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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宝宝寒

环地中海古文明——美索篇(图文版)----有_的_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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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4-11 10:16:16 | 显示全部楼层
  灭世洪水的故事
  
  尽管史诗带有浓厚的传奇色彩,但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某些真实的历史过程。在巴比伦时期的泥版以及石刻中,许多是以吉尔伽美什的传奇故事为题材的,说明该史诗不仅有很高的文学价值,而且也有重要的史学价值。
  
  透过这部史诗,有人看到了人类的反抗精神,有人看到了最古老的断背山,有些搞文学创作的同志看到了优美的语言,搞历史的同志们看到了美索不达米亚的人文,地理,信仰等等。
  
  但黑色的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黑色的眼睛却看到了这部史诗所透漏的一个非常非常(非常俩字无限循环)重要的信息,那是就关于史前那场毁天灭地,差点把人类一锅端的超级洪涝灾害的记载。
  
  《吉尔伽美什》是世界上现存史料中对大洪水记载最完整,并且是以一个亲身经历者,以第一人称来对这场大洪水进行的一个全方位,立体式的描述,并被刻在了《吉尔伽美什》的第11块泥板上。
  
  下面我们就简单说一下乌特•纳皮施提姆的自传体回忆录: 《灭世之劫——我和大洪水不得不说的故事》
  
  回忆录是以吉尔伽美什以步代车,历尽百辛千苦,一路又是跋山又是涉水,鞋子磨破了N双,终于见到偶像乌特•纳皮施提姆为开头的。
  
  吉尔伽美什初见偶像那个激动啊,小心肝扑通扑通直跳,但毕竟吉尔伽美什也是见过大世面的,平静了一下心情,理了理自己的思路,直接了当的提出自己酝酿已久的疑问:“您老是怎么得到永生的捏?”
  
  乌特•纳皮施提姆直直的瞅了吉尔伽美什半天才慢慢悠悠的开口道:“事情是这样地..."
  从前,乌特•纳皮施提姆住在幼发拉底河边一个叫做舒鲁帕克(Shuruppak)的古镇上,他的固定资产是一个冬冷夏暖的芦苇棚,虽然乌特•纳皮施提姆只是个普通蓝领,不过在他那复古式的别墅周围却住了好些个神级的CEO,所以乌特•纳皮施提姆虽身处陋室,心态还是相当的平和。
  
  俗话说的好,远亲不如近邻,有天他听到神对芦苇棚喊叫,说是洪水将临,叫他毁掉房子,主要把存折和现金带上就成,其他东西该送的送,该扔的扔,别婆婆妈妈的舍不得,要破碗破盆还是要命自个儿看着办。
  
  如果想在人生的康庄大道上继续撒欢的往前蹦达,就必须建造一艘“宽度必须和深度一致”的航母(诺亚方舟?)并“将一切活物的物种运进船中”。
  
  乌特•纳皮施提姆对神级CEO的最高指示哪敢不从,二话没说就带着一大帮子人轰轰烈烈的造起航母来,历时七天,人类史上第一艘航母正式下水,没搞什么典礼,气氛隆重而热烈,上面搭载了乌特•纳皮施提姆丁的亲属,家眷,大量的野生动物以及全部的工匠。
  
  后来果然六天六夜狂风暴雨,洪水灭世,那六天对乌特•纳皮施提姆很是难熬,外面的雨下得昂昂的,他的心里是瓦凉瓦凉的。到了第七天,洪水和风暴终于停止了,他分别放出鸽子、燕子和乌鸦前去打探水情。
  
  最后还是乌鸦不负众望,带回了洪水退却的消息,得知水退后,乌特•纳皮施提姆从航行了没多旧就搁浅在尼西尔山(Mt.Nimush)上的航母上下来向诸神献祭。主神恩利尔来到船上,为他和他的妻子赐福,使他们得到了永生,并让他们在诸河入海口获得了永久居住权。
    
  《吉尔伽美什》的第11块泥板用第一人称的视角给我们详细描述了史前的那场特大洪涝灾害,很多人看过之后只会一笑了之,或许少部分思维发散的会考虑这样一个问题:神话故事到底是古人的臆想还是记录的一段模糊的历史?这,或许真是个问题。
  
  纵观全球,世界上已有181个国家和民族有洪水故事发现。在中国,目前所见到的洪水故事文本,就有570多篇,涉及41个民族。这些有关洪水的传说几乎遍布了地球上每一处有人的地区,而且年代都比较久远,这是不是说明史前真有一场灭世大洪水呢?诺亚方舟是不是真的存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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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4-11 10:41:35 | 显示全部楼层
  多说无益,列举部分。
  
  先从地中海那旮开说,《吉尔伽美什》已经说过,就再不多说了。美索不达米亚发现的第二块洪水传说泥板,史称《阿特拉哈西斯(Atrahasis)史诗》。
  
  诗中说,人被创造之前,神一样得勤劳致富奔小康,由于神不愿只做个打工仔,就用泥土和一个被K死的神的血肉创造出人类来替代。那时的人们除了干活吃饭,几乎没有什么娱乐活动,更别说什么夜生活了,太阳下山吃饱饭后就在自个儿家里造人玩,久而久之,人越来越多,又喜欢吵闹,使众神无法好好的去找周公,严重影响了众神的睡眠质量,众神于是就决定给人类点colour see see.
  
  于是众神发动瘟疫、遣来旱灾、饥荒和土壤盐碱,不过没起多大作用,人类反而用神给的几分颜色开起了染坊,根本不把这些放在眼里。最后,众神怒了,得,一不做二不休,那就全灭了吧。他们决定发动一场灭世洪水摧毁人类。计划遭到了地狱之神恩基(Enki)的反对,恩基得到的回答是反对无效,一切照计划进行,不能阻止还不能告密吗?于是恩基让阿特拉哈西斯(本诗主角)建造了一艘方舟(又见方舟),逃过了这场浩劫。顺便说一下,洪水过后,神创造了不生育的妇女和受禁忌的妇女,同时派出名叫帕西图(pasittu)的恶魔专门从母亲膝上夺走婴儿,解决了人口增长过快的问题。
  
  还有诸如希拓本,埃利特抄本,费城大学藏本等泥书上都有关于洪水的记载或是传说,巴比伦城的马尔都克(Marduk)大祭司贝若苏(Berosus/Berossus亚述文的拉丁转写则作Berusu)用希腊文写下了他的国家的历史,名为《巴比伦-迦勒底史》。其中的贝若苏的洪水故事是在泥板书出土之前,唯一为人所知的美索不达米亚洪水传说。除了鲜为人知的美索不达米亚洪水故事外,古希腊神话中的皮拉(pyrrha)和丢卡利翁(deucalion)在大洪水后丢石头造人的故事,《圣经•创世纪》中的诺亚故事,《古兰经》中的努哈洪水故事,都是我们所熟悉的文本。
  
  除了实实在在的文本,在希腊人、希伯来人和阿拉伯人中,洪水故事都有不少口头的传说存在。
  
  再转到印度,最早的洪水故事出自《百道梵书》,约产生公元前10世纪前后。
      
  故事说摩奴在水池洗手,一条鱼忽然蹦到他手中,张口就说:“好好照料我,我将保佑你。”并透露给他洪水将至的信息。鱼都开口说人话了,这事还能错了?于是摩奴将鱼养在陶钵,并随其长大而移至沟中,最后放入大海。
  
  后来在洪水果真来了,摩奴登舟,将舟系于鱼角,靠鱼力拖动到了北山,那里后来被称为“摩奴登陆处”,简称摩登。摩奴登陆后以黄油和牛奶、乳清、凝乳向神祭祀,突然大变活人,从祭品中出现一个漂亮MM,她自称是摩奴之女,逃脱了洪水又有MM从天而降,这么大一块馅饼把摩奴砸的晕晕忽忽的,就这么的摩奴和摩奴之女开始了造人大业...
  
  印度的《摩诃婆罗多•森林篇》,《摩奴法典》,《鱼往世书》等都有关于大洪水的记载,情节也都差不多,就不多说了,不过还有一个穆里亚人(穆里亚Muriya,印度中部孟买和加尔各达之间巴斯塔尔省的一个部落.)创世故事趣味性还是很强的,值得一说。
  
  穆里亚人创世故事说的是上古时候,蚯吲见什么吃什么,比蝗虫还猛,最后把大地都给吃掉了,世界只剩下水。所有人都OVER了,只有两个孩子幸存(水上漂?),神将他们藏在一个葫芦里,葫芦的蔓藤从水中长出一直伸到天上。
  
  蚯蚓排出泥土后,摩诃普卢勃摘下葫芦,发现了里面的孩子。他派乌鸦去找大地,看到林果与他的弟兄们正在海上推犁耙,犁过的地方都变成了陆地,这两个孩子于是被送到陆地生活。摩诃普卢勃要两个孩子结婚,但他们说自己是兄妹,结婚岂不成乱(和谐)伦了,所以义正词严地拒绝了。
  
  人与神斗基本是人吃瘪,天花女神出马了,她将二人分开,让他们得天花脸上布满疤痕(什么招毒用什么),彼此不相识,这才结婚。但二人毕竟是小孩,青春期还不知道到了没有,生理卫生课自然没有上过,男女之事当然不知,光打雷不下雨那怎么成?神急了,咋办捏?用药,什么药?春药。用了药之后的效果那是立杆见影的,在第二天早上就成功造出了下一代。并且由于女人吃药多,所以性欲比男人更强。
  
  在这里不得不感叹一下,印度咖喱的药就是猛,不但催情还能开发智力,不服不行啊。
  
  东南亚关于大洪水的传说也有很多,而且几乎是那一地区所有国家所共有的一个故事话题。
  
  菲律宾伊富高人(Ifugaos 主要分布于菲律宾吕宋岛Luzon北部山区)传说中洪水的起因完全是自造孽,说的是有一次发生大旱灾,多吃了几年盐的老人们不知道是灵光乍现还是怎么的,出了个主意,挖掘河床底下,找河的精魂。要开采地下水就明说,偏要拿找精魂做幌子,还非要在河床挖,其他地方还看不上。
  
  人民群众甩开膀子大挖了三天,水是出来了,不过流量似乎大了点,反应慢的,腿短的,职业围观的可就遭了难了,被动的把有限的生命奉献给了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中去了。
  
  这边尸骨未寒,连个象征性的追悼会都还没开,那边倒开起了庆功会。正当伊富高人兴高采烈的举行盛宴庆祝得到水时,天突然变黑,狂风呼啸而至,衣服还没来得及收,大雨就倾盆而下了,河水迅猛上涨,原来挖水时把河神老家给挖穿了,河神焉能不怒?小样,不是要水吗,给你们,要多少有多少。除了money多多益善外,其他东西多了未必是什么好事,结果除了维甘和布甘这对兄妹外其他所有的人都被淹死了。
  
  维甘和布甘虽说是兄妹,起先还分居,分别住在阿穆崾(Amuyao)和卡拉维坦(kalawitan)山顶。水将大地全部淹没,仅剩下这两个山顶。洪水淹没了大地六个月。大水退后,兄妹重逢,就住在了一起。一天,布甘发现自己怀了孩子,羞愧之中(其实根本没必要,都见不着活物了还羞愧个什么劲?),她离开了自己的屋子溯河而去。
  
  后来马克龙甘神以一个慈祥的白胡子老人形象出现在她面前,开始做起了她的思想工作,告诉她是神要通过他们重新繁衍人类,既然是最高指示就那么地吧,于是维甘和布甘就心安理得的造起来...
  
    马来西亚柔佛州(Johor)土著部落Benua-Jakun人的传说倒有点特别,大洪水在人类被创造前就有了,所以洪水没淹着人。大神Priman创造一男一女并不是人类的祖先,繁衍人类的是在女人左右两腿分别出生的一对男女,这也是为什么从同一个子宫生下来的后代不能结婚的原因。
  
  再把视角转到西半球,美洲印地安洪水故事历史也是相当悠久的,只是知道的人不多罢了。
  
  大约在1580年,基多记录的南美洲文本中提到,洪水毁灭人类后只有一对兄弟幸存。起初,他们只能找到树根和野草充饥,但过了段时间,他们每天干活回家都发现有人给他们准备好了食物。
  
  人的好奇心就是大,为了搞清真相,哥哥偷偷藏起来看那个神秘的管家是谁,他发现两只金刚鹦鹉进了屋子,脱掉它们的翅膀,料理家务。这个男人从藏身之处出来,把鸟吓飞了。但他还是抓住了一只。他和这只雌鸟结了婚,生了六个孩子,再殖了世界。另一个记录于1613-1653年间的文本更符合一般人的思维,其他都差不多,就是在结尾处有点不同:两个鹦鹉姑娘都留了下来,成为兄弟俩的妻子。他们的子孙还在瓦卡依纳山上建了一座神庙,将鹦鹉敬奉为主神。
  
  中美洲惠乔尔人(Lumholtz)传说是:一个人发现他砍下的树一夜之间又长了出来。他偷看到原来是他老爸的老妈纳卡维干的。她告诉他不久将有一场洪水毁灭世界。她指示他用树造一个箱子,装上谷粒、豆子和火具,还有五块压料的树根做燃料,还要带上一只黑母狗。箱子在洪水中飘了五年(这时间怪长的)。洪水退后箱子落在一座小山上。这个人象洪水没来之前那样回去干活。每天他回到自己住的山洞时,都发现有人已经给他准备好了玉米面饼。他暗中窥探才知道是母狗做的。她脱下皮变成女人给他磨谷子。他把她的皮扔进火里,于是她悲嗥不止。他用尼塔玛水为她洗浴,二人重新繁衍出了人类。
  
  加拿大印第安人也有此类传说。很久以前,由于人太多,不同部落的人为争夺狩猎地盘无休止的PK。一些先知梦到洪水将淹灭世界,他们商量将独木舟联在一起,形成一个巨大的木排。洪水来后,不相信梦的人被淹死,先知和他们的家人在木排上幸存。水退后,他们只得重建家园。后来人数又多起来,他们最终决定分开,迁徙到世界各地。
  
  太平洋西北岸印第安人当然也有此类传说,大神对塔克荷马山上的人和动物相互算计很恼怒,他叫一个好人往云端射了一箭,然后再向这箭的箭杆底部射第二箭,就这样一箭一箭的连成一条箭绳。大神叫好人与他的妻儿带着好动物爬上箭绳,登上云端。当他看到许多坏动物也爬在箭绳上时,就取下离他最近的箭,使坏动物跌到地下。大神开始不断下雨,洪水上涨一直淹到塔克荷马山最高的雪线,所有坏人和坏动物都淹死了。大神于是将好人和他的家人及好动物重新放回地面。
  
  从上面举的几个美洲的洪水故事可以发现跟东半球的幸存者有一些不同,东半球的一男一女到了美洲成人与兽了,美洲人还怪能想的。
    
  洪水的神话传说不光北半球有,南半球也存在不少。大洋洲、非洲,也有许多洪水故事发现。还是老规矩,列举一些有意思的文本做具体说明。
  
  新几内亚瓦曼斯人(Valmans)的古老传说:一天,有个大善人的老婆看到一条大鱼游进了港湾,告诉了她的丈夫。这个大善人可能是个先知,或是思维比较跳跃,一听说这事就马上联想到那条鱼大有来头,于是嘱咐自己的一个儿子和两个女儿要吃鱼去菜市场买,不要闲着没事去逮那条鱼吃。
  
  他家不逮并不代表其他人不去抓那条鱼,有便宜不占是傻×,其他人可不管那么多,捉住这条鱼拖到岸上,善人劝大家不要吃这鱼,不过可惜大善人口才不咋地,劝了半天没一个听他的,鱼最后还是被分吃了。神物被挂天必将大灾,善人掐指一算:洪水将至。造船是来不及了,急中生智,上树。善人忙将各种动物的一对赶到树上,树是椰子树,至于怎么赶上去的那就不知道了,反正连母猪都上树了,善人与家人随后也爬上了那棵相当于诺亚方舟的超级椰子树。果然,洪水从地下迅猛而至,所有人和动物皆被淹死。水退后,善人一家从树上下来,重建家园。
  
  澳大利亚有名的洪水故事有两个。一个是:有个叫伊奈提纳的,不好好的在海边叉鱼,却用鱼叉刺伤了一个蛤蜊人,蛤蜊人也是个不肯吃半点亏的主,与他争吵了起来,光吵不带劲,最后发展到了PK,伊奈提纳一气之下用一大块珊瑚将蛤蜊人直接KO了。蛤蜊人构造可不一般,其他不多就是血多,被砸碎的蛤蜊人血不断喷出,将海水染红,变为雾状,漫向陆地,淹死了所有的人与动物。只有两兄妹活了下来,神要他们结婚,以免整个部落灭绝。于是他们结为夫妻,成为强大的尤德瓦德部落的祖先。
  
  澳大利亚另外一个洪水故事就比较好笑了,远古时候,地球上只有神没有人,而且神的出生率极低,慢慢的神进入了老龄化。大洪水来了,将这些老神大多数淹死,少数没淹死的则被卷上天空变成星星。水退后,大神庞德吉尔的儿子贝沃兰德和女儿卡拉罗克返回世间,成为人类的始祖。
  
  非洲喀麦隆雅温得(Yaounde)卡卡族(kaka)的传说意义比较深远:一天下午, 某个村庄只有一个小女孩和她哥哥在家。女孩在屋外磨磨,一只公羊跑来舔她磨的粉。起先小女孩把公羊哄走了,但它很快又回来了。
  
  再赶再回,就这么折腾了几个来回,小女孩索性也不赶了,让它吃个了够。它吃饱后,对女孩说:“我要告诉你一件重要的事,今天将有一场大洪水,因为你对我很好,我才告诉你,我建议你和你哥哥赶快跑到另一个地方去。”靠,原来是个报信的。
  
  兄妹俩于是收拾了一些能带走的东西逃出村子,在他们逃跑时,回头看到一片洪水淹没了他们的村庄。他们住了好多年也没有找到人,后来羊又出现了,告诉他们可以结婚,尽管他们是兄妹,不过,他们必须打破一个陶罐底,并把它挂在屋顶的尖顶部位,而且还得在它上面安上一个没头的锄柄,这表示他们曾是亲戚。这就是现在近亲结婚的时候,夫妇为什么要在屋顶上挂上一个破底罐和一个锄柄的原因。
  
  说了那么多其他地区的洪水故事也该说一下我们中国的洪水神话了,我们的神话也是非常精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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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4-11 10:42:15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说起中国的洪水神话,可能大伙首先想到的就是大禹治水。不过这个故事跟大洪水的关系不大,为什么这么说呢?
  
  所谓大洪水说的是指席卷全球的,持续时间不长的,具有毁灭人类能力的特大洪涝灾害,大禹赶上的那场大水虽然猛,但还是在人力可控范围内,而且按时间推算(下文会具体说),大禹也没赶上那场灭世洪水,那中国的真正的洪水神话到底是什么呢?具体又是在什么时代呢?其中对洪水的描述又是什么样的呢?
  
  中国的上古神话初看可能觉得很乱,不像其他地区诸如希腊之类成自成系统,想到哪就扯哪,好象彼此关系都不大,但我们现在要说的关于洪水的神话恰恰就是一个比较完成的系统,那就是“天系列”神话。
  
  如果把“天系列”神话单独列出,大家会觉得很熟悉,诸如盘古开天,女娲补天,天梯,天倾西北等等,下面我们主要关于大洪水的神话。
  
  首先是洪水的起因,相传劳动模范盘古大神开完天,劈完地,生物学家女娲娘娘用泥巴捏出人之后,有一年,天上出了一个坏神,他就是水神共工。
  
  这个共工长的实在不咋地,脸蛋还好一点,起码是个人脸,身子是蛇的,还把头发染成了红色(共工人面蛇身朱发),长的丑本来关系不大,大不了温柔一点,再包装包装,不走偶像路线改走实力路线一样会有MM喜欢,可共工不但不温柔反而极为残暴,这下不是把自个儿后路给堵了,以后再要泡妞把MM不是一个难字,那可是难上加难啊。
  
  都说郁闷的人不好惹了,偏偏帅哥火神祝融不信那个邪,一次两神就为了争吃一个鹅蛋大打出手。祝融仗着自己长的帅,粉丝又多,当然代表光明的火神实力也是不错的,把代表黑暗的水神共工揍了个下半身不能自理。
  
  本来就郁闷的共工被祝融揍倒后更郁闷了,那时候心理医生这个职业还没有出现,不管神或人有心理问题只能自我调节,共工一口气闷在肚子里,又羞又恼,竟一头向支撑天地的巨柱——不周山撞去。只听“轰隆”一声惊天动地的巨响,不周山倒了。这下子可了不得了,天上立刻塌了一个大窟窿,地的一角也陷下去了,“天残地缺”,这就是著名的“共工怒触不周山”的神话。
  
  这个神话还有另外一个版本,另外一个是共工因与颛顼帝战不胜而触山,不管共工跟谁PK,结果都是放倒,因为想不开而撞柱(不周山),把天搞了个大窟窿,水就从这个窟窿往下漏,人间就这么遭受了这场特大洪涝灾害。
    
  洪水的过程和后果“天系列”神话记载的不是很详细,有直接关系的只有“女娲补天”,其对洪水的描写也不是很生动,所以我们就找到了西南地区关于伏羲的著名传说,虽然这个神话跟上一个“共工怒触不周山”的衔接比较困难,但好歹具体的描述了那场大洪水。
  
  在很久以前,山里住着一户人家,父亲操劳着农活,一双儿女无忧无虑的玩耍。有一天,雷公可能磕了药,神智不是那么清醒,没来由的就要给人类降下大的灾难。天上乌云滚滚,暴雷一个接着一个,大雨像一条条鞭子,疯狂抽打着山川。
  
  随着一条金蛇般的闪电和一声惊天动地的巨响,青面撩牙的雷公手持大斧从天上飞了下来。勇敢的父亲毫不畏惧,WHO怕WHO,逮着个空就用虎叉以掩耳不及盗铃之势向他叉去,也巧了,正中雷公腰部,把他叉进了一个大铁笼子里。
  
  第二天,父亲要到城里超市去买点香料,临走嘱咐两个孩子说:“记着,千万不要给他喝水。”狡猾的雷公用装病博取了善良MM的同情心,得到了几滴水,体力立马恢复到满值,挣脱了牢笼。为了感谢小女孩,雷公从嘴里拔下了一颗牙齿,交给两个孩子说:“赶快种在土里,如果有什么灾难,可以藏在所结的果实当中。”说完飞腾而去。
  
  父亲回来,得知雷公已去,知道大祸就要临头,赶快备好木料,连夜赶造木船。两个孩子把雷公的牙种到土里,转眼间就结出了一个巨大的葫芦。两个孩子拿来刀锯,锯开了葫芦,挖出里面的瓤,钻了进去。这时,倾盆大雨从天而降,地底下也喷出了洪水,大水淹没了房子,又淹没了高山,一直淹到神仙住的天门。
  
  天神们害怕大水会最终淹没天国,所以让雷公赶快退水。大洪水来得快,退得也快,一下子就退到了海里,坐着船的父亲从空中摔下来给摔死了,只有两个小孩幸存活下来。哥哥叫伏羲哥,女孩叫伏羲妹(不是女娲)。长大以后,他俩结婚做了夫妻,人类这才又重新开始繁衍。这则神话传说直接记载了大洪水的暴发经过和毁灭整个人类的严重后果。
  
  洪水神话就说到了这了,再说下去大伙就该审丑疲劳了,或许有人已经有这种感觉了。说了这么多不同地区不同民族的洪水传说想要说明的是世界上只要是一个古老的民族,在他们的神话传说中几乎都有关于洪水的记载。
  
    而这些传说在叙述形式,故事构成、主人公的结局等有惊人的一致性。难道这些民族在编写本民族的神话时,互相打过电话或发过电邮?假象一下:一个美索不达米亚人兴冲冲给南美洲的玛雅人挂了个电话,告诉他自己部落准备编一个关于大洪水毁灭人类的神话,美洲的玛雅人欣然同意,然后玛雅人又给大洋州的澳大利亚人去了封电邮…
  
  这可能吗?
      
   这当然是不可能的,再结合史料和地质资料,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一、大洪水确实发生过,大致的时间是公元前8000年到14000年之间;
  
  二、洪水持续时间大概是120天,也就是3到4个月,高潮为40天,水位达到海拔1000米,导致平原文明被摧毁,在地势较低生活的人类几乎全部灭绝。
  
  三、一种巨大的能量的突然作用,导致了这次“史前大洪水”或者更确切的说,是“史前全球性海浸事故”。而如此巨大的能量,直接原因应该是天体的异常运行,确切说就是地-月分离。
  
  四、这次“史前大洪水”造成了一个史前文化断层,就象传说中消失的“大西洲”和“太平洲”。
  
  洪水故事到此结束,接下来该回到美索不达米亚,继续我们的美索不达米亚探索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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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4-12 09:50:27 | 显示全部楼层
  “诺亚”的老家
  
  跟我走吧,天亮就出发,梦已经醒来心不会害怕,有一个地方那是“诺亚老家”……
  
  欢迎各位来到“诺亚老家”。
  
  不过此“诺亚”非彼“诺亚”,这里就是《吉尔伽美什》史诗中乌特•纳皮施提姆的老家舒鲁帕克。”
  
  我们现在所待的地方是埃阿神庙,想当年这里就是乌特•纳皮施提姆的办公室。
  
  舒鲁帕克始建于公元前3000年的乌鲁克后期,属于美索不达米亚的早期城市之一,虽然建筑都相对简陋,但整个城市规模相对还是比较大的。
  
  城内有神庙、宫殿、官员宅坻和档案管等建筑,当然还有挨着底格里斯河而建的民宅(离城区比较远),乌特•纳皮施提姆当年住的还是茅草屋,但洪水过后都改成都改成泥屋了。
  
  舒鲁帕克相对于其他美索不达米亚早期城市,存世的时间不算长,大概存在了四到六百年,并且知名度也不算高。”
  
  短只是相对而言,如果不是底格里斯河的改道,这座城市还会继续存世,并不会随着苏美尔民族的消亡而消逝。”
  
  与其他名城不同的是,舒鲁帕克从消逝到遗址被人们发现,一直都保持沉默,不像巴比伦等城市,虽然消亡的时间也不短,但从没在人们的记忆中消失过。”
  
  因为知名度不高,很多考古学家都错过了对舒鲁帕克的发掘。
  
  这个位于巴格达和波斯湾和中间的城市,遗址还挺特别,通常情况下,遗址形成土丘的高度和大小跟文明的延续时间和辉煌程度成正比。土丘越高大,埋葬的古文明就越辉煌,延续的时间也越长。埋葬舒鲁帕克的土丘虽然占地达220公顷,但高度不够,一般也就2米,最高也不超过10米。”
  
  由于惯性思维,当英国考古学家洛夫斯特(W.K.Loftus ,在尼尼微和卡尔胡考过古)在1850年和美国人瓦尔德(W.H.Ward)在1885年来到这个被当地阿拉伯人称作法拉(Fara)的土丘时,根本没意识到这个矮土丘有发掘价值,所以他们的考察基本以观光为主,逛完一圈就回去了。
  
  直到十多年后,也就是1902年,在宾夕法尼亚大学教授、德国亚述学家希普莱西特的强烈建议下,德国东方学会派出正在巴比伦搞发掘的科尔德威顺带把法拉土丘挖了。
  
  发掘工作从1902年6月到1903年3月,共持续了8个月,项目带头人是科尔德威派遣的安德森。
  
  安德森充分利用时间,采用挖深沟的方法发掘出了法拉土丘下包括神庙、宫殿、官邸、民宅、庭院、墓地等众多遗址遗迹以及泥板、滚印、陶器等众多出土文物。
  
  在挖出的800多块‘古朴泥板’中,德国亚述学家德利奇从一个泥拄确定了这个被人遗忘了4000多年的遗址的真正名字——SU.KUR.RU,读做suruppak“舒鲁帕克”,也进一步确定了法拉遗址的历史地位——诺亚原形乌特•纳皮施提姆的老家。
  
  乌鲁克时期后,泥巴族在美索不达米亚南部建立了大大小小3000多个城邦,这一时期被称做早王朝时期,两大主角分别是苏美尔人和阿卡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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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4-12 09:57:00 | 显示全部楼层
  发一些外篇,有关早期文明的一些成因
  
  霸主之匙(外篇一)
  
  我们的地球已经存在了大约46亿年,生物们在地球上也已度过了38亿个寒暑,我们现代人的历史,不过区区15万年,而我们人类的文明史则更短,连1万年都不到,也就是说,人类文明史只是整个人类历史的一个零头,我们平时买东西讨价还价的时候一般都会把零头抹去,但这个所谓的文明史零头可万万抹不得,本书就指着它活呢。
  
  呵呵,开个玩笑,文明史作为人类历史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引导着我们从蒙昧走向开化,也使人类从一个渺小的物种成为地球无可争议的霸主,这一切,都拜“文化”和“文明”所赐。
  
  我们现在说的这个“文化”不是指人的知识积累,“文明”也不是“讲文明有礼貌”的那个“文明”,这两个名词都是考古学上的概念。
  
  文化是什么?文明又是什么?西方人说了:“‘文化’就是‘culture’,‘文明’就是‘Civilization’”。
  
   简单来说,西方人认为历史考古学中的“文化”指的就是“culture”的词根“cult-”的原始意义“耕地”,用于特指磨个石头满处跑的那个年代(石器时代)特别是磨完石头还捏泥巴(制陶),玩红铜年代(新石器时代特别是铜石并用时代)的原始部落人类遗迹。而英文“文明”(civilization)一词来自拉丁文Civil,原始意义是“城市的”,所以规定了文明的三要素:文字,部分人有城市户口(城市,城市国家或城邦)和打“铁”(青铜冶炼),一般还得再加一个要素——跳大神(宗教仪式)。
  
  为了便于表达,在下面的论述过程中,我们将把“文化”跟“culture”,“文明”跟“civilisztion”人为的划上等号,也就是说下文中的“culture”用汉字“文化”替代,“civilization”用 “文明”替代,所表达的并不是两词原本的意思,而是把它们加工了一下,用来特指物质层面。
  
  按事物的一般规律,由量变引起质变,达尔文老先生提出的进化论也说过这一规律,但跟进化论无法完美解释寒武纪物种大爆发一样,人类文明的出现貌似也不遵从这一规律。
  
  我们知道,约5.7亿年前寒武纪的那次并无征兆的物种大爆发,使地球上几乎所有门一级的物种在短时期(约六千万年)内同时出现,之后并没有产生新的门一级的物种(灭亡倒是有)。人类文明的出现,也是一件很突然的事。
  
  从第一个现代人出现在非洲大陆,到人类第一个文明出现的这15万年,有量变的积累没错,比如制造石制工具和出现阶层等等,如果我们在公元前11000年环顾地球,会发现各地区人群的发展差异并大,在当时的情况下,我们并不能预见整个人类或某一地区即将迈入文明的门槛,而之后几千年发生的事往往出人意料。
  
  先解释一下我们为什么要选择公元前11000年这一时间坐标,因为最迟到公元前11000年,五大洲都有了现代人,并且都已经能立足,有些地区人类则已经开始以村落形式生活,也差不多在这一时期,现代人类干掉自己最后一个堂表兄——尼安德特人(homo neanderthalensis),而成为这个星球上唯一的人类(野人、雪人、大脚怪等未知生物不能做人类,至于是否属于尼安德特人之类的人类亚种,只能等以后真正发现活体做过研究之后才能有定论),虽然一切都向着有利于人类的方向发展,但文明的苗头此时并未出现。
  
  人类做的第一件有意义的事是直立行走(纯粹废话,用四腿走路的那还叫人吗?),直立行走使人类有别于其他动物,解放了双手,不过并没证据表明人是由猿进化而来,也就是说人类可能生来就能直立行走,那也就谈不上解放双手了。
  
  不管怎么说,“解放”的双手使人类干了第二件有意义的事——使用火。火能使人吃到熟食,有助于大脑发育。
  
  用火其实是件挺偶然的事,一般推测,雷把森林劈着了火,火把跑得慢的动物烤熟,人类又偶然(可能由于大火过后见不着活的动植物,人只能吃那些散发着香味的烧焦的动物尸体)吃到了熟食,觉得味道好极了,再加上火能驱走黑暗和寒冷,这就使人有意识地保存火种和使用火,即使这样,人类也并未立刻改掉吃生食和住洞穴的习惯,这也促使人类做了第三件有意义的事——制造和使用工具。
  
  我们可以把使用火看成是偶然事件,但制造和使用工具是偶然和必然共同作用的结果,人类第一种工具——石器,其原料石头在自然界广泛分布,而对石料的初加工,自然界也能干,比如一把打磨很锋利的石刀,自然界也有(比如锋利的石头),只是数量过少又不容易找到,但人类的需求量又大,所以人类会以偶然采集到的锋利石为模本,对其他石料进行初加工,成为石器,继而发展为加工和制造复杂工具。
  
  有了工具之后,人类接着又做了第四件有意义的事,那就是动植物的驯化,我们将要讲述的历史,也就从这里开始了。
  
  人类最初做的这四件最重要的事,一环套着一环,看着是很必然的事,但我想大家都已经注意到了中间环节,几乎都是偶然因素促成,特别是接下来要讲述的第四件事,那更是偶然,或者说是偶然中的必然。
  
  动植物驯化的原因,一般认为有四个。
  
  第一个因素是获得野生动植物的可能性减少了。早期人类属于狩猎采集一族,纯粹靠天吃饭,绿色环保无污染,但因为狩猎的风险大、危险性高,而且产出不稳定,所以第一个因素并不会导致人类饮食结构发生剧变或植物来源急剧减少,但也许只会促成第二个因素,即获得可驯化的野生植物的可能性增加。
  
  这特可以理解,食物的来源就两个,要么打猎要么采集,猎物少了但人的饭量不会变小,所以必须采集更多可供食用的野生植物(块茎、果实等),基数上去了,可驯化的野生植物的绝对数量势必也会增多。
  
  第三个因素是食物储存、运输技术的发展。这些技术看似是为利用野生动植物(特别是谷物)而发展起来的,但同时也为驯化创造了条件,毕竟用来驯化的动植物只能是剩余的,如果袁隆平院士连维持身体机能的食物都无法满足,又怎么会拿可以直接变成食物的水稻去杂交呢?
  
  第四个因素是人口密度的增加和动植物驯化,特别是粮食生产之间的相互关系。
  
  这样的关系确实存在,实实在在的证据也能找到,但两者的关系类似鸡和蛋的关系,促进和反促进,不过有一个矛盾无法避免,那就是人口密度的增长要高于粮食产量的增长。
  
  这四个因素综合起来就促成在公元前11000年左右,人类开始对动植物进行驯化,不过这四个因素都成立吗?
  
  第一个因素,野生动物数量的减少一定会促使人类转向大量采集野生植物,从而获得更多可驯化野生植物吗?
  
  不可否认,由于环境(最后一次冰河期)和人为(大量捕杀)因素,公元前11000年野生动物的数量确实减少了许多,但这种情况在人类历史上并不是第一次发生,而且自然因素对所有的物种一视同仁,野生动植物包括人类的数量都减少了,人类缺乏足够的食物,即使在冰河期会保暖也不能保证自己不被饿死,更别说人口规模有显著增长,这也使我们想到了一个名词——生态平衡。
  
  也就是说某一地区的物种数量绝不会衡定不边,会有上下浮动,作为从旧石器时代向新石器时代过渡的人类,在没有占据统治地位或有绝对的实力去破坏这个生态平衡,人类的主要猎物还是小个子、攻击力低和数量相对较多的野生动物,而且猎物数量减少,人们本能地会想到迁移(老祖宗们就是这么干的),而不是在本地区寻找更多的可供食用的野生植物作为替代品,人们并不能预见到在本地区寻找替代品的收益会大于迁移所获得的报酬。
  
  也就是说,可捕获的野生动物数量的减少,人们第一个选择(或许也是唯一选择)应该是跟祖先们一样,进行迁移,其次才是在本地区寻找替代品。
  
  即使人们选择了第二种可能,那也应该是个相对长期的过程,不可能有立竿见影的效果,在这一过程中人类也会因为食物的缺乏(消化系统也需要有一个适应过程)导致密度降低,减少到一定程度之后,生态系统再次恢复平衡,人们又可以从事狩猎了,除非人们在生态系统恢复平衡前找到大量的植物类食物来源,这种可能性虽说不小,但并不绝对,所以总的来说,第一个因素必须满足其他条件才能成立,而且不是当时人类的必然或最佳选择。
  
  第二个和第三个因素可以放在一起说,因为都是关于可驯化植物的,就像第一个因素一样,当时的人们并不会预见到粮食生产带来的巨大好处,他们并有榜样或者经验可以借鉴,所以即使他们手中握有大量可供驯化的野生植物,他们并不会有意识地去驯化。
  
  动物也是一样,只有在捕获活的幼崽,并且在肉食供应充分的前提下才会留下饲养,就好比现代人生活条件好了才会饲养宠物,当然那些“爱心泛滥”人士不在此列,不过那些宁可自己省吃俭用,降低生活质量去收养救助流浪动物或者保护野生动物的人士,是值得我们尊敬和表扬的。
  
  所以第二、第三因素只是条件,但这两个条件不会导致其后动植物驯化的必然结果,只是增大了概率,就像买彩票,投复式或买的注多只是增加了中奖几率,但有人买一注就中,中奖几率则比买100注的人低得多,这样的例子司空见惯,所以在结果出来之前,概率仅仅只是概率。
  
  第四个因素就更不用说了,鸡生蛋还是蛋生鸡,真要讨论起来那就没完了。
  
  所以说,动植物的驯化是一系列偶然事件共同作用的结果,如果真要算概率的话,13000年前未必就比130000年前更高。
  
  还有一个重要的偶然因素我们也必须加以考虑,那就是天气因素,人类文明的出现是在最后一次冰河期结束之后,冰河期改变了地球的气温,这也是动植物驯化,特别是粮食生产出现的条件,之后的人类历史更是与息息相关,一般权力地更替都伴随着气候的急剧变化,也就是我们俗称的天灾。
  
  通常情况下,天灾使游牧民族(或其他相对弱小民族)由于没有足够的食物储备,破坏了其民族原有的运行机制,从而导致游牧民族为了生存发起对以农业生产为主的定居民族的强力进攻。定居民族由于自身也受天灾影响。并不能发挥其真正实力,所以被灭国灭族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所有的这些,都只能看成是偶然(或偶然中的必然),归根结底还是偶然因素占主要位置,也就是这一系列偶然因素杂短短的几千年就促成了人类历史上第一个文明社会的产生。
  
  13000年前(也是公元前11000年)的地球各大陆,除了南极(南极大陆直到19世纪才有人到达,而且从没任何自己自足的居民),都已经有了人类在为生存而奔波忙碌。
  
  这时的人类很渺小也很脆弱,跟自己的动物邻居们相处的也不算和谐,欺软怕硬,碰到个子比自己小的,嗷嗷的就往前冲,外一碰到个大个子(概率不低),也是嗷嗷的冲,只不过多加了个向后转的动作,跑晚了跑慢了,不但有可能吃不上今天的晚饭,更有可能成为大个子的晚餐。
  
  虽然战斗力不强,但这时的人类早已显露出作为继恐龙之后的地球下一届霸主的潜力,语言的产生和工具的使用让人类有了称霸的资本,不过要真正坐上那个霸主之位,人类还需要一把钥匙。
  
  这把霸主之匙就是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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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4-12 09:59:07 | 显示全部楼层
  (外篇一)旅行开始
  
  霸主之匙是好东西,这谁都知道,不过要得到实在不容易。别看有的民族早早的拿到钥匙,在历史的康庄大道撒腿狂奔,而有些民族则蹉跎一世,直到在历史舞台谢幕也没能捞着那把钥匙。
  
  天财地宝,强者居之。作为财中之财,宝中之宝的霸主之匙又会被人类哪个民族(种族)最先得到呢?
  
  如果把人类各民族(种族)从蛮荒进入文明比作一场赛跑,那么这条起跑线在哪?参加的运动员又有哪些呢?
  
  起跑线我们在前面已经提到过,就是我们设定的这次旅行的初始时间坐标——公元前11000年,原因也已经说过,至于参赛的运动员,我们现在与其把运动员的范围限定在单一的民族或种族,还不如把外围扩大,先把各大洲看成一个整体,猜测一下哪个大洲会最先出现文明,现在不妨做一次环球旅行,看看公元前11000年各大洲的运动员们准备得都怎么样了。
  
  第一站,我们来到非洲。
  
  如果要选一种颜色代表非洲,很多人都会选择黑色。
  
  确实,一提到非洲,大多数人会立即联想到广袤草原上奔驰的野生动物和世代生活在这片大陆的尼格罗种人(Negroid 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黑种人)。
  
  现在,让我们隆重推出本届“霸主之匙”争霸赛的一号种子选手,来自非洲大陆的非洲人。
  
  20万年前,现代人的祖先“夏娃”女士傲立非洲、开枝散叶,从此人类历史真正开始,作为现在人的发源地,把非洲大陆选手列为一号种子无可厚非,因为他们早就干掉了同一赛区的其他选手(原始人),并且准备时间最长,人类遗传多样性也最高。
  
  有了这么巨大的领先优势,看来非洲选手拿到霸主之匙只是时间问题,就让我们耐心等待,时间将会告诉我们最终答案。
  
  第二站,我们转到美洲。
  
  尽管美洲是现代人最后涉足的一块大陆,不过美洲大陆的物种多样性是其他任何大陆所无法企及的,并且美洲大陆的个头要比非洲大陆大5%。
  
  有了这么好的自然条件,美洲人最多花上个千八百年就能赶上非洲选手的时间优势,作为美洲赛区的唯一选手,他们不需要经历残酷的淘汰赛,只要埋头发展就行,所以我们把美洲选手列为二号种子。
  
  接下来的第三站,我们来到大洋洲。
  
  代表大洋洲出赛的是澳洲大陆居民,在预选赛中,他们的竞争对手不是本大洲的其他居民,而是生活在澳洲大陆的大型动物。
  
  在过去的35000年中,大型有袋类动物,包括古食草有袋动物、袋豹、大袋鼠等,以及恐鸟,重达一吨的蜥蜴,巨蟒,路栖鳄鱼等大型动物都被澳洲人灭了种,没了其他物种的威胁,澳洲人的生活看起来一片大好。
  
  澳洲人还有一个优势,那就是水运。
  
  先进的水运工具使得澳洲人的生活半径被放大了很多,眼界开阔的澳洲选手被列为本次比赛的三号种子。
  
  前三号种子选手各有各的整体优势,下面我们来到本次旅行的最后一站——亚欧大陆,看看没有任何整体优势的亚欧选手都在作些什么。
  
  要说取得正赛资格最不容易的,非亚欧选手莫属。
  
  亚洲选手历经数万年,K掉了一拨又一拨的同区竞争者(其他早期智人),欧洲选手更是惨烈,硬是K翻了历史长、资历老、战斗力强劲、鼎鼎大名的尼安德特人。而且这时亚欧大陆的局部地区已经有了农业。
  
  但即使这样,相对于早已做好准备的其他各大陆选手,亚欧选手依然没什么整体优势,作为本次比赛唯一的两大洲联合组队,同时又是唯一的非种子选手,亚欧选手要想夺魁难度最大。
  
  现在参赛运动员都到齐了,“霸主之匙”争霸赛正式开始。
  
  率先起跑
  
  平地一声雷(那时候没锣没枪,只能以雷声为开始信号),比赛开始。
  
  出人意料,相当地出人意料,种子选手们居然基本都没什么反应,倒是赛前不被看好的非种子——亚欧选手率先冲出。
  
  而这拨产自西亚的运动员的老家,正是我们此次旅行的最终目的地——地中海地区的美索不达米亚。
  
  美索不达米亚选手的率先启动并不是凭空而来,前面我们已经论述过了动植物驯化产生的偶然原因,但原因只是一个契机,要得到结果必须满足一定条件,套驯化也得有可以驯化的物种不是(不管是本地产还是从外地引进)?虽然这些动植物并不是人类一想到(确切说应该是无意识)驯化才突然出现,
  
  美索不达米亚显然符合这样的条件,就拿西方主食谷物中的二粒小麦来说,其野生祖先的分布只限于从以色列到伊朗西部和土耳其这一带,野生玉米则在中美洲才有分布,美索不达米亚人再能耐也只能驯化二粒小麦而不能驯化隔着海的玉米。
  
  各大陆几乎都有特有的可供驯化的物种,也相继独立驯化了本地特有物种,不过文明的产生时间跟驯化时间并不成正比,不是驯化越早就能越快进入文明社会,也不是非得独立驯化了动植物才能迈入文明的门槛,比如“霸主之匙”争霸赛的第二名,非洲的埃及选手就是从外地引进祖代作物进行再驯化(约公元前6000年,再驯化植物西克莫无花果、铁荸荠),而主要粮食作物则完全靠引进已经在别处驯化成功的作物(比如小麦),却依然比独立而且更早驯化动植物的其他地区(比如中国,中国在不晚于公元前7500年就已经独立驯化了稻、黍、猪、蚕)更早发展为文明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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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4-13 10:03:35 | 显示全部楼层
  (外篇一)植物的驯化
  
  下面我们就以二粒小麦为例,来粗略了解一下植物的驯化过程。
  
  一切还是源于偶然,我们知道,野生的二粒小麦(其他谷类植物也是一样)长在麦杆的顶端,成熟期一到,麦杆自动脱落,种子落到土里生根发芽,从而完成一个繁殖过程,不过这类原生态的二粒小麦并不容易被人类采集到,原因很简单,不成熟的种子人们不会采,成熟的种子又会掉到地上,从而为采集工作带来相当大的麻烦,所以二粒小麦一贯不受狩猎采集一族待见,直到有一天,一系列意外的发生,开始让野生二粒小麦的命运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某些二粒小麦(比例很小)突然发生基因突变,小麦变成了西瓜,呵呵,开个玩笑,小麦还是小麦,只是基因突变使麦杆不再自动脱落,在野生状态下,这样的突变意味着死亡(或者说是绝后),种子掉不到地上,就不能生根发芽,事实确实如此,部分变异小麦死神同志的传票,但有一些却受到了生命之神的眷顾,为它们派来了救世主。
  
  这些可爱的救世主就是我们人类,狩猎采集一族偶尔采集到了这些变异小麦的种子,感到很高兴,因为轻松嘛,这些小麦种子傻傻地站在杆头无言啜泣,人们省力地(不必弯腰或趴在地上乱翻)把它们采集到兽皮袋里,迎接它们的依然是未知的命运。
  
  人们对这些变异种子和它们未变异的兄弟姐妹们的态度是一样一样地,混在一起通通吃下肚。
  
  当人们数次偶然得到这类变异种子之后,还是因为轻松,从而有意识地去获取这些种子,这样就开始了原始农业的第一步——无意识选种。(解释一下,这个无意识是指无播种的意识,而非无主观的采集意识)。
  
  此时,变异二粒小麦和普通小麦的命运仍然一样,依旧是被当作食物吃掉,人们有意识地去寻找获得他们,并不是为了驯化,只是贪图采集方便。
  
  到了另一天(这一天跟小麦第一次发生基因突变不知隔了多少年),人类在一些地方偶然播下它们(依然是变异和非变异混在一起),比如人类的排泄处(未消化就被排出)、路上(运回住处时掉落)或者垃圾堆,张成熟后又被人们发现并收集,这些地点是人类经常活动的区域。
  
  人们突然意识到二粒小麦原来是可以种的,而且产量巨大(几十倍产出)所以人们开始有意识地在自留地播种二粒小麦,这也造就了原始农业的第二步——有意识播种(要严格来说,这才是原始农业的第一步,因为播下的并不完全是变异种子,有时甚至没有,那就跟无意识选种无关了)。
  
  在长期的采集、播种、收获过程中,人们逐渐意识到不会脱杆的二粒小麦比其他小麦收获省力而且产量高(非变异小麦总有种子掉到地上,即使捡起来也会有一定损耗),所以不断获取不脱杆并且会迅速发芽的变异小麦作为种子播种,直到所有种子都是变异品种。
  
  从这一刻开始,命运之神终于向变异二粒小麦露出了笑容,它们的致命缺陷变成了生存的法宝,并且有了广阔的发展前景(从它们的原产地走向世界,被更多的人所接受),这也是原始农业的第三步——有意识选种。
  
  原始二粒小麦则越来越少,走向没落,今天我们已经不大容易再看到他们的踪影了。
  
  还有一步则贯穿于原始农业(包括现代农业)始终,那就是松土、浇水等农耕技术。
  
  野生植物,特别是气候变化无常地区的一年生植物,通过演化,会对种子产生发芽抑制剂,这样能使种子分批发芽,避免在恶劣条件下一次完蛋。
  
  原始农民在播种过程中很难发现这种情况,有些种子播下去却什么都收不到,由于经验缺乏,原始农民还不会计算收成,对这些漏网分子不会在意,他们收获的只是那些不会脱杆但会迅速发芽的种子,时间一长,这些有发芽抑制剂的种子逐渐被无意识淘汰。
  
  在长期播种实践和实验过程中,原始农民发现了松土、浇水能提高产量(一部分是使种子或作物能更容易获得养分,另一部分则使有轻微发芽抑制剂的种子能迅速发芽),所以在以后的播种前,原始农民会先松土、浇水,在作物生长过程中也会适时浇水,经过这一系列过程,原始农业终于诞生了,美索不达米亚人能吃上自己种的二粒小麦了。
  
  以上我们说的只是一个粗略过程,像什么施肥、除草、育种、嫁接之类的工作都没谈到,但不管怎么说,人类获得了一个稳定可靠提供碳水化合物的食物来源,并且能够基本结束颠沛流离的狩猎采集生活而过上相对安稳的定居生活,人口不断壮大,迈向文明的步子更大更快了。
  
  动物的驯化
  
  但人毕竟是杂食一类,种地只解决了一个食物来源,肉类食物还是得靠逮。当然,人类如果只把动物作为食物来源,费点时间精力去逮也不算啥,毕竟主食毕竟以植物性的为主,但可爱的动物们不仅仅能为人类提供肉食,还能在比如奶制品、皮革、运输、军事等多方面使人类获益,所以人类在驯化植物的同时(可能有时间差,但不会相隔很远)做了另一件关乎自身命运发展的大事——驯化动物。
  
  当我们悬浮于13000年前蔚蓝的天空,鸟瞰广袤的大地,满眼的绿色让人心旷神怡,公元前11000年地球的森林和草原的覆盖率那可是相当之高,人类和动物们不甚和谐地生活其间,有时是人类吃了它们,有时是它们吃了人类。自从工具特别是武器被脆弱的人类以后,人与动物之间肉食争夺战的胜利天平开始向人类一边倾斜。
  
  同远古的“袁隆平”们无意识地发展农业一样,远古饲养员们也是在无意中开始对动物进行驯化。
  
  人们在狩猎时偶然会大获全胜,使得受伤较轻的动物或幼崽们不必在当时就被食肉寝皮,并且人类有饲养宠物的天性,这些活的战利品于是造就了人类历史上最早的一批饲养员。
  
  在当时,远古饲养员们对动物幼崽可说是基本来者不拒,除了水里游的(当时不具备饲养条件),天上飞的、地上跑的、地下钻的动物幼崽通通收容,不过对负伤的成年或半成年动物个体则区别对待,太凶猛的不要、吃肉的不要、个头太大的不要、剩下的那些食草或杂食动物就同幼崽们成了第一批跟人类共同生活的动物,这时的它们尽管已被饲养,但究其本性还是只能归入野生动物的范畴。
  
  生命如水,岁月如歌,转眼过了一个千年,远古“袁隆平”们在农业上逐步积累经验取得成绩的同时,远古饲养员们也在实践中慢慢发展着他们伟大的事业——养殖业。
  
  在这一千年中,人类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我们只能驯化可以被驯化的动物,而不能驯化不可以被驯化的动物。
  
  这话听着拗口,换个角度来说,这句话可理解为:可驯化的动物都是一样的,,不可驯化的动物各有各的不可驯化之处(哎,换个角度还是难理解)。
  
  不管拗口还是难理解,还是得解释不是,现在就让我们花开两朵,各表一枝。
  
  从人类角度来讲,驯化对象首先得是对人类的物质生活有所帮助的,不管是出肉出皮还是出工出力,总之得“为我所用”,这是驯化的首要目的。其次才是满足精神方面(比如宠物和审美)。第三,驯化对象不能太耗时间和精力,远古人类的寿命本来就短(平均也就三十左右,工作效率可想而知),不太耗费时间精力指的是驯化对象必须在人工饲养条件下较短时间内从幼体成长为成体,而且必须具备群居性(早期被驯化的只有一个例外,下文文明会讲到),想想也是,原始人自己的居住条件就不好,哪还能单独为独居性动物建造圈舍(独居性动物群养的结果就是打架,非死即伤),而且不能大规模养殖就意味着效率低下,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只有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才能干。
  
  从动物角度来说情况就更复杂了。
  
  第一,按照生物界的能量传递原则,下级往上一级传递能量往往只有10%左右。打个比方来说,要养成一头100千克的食草动物需要1000千克的植物性饲料,而又需要10头这样的食草动物才能喂养出一头100千克的食肉动物,也就是说养成一头200斤的食肉动物需要10吨植物性饲料(或粮食,那样的话代价就更高了),这么低的能量传递效率使得没有一种纯食肉动物被驯化。
  
  就拿第一种被人类驯化的动物——狗(野生祖先是狼,驯化时间不晚于公元前10000年,分别在中国、西南亚、北美被独立驯化)来说,大家都知道,狗爱啃骨头爱吃肉,但究其本性来说狗属于杂食动物,它们在被驯化过程中饮食结构发生了改变,而且狼的体型相对较小,所以才能被人类驯化成狗。
  
  第二,动物的胆子问题。
  
  易受惊的动物是不可能被驯化的,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最容易接触到有此问题的动物就是麻雀。很多人都有这样的生活经历:逮到一只成年或半成年麻雀,看着挺有意思就决定养起来,可你不管是放在盒子里或笼子里又或是用绳子系住,麻雀最终的命运几乎都是自我走向死亡,不是绝食就是把自个儿折腾地筋疲力尽而亡。
  
  离我们生活远一点的例子那就更多了,当我们在动物园看到鹿或羚羊之类的食草动物的时候,会觉得它们很温顺,虽然胆子小点,也不至于见人就撒腿乱跑,因为这些动物基本从小就跟人接触,被人类喂养长大,如果从野外逮一头鹿(驯鹿是个例外)或是瞪羚,你在麻雀身上看到的一幕将会在它们身上重演,也鹿和瞪羚不是被吓死就是撞栏身亡,所以一种动物不管其他方面条件有多么优秀,只要胆子小这一条就已经被排除在驯化候选物种之外了。
  
  第三是性格问题。
  
  大型食肉动物就不必说了,即使是大型食草动物基本也能杀人,猪啊牛啊马啊之类的都杀过人,不过毕竟只是偶然现象,但有些食草动物的危险性可说是相当之高。
  
  同样是牛,现代牛的野生祖先松毛长角野牛(已灭绝)和非洲野牛就是很好的例子。非洲野牛个头大,生长速度快,很短时间就能长到一吨,但就因为其性情极为凶猛,弄死个把人小菜一碟,所以比起偶尔伤及人命的松毛长角野牛,非洲野牛因为性格问题而落选(即使在现代,人们对非洲野牛的驯化依然无计可施)。同样原因落选的还有河马,外表敦厚老实的河马,在它们的野外分布地非洲,一年惹上的人命案比其他任何一种动物都多(包括狮子和鳄鱼)。
  
  第四是繁殖问题。
  
  这个繁殖问题不是在人工饲养条件下能产多少仔,而是在圈养环境中能否进行交配的问题。
  
  这可是个大问题,因为大多数动物都存在这个问题。人类饲养动物最终目的是能够获得稳定的物质来源,而要做到这点,动物就必须在圈养条件下能够繁殖下一代,先不说动物们是否愿意当着人面进行交配,即使背着人能进行交配,矛盾也有缓和的余地(最多人们在动物发情期离它们远点,不过远离时间长了缺乏管理也是个大问题),不过即使是背着人,大多数动物在圈养条件下依然无法进行交配。
  
  地方不够宽敞,不能进行复杂的交配仪式是一个原因,雄性为争夺配偶在圈中进行程度非常之激烈的搏杀也是一个原因。争夺交配权并不是独居动物的专利,雄性群居动物在繁殖期也会划分出各自的领地,这在圈养条件下是很难做到的。
  
  有人或许会说,在繁殖期人为地把雄性动物分开或者在饲养时候调整性别比例,公少母多不就能解决问题了吗?
  
  话是不错,主意也不赖,现代养殖业就是这么做的,但是多数野生或半野生的雌性动物多人类这样的好意并不感冒,不是说圈里只有一头雄的其他雌性必然会与之交配,雄性之间的争斗其实也是一种求偶仪式,仪式一旦缺乏,再往下可就难喽。
  
  第五点原因还是群居性的问题,不过是从动物的角度来说的。
  
  有些群居性动物以家族或小群里(相对)规模生活,各自有领地,侵入其他群体的领地就会遭到无情殴打,这样的动物也不适合驯化(大规模养殖)。
  
  还有一类群居性动物在一年内大多数时间群居,而在繁殖期变成地盘性(第四点谈到过),这类动物也被排除在外(性别比例失调的话养殖效率势必低下,毕竟不是只需要奶牛和母鸡)。再说一下上文提到的猫的问题,虽然猫(家猫)被人类驯化的时间也挺早(不晚于公元前3000年),但究其本质来说,人们养猫并不是为了吃肉啥的,猫还是被人类作为独居的宠物来驯化饲养的(地盘性的本性并没多大变化)。
  
  群居性动物要被驯化还必须要有严格的等级制度,一盘散沙的群体无法被有效控制,比如放牧,一出圈,无等级制度的群体就会一哄而散,放牧改放生,这是动物保护组织干的事儿,让我们的饲养员或是牧人摊上那可是倒大霉了。
  
  如果有严格的等级制度那就好办多了,下级服从上级,人类只要控制群体老大就行,有时候人类自身就是群体的老大,这样管理起来就方便多了。
  
  说了这么多,那句拗口话的意思大家基本应该明白了,某种动物只有完全并且全部符合上面提到的这些条件才能被驯化,而只要有一条不符,那就不能被驯化。
  
  就这么通过层层筛选,人类最后终于在公元前2500年完成了对人类有重大意义的动物的驯化(时间跨度很长),而这些动物有多少种呢?
  
  不多,很少,连20种都不到。
  
  中国古代有六畜之说,六畜包括猪、牛、羊、马、鸡、狗,而在整个世界范围来说,最重要的驯化动物有物种,分别是绵羊、山羊、牛、猪、马,其他次要的包括阿拉伯(单峰)骆驼、中亚(双峰)骆驼、美洲驼和羊驼、驴、驯鹿、水牛、等,如果我们看一下这些家畜的野生祖先分布情况就会发现,这些动物的野生祖先几乎都只分布于亚欧大陆,而西南亚更是焦点中的焦点(最重要的五种动物都有分布,或原产地相隔不远,植物也是类似),而美索不达米亚更是西南亚的核心区域.
  
  天时、地利、人和外加一定的运气成分, 靠两条腿走路(农业和畜牧养殖业)的美索不达米亚选手终于在 “霸主之匙”争霸赛中第一个冲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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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4-13 10:10:19 | 显示全部楼层
  正文继续
  
  早王朝时期
  
    
  阿卡德人到达美索不达米亚的时候(公元前3千纪初),苏美尔人已经建立了大大小小数十个国家(城邦),实力不是一般的强,阿卡德人一见是这么个情况,自知自己实力不济,话也不多,喊着建立“和谐社会”的口号,跟苏美尔人和平共处了6,7个世纪。
  
  图82: 鸟形陶器
   早王朝一期,约公元前2900年
   哈发耶(Khafajah 伊拉克东部)
   陶土烧制
   东方学院
   1935-36
   H. 31.000 cm; L. 27.000 cm; W. 16.000 cm
   美国芝加哥大学东方学院【Oriental Institute of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
  藏品号: OIM A17818
  
  
  
  图83: 镶嵌石雕
   早王朝一期,约公元前2800年
   比斯马亚神庙(Bismaya Temple 伊拉克)
   石灰石或大理石
   东方学院
   1904
   H. 10.800 cm; W. 20.000 cm; Dm. 23.000 cm
   美国芝加哥大学东方学院
  藏品号: OIM A195A, B, C
  
  
  
  除了苏美尔人和阿卡德人以外,“和谐社会”的成员还有约在公元前2190年K掉阿卡德王朝的古提人,于公元前17世纪征服上美索不达米亚的胡里特人,当然还少不了建立古巴比伦王朝的阿摩利人和恐怖分子亚述人,因为当时的苏美尔人的强劲实力摆在那儿,其他民族也没怎么折腾,大家在很长一段时间都各忙各的,倒也相安无事。区别是苏美尔人忙掐架,其他民族则是忙发展。
  
  图84: 红色顶罐跪像
   早王朝一~二期,约公元前2900~前2600年
   阿格拉布沙拉神庙(Shara Temple ,Tell Agrab 伊拉克)
   石膏,红色涂料
   东方学院
   1935-36
   H. 11.430 cm; W. 5.400 cm; Dm. 5.700 cm
   美国芝加哥大学东方学院
  藏品号: OIM A18067
  
  
  
  
  图85: 乌书木高(Ushumgal)石碑,石碑四面均刻有人物形象和早期楔形文字铭文。 铭文记载了和神庙有关的土地交易。石碑上最重要的形象是一个叫乌书木高的祭司,站在一座建筑面前,双手交叉于胸前,就像众多的奉献给神庙的雕塑所表现的人物一样。
   早王朝一~二期,约公元前2900~2650年
   乌玛(Umma 现代Tell Jokha , 伊拉克)
   雪花石膏(石膏)
   H. 22.400 cm; W. 14.700 cm(底部)
   不同捐献者基金(Funds from various donors), 1958 (58.29)
   美国纽约大都会艺术博物馆
  
  
  
  苏美尔国家(城邦)一般以一个城市为中心,城市周围有若干个村镇。但规模都不大,人口也不多。各国的王有的称“恩”(En),或“恩西”(Ensi),还有的称“卢伽尔”(Lu.Gal)。
    
  恩和恩西都是国家主神代理人的称号,职责为代神理财、管理神庙经济、主持修建公共工程等。此外,可能还拥有军权和司法权。卢伽尔原意为“大人”,后才有“主人”和“王”的意思。最初可能只是在发生战争等紧急情况时临时选举的“独裁官”,后来由于战争连绵不断而逐渐演变成常设职位。
    
  卢伽尔和恩西的职位一般都是世袭的。相比之下,卢伽尔的权力更大一些,只有强大的国家的一把手,才有资格称卢伽尔。
    
  这么多的国家一个挨一个的挤在两河流域南部的一方土地上,不出事那才怪呢,两口子过日子尚且不能避免吵架拌嘴,国家之间的掐架那就更避无可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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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4-16 10:27:25 | 显示全部楼层
  图86: 一组奉献给神庙的石雕像,除一座坐像外其余均为站像。所有的人物形象都双手紧握,置于前胸,以显示虔诚。
   早王朝二~三期,约公元前2750~前2500年
   阿什玛尔(Tell Asmar 伊拉克)
   石膏
   东方学院
   美国芝加哥大学东方学院
  
    
  图87: 站立男子雕像
   早王朝二期,约公元前2750~前2600年
   埃什努纳(Eshnunna 现代阿斯马尔 Tell Asmar ,伊拉克)
   雪花石膏,贝壳,黑色石灰石
   H. 29.500 cm
   Fletcher Fund, 1940 (40.156)
  美国纽约大都会艺术博物馆
  
  
  
  图88: 站立男子雕像
   早王朝二期,约公元前2700~前2600年
   哈发耶(伊拉克东部)
   石膏
   东方学院
   1933-34
   H. 73.500 cm
   美国芝加哥大学东方学院
  藏品号: OIM A12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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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4-18 11:05:07 | 显示全部楼层
  图89: 站立男子雕像
   早王朝二期,
   哈发耶(伊拉克东部)
   雪花石膏,贝壳,青金石
   H. 23.000 cm
  美国费城宾夕法尼亚大学考古与人类学博物馆
  藏品号: 37-15-28(Kh Ⅷ:45)
  
  
  
  图90: 站立男子雕像
   早王朝二期,
   哈发耶(伊拉克东部)
   雪花石膏,贝壳
   H. 26.000 cm
   美国费城宾夕法尼亚大学考古与人类学博物馆
  藏品号: 37-15-34(Kh Ⅷ:265)
  
  
  
  
  图91: 一种被叫做“深红器”的罐子
   早王朝二~三A期,约公元前2700~前2500年
   哈发耶(伊拉克东部)
   H. 34.290 cm; Dm. 34.480 cm
   L. 20.230 cm(slot in stem); W. 1.900 cm(slot in stem)
   英国伦敦大英博物馆
  藏品号: ME 123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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