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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宝宝寒

[转帖] 说美国 道美国----一个现代帝国的传奇崛起----潇湘观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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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2-10 12:52:5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到马萨诸塞的清教徒,是英格兰的宗教受害者。他们远渡重洋,为的是建立一个理想的“乌托邦”----纯洁的宗教社会。
  在马萨诸塞,他们实现了胸中的理想,建立了一种罕见的神权政治。
  理论上,政教分离;实际上,政教合一,所有机构都从属于教会。在公共议题上,居民可以自由讨论,实行自治;在宗教议题上,教友们保持高度一致,高度纯洁。
  内部敢放杂音的,教育;敢公开反叛的,驱逐。
  外面异教徒敢来传教的,打压;赖着不走的,消灭。
  目的只有一个:建立一个纯洁的清教徒社会。
  因为这个原因,他们由受害者,变成了施害者。
  但思想是压制不住的。罗杰﹒威廉斯就是这样一个敢于挑战权威的牧师。他说,我有意见,主要是两条:
  一条:没收印第安人土地是不对的,土地原本属于印第安人,我们没有权利没收;
  二条:政教合一是不好的。宗教控制政治,不利于自治。
  这两条意见,像两把尖刀,戳到了马萨诸塞体制的痛处。土地是他们利益的核心,政教合一是他们权力的核心。
  废除这两个核心,还让教友们怎么活?马萨诸塞还能成其为马萨诸塞吗?
  宗教领袖大怒,教徒们大怒,立法机构的同仁们同仇敌忾,一致通过处理罗杰﹒威廉斯的决议-----放逐。
  滚蛋吧,你个天杀的威廉斯,让你流浪荒野,喂狼去。
  出人意料的是,威廉斯神色自若,昂然离开。因为他不怕。
  他不怕,不是因为他是革命意志坚定的英雄。而是他知道,这里不是英格兰,是北美。
  北美,它有广阔的土地,我个纯爷们,还怕没地方去?
  他慢悠悠地跑到附近的罗得岛,向印第安人购买了一块土地,建立了一个新殖民地。他实行信仰自由,政教分离,与马萨诸塞对着干。
  马萨诸塞的领袖们气得脸色铁青,但又无可奈何。
  强权,在广阔的北美面前,顿然失色。
  威廉斯的成功让好多人流口水。那些心思灵活的的清教徙,带领农民,纷纷离开马萨诸塞,去寻求更好的耕地和自由。
  不久,就出现了康涅狄格、新罕布什尔和缅因三个新殖民地。这些人在建立政府的时候,扩大了选举权,让没有参加教会的人,也可以投票。
  广阔的北美,自由和人口,象野草一样疯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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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2-11 14:08:4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一节 纽约的前世今生
  
  从欧洲涌向美洲东岸的不单是英国人,还有其他国家的人,比如说荷兰。
  1609年,一个名叫亨利•哈得逊的英国人,到荷兰东印度公司打工。受公司委派,驾着帆船到美洲东岸,看能不能找从北欧到亚洲的捷径。但他一不小心冲进一条大河,捷径没找到,反而走进了死胡同。正当他懊丧之际,却意外地发现,这里是与印第安人做毛皮生意的理想之地。当时的毛皮生意,可是个利润滚滚的行业。
  他回去告诉老总,老总大喜过望:小伙子,干得不错。那条河,就以你的名字命名-----哈得逊河。
  荷兰人迅即跟进,毛皮生意一下子火了起来。1624年,公司干脆建立一个贸易站,垄断这个行业。两年后,荷兰人大花血本,以60荷兰盾(约合24美元)的物品,从土著手里买下曼哈顿岛,建成新阿姆斯特丹。哈得逊河口地区慢慢演变为半定居的殖民地,称新尼德兰,由荷属西印度公司管理。只是此地虽然生意兴旺,但愿在此安家的人不多。开始仅有300名,10年后增至500名,到1664年亦不足9000名。而1660年弗吉尼亚已有27020人,马萨诸塞有20082人。
  新尼德兰火红的毛皮生意,让英国人垂涎三尺。不但英裔居民积极渗透,英王查理二世也虎视眈眈。他心里盘算了一下他的亲信大臣,看哪个反荷最狠。经判断,最狠的是他的弟弟詹姆斯(封约克公爵)。1664年3月,英王给弟弟颁发一份特许状,授予他从康涅狱格河西岸直到特拉华湾东岸,包括长岛、南图克特岛、马撤葡萄园岛和缅因东部在内的大片土地,范围远远大于后来的纽约。特许状还授予约克公爵极大的自治权,结果他成为北美权力最大的业主。
  1664年4月,约克公爵派出当时北美史无前例的一支强大舰队(军士450名,船4艘,哈哈),到曼哈顿岛外示威,荷兰人害怕,未加抵抗就宣布投降,英国人没放一枪便夺取了新尼德兰,把它易名纽约(新约克)。
   荷兰当然不甘于拱手出让新尼德兰。1672年,英荷再度爆
  发战争。荷兰人围攻纽约,迫使英国人投降。可是,英国在欧洲战场取得决定性的胜利,荷兰只得再度交出新尼德兰。1685年,约克公爵即位成了英王詹姆斯二世,纽约随之转变为王室殖民地。
   纽约不过是英国第二次殖民浪潮的缩影。自从1660年斯图亚特王朝复辟以后,在短短20余年里,北美出现了纽约、宾夕法尼亚、特拉华、新泽西、北卡罗来纳和南卡罗来纳等6个新殖民地,几乎达到13个殖民地的半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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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2-11 14:09:3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一节 动荡与重组
  
  1640-1690年,是英国清教徒革命狂飙突进的年代。按照马克思同学的说法,这是一场了不起资产阶级革命。在这半个世纪的时间里,英国两度内战,处死国王,成立共和国,克伦威尔建立个人独裁,不久斯图亚特王朝复辟,最后发生“光荣革命”,威廉和玛丽入主英格兰。这一系列的变化令人瞠目。历史学家们反复掂量这段历史,觉得很了不起,就把革命开始的1640年作为世界近代史的开端。
  英国本土的革命,像海啸一样冲击万里之外的北美殖民地。
  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发生如此大的变化,殖民地的人头昏目眩,无所适从。总体感觉一个字:晕。
  内战开始时,新英格兰的第一代移民还在。他们自然担心故乡的战火,忧虑亲友的命运。不少人返回英国,参与国内斗争。没回英国的,也很受煎熬,不知道政治上如何选边站。不过。人是有智慧的,不知道选,就不选,默不作声不表态,谁赢了跟谁,这样最安全。各殖民地的总督们,这点智慧还是有的。
  但,有个人脑袋偏缺根筋,早早宣布:我保皇,我们州赞成王党。
  大家认为,这个人没事找抽。
  这个缺根筋的人叫伯克利,弗吉尼亚总督。
  不幸的是,查理一世遭斩首。
  英国共和政权还算宽大,没追究伯克利责任,只要求弗吉尼亚悔过自新,政治上表示服从就可以了。
  没想到伯克利断然拒绝。
  伯克利之所以敢这么牛B,是因为他有坚强的后盾。这个后盾就是议会。议会非常支持他。
  英国人,你总不能把整个议会都做掉吧。伯克利冷笑。
  新政府说,既然这样,那就对不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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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2-11 14: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他们出手了。派特使和弗吉尼亚议会谈判,态度既强硬又灵活。谈判结果是:新政府给议会更大的行政和立法权力,成为“本地最高的政府权力机关”; 议会同意效忠新政府,由新政府派人取代伯克利。
  决不低头的伯克利,就这样被他的坚强后盾给“坚强”了。
  继任者不久就上任了。伯克利欲哭无泪,怆然而退。
  但是,笑到最后的还是伯克利,因为英国克伦威尔死得早,斯图亚特王朝复辟了。
  弗吉尼亚议会一听到消息,马上找回伯克利。呵呵,政治很现实。
  王朝复辟后,为保持殖民地稳定,查理二世采取宽大政策,对过去反对英王的人全部赦免和宽恕。还授与罗得岛、康涅狄格、纽约、卡罗来纳、新泽西、特拉华、宾夕法尼亚等殖民地特许状,成为签发北美殖民地特许状最多的国王。
  乘势再起的伯克利,为防止被议会“坚强”,他吸取教训,不再单纯依靠政治理念和权力来巩固自己的地位,而是通过联姻等方式,大搞利益交换,和本地上层人物、大种植园主结成严密的利益集团,以此夯实自己的权力基础。
  没有料到,这样做也有副作用:由于这个利益集团势力太大,
  许多政策都向他们上层倾斜,这样就忽视了中小种植园主的利益,引起他们不满。
  结果还是出事了。
  引发事端的是印第安人。
   弗吉尼亚印第安人历来不满白人扩张,但自己力量衰微。当时19个部落的武士,总共只有725人,而白人战士达13000人。印第安人没办法,只好骚扰骚扰边疆居民。
  边疆居民住不安生,很愤怒,要求当局讨伐印第安人。伯克利想出兵,但又怕麻烦,于是决定建座军事要塞防一防印第安人。
  一座军事要塞能防印第安人吗?当然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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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2-11 14:12:37 | 显示全部楼层
 边疆居民住更愤怒了,想不到依为靠山的政府,也这么糊弄他们。既然这样,那就只有靠自己。
   他们自己建立武装,推举纳撒尼尔.培根为头,反击印第安人。
  说起这个培根,他与伯克利是亲戚,伯克利还为他争取了一个参事职位。他是一个英国贵族,为了发财来到北美。他对印第安人袭击很有意见:土著人,有好人吗?他们专门攻击我们。对待这该死的印第安人,只有一个办法---杀,而且都该杀。
  培根希望师出有名,极力争取伯克利的授权。但伯克利认为培根擅自行动,不听指挥,不肯授权。
  培根无奈,只好顶着压力,攻打印第安人。伯克利很恼火,发布公告加以谴责,并撤销他的参事职务。后来干脆宣布他们是叛乱分子。
  嘿,这下培根脑子有点乱:自己本是平乱英雄,怎么变成了叛乱分子?
  培根等人多次交涉未果后,被逼无奈:反了,真的反了!
  他们一边攻打印第安人,一边想办法摧毁詹姆斯敦的权势集团。
  培根的行为,得到中小农场主们的支持。在议会选举中,培根当选为代表。
  但伯克利更厉害。6月6日,培根到詹姆斯敦参加议会,被其逮捕。培根不得不向总督大人递交悔过书。伯克利表示宽恕培根,恢复他的参事职位,同意有条件地授予他指挥权。
  但是,中小农场主代表和伯克利圈子外的上层分子,看不惯伯克利的跋扈,他们一起制定了许多改革性法令,取消了许多上层分子的特权,削弱了伯克利的权力基础。这届议会被戏称为“培根议会”。
   培根清楚,伯克利并没有授权的真正诚意。他担心伯克利会对他下手,因而先采取措施。6月22日带领500名随从重返詹姆斯敦,要求正式授权。
  伯克利恼羞成怒,但一时又没有军队,他暴怒地提出:培根你丫的,如果是个男人,咱们决斗,看谁赢。
  培根没这么蠢,他用枪指着伯克利:亲戚啊亲戚,我只不过要指挥权而已,你那这么执拗呢。
  面对黑洞洞的枪口,伯克利只好签发任命书,议会授权培根可以征召部队。
  哪知培根离开后,伯克利声明,培根的任命无效。
  培根听后大怒,再次挥军东进。伯克利再次宣布培根为叛乱分子。培根针锋相对,发表“人民宣言”,宣布伯克利不但是坏蛋,而且是十恶不赦的坏蛋,勒令伯克利及其同党4天之内投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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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2-11 14:13:16 | 显示全部楼层
  伯克利组织力量反击,但一触即溃。9月19日培根攻入詹姆斯敦,伯克利心胆俱裂,仓惶而逃。
  结果马上分出了胜负。
  但胜利者不是培根。
  因为培根突然暴病而亡。
  伯克利乘机反攻。
  国王知道情况后,派个委员会安抚民心,赦免投降的反叛者。但伯克利睚眦必报,对反叛者进行清算,绞死了许多起义领导人,残杀了许多一般士兵。
  查理二世闻讯后大为震怒:
  “这个老笨蛋,在那个光秃秃的地方杀的人,比我谋害父亲时杀的人还要多。”
  国王很愤怒,议会很反对,伯克利元气大伤,权威一落千丈,英国命令他返回伦敦。
  整个事件,可怜死了那么多人,竟然没有一个胜利者。
  这期间,其他殖民地也发生过类似事件。这些事件表明,殖民地政府功能脆弱,民众对其尊重有限,一旦遇到大事,政府不能及时解决,民众就各行其是。这种形势,要求对殖民地政策和政治秩序,进行调整和改进,否则,殖民地无法稳定。
  英国“光荣革命”前后,新老国王都致力于重组殖民地,重点是吊销特许状、减少业主殖民地,收归王室直管,缩减当地议会的权力,以加强管理和控制。进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后,长期动荡不安的殖民地,终于基本稳定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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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2-12 12:56:2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二节 孕育与定型----土地
  
  最初踏上北美的殖民者,最想要的是黄金;黄金梦破灭后,最想要的是土地。
  土地,是地球上所有动物的生存根基,有灵性的动物,都视土地为命根子。像狗,它以撒尿划分范围;像狮子、老虎等,都用气味或者其它方式告诉同类:这块地方是我的,我的地盘我做主,谁敢侵入,小心拼命。动物同类之间往往以决斗定输赢,谁赢谁占有。这是丛林法则,也是天理。
  亘古以来,对动物个体而言,土地是仅次于生命的存在;对动物群落而言,土地是高于个体生命的存在。为争夺土地,会不惜付出部分个体生命。
  动物不凭智慧,光凭本能就知道这一点。
  人,也是这样一种动物。只是比动物更动物,争夺土地的方式丰富多了,多得让其它动物看不懂。
  辽阔的北美地广人稀,土地似乎应有尽有,初始移民应该随便可以占有。事实却刚好相反。因为所有的土地都有了主人----印第安人。
  印第安人没有土地个人私有的概念,却有土地部落所有的观念。部落之间,土地界限清晰得很,谁也别想打歪主意。
  外人擅闯领地,等着的是驱逐、是流血、是处死;白人如果未经同意,就落地而居,他们会惊喜的发现,远处会飞来石块和箭头,随即勇敢的印第安人冲杀过来了。
  移民们没有其他办法,只能花钱买。当然,这里的钱,不一定是纸币,也可能是玻璃、花布、杯子……只要印第安人认可,就是钱。
  要是没钱,就只能到印第安人放弃的村落旧址和废地上落脚。
  但这不是根本办法,因为移民源源不断,废地不够了,印第安人也不好哄了。
  只有一个办法:巧取豪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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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2-12 12:57:34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了让自己巧取豪夺得心安理得,英国人为自己找到了理由:印第安人是尚未开化的野蛮人,对上帝和基督教浑然无知,未能有效开发和利用土地,因此,这种土地是“空地”,我们有权占有,这是我们“文明的权利”。
  在这种先进的理论指导下,特许状一份接一份颁下去了,从不考虑印第安人是怎么想的。
  但是,土地被印第安部落先期占有,这是理论也无法消除的现实。
  面对现实,总是打仗也不是办法,只有购买,只要价格比想象的还便宜就行。同时,还可以辅之以祖传之秘:坑蒙拐骗。
  例如,1737年,宾夕法尼亚当局和特拉华土著部落谈土地交易。不知怎么回事,部落首领答应,宾州找个人,让这个人步行一天半,所走过的土地全部售予宾州。结果这个步行者一天半走了64英里(102千米)。天知道这人怎么会走得这么快,反正印第安人失去了特拉华河和利哈伊河之间广阔的利哈伊河谷地区。
  另外,由于疾病、战乱和灾荒,大西洋沿岸土著部落人口锐减,让欧洲人检了宝。
   殖民地内部,业主们掌握土地处理的全权。最初分配土地的方式是授地,后来才出现租佃和买卖。
   在一个以土地为生存依托和财富来源的时代,有地便是爷,地大便是大爷。人们的财富、身份、地位,基本由土地面积决定。
  授地,就是业主把土地授给他人管理和经营,自己收点相当于租金一样的费用。皇家官员、与英国或者殖民地当局关系密切的人,往往大获便宜,成为大地产占有者。有些殖民地,业主也通过这招,培养大地主贵族阶层,成为自己政治势力的根基。弗吉尼亚下院议长及其亲友,一次性获得土地100000英亩;
  弗吉尼亚与上面讲的不一样,开始还是相当公平的。1618年实行的“人头权利”,即按入境人头授地。有的人很聪明,他反复多次入境,每次都能领取一份土地;船长们更聪明,用船员们的名字冒领土地;但最聪明的要属这种人:他们从墓碑上抄写名字,用这些名字骗取土地。这些弊端同样出现在其它的殖民地。1715年以后,“人头权利”走向末路。
  租佃,就是大土地持有人开发不过来,租给其它人耕种。约占殖民地土地的30%。租佃者不像我们想象中的那么可怜,相反,大多数比较富裕。原因在于,租金十分便宜。一般情况下,租地还可以继承,甚至可以转让。
  买卖,是聪明人干的活。有些有眼光的家伙,利用各种途径买进大量廉价土地,然后设法忽悠移民来开发,再转卖获取差价。那些和当权者勾结的人,最有机会成为暴发户。马里兰一位律师兼官员,以每100英亩5英镑的代价获得土地,转手价格高达每100英亩30英镑,是原来的6倍。
  随着时间的推移,人口越来越多,土地却增加有限,大西洋沿岸竟然陷入人多地少的窘境。康涅狄格的肯特镇,第一代人土地十分宽裕,到第三代人成年时,变得十分拥挤,留下来的人陷于贫困。要想改变命运,要么办工兴商,要么外出寻找新的土地。
  100多年里,一切都在悄然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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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2-12 12:58:0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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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2-16 12: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四节 孕育与定型----政治
  
  历史给了移民一个绝佳的机会,让他们一踏上美洲大陆,就能够摆脱旧官僚体系的影响,有机会回到人类社会纯朴的初始状态,人人平等,发扬民主,实行自治。
   这样的机会千载难逢。
  最初的殖民地政府,是由殖民商业公司演变过来的。公司的总督、理事会和股东大会,变成了殖民地政府的总督、参事会和民选议会,三者合称“大议会”。
  这种体制,上与英国政体相似,中与公司体制相连,下与殖民地实际相合,规模不大,专职官员少,没有给群众带来沉重负担。这样一种政府构成,是比较理想的。
  与英国本土相比,殖民地没有那个权力无限、神气活现的国王,参事会的贵族也很少,议会和主要官员由人民选出。殖民地机关对地方事务控制较弱,居民对本地事务有很大的发言权。也就是说,自治就是殖民地最大的特色。
  一切似乎都说明,这就是当时先进的民主体制。
  历史学家却告诉我们说:NO!这不是民主体制。
  殖民地人也摇了摇头说:NO!这不是民主体制。我们这么做,不是因为民主。
  殖民地自治源自英国的传统。中古时期,英国就形成了乡村自治的习惯。这种自治,不是依据民主原则形成的,而是当时有一种普遍的观念:一个人只有对与己相关的事务发表意见,才会对社区保有责任感。
  也就是说,喜欢对公共事务发表意见的人,才是好同志。
  如果你对什么事都没意见,说明你根本就不关心社区,是个不讲责任、不讲大局的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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