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奋斗 2024-10-11 15: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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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40 天 [LV.5]常住居民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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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2-14 10:5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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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某种程度上讲,宝嫂才是大宝的英雄。”我说。
在众人的不解中,大宝说:“出发之前,我已经在电话里和梦涵说过这事儿了,她表示支持我们的决定,现在估计她让曲小蓉住我们家里去了。”
“真是识大体的女子啊,好好珍惜吧。”我叹了口气,说。
“你们这是在打哑谜吗?”林涛的好奇心被充分调动了起来。当然,他只是作为其他两个人的代言人发话。因为所有人都想知道这是怎么回事。
“说起来,也是个挺俗套的故事。”我在征求了大宝的意见后,徐徐说道,“曲小蓉和杜洲,是大宝的两个发小,一起长大。大宝和曲小蓉是先坠入爱河的,也顺利领了证。不过就在大宝和曲小蓉婚礼的那天,杜洲来到婚礼现场,把曲小蓉抢跑了。”
“我去,拍电影吗?”韩亮握着方向盘,说。
“是啊,电影里的情节,不过被参加婚礼的我,真真切切地看到了。”我说,“这种事情在电影里,可以是一个浪漫的爱情故事。但是到了现实中,可就很惨烈了。双方的父母、朋友几乎都傻了。真可谓是亲者痛仇者快啊。”
“不过,也没啥吧。大宝这么乐观的人,应该不会有啥不适吧?”林涛问。
我摇摇头,说:“恰恰相反。大宝从那场婚礼之后,一蹶不振,像是变了一个人一样。甚至不能看到婚纱,一看到婚纱,就会全身抽搐、不省人事。更夸张的是,有一次路过一个婚纱店,他突然倒地,好在事发地离医院不远,同事赶紧把大宝送进医院抢救,可是当时连CPR(心肺复苏术)都没用,医生用了电击才把大宝抢救过来。”
“这么夸张?”林涛张大了嘴巴。
我点点头,说:“是癔症。”
“癔症可以致命?”韩亮也觉得不可思议。
“按照医生的说法,还有药物的作用。大宝那段时间一直靠药物维持睡眠,那几天熬夜办案,没有吃药,出现了药物的戒断反应。不过,我一直认为人的精神可以控制身体。”我说,“同样,可以控制神经系统和心电传导。治疗过程中,大宝偶遇了以前的老同学宝嫂,她是当地医院的神经内科医生。可以说,大宝和宝嫂一路走来,极为不易。最后,也是因为宝嫂的不懈努力,才让大宝走出了阴霾。他们两个人一起参加了省城的遴选考试,双双考来省城,也是为了离开那伤心之地。”
“虽然不知道你们两个人经历了什么,但是我知道,想克服心理障碍,真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韩亮一副感同身受的模样。
“是啊。”大宝说,“梦涵是我的英雄。”
“你也是她的英雄。”林涛安慰道,“你给了她重生的机会。”
“不。”大宝把脸埋进手掌里,说,“从那场婚礼后,我一直不能看见婚纱,就连拍结婚照都没敢穿。后来老秦教我哄梦涵的办法,就是答应她结婚的时候,她穿婚纱。毕竟,只有我能正面婚纱,才能说明我走出了曲小蓉的阴影。梦涵出事的那天晚上,其实我是答应她晚上九点钟,去宾馆找她,她会穿着婚纱来见我,看看我是不是真的过了心里的那道坎儿。可是,我当天晚上还是不相信自己,所以没去。如果我去了,她就不会被伤害!她被伤害,归根结底还是因为我。”
说到后面几句的时候,大宝的声音哽咽了。他藏了好久的内疚,今天终于全部发泄了出来。
我恍然大悟,说:“怪不得那天晚上你一直坐立不安。怪不得宝嫂遇袭后,你一直很内疚很懊悔。而且,正因为这个,你才知道宝嫂遇袭的具体时间。宝嫂当天晚上遇袭的时候,确实穿着婚纱,所以应该是你们约定的九点钟之后遇袭的,当初你一直坚持宝嫂的遇袭时间是九点以后,而我们都不知道你的依据是什么。”
“宝嫂苏醒后,你已经看到了她穿着婚纱的样子,而且能够坦然接受。”林涛感慨地说,“这就说明你已经过了那道坎儿。你对宝嫂的爱,早已掩埋了那些伤害。”
“好了,事情已经过去了,大家整理心情,迎接新的挑战吧。”我叹了口气,正色说道,“现场就要到了。”
2
引导我们的警车并没有把我们直接带去现场,而是来到了市公安局。
专案组正在进行案情研讨会,我们走进专案组大门的时候,也没有过多的寒暄,直接走到会议桌旁坐下。王杰局长和陈强支队长见我们走了进来,示意现场勘查人员把幻灯片恢复到头一张,重新汇报一遍。显然,这场研讨会刚刚开始不久。从侦查员们疲惫的神情也可以推断,从昨天晚上发案到现在,大家一直都没有合眼。
确实,即便是有头绪的案件,为了第一时间扎实证据,也不可能给侦查员们留睡觉的时间。
案件是发生在昨天晚上九点,在青乡市的一个老小区内,一栋六层楼的三楼。住在案发现场楼上的住户晚间下班回家,经过现场的时候,发现大门下方门缝里,往外渗着血迹。当时这人就被吓蒙了,再仔细一看,楼梯上有不少滴落状的血迹,于是赶紧报了警。
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的时候,门缝渗出的血液似乎又多了一些。民警不由分说,踹开了大门,发现这套房屋的一家三口中的两口——母亲和女儿被杀死在客厅里,血流成河。
幻灯片显示出整个中心现场,也就是客厅的全景图。
“客厅的摆放很简单,一个电视柜、一台空调、一组沙发、一张餐桌和几把椅子。”青乡市公安局刑科所的张成功所长介绍道,“被害人主要的被侵害地点是在那一组沙发上。”
这一组沙发的“贵妃靠”上,躺着一个年轻女性,大概三十岁。上身的衣着没有异常,但是下身是赤裸的。她的棉毛裤和外裤被脱下来,整齐地放在沙发“贵妃靠”一旁,内裤褪下一条腿,挂在另一条腿的脚踝处。
“这不像是强奸啊。”大宝说,“衣服那么整齐地脱下来,那么整齐地放在旁边。”
“大宝和我们不谋而合啊。”张成功神秘一笑,说,“死者是颈部左侧中了一刀,是切割创,一刀直接划破了死者于萌轩的左侧颈动静脉。”
“切割?”我问道。
“是的,很肯定是切割创。”青乡市公安局法医,也是大宝以前的同事,孙伟说,“有拖刀的痕迹,刀很锋利。从我们仔细观察来看,创口的周围像是有试切创。可是试切创多见于自杀,难道凶手是因为害怕才会留下试切创?”
我示意孙伟把死者颈部的照片放大。
“这不是试切创。”我说,“试切创一般都会在创口的起始端,多半是自杀的人不敢轻易下手而导致的。这些创口旁边密集的小切创并不位于创口的起始端,而是和创口平行。我认为,这是威逼创。威逼不成,直接割颈。”
孙伟使劲点头,说:“秦科长说得有道理。一来我们实在不好用试切创来解释这些损伤;二来死者身上还有其他的威逼伤。”
投影幕布上显示了一张死者的衣物照片,死者上衣上有几个小洞,应该是刀尖形成的。衣服下方,死者的胸腹部也有几处细小的裂口,应该是被刀尖威逼、顶住而形成的。
“威逼强奸?”大宝问。
我摇摇头,说:“当然也不能排除是自愿发生性关系,因为毕竟衣服脱得很整齐。第一现场没问题吧?”
孙伟点点头,说:“从我们的勘验来看,有血迹的地方,只有现场客厅,其他地方都完全没血。而且,于萌轩所躺位置的墙壁上有大量的喷溅状血迹,可以判断,她就是在这个贵妃靠上被割颈的,而且割颈后直接丧失行动能力,就没动弹过了。另一名死者周围也有大量喷溅状血迹,说明凶手在杀死另一个人后,也没有移动她的尸体,而是直接离开了现场。”
“另一名死者呢?死因如何?”陈诗羽的声音有些哑。她最看不得小孩子被害,一碰见这样的案件,她就全程情绪低落、咬牙切齿。
“死者赵于乐,五岁,女,死在餐桌旁边,身中十八刀。”张成功也有些沮丧。
“十八刀?谁这么残忍!”大宝叫道。
照片切换到餐桌脚下那个可怜的小女孩。她一身洁白的外套几乎已经完全被血浸染了。从接下来的几张尸检照片可以看出,赵于乐的头部、胸部、腹部遭受了多次锐器刺击,导致全身多组织器官、多处大血管的破裂。这种急性失血,可以让一个五岁的孩子在一分钟之内死亡。
“现场没有什么痕迹物证吗?”林涛问。
张成功摇摇头,说:“其实客厅地面的条件还是蛮好的,但是大部分区域都被血迹浸染。也就是说,即便是凶手留下了血足迹,也被后来流出来的血液覆盖了。”
“其他房间呢?”我问。
张成功说:“其他房间没有任何翻动的迹象,地面我们都看了,但是脚印杂乱,实在无法甄别出有没有外人的足迹。”
“案件性质呢?”我问。
“没有侵财迹象,又没有任何社会矛盾关系,只有性侵的迹象。”张成功说,“而且性侵动作发生得不猛烈,又没有提取到精斑,最关键的是,法医尸检的时候,在于萌轩大腿内侧发现了一小片亮晶晶的区域,初步看应该是避孕套外的油渍。由此,我们初步判断凶手是戴套了,现场衣物又脱得整齐,所以,我们分析有没有可能是在性生活过程中,发生口角,然后激情杀人。”
“没有社会矛盾关系是什么意思?”我问。
陈支队插话道:“经过了一夜的调查,死者没有任何婚外恋的迹象,也没有什么有矛盾的人。这样说吧,她在一家幼儿园里当会计,收入不低,但是接触的人很少。加之性格较为内向,每天都是幼儿园、家里两点一线,几乎没有社会矛盾点。”
张成功说:“而且,我们通过现场勘查,可以确定现场门窗都是完好的,不可能有人非法侵入。唯一的可能性,就是敲门入室或者开门入室的。也就是说必须是熟人或者有钥匙的人。死者的死亡时间是下午六点半左右,也是她刚刚下班回家后不久,从现场厨房的情况看,她还没有开始做饭。这个时候能进入室内的,会是谁呢?既然没有关系复杂的矛盾人员,又不可能在这个时候来偷情,那又会是谁呢?”
“我知道了,你们说的头绪,就是指她的丈夫?”我点点头说,“门窗完好,不一定要敲门或者开门入室吧?尾随,趁其开门的时候冲入门内也是可以的。”
“这个绝对不可能。”陈支队说,“因为两名死者一起回家上楼的时候,正好迎面碰见了二楼的住户。二楼的住户和她们有一些远亲的关系,所以平时走动也比较多。这个调查点不会错,也就是说,昨天下午六点钟,两名死者上楼,正好碰见二楼住户下楼。如果有尾随的人,自然会被二楼住户看到。然而,并没有。所以我们可以大胆地排除尾随进入室内。”
“看起来,你们已经把她的丈夫控制住了?”我问。
陈支队点点头,依旧愁容满面,说:“其实我们内心都确认是她丈夫干的。”
“有什么依据呢?”我心存疑窦。
陈支队说:“派出所接到报案后,立即保护现场,然后从市局调集了血迹追踪犬。毕竟楼道里有滴落的血迹,凶手手上和凶器上也应该沾有大量的血迹嘛。果真,警犬跟着血迹行走的方向一路追去,直接找到了死者丈夫的家。”
“这是很好的证据。”林涛说,“不过,她丈夫不和她们住在一起?”
“是这样的。死者丈夫在市电力公司上班。嗯,怎么说呢,就是国家的一个蛀虫吧。”陈支队说,“他嗜酒如命,每天早晨到单位点个卯,就会立即到附近的小酒吧里去喝酒。天天都处于醉酒状态。因为死者对他这一点不满,就要惩罚惩罚他。在半个月前,死者要求她丈夫赵辉到他父母留下的老房子里住。因为赵辉的父母也都是电力公司,以前供电局的老职工,所以分的房子也在这个小区,距离案发现场也就隔着几栋楼。父母去世后,房子就一直空着。赵辉住到老房子后,不但不悔改,反而变本加厉。我们去他家里勘查的时候,发现地面上全是二两装的二锅头的瓶子,满满一屋子。”
“这应该就是病理性醉酒了。”我若有所悟地点点头。
陈支队接着说:“警犬追到赵辉居住的一楼门口的时候,正好碰见了赶来赵辉家出警的另一队警员。一问,说是赵辉在两个小时前,也就是七点钟左右的时候,刚刚报案说,自己在家里被人抢劫了。这队警员刚给赵辉做完笔录准备离开。”
“啊?”大宝说,“他正好在这个当口也被人抢了?”
“贼喊抓贼的事情也不少见。”王杰局长开口说。
大宝点了点头。
陈支队说:“我们当时就觉得不对。血迹是直到赵辉家的,中间都没打弯儿。然后赵辉还正好在死者被害半个小时后报警说自己被抢劫了,而根据技术部门提供的情报,熟人作案的可能性又那么大,最后加之赵辉对整个‘被抢劫’的经过根本就说不清楚,所以我们二话不说,就直接把赵辉带回来了。经过对赵辉家现场勘查,我们在客厅里发现了一把匕首,大小和法医说的杀人凶器差不多,然后提取了匕首上的血迹和赵辉家里的几滴滴落状血迹送检。昨天晚间,DNA结果出来,匕首和赵辉家里的血迹都属于死者于萌轩、赵于乐的血。”
“那岂不是证据确凿?”大宝问。
我摆摆手,让大宝不要轻易下结论,说:“这个赵辉叙述的被抢劫的经过是什么?”
“他说,一个蒙面男人,身高和他差不多,比他瘦,拿着匕首来到家里,让他给钱。”陈支队说,“赵辉正在喝酒,借着酒劲和蒙面男人发生了激烈的搏斗。虽然赵辉的肩膀被攮了一刀,但是最终赵辉还是夺下了对方的刀子。然后对方就仓皇逃窜了。”
“现场有几滴滴落的血迹,血并不多。”孙伟一边放着对赵辉进行人身、衣着检查的照片,一边说,“地面是水泥地面,不具备检验足迹的条件,但肯定没有血足迹。”
“这就是你们困惑的原因。”我说,“死者六点半死亡,赵辉七点就报案。半个小时,他可以走回家,可以打电话,但是不一定有时间把身上的血衣,还有自家的地面全部清除干净。我们说了,杀人现场,查不出足迹是因为血足迹被后来流出来的血迹覆盖了。然而,凶手的身上、鞋底一定会有大量的血迹。如果是赵辉干的,他的家里也应该有血足迹。”
“有道理啊!”大宝恍然大悟,“这个案子有问题。”
“即便是这样,我们内心还是确认是赵辉所为,因为他的表现太反常了。”王杰局长说,“一进来就哆哆嗦嗦的。会不会是他中途抛弃了鞋子,然后回到家中换掉血衣?”
“王局长说的这种可能性也是存在的。但是他哆哆嗦嗦,也不排除可能是因为病理性醉酒,所以才让你们觉得反常。”我说,“我倒是觉得还真不一定是赵辉所为。你看啊,一来,这个小孩子是他的亲生女儿,即便他是激情杀人杀了于萌轩,但也没有必要杀害自己的女儿啊!即便是杀人杀红了眼,要灭口,也不至于捅那么多刀啊!二来,如果是赵辉所为,就是他和妻子在沙发上过性生活的时候发生矛盾而杀人。这个时间点是发生性生活的时间点吗?很显然,死者的女儿也在客厅或者房间,至少他女儿是有可能看到这些的。夫妻过性生活的时候,谁不避着子女?孩子五岁了,也懂一些事了。”
“如果按照赵辉的说法,”林涛显然是支持我的观点,补充道,“如果凶手在强奸杀害完于萌轩、赵于乐以后,直接去了赵辉家,然后对其进行抢劫,过程中滴落了死者的血迹,匕首又被赵辉夺了去,这就符合我们现在的证据支持了,而且也印证了赵辉说的都是真的。”
“按林科长说的这样,也是可以形成整个现场证据过程的。”陈支队说,“但是案情不合理。赵辉说,搏斗中拉下了凶手的面罩,确认他是不认识这个凶手的。既然是个生人,又是如何能进入于萌轩家里的呢?于萌轩一个人带个孩子,警惕性应该是很强的。这就不符合我们现场勘查的结论。而且,如果是不认识他们两口子的人,又怎么会在杀死两人后,准确定位到另一个人,然后去实施抢劫呢?随机的吗?如果是巧合,这巧合都已经不合情理了。”
“那倒也是。”我说,“这里面肯定有一个谜团没有被我们解开。在这个时间点作案,又能准确找到受害人所分居的两个家,受害人还声称绝对不认识。最重要的,还不是尾随进入现场,而是和平进入现场的,这些点之间,矛盾太多了,我一时半会儿也想不明白。”
“连那么可爱的孩子都杀,太可恶了,必须得破案!”陈诗羽咬牙切齿地说。
投影幕布上的照片正好停留在赵于乐躺在血泊之中,现场尽是血液,惨不忍睹。这让大家的恻隐之心纷纷高涨了起来。
我稳定了一下情绪,说:“杀人现场,确实不存在财物丢失对吗?”
“呃,也不是绝对的。”孙伟说,“现场勘查,确实没有发现什么地方被翻动过,而且也没有什么地方沾有血迹,看起来是没有翻找财物的动作。但是赵辉一直声称他们家的床头柜里有一个铁盒子,铁盒子里面长期放着三四万块钱作为平时的机动资金。我们后来又去床头柜看了,铁盒子有,里面一分钱都没有。不过,这个醉鬼到底哪句真话、哪句假话,谁也不知道。就是在审讯室里,他都迷迷糊糊的,老是吹牛说自己的收入有多高多高,年薪几十万什么的。”
我灵光一闪,微微一笑,顿时觉得好像看见了一丝曙光。我说:“那赵辉不是受伤了吗?”
孙伟点点头,切换照片,说:“你们看,他就是左侧肩膀上中了一刀。其他地方没伤了。”
“如果是贼喊抓贼的话,自己也可以形成这个位置的伤吧。”王杰局长说。
大宝点点头,说:“这里自己可以形成。”
“但别人也可以形成。”我说,“凡是自己可以形成的损伤,别人都可以形成。”
“谁说的?”大宝和我抬起了杠,“自己咬舌头,形成的是外向圆弧的损伤。别人咬你的舌头,形成的是内向圆弧的损伤。不信你试试,别人怎么咬你的舌头能形成外向圆弧的损伤?所以,自己咬舌头的伤绝对是独一无二的,别人就形成不了。”
我看大宝说得还真是很有道理,眼看抬杠要抬不过他,果断转移了话题:“这案子疑点诸多,我觉得我们必须复勘现场、复检尸体才能有进展。现在的侦查工作,我觉得还是要以赵辉一家三口平时接触的人为调查的重点。”
“出发吧!”陈诗羽已经急不可耐。
3
小区是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期建设的,所以比想象中要破旧不少。死者夫妻俩工作单位都不错,收入也不低,所以住在这样的小区里,也算是将就着了。
现场三楼被警戒带封闭了,门上还贴着封条。负责看护现场的派出所民警帮我们打开了房门。
一股血腥味扑面而来。
好在我们已经习惯在这种气味下工作,所以也没有什么过分的不适。
经过了接近24小时,地面的血迹已经凝结成块,不过依旧可以看出当时的惨烈。
尸体所在的位置,也被痕检员们用粉笔画了出来。现场搭了一座由勘查踏板组成的小桥。我们穿戴好勘查装备,沿着勘查踏板到中心现场走了一圈。
确实,在这种大面积血迹覆盖的地面上,是不可能寻找到有利物证的。我们看见中心现场的各个重点部位都已经被痕检员刷黑,说明他们已经注意到每一处犯罪分子可能触碰到的地方。不过,按照他们的说法,要么就是载体不好,要么就是被污染。总之,整个现场并没有提取到任何可以直接指向犯罪嫌疑人的证据。
踏板延伸到主卧室的门口就到了尽头。根据现场勘查,并没有依据证实犯罪分子和被害人在案发当时进去过主卧室。但是按照赵辉的说法,他丢了床头柜内的三四万块钱。
我检查了自己的鞋套没有问题,和林涛一起走进了主卧室。我们边走边拉开柜门、抽屉进行检查。我们检查的重点,是死者的床头柜。
拉开床头柜,里面的东西摆放得很整齐。果真,抽屉的里面,藏着一个铁皮小盒子,其貌不扬。正是这种看起来不起眼的小盒子,才最适合藏钱吧。我们打开了铁皮小盒子,见里面有一些存折和首饰,不像是被洗劫过的。但是,里面确实没有一毛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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