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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宝宝寒

[转帖] 说美国 道美国----一个现代帝国的传奇崛起----潇湘观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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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7-10 13:52:05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这样,还和英国拉拉扯扯干什么?小亚当斯主张美国单独发表声明。
  门罗同意。
  除了英国公然设置陷阱,俄国的威胁也让美国头皮发麻。
  美国北部邻邦阿拉斯加属于沙俄。19世纪初,俄国的贸易据点从阿拉斯加开始,不断向南推进。沙皇的宏伟目标是,疆土从北美延伸到拉丁美洲。1821年9月,亚历山大一世下旨,把阿拉斯加向南扩大到北纬51度,并豪迈宣布,从北纬51度线到白令海峡这片太平洋的庞大水域,属于俄国 “内海|”,所有外国船只,不得在其100海里范围内捕鱼。
  俄国的做法,等于是拿刀在美国头顶上削皮挖肉,美国马上面临一个虎狼帝国的直接威胁。
  门罗震怒,委派小亚当斯照会俄国大使,坚决反对俄国的做法。
  下最后通牒。
  英俄两个国家的所作所为,惊醒了门罗悠闲美梦。他和小亚当斯商定发表声明,表明立场,警告列强不得把手伸向美洲。
  后来,门罗没有单独发表声明,而是在1823年12月2日发表国情咨文中,宣称:“同盟各国把它们的政治制度扩张到美洲的任何地方而不危害我们的和平与幸福是不可能的;也没有人会相信我们南方各兄弟国家的人民,如果不加援助,能够建立他们心愿的政治制度,所以让我们坐视欧洲列强对他们进行任何方式的干涉而不加过问,也同样是不可能的。”
  后世把这些话的内容,称之为“门罗宣言”。
  外交辞令很绕口,如果直白地把内容讲出来,主要是三个内容:
  第一,美洲体系原则。令人惊奇的是,门罗居然强调欧洲政治制度与美洲制度本质上不同,假如欧洲列强硬要把欧洲的政治制度移植到美洲,一定会危及美国的和平和安全。
  (看到这一内容有时候很好笑,近100多年来美国大搞政治体制输出,为什么不考虑美国的体制与对方有本质不同,硬性移植会危害对方呢?)
  第二,“不许殖民原则”。以前已经殖民的算了,今后任何欧洲国家不得再把美洲已经独立的国家作为殖民对象。
  第三,不干涉原则。欧洲列强不得干涉美洲事务,美国不干涉欧洲事务。各扫自家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欧洲国家如果干涉了美洲事务,会被视为“对美国不友好的表现”。
  三个内容凝结成一句话:
  “美洲是美洲人的美洲”!。
  如果你还不完全明白,就换成:“美洲是美国人的美洲”!。这下就一清二楚了吧。
  美国当时还个国力不强,却不自量力,胆子很大,把美洲的国际安全事务全拿到手上,表现得当仁不让。
  它为什么如此热心为美洲的安全事务操心?除了担心欧洲入美,会影响美国的安全外,还有两个不便说出口的原因:土地扩张和政治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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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7-10 13:53:39 | 显示全部楼层
  早年欧洲移民来到美洲,渴求土地犹如渴求第二生命。由移民及其后代组成的美国,扩张土地成为全民共识。为了说服自己,他们给自己找了个理由:天定命运。
  他们说,美国是一个与欧洲各国截然不同的国家,代表地球上的“新世界”。由移民奇迹般组成的国家,是上帝选择作为民主与自由的试验场,锻造了世界最先进的体制,应该成为全世界的楷模。为了把民主和自由向更大范围内扩展,不断扩张土地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从思想源流看,天定命运说就是君权神授说的升级版,民主自由的扩张是基督教外扩的山寨版。目的是相似的,就是为自己的欲望(土地)扩张,寻找了一个能够说服别人、也能够顾说服自己的理由。
  在天定命运说的激励下,对外扩张土地,成为美国政府神圣的使命。
  门罗宣言斩断欧洲伸向美洲的手,其中一个隐含的目的,就是防止欧洲向美洲扩张,为美国扩张排除对手,预留空间,把美洲全部作为自己的馅饼,吃独食,慢慢吃。
  至于政治控制,就好理解了。拉丁美洲闹独立,是以美国为师父的,政治制度很多地方照搬照抄。美国发现突然增加了这么多徒弟,自然要过一过当师傅的瘾,在政治上多加“指导”。没有欧洲的介入,美国预计,自己对拉丁美洲指导指导,完全就有可能操控这些徒弟们。
  如果政治上能够操控徒弟们,还怕没有办法从徒弟们的口袋里掏到钱么?
  门罗和小亚当斯的眼光真的很毒。后来100多年的拉美历史,基本印证了他们的预想。
  门罗宣言这么厉害,发表之后,是不是把欧洲国家吓得半死呢?
  不是。
  欧洲国家根本没反响。门罗和小亚当斯起草和宣布这些内容时,心里挺激动的,谁知欧洲根本就没水响,大西洋那边沉默得可怕。
  因为欧洲没有哪个国家把它当回事。
  想想吧,1823年美国海军力量只相当于法国的四分之一、俄国的八分之一、英国的n分之一。陆军就更不要说了,1821年时仅有6183人,是欧洲强国的n分之一的n分之一。
  美国一直认为自己在欧洲强国眼里是一个大帅哥,谁知在欧洲强国眼里,美国就是那种扔在人堆里就找不着的那种类型。
  你要欧洲强国关注这样一个弱国总统的国情咨文,人家没这份闲心。如果不是英国挡着,神圣同盟真要介入拉丁美洲事务,美国是没办法抵挡的,最多恐怕只能发表声明,对神圣同盟行为表示“强烈的谴责和深深的遗憾”。
  欧洲国家对门罗宣言无视,但拉丁美洲就不一样了。徒弟们看到师父强硬表态支持自己,反响强烈,各地欢欣鼓舞,感激不已,人们“流下了激动的泪水”。
  门罗宣言的作用,还要几十年以后才能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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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7-11 13:27:25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二章 憋气总统小亚当斯

  第一节草根侠客
  门罗当总统8年,政绩并不是一流的,但声望卓著。这8年,美国处于战后恢复和工业化初期,人民忙于医治战争创伤,努力发财,整个国家和平稳定、繁荣昌盛、版图扩大,如果按照中国的习惯,可以称为“门罗之治”,美国人没这种习惯,却赋予一个笼统说法“和睦时代”。8年过去,他也到了该走的时候了。
  谁接班呢?
  按照惯例,当然是国务卿小亚当斯。小亚当斯才华横溢,是外交高手,国务卿在人们心目中是“储君”,老总统要走了,“储君”接位理所当然。
  门罗也是这么认为的。
  但是,觊觎大位的,不止小亚当斯一人。还有财政部长克劳福德、陆军部长卡尔霍恩和众议院院长克莱。
  自联邦党衰微,党派总统竞争几乎可以忽略不计。政治嘛,没有外敌,就会内斗,共和党也不例外。故而一下多了许多争位者。
  在这紧要关头,别人动作连连,“储君”小亚当斯却不见动静,仿佛这事与他无关。
  一再延宕,连朋友都为他着急。有一天,一位朋友实在忍不住了,问他:你是否已经下了决心,去开展一些活动,争取接任门罗的总统之职?
  小亚当斯斩钉截铁地回答:没有,绝对没有!
  朋友愕然,善意提醒小亚当斯:别人可没有这么客气,你还不动,到时候起跑就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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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7-11 13:28:04 | 显示全部楼层
  谁知小亚当斯回答:那不是我的错。我的任务是在现有的岗位上,尽最大努力为公众方服务,而不是暗中活动谋求高升!
  朋友当场就摇头:都什么时候了,还这么天真,到时候可别后悔。
  众院一位朋友建议小亚当斯与全国性的竞选团接触接触,小亚当斯慨然回答:我不会采取任何措施,来满足总统欲。
  小亚当斯地思想观念,还停留在父辈水平。他和华盛顿、亚当斯的想法一致,认为自己不应千方百计去谋取职位,而应该由别人认为你行,再授予你职位。
  我不能降低身段去找职位,而应让职位来找他。
  主动争位是一种自私行为,我小亚当斯绝对不会干!
  小亚当斯在日记中说:如果这个职位需要阴谋诡计,需要收买报纸,需要用官职去贿赂,需要用大使公使职位去做交易,那我是不会去买这张“乐透”奖选票的。
  小亚当斯依然秉持父辈们公正无私、乐于奉献的精神。但世易时移,现在都什么年代了,还这么“保守顽固”,肯定会吃亏。
  其他几位看到小亚当斯这么“不懂事”,欣喜异常,觉得自己希望大增,纷纷动作频频,群起争夺总统候选人提名。
  很多人为小亚当斯可惜。
  可是,不必可惜的太早,因为,当时呼声最高人不是小亚当斯,而是另外一个人----安德鲁.杰克逊。
  安德鲁.杰克逊不是这个时候才冒出头,其实8年前,他就呼声比较高,他若强行争位的话,8年前就能和门罗一较高下。他的新奥尔良战役实在打得太有名了,太振奋人心了,全国人民都喜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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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7-11 13:29:24 | 显示全部楼层
  谁也没有料到,这么一位会打仗的将军,竟然是由一位小混混成长起来。这位小混混,不但可恨,也还可怜,竟也可敬。
  1767年3月15日,一个小男孩在一座农家小木屋里出生。别人出生,欢乐祥和。他出生,完全选错了时间和地点。
  选错了时间:他应该早几天出生,这样可以见到他爸爸了。他爸几天前因搬运大木头受伤去世。
  选错了地点:那个时代,别人一般在家里出生,他却在他姨母家小木屋出生。在姨母家出生也不错,错就错在他有两个姨母,大姨母在南卡,小姨母在北卡,到现在也闹不清,他是在那个姨母家出生的。据说,他妈妈在老公去世后,投奔南卡的姐姐,在姐姐家生了杰克逊。可后世的历史学家精心考据之后,得出结论:他妈妈确实是去投奔南卡的姐姐,不料中途动了胎气,不得不落脚在北卡的妹妹家产子。南北两卡至今还在争夺杰克逊的出生地荣誉。
  别人出生,父母欢喜。他出生,其母愁容满面。家里顶梁柱倒了,留下三个儿子,寡母不知如何生活下去。
  本来,杰克逊老爸是爱尔兰的一位农产主,生活不坏。可他老爸不满足,1765年带了一家老小移民美国,定居在横跨南北两卡的沃克斯豪地区。发财梦还没有醒,老爸不幸工伤去世。
  老爸去世,妈妈哀伤,就把老爸的名字给小儿子命名,即安德鲁.杰克逊。
  寡母带着三个孩子,艰难度日。先在南卡照顾生病的姐姐,后来无以为业,只好在姐姐家当管家。所谓管家,其实是做家务,与佣人无异。她以这点微薄的收入抚养三个孩子。
  尽管穷,寡母却非常有志气,把三个孩子送去教会学校接受教育。两个哥哥读书认真,最小的杰克逊却非常调皮,非常讨厌读书,时常逃课游手好闲、打架斗殴去了。
  结果,他的语文成绩是,只会简单得拼写;他的数学成绩是,只会简单的计算。
  也就是说,他空有教会学生之名,实际没受什么教育。
  有妈的孩子像块宝,是宝贝。
  没爸的孩子像个宝,是哈宝。
  杰克逊既是妈妈的宝贝,又是社会上的哈宝。天长日久,他顺理成章就成了小混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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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7-11 13:30: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他虽然成绩差,但天资聪颖,头脑灵活,鬼点子极多,在小伙伴们中,是大哥大,经常带领小伙伴,叫嚣乎东西,隳突乎乎南北,捉蟋蟀、做游戏、打群架,非常过瘾。
  正因为是头领,故而自尊心强,遇到伙伴们不听话,一拳抡过去,对方就听话了。
  爽!
  杰克逊还是一个口水直淌的孩子时。一次一小伙伴看见杰克逊淌口水,忍不住笑了。谁知他还没有笑完,一个拳头呼啸而来,打得他眼冒金星。
  竟敢笑我杰克逊,怕是想死吧!
  不爱学习,成天嬉闹打斗,这样下去,如何是好?
  母亲和姨父、姨母都焦心,但又没有好的办法。有天,姨母问12岁的杰克逊:你将来长大了,想干什么?
  言下之意,你这么胡闹,将来长大了该怎么办呢?你该改邪归正了。
  杰克逊一怔,他从来没想过这么“重要”的问题,想了一下,答:带兵打仗,做一个人们无法忘记的常胜将军!
  一个回答,解决了大人们全部疑问!
  难怪这孩子爱好嬉闹打斗。
  这孩子文化确实不行,但“武化”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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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7-11 13:31:58 | 显示全部楼层
  当别人苦读书本的时候,他在阅读人,在游戏胡闹中,杂乱无章地翻阅人性,无意中通晓了人性的优点和缺点,知道怎样去统管人,怎样激励人,怎样征服人。经过打群架的历练,有同龄人难得的排兵布阵意识和奇兵致胜的意识。
  这些,书本上是学不来的。不要说人才是天生的,只不过人家的培养途径不同而已。
  杰克逊的将军梦,很快就有实现的途径了。独立战争重心转移到南部的1780年,他大哥牺牲。他要报仇,强烈要求和二哥一起,参加姨父的民团,成为大陆军团(Continental Army)的一员,开赴前线。那年,杰克逊才13岁。
  13岁怎能和成年人对撼?只好安排他担任通信兵。
  不幸的是,第二年,民团战斗失利,他和二哥等一帮人,成了英军的俘虏。
  俘虏,这职业历来不是人当的。一天,一个英军军官要杰克逊擦军靴,这是个轻活,小杰克逊居然不肯,他认为,英军军官这样对待俘虏是不对的,要尊重俘虏。
  嘿,这伢子到胆子挺大的。
  军官:擦!
  杰克逊:不擦!
  军官:擦不擦?
  杰克逊:就不擦!
  军官大怒,也不废话,抽出军刀,直接朝杰克逊的头砍去。
  要你擦皮鞋还这么啰嗦,去死吧,你个小俘虏。
  杰克逊本能地用左手一挡,救了自己一命,但头上和左手都被砍伤,血流如注。
  左颅和左手上的伤疤,刻下了对英军的刻骨仇恨。一个14岁的孩子,过早地体验到了人性的残酷。自此之后,他对敌人,心冷如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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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7-11 13:33:08 | 显示全部楼层
  他和二哥被关进南卡坎登的监狱里,不幸染上天花,英军怕传染,不得不扔出这哥俩。不久,二哥不治而亡。杰克逊在妈妈的精心照料下,战胜天花,死里逃生。
  战后母子俩无以为业,为了活命,母亲不得不前往查尔斯顿,去英国战俘船上照料美国被俘士兵。
  之所以讲是“不得不前往”,是因为这些被俘士兵太多感染 了传染病,奄奄一息,没人愿意冒死亡的危险,去照料他们。
  杰克逊母亲生计无着,走投无路,只好冒这个险。
  临去之前,母亲喊来杰克逊,谆谆教导:
  孩子,别撒谎,别做贼偷东西,要做个诚实的孩子。
  孩子,要改掉坏脾气,只要男子汉的尊严没有受到威胁,就不要争吵。
  孩子,不要指望法庭会惩罚诽谤,有什么事,要靠自己去解决,不要指望别人。
  孩子,要有男子汉气概,如果有人欺负你,可以和他决斗!
  …….
  母亲知道,这一去,怕是多半回不来了,临行之前,作最后的教育。
  望着调皮捣蛋不成器的孩子,母亲含泪离去。不是生离死别,胜似生离死别。
  果然,母亲不久感染霍乱死去。
  杰克逊从未见过父亲,在两年之内,又连续失去大哥、二哥和母亲,沦为身无分文、无依无靠的孤儿。
  人生悲剧,莫过如此。
  此时,杰克逊14岁。
  他轮流在两个叔父家居住,孑然一身,浪荡不羁。后来觉得不是个事,就跟一个马具师当了半年学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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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7-11 13:33:46 | 显示全部楼层
  就在他穷困潦倒之际,一个馅饼从天上掉下来了。
  他远在爱尔兰的商人爷爷去世了,杰克逊依法继承了三四百磅遗产。
  对当时边远穷困地区的人而言,三四百磅钱是一笔不大不小的财富,相当普通公务员几年的收入。用这笔钱买地、做生意,基本可以安身立命。
  天可怜见,杰克逊时来运转了。
  杰克逊的亲戚很高兴,这个孤苦的孩子,终于可以摆脱穷困。两个叔父很庆幸,自己终于可以甩掉这个拖油瓶了。
  谁知,亲戚们的高兴劲还没过,杰克逊又两手空空,变成他们的拖油瓶了。
  亲戚们愕然。
  原来,杰克逊从来没见过这么多钱,一看自己成了小富翁,马上活泛起来了,终于可以像别人一样,买漂亮衣服、赌博、买赛马、到酒店寻欢作乐。他兴高采烈,乐此不疲。
  这才是人过的日子。
  一个15岁的孩子,哪里能管住自己,何况是浪荡惯了的杰克逊。挥霍起来,这点钱就不算钱,很快花光了。
  亲戚邻居们默然:混混就是混混,烂泥扶不上墙。
  随他去吧。
  一天,杰克逊又在酒店鬼混,烂醉如泥,瘫软在酒店里。
  对这样的混混,没人愿意管他了。
  这时,一个美女飘进了酒店,把杰克逊拖回了家。
  杰克逊的表妹。
  孤儿杰克逊,其实没几亲戚从内心里关心他,一则不是亲生的,二则确实太不成器了,亲戚们很失望。
  但他的表妹是个例外,两个年轻人很要好,表妹是孤寂的杰克逊在这个世上唯一能给他真正关心,真正心灵安慰的人。
  表妹把他拖回家后,好言劝杰克逊振作,十分温柔地批评他。杰克逊在美丽的表妹的温柔攻势下,幡然悔悟,深深觉得自己是个混蛋。母亲的教诲。表妹的劝诫,让他惊醒。他向表妹袒露心迹,想学法律,成为收入颇高、受人尊敬的律师。最后,他请表妹留下来陪孤独的他。
  表妹:我愿意陪你,但要等到你取得成就以后,我再来!
  说完,飘然而去。
  表妹一席话,让杰克逊瞬间成长,从此,他开始迈向伟大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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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7-11 13:34:25 | 显示全部楼层
  丈夫立志出乡关,学不成名誓不还。
  1784年,杰克逊胸怀出人头地的志向,离开家乡,前往北卡的索尔兹伯里,拜名师学习法律2年,又在一家律师事务所学习业务半年。
  他的生活变了吗?
  没变。他依旧赌博、饮酒、追美女,甚至还学舞蹈。他的生活那个乐呵,完全是激情、放荡、快乐的人生。
  此间他长大成人,身高两米,虽然很瘦,却显得很潇洒,活泼豪放,活力四射,充满坏哥哥魅力,加上他的专业前景良好,惹得姑娘们神魂颠倒,成为凤蝶追逐的浪荡之星。
  最大的改变是,这些荒唐的事情,只在业余时间干。在正规时间内,一改嬉皮模样,非常认真地学习专业。
  知道什么时候该干什么,是一个人成熟的标志。
  1787年他取得律师资格,次年,和同学约翰.麦克奈尔被任命为北卡西部地区法官。他一走,姑娘们的妈妈心中一块石头落下了地。
  这个浪荡公子终于走了,没有拐走她们的宝贝女儿。
  其实这些妈妈大可以放心,杰克逊和姑凉们,只是嘻哈玩闹而已,没有一个能真正走进他的心里,他的心里,记挂的是表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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