了此处。
  宁夜眯起眼睛,努力看清了站牌上的站名——丸山桥。
  “黑”系列小说的第一本正是在此地诞生的,一晃多年过去,宁夜从一介书生,已经成长为了孩子的父亲。
  故地重游,丸山桥已经面目全非,田野后的一排排房屋,除了颜色搭配外,造型已经和欧洲别墅相差无几了。短短几年间,本来几栋稀稀拉拉的小破房,俨然脱胎换骨成颇具规模的村落。
  走下路基,宁夜拐进一条人为踩出的小路,横穿过田野,朝着那片房子走去。田间小路的尽头,一棵银杏树傲立风霜,往事如同树枝上的树叶一样历历在目。
  宁夜第一次来到丸山桥的时候,他记得有人告诉他,银杏树又名“父子树”,是由父亲种下后,传于后代收摘果实,朴实的情感包含在一粒粒的白果里,流传百年。
  翻天覆地的变化,曾经住过的私人旅社不见了踪影。
  宁夜向一位在院子里织毛衣的老妇人问路:“老婆婆,以前在这里的丸山旅社,现在还在吗?”
  “你说什么啊?”老妇人凑近了耳朵,大声问道。
  “丸山旅社!”宁夜在手心比画着“旅社”两个字。
  “你找平头呀!喏,他现在搬到那里去了,你沿着村里的路一直走,就能到了。”老妇人眯起满是皱纹的眼睛,指着远处山脚下一幢红色的房子。
  宁夜记起了当初入住时,老板刀砍斧剁般齐平的头发,村里所有人都不叫他的名字,只称呼他为“平头”。
  “谢谢你啊!老婆婆。”宁夜道别后,信步向丸山脚下的“丸山旅社”走去。
  老妇人咧着嘴,自言自语道:“平头的生意还真是旺,近来已是第二个问路的人了,全都是奔着他的店去的。”
  丸山旅社其实是一栋三层楼的民宅,被主人分割后,成了一个个的房间,用来商业出租。
  院子的铁门虚掩着,铁杆上挂着“营业中”的小木板,许久未清扫的院落让宁夜觉得旅社生意冷清。
  不过,踏进大门后焕然一新的装修,让宁夜眼前一亮,怡人的蓝色墙面,琳琅满目地装饰着各类铁质工艺品,供客户用来张贴照片和留言的地方,还空着老大一块儿。一张红橡木色的接待前台后,青青的脑袋瓜高出一截。
  “老板!”
  宁夜一喊,正打瞌睡的平头被惊醒过来,脸上挂着“怎么今天会来客人”的惊讶表情。
  “你有预约过吗?”平头问。
  “我刚从市区赶来,还来不及预约,你可以先给我一间房吗?”
  “现在没有空房间了。”说完,平头爱理不理地又低头睡觉了。
  “但这里,明明还有空房间啊?”
  前台后的墙壁上,所有房间的钥匙几乎全都挂在上面。
  “我这里的房间现在必须预约才能入住,这个我也不能做主,因为房间都被人包了……”
  “难道有钱你也不赚吗?”宁夜从小包里拿出一沓足够住一个月的钱,往前台一搁。
  平头斜眼打量了一下钱的厚度,起身去取钥匙:“201房间,上楼一直走到底,是我这里最好的房间了。”
  “老板,你有没有见过一个,大概这么高……”宁夜用手比画了一下,“这人总是穿着一身黑衣服?”
  生怕宁夜反悔似的,平头忙不迭地把钱收起来后,才答道:“你说的这个人,就是包下我旅社的人。”
  “他现在人呢?”宁夜浑身紧绷,仿佛那人马上会从楼梯上走下来似的。
  “他现在不在。否则他会自己核对预约人员的信息,你就没法住在这里了。”
  “你是说他包下了你的旅社,只是为了检查每个入住的人?”
  “是个怪人吧!”
  宁夜慢慢往二楼的房间走去,“黑”果真来到了这里,回到了他诞生的地方,没有人比宁夜更了解“黑”了。
  宁夜既兴奋又紧张,内心急切地想见到真实生活中的“黑”,又不愿这次面对面的相见显得仓促,每走一级台阶,宁夜的忐忑就增加一分。
  由自己创造的人物,竟会与自己踏着同一片土地,呼吸一样的空气,为了小说结局不惜杀人的这个人,以小说为生命的宁夜,茫茫人海里,也许只有“黑”才是他唯一的知己。
  “也许我当初不该这么做!”宁夜长吁短叹地自语道。
  就在几分钟后的丸山旅社内,一位漂亮的女人走进自己的房间。
  她脱下严实的外套,露出性感的小背心,标准傲人的S形身材,让人无法想象这是一位生过孩子的母亲。她查看着右手靠近手臂的伤口,在干掉快递店老板的时候,打斗时被扳手砸伤了手,瘀青下渗着血丝。
  她扯下盘发的丝巾,中分的秀发垂下,勾勒出她完美的脸型,她咬着牙,用丝巾包扎了伤口。
  门外有钥匙开门的声音,还不等她披起衬衣,理着平头的男人就闯了进来。
  “不是和你说过,不要随便进我的房间吗?”她厉声责问。
  女人将此地作为她杀人后的藏身之地,为的就是僻静无人的环境。
  平头男人贪婪地看着女人露在衣服外的雪白肌肤,不怀好意地笑着说:“我是特地来向你汇报的,今天有个男人住了进来,我把他安排在了201房间。”
  “预约了吗?”女人拉下了衬衣的袖管,白了平头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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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5-27 00:25:50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不会有问题。”平头更靠近女人,不守规矩的右手搭在了她的肩膀上。
  女人侧身避开了他的手,又问了一遍:“那人登记过吗?我不记得有人预约过201房间。”
  色眯眯的平头得寸进尺,鼻子凑近女人的短发,贪婪地抽吸鼻子闻着女人的体香:“有我在这里,你不用担心那个男人会对你怎么样……”
  平头突然感觉下巴被一件硬冷的器物顶住了……
  “你要是再敢靠近我一步,就没命开你的旅馆了。”女人的表情比平头下巴上的东西更冷。
  平头踮起脚,缓缓把下巴从硬物上移走,眼神里虽有不服,可无奈忌惮女人手里的刀。
  “还不快滚!”女人比画了一下刀,也许忘记了手臂上有伤,手臂传来一阵撕裂的痛,手一松,刀掉到了地上。
  平头见状,如一头出笼的饿狼般,将她扑倒在床上,死死按住了她的两只手,开始撕扯起女人的衬衣和背心。
  虽然女人拼死抵抗,可毕竟是个手无寸铁的女流之辈,被一百八十多斤的男人骑在身上,动弹不得。
  平头咧嘴开心地笑着,这个垂涎已久的神秘女人,终于要得手了。
  突然,女人停止了挣扎,平头脑后生风,一个钝器砸在了他的头上,平头从女人的身上飞了出去,几乎撞烂了床边的矮柜。
  解救她的人,正手持烟灰缸,在床前呆呆地站着。
  女人不顾自己衣不蔽体的样子,泪水无法控制地流淌出来,痛哭着呼唤起救命恩人来:
  “老公!”
  宁夜眉头舒展,如冬日化开的冰雪,内心的温暖复苏过来。
  不曾想到自己和久别的妻子竟是如此相逢,房间里散落的黑衣行头和昏迷的平头,使宁夜知道妻子离家后一定经历了不为人知的苦难。
  “当我在医院看见媒体和书商都来追捧我的时候,我才明白过来,谁才是这所有事情的幕后主使。”
  宁夜放下烟灰缸,脱下自己的衣服披在了蒋晓清的身上,轻轻扶起她,把泣不成声的妻子拥入了怀中。
  蒋晓清想张口说些什么,宁夜用手指压住了她的两瓣饱满的嘴唇。
  “什么都不用说了!”宁夜爱意绵绵地看着她,“老婆,跟我回家吧!”话语中满含深情和宽容,千言万语也敌不过这样的宽宏大量。
  在宁夜想到“黑”就是妻子蒋晓清的时候,他很快想明白了整件事情的前因后果。
  宁夜一直忽视了妻子对他小说的了解程度,在命案以自己小说为蓝本的时候,他从未想到是因小说而离家的妻子制造了所有的案件。
  事情的起因必须从蒋晓清最要好的同学——孙敏丈夫于滔的死开始说起。孙敏长期遭受丈夫于滔的性虐待,在偷偷对蒋晓清说了之后,心理学硕士的蒋晓清便说服了孙敏,要摆脱魔爪,且不背负任何的法律责任,只有让于滔看起来像自杀一样。
  于是,蒋晓清让孙敏时常装扮得花枝招展,给于滔造成她有外遇的假象。有性虐待倾向的男人,性格上的自卑极为强烈,于滔的父母曾因婚外情而分道扬镳,这件事情,是于滔心灵最薄弱的环节,是他黑暗童年最痛苦的经历。蒋晓清借用几次上门的机会,在心理上施以暗示和压力,用这件事让于滔不断地自我催眠,最终神经崩溃以致卧轨自杀。
  为了替家人摆脱威胁,为了使整个计划更具欺骗性,也为了这个家能够荣华富贵,一个罪恶而富有想象力的犯罪计划在她的脑中形成。
  没有一名受害者是无辜的,蒋晓清找到了他们所有人内心的黑暗,利用她全面的专业知识,对每一个人都在不同的场合进行暗示。她突然发现自己刻意冒充宁夜书中的“黑”,可以让自己置身于无人可见的黑暗之中。
  对宁夜的书来说,这是足以畅销的爆炸性卖点。
  宁夜告诉了妻子自己和出租车司机唐泽森愉快的聊天,通过催眠,蒋晓清推理出了唐泽森亲手杀死女儿的事情,让他带着深深的罪恶感自残,最终跳出一楼的窗户,已经内伤的身体经不住外部碰撞,最终导致死亡。让夏文彬记起被他逼死的同事,而夏文彬的心理相对其他人更坚固一些,于是蒋晓清乔装成“黑”的样子,开玩笑似的将夏文彬的手机丢入鱼缸,趁他捡手机的时候,稍稍推了一把,令他急病复发,这是她唯一一次亲自动手的案子。
  凌薇所构思的谋杀方式,完全参照了宁夜的小说。离家出走后,蒋晓清看不到宁夜更新的小说了,所以藏着家里钥匙的她,悄悄回到家里,在宁夜的咖啡机里动了手脚,让宁夜喝了咖啡后就想睡觉。蒋晓清常常趁宁夜睡觉的时候,去偷看他的文稿。
  有时,她甚至会同步篡改宁夜小说的构思和创意,使书中的情节变成了真实的死亡案件。宁夜感到自己的文稿如有生命般自生自创,却不知是妻子在扮演着“黑”的角色。妻子还为他充当着审稿人的角色,有时候还会为他修改部分的情节。
  而蒋博文的送命,是因为他打算退出和陈泉的毒品合作生意,可陈泉威胁他胆敢退出就向他接警中心的朋友揭发他。有蒋博文把柄的陈泉,在蒋博文开车时刻意制造了车祸事端,想要制造一起意外事故,危难之际,掌控方向盘的蒋博文于心不忍,最后撞毁了汽车,牺牲了自己的生命。
  不过,蒋博文的仇已经报了,她借用警局的审讯室,活活烧死了陈泉。宁夜的小说也有很好的前景,以高额版税签给了最大的出版公司。而所有的案情都被推到了一个小说人物身上,谁又能去联系起这些案件的暗脉呢?杀死之人皆有不可饶恕之过。
  一箭三雕的美事,在宁夜用烟灰缸砸倒平头前,完满地结束了。
  “宁夜,我不会再离开你和小樱了。”
  但现在还不是细诉衷肠的时候,已经半小时过去了,躺在地上的平头仍一动不动,宁夜探了探他的鼻息,已经断气了。
  “不如把你的衣服给他穿上,把他伪装成‘黑’吧!”宁夜将尸体翻身,解开他胸前的一排扣子。
  蒋晓清将可能留有犯罪证据的东西,消除了自己的印记,全都放在了平头的四周。清理了现场,布置了每样道具的位置,一切的事情也就说清楚了。
  假如有人问起来,宁夜和妻子两人必须一口咬定是他滑倒时碰到了头。
  一切忙完,蒋晓清累得几乎不能动了,宁夜坐到了她的旁边,耳鬓厮磨地低语着:“我不需要‘黑’,世界上我只要你一个人。”
  蒋晓清用力点着头,安详地在宁夜的怀中睡去。她的鼾声表明了她的疲劳程度,宁夜生怕惊扰她,姿势也不换,静静地等她醒来。
  是妻子,而不是“黑”,宁夜恍如南柯一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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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5-27 00:26:05 | 显示全部楼层
软肋
  张积赶去了遥远的丸山桥,与同事会合后,接到命令对旅馆进行突击搜查。
  丸山桥得名于已经被拆除的一座桥,曾有家肉丸铺在桥上做生意,店铺每天做一千个肉丸,肉香飘溢,远近闻名。每日上山的游客都会驻足买上一碗。久而久之,肉丸铺和这座桥融为了一体,被大家称之为“丸山桥”。
  不料某年洪水肆虐,桥几乎被冲毁,肉丸铺老板在抗洪的时候,被洪水冲得不见踪影,从此闻名一方的肉丸失传了,而流传下来的,就是这个丸山桥的地名了。
  张积听着同事的地理知识普及,突然发现这个肉丸铺的老板和孟大雷很像,会让人感到恐怖的执着信念,除非是死,否则谁也无法去改变他的人生轨迹,在他出生的时候,性格似乎已经注定了命运。
  丸山桥沿途的风景张积无暇欣赏,抵达时已过中午,还顾不上填饱肚子,一下车,安排跟踪宁夜的同事就黑着脸跑了过来:“我等你们好久了,旅馆里出事了。我已经通知了当地警局,估计这会儿他们也快到了。嫌疑犯已经被我控制了。”
  “嫌疑犯是谁?”张积问道。
  “我也不清楚!”同事面露难色。
  “不是说已经控制了吗?你怎么会不知道?”张积责问道。
  “到了你就知道了。”同事不由加快了脚步,走到了前面。
  旅馆一楼的大堂里,张积看到了被铐在一根管道上的宁夜,他的手上沾满了鲜血,一边的脸上也是鲜血淋淋,他像个精神病人,露出得意的微笑。
  “发生什么事了?”
  对于张积的问话,宁夜更大声地笑了起来。
  一旁的同事拉着张积往二楼的客房走去:“嫌疑人刚才一直说他杀死的人是小说里的人物,他一直称她为‘黑’。旅馆的老板也被杀死在客房里了,其他的情况我就不太清楚了。”
  推开客房的木门,同事犹豫了一下,对张积说:“我还是在门口等你吧!”
  张积心生疑虑,慢慢走了进去,先是看见雪白的床单上,两条笔直的小腿,随着往里走去,视野逐渐开阔,黑色的大腿,黑色的腰,黑色的上衣,一身黑色的一个人躺在床上,脸被竖起的衣领挡住了,可张积从头发的长度能感觉到是个女人。
  远离张积一侧的床单上,大量的鲜血积聚在深黑色身体下,在床上形成了一个小水洼,张积这才留意到女尸的腰部,像塞着什么东西,奇怪地凸出一截儿,张积戴起手套,用两只手指捏住外衣,撩起一看,才发现里面横插着一柄锋利的尖刀。
  那一侧的地上,还躺着个壮年的男子,在他的脚边摆有一个沉重的烟灰缸。男子的平头浸在深红色血泊中,张积弯腰探探鼻息,摇了摇头。
  他再次审视起床上的女人来,死者的衣衫不整,外套是死后才被套上去的,从外表看,真的和宁夜小说中的“黑”很相似,宁夜所说杀死的小说人物,难道就是她?
  可是这个死者是宁夜的妻子蒋晓清啊!
  一长列身穿制服的警员鱼贯而入,张积向他们出示了证件,退出了第一现场,当地的现场勘查小组随即封锁了整栋旅馆,对现场进行调查取证。
  “你为什么要杀了自己的老婆?”张积问宁夜。
  而宁夜如失去了灵魂的木偶,挂着手臂席地而坐,他用涣散迷离的眼神扫了张积一眼,不加理睬。
  被铐住的宁夜内心如暴风般狂乱,作为小说的主宰者,他不容许有人篡改自己的小说,所有人物的命运必须由他一手主宰。在宁夜眼中,这属于自然规律,倘若谁违反了自然规律,一定会受到严厉的惩罚。
  “黑”妄图从现实世界中改变自己的命运,犯下种种罪行后,居然还想嫁祸给自己的妻子蒋晓清。
  面对这个如梦境般的故事,宁夜遭遇了前所未有的危机。
  他确信“黑”能够看透他的内心,妻子是宁夜的软肋,旅馆里拥入怀中的人不是真正的妻子,而是伪装的“黑”。“黑”有能力知道丸山桥是他和妻子度蜜月的地方。
  宁夜拾起地上的刀,趁她在怀里睡着的时候,把刀深深地扎进了她的身体里。当鲜血流出,宁夜才感受到了来自现实世界的血腥味,对小说的控制欲和征服感回流进体内,这是比丰厚稿费更重要的东西。
  宁夜自信地昂起了头,他坚信美丽的妻子一定在城市的某个地方等着自己和孩子。
  这本几经篡改后的书,将会很快上市,它的结局永远属于宁夜。他会遵守承诺,完结以“黑”为主角的系列小说,小说不会再是他生活的全部了。
  他的心中不再有黑暗,只有光明的未来,牵着孩子和妻子,在阳光下的草地上漫步。平淡如水的生活,才是属于爬格小说家的命运。
  在街上被夺去的那几页结局,是妻子干的。现在回到了宁夜的手里,他牢牢握着结局,不再让任何人有机会篡改自己的作品了。
  张积撑开外套,双手叉着腰,他望着变幻莫测的天气,刚才还万里无云,现在却变得乌云密布,转眼间,大雨就倾泻而下。
  “黑”就是宁夜,宁夜就是“黑”。
  只有他们才互相明白彼此的心事,也许宁夜早已发现妻子的预谋,陷入小说无法自拔的他,神志混沌的情况下在快递公司打了报警电话,他将自己伪装成“黑”的声音,就好像完全变成了另一个人一样。
  真不知这个世界到底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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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5-27 00:26:16 | 显示全部楼层
尾声
  宁小樱在专家们的共同努力下,康复得很快,再过一周差不多就可以出院了。
  张积拎着满满一袋零食找到了宁小樱的病房:“小樱,不知道你爱吃什么,我就把超市里的零食各买了一样。”其实他是没有抵抗住漂亮导购小姐的推销。
  “喂,病人现在能吃这些吗?你们这些大人真是一点儿都不会照顾孩子。”一位护士端着不锈钢的托盘走到宁小樱的病床边,“小樱,打针了。”
  女孩顺从地撩起病服的袖子,把手臂交给了护士,孩子扭头问张积:“警察叔叔,我爸爸怎么没来看我?”
  “他正忙着新书的事情呢。哦,差点儿忘了,他让我带一本新书给你。”张积把书递给了宁小樱。
  女孩如获至宝般地抱在了怀中,又问:“警察叔叔,你觉得我爸爸的书好看吗?”
  宁夜的新书销售十分火爆,来的路上,张积也翻了几页,只是看到“黑”这个名字,他就感觉不舒服。
  “挺不错的,就是结局我不喜欢。”张积如实回答道。
  由于出版方没有拿到宁夜的结局,所以找枪手续写了一个结局。
  护士打完了针,在记录板上打了个钩,叮嘱张积:“孩子下周出院,医院床位紧张,你记得早点儿来接她。”
  护士误以为张积是宁小樱的父亲了。张积愣着目送护士走出去,不知该解释还是不解释,是自己逮捕了这个孩子的父亲,让她无家可归了。
  宁小樱拉拉张积的手,悄悄对他说:“爸爸给过我一件东西,在我睡觉时他藏在了我枕头下,我谁也没给看过,现在送给叔叔。上面有好多字,可是我都不认识。”说完,孩子对着他率真地笑了起来。
  张积想装出一个笑容,可僵硬的脸笑起来比哭还难看,他面无表情地离开了医院,不愿再在这个让他触景生悲的地方多待下去。
  孟大雷和山姗相继去世,凌薇仍在接受调查,不管结局如何,张积是不会原谅凌薇的。张积知道凌薇曾经学过枪械,自己上交的枪里少的那枚子弹,就是射死山姗的那一枚。
  山姗是蒋博文的情人,在蒋博文的开房记录里,张积看见最多的就是她的名字。山姗是陈泉金钱诱惑下衍生出的警界耻辱,山姗时常将警方扫毒的行动时间透露给蒋博文和陈泉,以换取大笔的报酬。
  为了保持联络,陈泉就让蒋博文作为通信员,负责与山姗的接触,两个人才会萌生出爱意。所以当蒋博文出车祸后,山姗生怕自己暴露,在医院探望昏迷中的蒋博文时,正巧被护士询问,说出自己是蒋博文的女友。
  更让张积伤心的是,自己在风行快递店里遭袭击一事,是山姗通风报信,故意在电话里拖延时间,让毒贩有时间及时赶到,乔装成中年男人的样子,偷袭张积后取走了快递公司里和她自己有关的资料信息。这个自私的女人为了自己,不惜牺牲每一个身边的人。
  孟大雷调查访问过的孙敏,也被张积带回警局协助调查有关死者于滔卧轨一案。这位顽固的寡妇知道蒋晓清身亡之后,如竹筒倒豆子般交代了蒋晓清帮助她杀死丈夫于滔的事实经过,只是这样的谋杀没有一件物证。由于凶手已经死亡,所以警局领导决定将此一系列案件封档。
  在风行快递店纸箱里发现的快递公司老板的尸体,经法医检验,从尸块的指甲中提取了DNA皮屑,确认和陈泉的匹配,陈泉被他发现了走私贩毒的勾当,将快递公司老板王伟初残忍地杀害分尸。不过,这事已无法考证,相关人员全都死了。
  快递公司的后院也被彻底搜查,其中一名制毒人员的女友在航天所工作,他经常盗用快递公司的线路偷打电话。而快递公司老板王伟初看见的外星人,则是翻落的整包粉状毒品撒在戴着眼镜的制毒人员身上,才会让王伟初误以为看见的是眼睛又黑又大,浑身雪白的外星人。
  另一个不为人知的消息是,宁夜的妻子蒋晓清,正是蒋博文的姐姐,她一定会为弟弟报仇的。在丈夫宁夜的小说中寻找灵感的蒋晓清,利用沉溺于自己的小说世界中难以自拔的宁夜,将整起案件搅和得异常离奇古怪。
  司法相关部门正为宁夜进行精神鉴定,以判断他将妻子蒋晓清当作小说人物“黑”杀害时的精神状态是否正常,不论鉴定结果如何,宁夜的下半生肯定是不能写小说了。
  缠在脑袋上的绷带下面开始瘙痒,张积索性解下了绷带。
  突然,他想到了宁小樱给他的纸,落款上的日期差不多是宁夜截稿的时间。这是一张文稿,张积认真地读完了它,却还是无法看出宁夜创作时处于何种精神状态。
  这是我为小说创作的另一个结局,虽然不是正式出版的结局,可是我喜欢这个结局。
  谨以此献给我最亲爱的妻子蒋晓清和女儿宁小樱。
  有样模糊的东西在眼前晃动,哪怕闭起眼睛,黑都摆脱不了这眩晕的感觉,用力想看清近处的东西,视线却模糊起来。
  透着丝丝寒意的物体逼近鼻尖,黑依稀感觉出物体的轮廓,远处的光洒在眼皮上……
  一只有力的手正用力推着什么,是男人的手臂,这件物品被人从身上拽了下来,紧接着是激烈的缠斗,阳光刺痛了眼睛,这熟悉而又陌生的东西突然印刻在了黑的头脑中,他记起那是坠楼女孩儿的观音玉坠。
  女孩儿坠落的龙东大楼的玻璃幕墙,如走马灯般掠过所有死者的脸,惨白的女孩儿、浮肿的马玲、焦臭的华榕,真凶却不在其中。
  难道是我错了?
  黑握在门把手上的手,剧烈地抖了起来。
  黑推门进屋,漆黑的房间里一道红色的光线正对他的额头。
  火光一闪,一声短促的响声,黑慌忙闪身躲避,来复枪打中了他的肩膀,黑捂着伤口倒在了地上。
  “你就是传说中的侦探?”坠楼女孩儿的父亲打开了灯,他放下来复枪,掏出一把小手枪,所有的枪都是从边境非法走私买来的。他将枪口指向了地上的黑,“只要你死了,我们家的案子也就完结了,保险金足够我享受下半辈子了。”
  黑闭上眼睛等待死亡的降临,他在门外才明白真正的凶手是坠楼女孩儿的父亲,他错杀了华榕,那位虽然可恶却罪不至死的母亲。
  他一直期待这一时刻,来吧,让这一个会让人终生痛苦的能力彻底消失吧!
  枪声响起,黑全身都松弛了下来,不再有知觉。
  “先生,先生,醒醒!醒醒!”
  黑能够听见耳边有人在呼唤他,这种声音像是来自天堂,要将他从鬼门关呼唤回来。
  “你终于醒了。”一位白衣天使会心地笑了。
  “我还活着?”黑感觉右半身毫无知觉了。
  “我们刚给你做了个小型的手术,虽然子弹贯穿了你的身体,但你不会有大碍。”
  “怎么会这样?”黑不知为什么自己没有死。
  “想杀你的人,买了把劣质的土枪,开枪时走火,子弹从后面飞了出来,把他自己打死了。”护士斜眼瞄了瞄邻床,“你运气真好。”
  黑下了床,走到了尸体旁,遗体马上就要被运往太平间,由于死者没有亲戚,很快就会被火化。
  靠近头部的被单几乎被血水粘在了脸上,黑掀开被单,盯着死者尚未瞑目的眼睛,除了空洞什么都没有。黑意识到有什么不对劲儿,他皱起眉头,用力看向瞳孔的深处,可他依然毫无感觉。
  黑突然在人来人往的病房里,像一个疯子一样放声大笑起来,他想高举双手,可麻药的药性还没过,他失去了平衡,四肢平放,躺在医院凉凉的大理石地面上,仍旧笑个不停。
  没有人知道他在笑什么,但看得出不是遇见了可笑的人或事,而是发自肺腑的愉快。
  感谢我不再能看见那些黑暗的东西,像被切除了一个痛苦多年的恶性肿瘤。
  不论是谁带走了这个诅咒,是人,还是命运注定,这将是崭新的开始。
  或许,我不应该再叫“黑”了。
  我的名字叫黑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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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5-27 00:27:3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章 人系列

  惶恐的人
  为了爱,奋不顾身。
  因为爱,灰飞烟灭。
  Chapter 1
  只剩下两小时。
  我只有两小时说服他杀了我。
  我正在一家港式茶餐厅的吸烟区,坐在对面的男青年是我众多追求者中的一员,他叫林捷,热烈追求了我一年,也在我身上花了不少钱,可是不喜欢的人始终喜欢不起来。
  所以他才是杀我的最佳人选。
  一见到他那张哀愁的脸,我就气不打一处来:“林捷,你以后别来烦我了!”
  “你怎么了?为什么?这是为什么?”他微胖的身体在桌子下微微颤抖着。
  “为什么?为什么?除了说为什么你还会说什么?”我学着他的语气,喝问,“一个大男人老是纠缠不清,你难道不知道自己有多让人讨厌吗?”
  “你讨厌……我?”他神情沮丧,看起来就快哭了。
  “是的。我根本就没有喜欢过你。”我故意提高了嗓门。邻座两个抽烟的男人闻声扭头看来,一股呛人的烟味飘来。
  林捷羞愧地低下头,将十根手指插入头发,痛苦地搅动着,嘴里仍在念叨:“为什么……为什么……”
  我偷偷看了看手表,十四点十六分,时间越来越紧迫了,必须要逼他了。
  “你自个儿继续‘为什么’吧!”我踢开椅子,挎起包转身就走。
  “站住!”
  不出所料,林捷叫住了我。语气比往常凶了不少,透着一股子狠劲儿。
  我忍住笑意,继续我的演出。
  “哦,想拿回送我的东西对吧!我全部还给你!”我从包里掏出手机、项链、名牌墨镜,一件件扔向林捷。
  他不躲不闪,任由那些昂贵的东西砸在身上,看得出,他竭力压抑着胸中的怒火。
  “你疯啦!”林捷大吼起来,走过来抓住我的手。
  餐厅里所有顾客的目光全投了过来。
  “怎么?你还想打我?”我挣脱他的手,将事先准备好的小刀握在了手里。
  没想到我身上会带着刀,林捷愣在了原地,被我甩开的手也不知所措地定在半空中。
  “想让我爱上你,索性杀了我吧!”我把小刀转了一百八十度,将刀柄那头递了过去。
  林捷仿佛触电般,立刻缩回了双手。
  我把刀放在了桌子上:“你这个懦夫。连拿刀的勇气都没有,根本不配喜欢我。”
  “闭嘴!”林捷一把抓起刀,我从他的眼神里看见了杀意。
  这个男人终于被我激怒了。
  “懦夫!”
  在他的怒火上浇下一把油后,我轻轻闭上了眼睛。
  留在我视网膜上的最后一个影像,是举刀向我喉咙刺来的林捷。
  Chapter 2
  我叫萧夏。
  七天前,我杀了陈柏林。
  我仍清晰记得他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我不能和你在一起。”他不容辩驳的嚣张气焰,转身离开的姿势,让我无法克制冲动。
  我没想过要杀他,只是我拒绝接受他的分手,用我的方式。
  我不顾扎手的仙人球,将窗台上的仙人球花盆重重地扣在了他的头上。
  他猝不及防,发出一声低沉的喊叫,向前扑倒在地,一动不动。我怔了半天,才想到去试试他的鼻息。
  眼前的男人没有了呼吸,我这才发现自己满手的鲜血。激动过后,被仙人球扎伤的手传来了痛感。
  我直视着脚边的尸体,他后脑勺上可怕的窟窿噗噗地冒着浓厚的血泡,我突然变得清醒起来。对这个已经不爱我的前男友,我脑海中闪现的第一个念头,竟是不能错过商厦最后一天的打折。
  我把尸体拖进了卫生间里,拿走了他的手机,并且关了机。仔细清理了地上的血迹,将满地的花盆碎片统统装进了一个垃圾袋中。用止血绷带包扎了一下手掌,换一身适合搭配手套的衣服。
  在镜子前看了看自己全身的装扮,我看到的是一个自信独立、美艳绝伦的女人,没有男人可以拒绝她的妩媚,哪怕这种美丽包裹着死亡的气息。
  黑色的手套完美地掩饰了我受伤的手,戴上蛤蟆镜挡起半张脸,我绝不能在这个时候放相约一起shopping(购物)的同事的鸽子,万一以后警察推算陈柏林的失踪时间,很可能会怀疑到我的头上来,我要装作和平时一样,处理尸体的方法可以在路上慢慢想。
  梳妆完毕准备出发,我挎起手提包,但转念一想,还是换了个容量较大的挎包。家里有一具需要处理的尸体,肯定有许多要买的东西!
  我迅速在心里罗列了一张购物清单,就像一个杀人如麻的老手,十分精通这门业务。我惊讶自己竟能保持这份冷静,冷静到连我自己都感到害怕。
  我信念坚定地告诉自己,世界不会因为一个臭男人的死去而改变,我也一样。我要改变的是,我杀了他这件事。
  梧桐树下,萧瑟的风戏弄着落叶,卷起,抛落,像他的冷漠。
  走在熙攘的街头,我心里却空荡荡的,甚至来不及问他分手的原因,一切就结束了。陈柏林是第一个让我心动的男人,也是第一个让我心碎的男人。我努力回忆和他一起的日子,印象深刻的只有争吵,天秤和摩羯是注定不能走到一起的两个星座。
  “警方提示,警方提示……”我的思绪被沿街的宣传喇叭打断了,可能是做贼心虚,我昂首加快步伐往前走去,将那些烦人的广播声抛在了身后。
  不远处,站在商厦门口的同事丁丽高举手臂,用力朝我这边挥舞着。她头顶上的大屏幕,正播放着一组德国著名的厨房刀具广告,一个疯狂的计划在我心中渐渐成形。
  我摘下墨镜,微笑着大步走向了丁丽。
  回到家的时候,挎包里塞满了我买的打折商品,整套刀具、黑色垃圾袋、料理的围兜和手套、最大规格的尼龙桌布,还有好几块羊肉和牛肉。看见我买这些东西,丁丽误以为我是要准备一顿丰富的大餐。
  这不怪她,谁又能想到这些是我用来分尸的工具!
  陈柏林的尸体还在老地方,我远远望着,心中有几分怯意。总觉得陈柏林会突然跳起来,将他满脸的鲜血抹向我的脸,写下“分手”两个血淋淋的大字。
  我抓起剪刀狠狠刺了两下尸体,陈柏林没有丝毫反应,我才住了手,确信他真的死了。
  缓了口气,我开始实施酝酿了一路的分尸计划。新买的尼龙桌布铺满了整个卫生间,我拽住他一条胳膊和肩膀上的衣服,将尸体翻了几个身。以前听人说过,人死后会重上好几倍,果不其然,将尸体置于桌布的中心位置后,我已是气喘吁吁。
  接下来我着手脱去陈柏林身上的衣裤,尸体摸起来有点儿僵硬,于是我用剪刀剪烂所有衣裤,扯下了那些布条状的衣裤装进垃圾袋。
  第一次以这种奇怪的视角观察一个男人的裸体,陈柏林身材匀称,两块儿胸大肌的下方隐约可见结实的腹肌,除了干涸的血渍外,尸体上还有一块块大大小小暗紫红色的斑点,像是被人殴打后留下的伤痕。他为什么要带着满身的伤来和我说分手呢?难道是遭人威胁?
  忽然想到陈柏林提出分手也许是有难言之隐,我后悔自己一时冲动,没有问个明白。
  我的脑海中闪现出一个人,虽然我从来没有见过她,但我知道只有她才可能让陈柏林这么做。
  她就是我的情敌,一个从未谋面的女人。关于她,我只知道是一个戴着蒂凡尼戒指的女人。
  我轻轻抚摸着陈柏林的尸体,指尖的触感被冰冷所包围,我的热泪也无法挽回他的体温,心爱的人从此将拒绝所有的人。
  我盘起头发,将一只鞋套罩在了头上,撕开的垃圾袋把全身上下裹了个严实,戴上围兜以及手套。视线和手指在刀具间徘徊,最终我挑选了一把细长锋利的剔骨刀,紧紧攥在了手心里。
  跪在尸体边,握刀的右手止不住颤抖起来,我不得不将左手也握了上去。
  周围万籁俱静,一股寒意从我背后升腾,后知后觉的我,现在才真正体会到了第一次杀人时的恐惧。
  用只有自己能听见的音量吼了一嗓子,我为自己壮了壮胆子,奋力把剔骨刀刺了下去,腥臭的血液喷溅在洁白的墙砖上、坐便器上、淋浴房的玻璃上,还有我的脸上。
  我强忍着恶心,开始肢解这个重达六十六公斤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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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5-27 00:27:50 | 显示全部楼层
Chapter 3
  温热的水柱让我找回了体温,从头顶淋下,仿佛进入了另一个安静的世界。
  抹了一把脸上的水,我睁开眼睛,面前的肥皂盒里摆放着一枚精致的蒂凡尼男士指环,我拿起来在水里冲了冲,洗去血污,戒指的内侧浮现出“C&E”的字样。“C”是陈柏林名字拼音的首字母,而字母“E”,想必就是那个女人的缩写了。
  我挨个回忆着陈柏林身边每个女性朋友的名字,似乎没有首字母是“E”的。
  不去管她了,她是谁已经不重要了。我将指环对准下水口投了进去,几下清脆的碰撞声后,消失在了水泡中。不需要留他的任何纪念物,因为我已经收藏了最心爱的那一件——他那颗百看不厌的头颅。
  只有一室一厅的家里,没有办法藏下尸体其余部分。从尸体里放出的血全部流进了下水道,为了不让血腥味引起邻居的注意,我把一整瓶醋倒在了卫生间里掩盖气味。我就像一个心细如发的高级厨师,将尸体的皮肉、骨头和内脏分开装入了垃圾袋,总共装了八袋。
  洗漱完毕,我去了角质,剪了指甲,换上只穿过一次的紧身运动套衫,为的是不在垃圾袋上留下任何与我有关的DNA痕迹。
  夜里两点,在夜色的掩护中,我推着自行车,打算分批将这些垃圾袋丢弃。
  先是去了两条街外的公共花园,那里是流浪猫狗的聚集地,它们绝大多数时候处于饥饿的状态,所以当我试探性地打开装着内脏的袋子,原本警觉地远望着我的动物,全都垂着脑袋慢慢靠拢过来。
  我把袋口撑大了一些,夜晚的冰凉空气立即混入了血腥味,这种气味让动物们蠢蠢欲动,全都聚拢了过来。其中一条块头最大的黑色野狗按捺不住兴奋,在路灯光晕的边缘,它双眼放射出野兽的光芒,露出鼻梁上丑陋的褶皱,样子凶狠地龇着牙,迅速从我手里的垃圾袋中夺走了一块内脏,拖到一旁大快朵颐起来,并不时发出几声贪婪的低吼声。
  其他动物见状,也逼近过来,我索性把几个装内脏的垃圾袋全倒在了潮湿的泥土上,刚退后了几步,饥肠辘辘的饿狗们就迫不及待地一拥而上,几秒的工夫,满地的东西就不见了踪影。野狗叼起食物跑得远远的。
  我收起空的垃圾袋,向着反方向的自行车走去。
  几只没有抢到食物的狗,踏着急促的步子,围着我团团转,我担心它们会嗅出其他几个袋子里的气味。随手在路边捡起一块砖头,作势威胁了几下,朝它们扔去,几条狗慌忙向后退去,我趁机蹬动自行车,往下一个目的地骑去。
  野狗们啃食着它们丰盛的夜宵,也在为我销毁杀人的证据。
  再过几个路口,是白日里热闹非凡的菜市场,现在已偃旗息鼓,掩蔽着墨绿色的卷帘门,临街的门前地面上附着厚厚一层油腻,夜晚看来就像一个危险的沼泽泥潭。卷帘门边的菜市场垃圾桶,便是我的第二处抛尸地点。
  自行车架子上绑着的垃圾袋里,是我花了将近两小时,统统切成形状大小差不多的肉块儿,我把买来的牛羊肉混了进去,用肉眼很难分辨出切碎的尸块儿与牛羊肉。
  几辆亮着空车灯的出租车零星驶过,我便装成拾荒人的样子,拨弄了几下垃圾桶里的垃圾,待出租车驶出视线范围,我将所有装着肉块儿的垃圾袋统统扔进了垃圾桶。
  最危险的地方往往是最安全的地方,这些肉块会被人误以为是腐坏的牛羊肉,尸体的指甲以及胎记,我都细心地处理过了,这些尸肉光看外表很难与人肉联系在一起,不经过仪器检测是难以区分的。
  当我嗅到风中隐约的一股咸味,知道接近最后一站了。一座半个世纪前建造的桥下,静静流淌的是这座城市的血脉,每天会有成千上万的船只装着各式各样的货物,从这座桥下驶出去。我停下自行车,凝视平静的河面,一轮明月的倒影祥和而宁静。
  最后两个垃圾袋里装的是经我处理过的骨头,我用铁丝缠绕串连起了所有骨头,再将铁丝与我的自行车紧紧相连,这样一来,哪怕河底有再大的暗流,也很难让这些骨头浮起来了。过一段时间,骨头没准早就飘进了东海里。
  我把自行车连同两个袋子推进了桥下的河中,落水声听起来有点儿响,不过这个时间点周围空无一人,我深深呼出一口气,突然感觉到夜晚的寒冷,我搓着受伤的手,一路往家的方向快步走去。一路上回想每个细节,生怕哪个步骤稍有遗漏,使整件事情前功尽弃。
  所有能证明死者身份的指纹、毛发我都在卫生间里用打火机烧成了糊状,自行车也是楼道里被废弃了很久的“老坦克”,就算丢失也没人会留意。分尸和抛尸穿过的所有衣物,第二天我就连同家里的其他废品,一起处理给了垃圾回收站。
  整个卫生间都被我用沾了洗涤剂的抹布擦了一遍,因为事先铺过桌布,墙砖和地砖并没有沾染到太多的血污,所以清洗起来并不麻烦。倒是除去那些气味费了我不少工夫,我从头到脚洗了三遍,喷了差不多半瓶香水,才让这种气味完全消失不见了。
  我的计划堪称完美,每一个细节的处理都让我自己感到满意,惊愕自己居然能够完成这样一件可怕的事情。或许是爱情的力量,它让人获得幸福,也能让人走向毁灭。
  一整天过去了,我留心着电视、网络和各种新闻报,没有发现尸体之类的新闻,今天的社会新闻甚至没有一起刑事案件。
  尽管处理得很完美,不过我还是发现了一个小小的疏忽,陈柏林已经变成了失踪人口,时间一长,他的家人或者那个简称“E”的女人一定会报警找他,警察顺藤摸瓜就会找到我这里来,陈柏林的行踪在我家中断了,而我也没有办法告诉警察陈柏林来了我家之后去了哪里。
  记得陈柏林的手机在我这里,我本想翻一翻通话记录和短信息,看看他有没有其他约会。
  可我却遍寻不着他的手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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