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奋斗 2024-10-11 15: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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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40 天 [LV.5]常住居民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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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4 09: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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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推理
十天以后,一天,我前去小五郎的住处拜访。在这十天里,关于这个案子,小五郎和我做了哪些事?想了些什么?得出什么结论?读者可以从今天我和他的谈话中得到充分的了解。
在此以前,我与小五郎只是在茶馆相见,拜访他的宿舍今天还是第一次。以前我曾听他说过这个地方,所以没费什么周折就打听到他的住处。我走到一家香烟店门前,向女主人询问小五郎在不在家。
“啊,在。请等一下,我马上去叫。”
说着,她走到柜台近处的楼梯口,高声叫喊小五郎,小五郎借住在这家二楼,听到喊声应声赶下楼来,看到是我,吃了一惊,说:“啊,请上楼!”我跟在他身后走上二楼。他的房间使我大为惊讶,这房间布置很特别,虽然耳闻小五郎很怪,但确实没想到会怪到这种程度。
四条半日本席的铺面上,全都堆满书籍,只有中间露出一小块榻榻咪,一摞摞书籍宛如石林,高抵天花。房的四周什么也没有,真让人怀疑,在这间房子里他怎么睡觉?主宾二人甚至无处落坐,若不小心,或许会把这书山碰塌。
“实在太挤了。对不起,没有坐垫,请找本软些的书坐吧!”
穿过书山,终于找到一个可以落坐的地方。我茫然环顾四周许久。
在此,我应该就这间房子的主人明智小五郎向诸位作一简单的叙述。我与他仅仅是萍水相逢,他有什么经历?靠什么生活?以什么为生活目标?我都一概不晓,只有一点我敢肯定,他是一个无固定职业的游民之一。退一步说,算他是个学究,他也是个行为怪异的学究。他常常说他在研究人,但我终究不明白这话是什么意思。我仅仅知道,他对犯罪案件和侦探有着非同寻常的兴趣,并且具有令人敬佩的丰富的知识。
他与我年龄相仿,不超过二十五岁,身材精瘦,如先前所说,习惯走路晃肩,但这习惯决非英雄豪杰式的。其走路姿势倒使人想起那位一只手不太自由的牧师神田伯龙。从脸型到声音,小五郎与他酷似——没见过伯龙的读者,各位可以想象一位充满魅力,并极富天才的男士,但不一定是美男子——不过,小五郎的头发更长一些,而且茂密蓬乱,似乎要把头发搞得更密。好像一向不讲究穿戴,通常在棉织衣服上扎一条粗布带。
“你来了,我很高兴。从那以后我们很长时间没见面了。D坡的那件案子现在怎样了?警方好像还没有找到罪犯的线索,是吧?”
小五郎同往常一样手揉着头发,目不转睛地看着我。
“其实,我今天到你这儿来,就是要跟你谈这件事。”在不知如何开始之中我开口说道:“从那以后,我对本案作了各种考虑,不仅考虑,而且我还做了侦探式的现场调查,并且已经得出结论。今天我想对你通报……”
“噢?你这家伙还真不简单啊!那我倒要详细听听啦。”
在他的眼神里浮现出一种明白了什么似的轻蔑而自信的神色,这激励起我这颗有些犹豫的心,我开始信心十足地讲下去:
“在我的朋友中有一位新闻记者,他与负责本案的小林刑警是好友。因此,我通过新闻记者了解到许多警察方面的详情。不过,警察一直没有侦查方向。虽然做了各种各样的努力,但都没得到什么有价值的线索,你还记得那只电灯开关吧?那对他们也没丝毫用处,那上面只有你的指纹,他们认为大概是你的指纹把罪犯的指纹掩盖了。我知道他们困惑迷茫,因此我就更热心于我的私人调查。你想想,我得到了什么结论?而且我为什么要在向警察报告之前到你这儿来?
“不知道,也没关系。从案发当日我就发现一个问题,你还记得吧?那两个学生关于罪犯嫌疑的衣服叙述,两个完全相反,一个说黑,一个说白。眼睛再不好使的人也不会把完全相反的黑白两色搞错。我不知道警方对此作何解释,不过,我认为这两人的陈述都没错。你知道为什么吗?那是因为罪犯穿着黑白相间的衣服,粗黑条浴衣,出租房中常有的那种出租浴衣。那么,为什么一人看成黑一人看成白了呢?因为他们是从拉门格子的缝中看到的,在那一瞬间,一个人眼睛处于缝隙与衣服白的部分相一致的地方,一个人的眼睛处于与黑的部分相一致的位置。也许这是难得的偶然,但偶然绝不是不可能,而且在本案中也只能做这种考虑。
“在明白了罪犯的衣服是条纹形状之后,这仅仅缩小了侦查范围,还没有找到确实的证据。第二个证据是电灯开关上的指纹。我通过我的新闻记者朋友要求小林刑警对指纹——你的指纹——进行了多次检查,结果证实我的想法是正确的。哎,你有墨汁吗?我想借用一下。”
于是,我给他做了个实验。首先我用墨汁薄薄地涂在右手拇指上,然后从怀中取出一张纸,按上手印。等待指纹晾干,再次在同一手指上涂上墨汁,在原来的指纹上,改变手指的方向仔细按下,这样则清楚地显现出相互交错的双重指纹。
“警方以为你的指纹压在罪犯的指纹上,从而消除了罪犯的指纹。从现在这个实验可以知道,这是不可能的。无论怎样用力.只要指纹是由线条构成的,线与线之间必然会留下先前指纹的痕迹。假如前后指纹完全相同,按的方法毫厘不差,各线完全一致,或许后按的指纹可以掩盖先按的指纹,但这是不可能的。即使可能,对本案来说,其结论仍然不变。
“如果是罪犯熄灭了电灯,那么,他必然会在开关上留下指纹。假想我就是警察,我在你的指纹线与线之间寻找罪犯留下的指纹,可是一点痕迹也没有。也就是说,不管是先是后,在那个开关上只按下了你的指纹,——尚不清楚为什么没有留下书店主人的指纹,也许那个房间的电灯打开以后就没人关过。
“以上事实究竟说明了什么呢?我这样猜想,一个身穿粗黑条纹的男人——这男人与死者青梅竹马,可以考虑失恋而引起的怨恨是他杀人的动机——你知道旧书店男主人每夜外出,于是,趁他不在家之机袭击了他的妻子。没有声音,没有抵抗痕迹,说明死者非常了解那个男人。那男人在充分达到目的后,为了让人们迟一些发现尸体,他熄灭了电灯,然后溜之大吉。但是,他犯了一个大错误,他事先不知道那道拉门的格子没关闭,而且在惊慌之中关闭时,被偶然站在店前的两个学生看到了。之后,虽然他已经逃了出去,但他猛然想起熄灯时开关上一定留下了自己的指纹。他想,无论如何也要消除那指纹,但用同样方法再次进入房间又比较危险,于是,他想起一条妙计,自己充作杀人事件的发现者。这样不仅可以自然地自己动手开灯以消除以前留下的指纹,而且人们谁都不会怀疑发现者就是罪犯,一箭双雕!他若无其事地看着警察在现场所做的一切,甚至大胆地做了证词,其结果恰恰如愿以偿,因为五天以后,十天以后,没有任何人来逮捕他。”
在听我这番话时,小五郎是什么表情呢?我预料他一定会大为骇然或中途打断我的话。然而吃惊的却是我,他的面部没有流露任何表情。虽然平田养成了不露声色的习惯,但此时此刻他也太无动于衷了。他的手始终插在头发里揉搓着,一语不发。我想这家伙真麻木不仁,便继续讲述我的最后论证。
“你一定会反问,罪犯是从什么地方进去,又是从什么地方逃走的呢?的确,不弄清这个问题,其它的一切都将化为乌有。遗憾的是,这也没能逃出我的眼睛。当晚侦察的结果,全然没有发现罪犯逃出的痕迹。但是,只要杀人,罪犯就不可能不进出,所以,只能作这样的考虑,警察的搜查在某个地方出现了漏洞。警察似乎对此大费苦心,然而不幸的是,他们却不及我一个青年人的推理能力。
“啊,这话听起来有些狂妄,不过我就是这样想的。警察已做过严密的调查,因此首先可以不必怀疑附近的人,假使是附近的人,那么他也一定是使用了即使被人看到也不会发觉他就是罪犯的方法逃走的。也就是说,他利用人的注意力的盲点——仿佛魔术师当着观众的面把一件大物品隐藏起来一般,他把自己隐藏了起来。因此,我所注意的,是与旧书店一店之隔的旭屋炒面馆。”
旧书店右边是钟表店、点心店,左边是袜子店、炒面馆。
“我曾去炒面馆打听过,案发当晚八点有没有男人到他们的厕所去。你大概也知道那个旭屋炒面馆,从店堂穿过里间可以走到后头,紧挨着后头就是一个厕所,所以,罪犯装作上厕所走出后门,然后再从后门回来是毫不费事的——冰淇淋店开在胡同人口的拐角处,当然看不到这里——还有,对象是炒面馆,借口上厕所当然极其自然。据说那天晚上,炒面馆女主人不在家,只有店老板一人在店堂里忙乎,所以那是个极理想的时机。你说,这不是个绝妙的主意吗?
“我的调查证实,恰好那时有位顾客借用厕所。很遗憾,旭屋老板一点也记不起那顾客的脸型和装束——我立即通过我那位朋友将这个发现通知小林刑警。让他亲自到炒面馆调查,但同样没有更多的发现……”
我稍稍停顿一下,给小五郎一个发言的机会。以他现在的处境,总不能不说一句话吧?然而,他仍一如既往,依然手搓着头发,装模作样。于是,我只得改变到目前为止,为了对他表示尊敬所使用的间接的表达方式,而采取直接表达了。
“小五郎君,你还不明白我的意思吗?确凿证据表明,罪犯就是你。说心里话,我实在不想怀疑你,然而,所有证据都已具备,我只能做这样的推想……我曾费尽苦心努力在附近居民中寻找身穿粗黑条浴衣的人,然而一个人也没找到。这已是铁的事实。即使有人穿条纹浴衣,也没有完全能与那格子缝隙相一致。而且,巧妙的指纹骗术以及借用厕所的骗术,惟有像你这样的探案学者,其他人谁也没有这个本事。并且,令人怀疑的是,你既然是死者青梅竹马的朋友,当晚调查死者身份时,你就站在旁边,为何对此缄口不语呢?
“现在,惟一的希望,就是你证实你是否有不在现场的证明。然而这已经不可能。你还记得吗?那天晚上返回途中,我曾问你到白梅轩之前你在什么地方?你告诉我,你在附近散步约一小时。即使有人见到你,证明你在散步,但你也有可能在散步途中借用炒面馆的厕所。小五郎君,我的话有错吗?可能的话,我想听听你的辩解。”
各位读者也许会想,在我询问时,奇人明智小五郎是什么反应?他大慨已匍伏案头无颜见人了吧?然而,他竟哈哈大笑。这使我不由得心怯起来。
“哎呀,失败,失败啊!我决没有取笑你的意思,不过,你也太幼稚了。”小五郎辩解似地说,“你的想法很有趣,但可惜啊,你的推理只注意到表面,而且是纯物质的。譬如说,关于我与那女人的关系,你有没有做过内部心理性调查?究竟我们是怎样一个青梅竹马关系?以前我与她是否有过恋爱?我现在是否恨她?你有没有进行过这方面的推测呢?那天晚上,为什么我没有说我与她相识?其理由非常简单,因为我并不知道任何能够具有参考价值的事……还在没上小学时,我就与她分手了,从此再也没有见过面。”
“那么,指纹你又作何解释呢?”
“你以为从那以后我什么都没做吗?其实,我做了许多努力,我每天都到D坡上去观察,特别是旧书店。我找到店老板,询问许多问题——当时我告诉他我认识他妻子,这样就便于我向他们提问——就如你通过新闻记者了解到警察许多情况一样,我从旧书店老板那儿问到许多问题,刚才提到的指纹问题,待会儿你就可以明白。我也觉得奇妙,调查之后,哈哈哈,这完全是个笑话,灯丝断了,谁也没去关它。认为是我接了开关电灯才亮,那是个错误。当时,一度断掉的灯丝恰巧又突然联接上了。因此,开关上自然也就只留下我的指纹。你说你从缝隙中见到电灯亮着,灯丝断线也就在其后,因为灯泡已旧,即使没有任何东西碰撞,它也会自动断线。下面再说罪犯衣服的颜色,与其由我说,不如
说着,他从身边的书堆里东扒西找,一会找出一本陈旧的西洋书。
“你读过这本书吗?(心理学与犯罪),请你看看‘错觉’一章开头十行。”
听着他充满自信的议论,渐渐地我开始意识到我的失败。于是,我立即接过书读了起来,内容大致如下:
曾有一件汽车犯罪案。在法庭上,两个举手宣誓陈述事实的证人,一个人说发案的道路非常干燥,尘土飞扬,一人说下雨之后道路泥泞不堪;一个说发案的汽车徐徐行驶,一个说从未见过开那样快的车;前者陈述村庄道路上只有两三个人,后者作证说男女老幼行人熙攘。此两证人都是当地受人尊敬的绅士,歪曲事实显然对他们毫无意义。
待我看完之后,小五郎又翻动着书说,
“在实际生活中确有此事。下面是‘证人的记忆!’一章,在这一章的中间部分,写着预先作好计划的实验内容,恰好这里有关于服装颜色的论述。可能你觉得麻烦,不过,还是请你读一下。”
其文如下:
……举一个例子,前年(该书于一九—一年出版)在哥廷根召开了由法学、心理学及物理学学者参加的学术讨论会。与会者皆诸熟于缜密地观察。此时适逢狂欢节,人们欢闹异常。正当学究们的会议进行到热烈之时,突然大厅门被打开,一个身穿怪异服装的丑角,发疯似地冲了进来。紧接着,一个黑人手持手枪追赶而来。在大厅中央,两人相互用严厉的语言斥责对方。不一会儿,丑角突然躺倒在地,黑人刚要站在他身上跳舞,随着叭地一声枪响,两人忽地逃遁于大厅之外。全部经过二十秒钟。众人骇然。除大会主席外,谁也不知道这些语言、动作事先都作过安排,并且对此现场拍了照片。大会主席说,此类问题经常告到法庭,请各位会员写出自己正确的记忆。此时,与会代表方恍然大悟(中略,这期间他们用百分比来表示各自正误的程度)。写对黑人头戴什么的,四十人中只有四人。关于服装的颜色,更是无奇不有,红色、茶色、条纹、咖啡色及其它各种色调,不一而足。实际上,黑人下穿白色裤子,上穿黑色西装,系着一条红色大领带。……
“如同本书所说,”小五郎开始说话,“人的观察和记忆实际上是不可靠的。在本例中,连学者们也分不清衣服的颜色。我认为,那天晚上学生关于服装的记忆是错误的,也许他们看到了某个东西,但那人根本没穿什么黑竖条纹浴衣。自然也就不是我。透过格子的缝隙看到了你所想象的黑竖条纹浴衣,这推进真是难得的精妙,不过,这未免太一厢情愿了吧?至少,你是宁愿相信那种偶然的巧合,也不愿相信我的清白。最后一点,就是借用炒面馆厕所的男人。关于这一点,我与你有相同的考虑。确实,除旭屋之外,罪犯没有别的出路。因此,我便去实地调查,结果很遗憾,结论与你完全相反。实际上根本不存在借用厕所的男人。”
也许读者已经注意到小五郎既否定证人的证词,又否定罪犯的指纹,甚至要否定罪犯的出路,进而证明自己无罪。但这并不能否定犯罪的事实。我一点也不明白他在想些什么。
“那么,你有罪犯的线索吗?”
“有。”他搓着头皮说,“我的方法与你稍有不同,物质的证据可以因解释的方法不同而得出不同的结论。上面的侦探方法,应该是心理式地看透人的内心。这就要凭侦探本人的能力啦。总而言之,这次我是以此为重点而加以调查的。”
“最初引起我注意的,是女店主身上的新伤。其后不久,我又听说炒面馆女主人身上也有同样的新伤,这你是知道的。但他们两对夫妻的丈夫决非粗暴之徒。于是,我找到旧书店的老板,想从他口中探知其中奥秘。因我与他死去的妻子以前相识,因此,他并没有多少戒心,事情较顺利,并且打听到一个奇特的事实。但炒面馆老板仅凭外观就可看出他相当强硬,所以,对他的调查颇费些周折。不过,我采取了另一种方法,事情很成功”。
“你是否知道目前犯罪侦查方面已开始使用心理学上的联想诊断法?就是,给嫌疑者以许多简单的刺激性语言,以测试嫌疑者对语言概念联想速度的快慢。我认为如心理学家所说,并不仅仅局限于‘狗’,‘家’,‘河’之类简单的刺激语,也没有必要经常借助于天文计时器。对于领悟到联想诊断真谛的人来说,这种形式要不要无所谓。过去的各种判官、名侦探就是明证,那时没有今天这样发达的心理学,他们只是依靠他们天赋的才能,于不知不觉中实行了心理学的方法。大冈越前守就是他们杰出的代表。在小说中,大名鼎鼎的福尔摩斯也是如此,他们都在某种程度上使用了联想诊断法。心理学家所创造的各种机械的方法,只不过是为那些不具备天才洞察力的凡夫俗子所准备的。话说远了。我向炒面馆老板问了许多问题,都是些无聊的闲话,我在研究他的心理反应。这是个非常微妙的心理问题,相当复杂,所以,对详细的问题必须慢慢询问。总之,结果使我确信一个事实,就是说我发现了罪犯。
“但却没有一件是物证,因此,还不能向警察报告。即使告诉了他们,他们也不会理睬。我明明知道谁是罪犯而袖手旁观还有另一个理由,因为这次犯罪完全没有恶意。这种说法有些离奇,但这次杀人事件确实是在罪犯与被害相互同意的情况下进行的,或许也可以说,是根据被害者自己的要求进行的。”
我的头脑中掠过各种想象,但终不能理解他的思想。我忘记了自己失败的羞耻,侧耳倾听他奇异的推理。
“我以为,杀人者是旭屋的老板!为了逃避罪责,他回答说有个男人借用厕所。但这并不是他的发明,而是我们的错误。因为你我都曾问过他是否有人来过,给了他启示,而且他也误以为我们是刑警。他为什么犯了杀人罪呢?从这个案子里,我清楚地看到,在表面极其平静的人生背后,还隐藏着十分凄惨的秘密,真是只有在噩梦的世界里才能够看到啊!
“原来旭屋老板是个强烈的色情虐待狂,真是命运的恶作剧,旧书店的老板娘是个色情被虐待狂。于是,他们以病者特有的巧妙,在谁也不知道的情况下发生通奸——你现在明白我所说杀人的含义了吧?——最近,他们各自强迫不解其中趣味的丈夫和妻子来满足他们病态的欲望,两个女人身上的新伤就是证据。他们当然不可能得到满足。所以,我们不难想象,在他们发现近在咫尺的邻居中有他们所需要的人时,他们之间相互理解的速度是何等迅速。但命运的恶作剧演过了头。由于被动和主动力量的合成,他们的狂态逐渐加倍,最后,于那天夜里发生了这件他们根本不愿发生的事件
听着小五郎独特的结论,我浑身不觉一阵惊颤,这是件什么案子啊!
这时,楼下女主人送来晚饭,小五郎接过报纸,翻阅起社会版。不一会儿,他暗自叹了口气。
“看来他终于忍耐不住,自首了。真是奇妙的巧合,恰好在我们谈话之时接到了这份报纸。”
我顺着他手指的地方,看到一道小标题。约有十行字,刊载炒面馆老板自首的消息。
(夏勇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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